孙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 言
孙吴县全县现有耕地75万亩,草原面积81.9万亩,林地面积500万亩,森林覆盖面积达45%,孙吴县河流纵横交错,泡泽星罗棋布,34条河流如彩带环绕,500 多条山溪淙淙作响,明镜般的泡泽270多个,天然水面积18.6万亩,宜渔水面3万多亩。俗称奶浆之河的逊别拉河在境内流长85公里,纵横交错的逊别拉河水系,落差大,流速快。水资源丰富,盛产的鱼类种类也多。境内的鱼类分属15科66种,比较出名的有、鲫鱼、鳙鱼、草鱼、雅罗鱼等。特产是鲑鱼,俗称大马哈;施氏鲟,俗称七粒浮子鱼;达氏鳇,俗称鳇鱼属珍贵鱼种,仅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才有。1995年在沿江乡哈达彦和四季屯村,渔民各捕到一条1200斤和800斤的鳇鱼。据科学考证,七粒鳇鱼籽的营养价值顶得上一只鸡蛋。尤其沿江满达乡是我县唯一一个位于黑龙江沿岸的乡,自古素有“鱼米之乡”的美名。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维护渔业生态环境、实现渔业
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现代渔业产业创建的重要抓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我县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科学区划、合理开发县域内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全县水域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渔业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和《孙吴县“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并结合孙吴县域内水域滩涂自然资源条件的特点,以及地方渔业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二门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新划分、红线划定、农场权属转隶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在原<《孙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基础上,特重新调整制定本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政府规章
(1)《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
(2)《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46号);
(3)《水域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9号);
(三)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3)《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业﹝2010﹞25号);
(4)《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整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号);
(5)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 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6)《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
(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七台河市汪清水库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的批复》(黑政函﹝2019﹞12号);
(8)《孙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
-2020)》;
(9)《孙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孙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11)《逊别拉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12)孙政办发﹝2017﹞73号《孙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孙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3)孙政规﹝2018﹞8号《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孙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
(14)孙政规﹝2020﹞2号《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孙吴县国有养殖水域滩涂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二)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发展基本原则,以渔民持续增收、渔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全面推进地方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在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的基础上(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合理调整和规划渔业养殖生产区划布局,依法保护和使用辖区内水体;在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的限阈内,对养殖水域滩涂资源进行科学有序地开发和综合利用,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2.规划目标:统筹协调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与地域适宜水产
业发展区划之间的关系,科学有序地利用辖区内水域滩涂发展现代特色高效养殖渔业。通过培育扩大河蟹、小龙虾、泥鳅、柳根等“名特优新”水产业发展规模,建立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推广现代生态绿色高效养殖模式;开展现代休闲渔业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推动孙吴县水产业与乡村文化旅游业规范化融合,全面提高全县渔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努力把孙吴县打造成“资源利用合理、环境生态友好、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协调高效”的现代高效益休闲渔业产业带和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渔业县”。
3.近期目标和重点任务(2018-2020年):
(1)近期目标
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有效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
(2)重点任务
全面规范和有序的发展县域内水产养殖业。明确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范围,严格执法;对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养区内的水产养殖,若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则限期搬迁或关停;对现有的池塘养殖、育苗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和触碰生态环境红线的,限期关停或搬迁。
到2020年末,全县水产品养殖面积稳定在4150亩左右,其中特色名优水产品放养面积达1000亩,水产品总产量680吨,全县域渔业总产值突破1680万元。
4.中期目标和重点任务(2021-2025年):
(1)中期目标
建立现代设施渔业示范区,推广健康生态绿色高效养殖模式;培育扩大地域“名特优新”渔业水产业规模,大力发展现代休闲渔业,着力推动区域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重点任务
鼓励和推行生态绿色健康养殖。以鲤鱼、草鱼、鲫鱼、鲶鱼、鲢鳙鱼等传统养殖,在现有养殖规模的基础上,着力推广生态绿色、节本增效和立体高效养殖,推广鱼蟹、鱼虾混养等多营养层次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发展陆基生态渔场,环境生态调控、营养增强等水产养殖技术,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创建2-3个高标准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促进全县渔业和水产生物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建设渔业水产新品种、新技术产业园区。以渔业专业合作社培育为主,创建“名特优新”水产新品种培育基地,全面提升现代化、工厂化、工程设施化和智能控制化的渔业水产养殖水平,示范、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养殖户,推动提高我县水产养殖水平及养殖新技术推广应用。
加强渔业生产、生活、生态和文旅休闲带动示范多功能拓展。
以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为蓝图,在借鉴和打造现代特色渔业休闲垂钓旅游目的地的基础上,开展孙吴县渔业连片区的“渔业+文旅”规范化建设;以地域特色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地方特色渔业示范基地的硬件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切入点,促进休闲垂钓基地建设,重点培育扶持3-5个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突出、环境优良、管理完善的现代渔业休闲垂钓示范区。
5.远期目标和重点任务(2026-2030年):
(1)远期目标
推行标准化创建,实施品牌战略,推进特色品牌培育;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产业链打造完整,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2)重点任务
开展现代渔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推进水产养殖业、加工流通业、增殖放流大水面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协调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发展。
大力推行标准化创建和品牌化战略实施,以河蟹、泥鳅、小龙虾、柳根鱼等名特优新水产新品种为重点,采取“引进+本土”培育地方龙头企业的方式,推进渔业特色品牌培育,打造带动力强的区域化水产特色品牌,创设2-3个现代渔业休闲垂钓示范和休闲渔业景观田园风光产业带。
第四节 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本区域环境、自然、
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以水域滩涂承载力
为依据,充分考虑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的进行养殖
布局,发挥水域资源的优势。
2.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遵循自然规律,充分和合理利用水域和生物资源,以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区域作为发展底线,坚持资源开发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渔业养殖永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科学规划,合理整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3.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既正视渔民养殖的历史现实,又兼顾现代渔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稳定淡水池塘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4.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在孙吴县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的基本框架下,统筹本规划编制与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与本地区其它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冲突,以益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黑河市孙吴县所管辖水域滩涂区域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和滩涂。主要体现在水库、池塘、泡沼(河沟)、江河(黑龙江、逊别拉河保护区)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的范围,以及水稻种植区、水利工程建设塘坝等水域和滩涂区的待开发区范围。另外,本次规划面积为水域和滩涂范围,水域面积和滩涂面积大小变化随水位大小有所互变,但总面积不变,滩涂范围可依照有关规定种植饲料;看护房、库房、化验室等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业设施用地的有关规定审批建设手续。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孙吴县位于东经126°39′35″至127°58′50″,北纬48°58′57″至49°41′54″之间,地处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北麓、黑河市中部、黑龙江中上游,北邻黑河市爱辉区,南接五大连池市,西连嫩江县,东以茅栏河为界与逊克县毗邻,是黑河市的重要交通枢纽。边境线长35公里,与俄罗斯阿穆尔州的康斯坦丁诺夫卡区隔黑龙江相望。全县东西长73公里,南北宽61公里,总面积4313平方公里。县城距省会哈尔滨市500公里,距市政府黑河市110公里,是黑河市三个口岸市县之一。全县辖11个乡镇,93个村屯,10个社区,10个农(牧)林场,总人口10.4万余人,有汉、满、达斡尔、鄂伦春、回、朝鲜、蒙古、俄罗斯等20个民族。
2.地形地貌
孙吴县自西北至东南被绵延的小兴安岭所环抱,地势西南高、
东北低,西部为主要林区,南部和西北为农业区。东北沿江平原
沿黑龙江一线,为全县经济发达区。东南部丘陵河谷区曾发现火山群。县境内山峦起伏,江河纵横,森林茂密,矿产丰富,土质肥沃,水草丰郁,“谓之六山一水一草二分田”。全县属于低山丘陵区,海拔在110──755米之间,地势南部和西部高,北部和东部低,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西部为低山沟谷区,是全县主要的林业生产区;中部为丘陵河谷区,宜于种植和牧业生产,县城位于此区间;东北部为沿江平原,素有"鱼米之乡"之称,与黑龙江沿岸的漫滩相连,起伏较缓,地势平坦开阔,耕地广布,是全县粮食主产区。
3.水域面积及类型
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泡沼星罗棋布,有大小江河34条、中小型水库近10处、山溪500余条、自然泡沼270余个、池塘近百个,水面面积约18.6万亩,宜渔水面3万多亩。黑河市孙吴县水域的主要类型是江河、水库、泡沼、池塘:
(1)江河:孙吴县境内有大小江河34条,其中黑龙江干流孙吴段35公里,江面宽阔,水量丰富,富含营养物质,天然饵料丰富,各种食性鱼类的食物链长,具有较高的初级生产能力,很少有工业和生活废水污染,是我县的主要捕捞水域,近年来已有一架山、鲶鱼岔子、东霍尔莫津岛内侧、车地营子等处发展网箱养鱼业(目前网箱养殖占用水域15亩);其它33条河流除头道河、鹿河、二道河直接注入黑龙江,科洛河(英河)属嫩江水系外,均属黑龙江支流逊别拉河水系,俗称奶浆之河的逊别拉河干流在境内流长85公里,纵横交错的逊别拉河水系,落差大、流速快,自1982年被确定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以来,保护区内的鱼类物种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如哲罗、细鳞鱼、江鳕、乌苏里白鲑、黑龙江茴鱼、雷氏七鳃鳗等冷水鱼。其干流及支流辰清河、卧牛河、杜德河、八地河、茅栏河等被划定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等区域。
(2)水库:孙吴县已经投放苗种的水库二处,其一是二门山水库,位于境内的逊别拉河上游,距县城27公里,是一座集防洪、供水、发电、旅游、养殖、改善环境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蓄水面积可达1.1万余亩,蓄水量8062万立方米,平均水深10米,最大水深23米;水库内生长的鱼类多属冷水鱼,主要野生鱼类有红线(黑龙江鮰鱼)、细鳞鱼、鳌花(鳜鱼)、鲶鱼、老头鱼(塘鱧)、柳根(拉氏鱥)等品种,二门山水库建成后,从简单的自然鱼类繁衍,到人工投放鱼种增殖,适当开展了人工投放滤食性鱼类苗种,养殖以花鲢(鳙鱼)为主、以鲤鱼、鲫鱼为辅,靠天然饵料增殖,鱼类组成已经达到了多样性,其中鲤科鱼类品种居多;另外的孙吴兴华水库150亩,位于孙吴镇兴华村东北处,2017年投放鱼种增殖,开展休闲垂钓项目;水库增养殖面积达到11150亩。其它已经建成和在建小型水库亦可视情况开发渔业,增加水资源利用开发面积和收益。各水库鱼类组成也与二门山水库相似,这些鱼类分为人工投放种群和土著鱼类种群两大类。
(3)泡沼:孙吴县泡沼多为自然形成的,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共有大小泡沼270个,目前已利用泡沼面积2400亩(含河沟600亩),由于多数处于江河周边,易受干旱、急雨洪水自然灾害威胁,现多采用粗放粗养模式,亩产量只有30-60公斤左右。
(4)池塘:孙吴县现有池塘养殖面积1585亩,主要集中在沿江乡、腰屯乡、孙吴镇等平原乡镇,高产池塘平均亩产300公斤左右,普通池塘平均亩产100公斤左右。
除此之外,沿江乡、孙吴镇、卧牛河乡及农场还有水稻田近9000亩,可开发稻渔综合种养模式,达到“一水两用,一地双赢”。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1.水文
孙吴县境内湖泊河流纵横交错,省级自然保护区逊别拉河水系流经多个乡镇,干流孙吴段85公里。黑龙江孙吴段境内全长35公里,水量充沛,水质良好。
境内的水源主要由大气降水和地下泉水形成,全县河谷平原地下水资源较丰富,水埋藏深度4—11米,含水层厚3—25米,单位涌水量5—10吨/小时.米。浅层地下水包括3个含水岩组的孔隙潜水,其中一、二含水岩组的水量最为丰富,水位浅,水质符合饮用标准,也适用于渔业用水。第三组含水岩组,因水位、水量各处不一,一般可满足小型供水。天然降水及江河、泡沼水中主要离子有:Ca﹢﹢、Mg+ +、Na+、NH+4、HCO-3、CL-、SO-4、NO-3,其含量随着季节、水源、水情的变化而有所改变。对于渔业的自然灾害而言,主要包括干旱、洪涝、冰冻几个主要方面,需加以防范。
2.水质
全县境内各水域水温差异不大,据测定,年度水温在3℃~30℃之间,6月至8月份水温在26℃~29℃。冬季水色清淡,夏季多数河段水色淡绿,部分淡黄色。有部分河段沟渠近年来由于受到不同程度水质污染,水色发暗,甚至呈现发黑,造成局部地表水面荒废,对地域内渔业养殖发展不利。
县内各类水域的水质分布状况范围:溶氧量明水期5.7~11.5毫克/升, PH值6.5~9.0,溶氧状况及PH值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夏季各水域溶氧和PH值变化幅度较大,春秋季变幅小,而冬季较稳定;总硬度(德国度)波动范围在0.45o~15.8o之间,总碱度波动范围在0.21~5.63毫克当量/升,境内水域水质对渔业生产比较适宜。
3.气候
孙吴县地处中高纬度,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风大,
极易发生干旱;夏季受东南季风控制,温和多雨;秋季降雨急剧,
常有早霜危害;冬季受蒙古高压冷空气影响,漫长而寒冷。
由于各乡镇所处的地形地貌不同,形成各地的气候差异,沿江满达乡地处黑龙江沿岸一线属第四季温带,无霜期110—120天;腰屯乡、孙吴镇、西兴乡及奋斗乡的部分村屯属第五积温带,无霜期100—110天;其余六个山区乡镇及奋斗乡的部分村屯均为第六积温带,无霜期80—100天。年平均气温为0-2℃。最热的7月,平均气温19.3℃;最冷为1月,平均气温-25.5℃,极端最高气温34.2℃,极端最低气温-48.1℃;总的气候特征是气温较低,无霜期较短,夏季日照时间长,温差大。年积温在1571.1℃—2117.4℃,大于等于10℃的积温在东部沿江平原一带2000-2300℃;中部一带1800-2000℃;西部为低山河谷寒冷区带1600-1800℃。全县年平均降水量多年为450-650毫米,最多年份800毫米,总的特点是县境发布自西向东减少。年最大蒸发量在1000毫米以上,最小年份为850毫米。初霜在八月末九月初,终霜在五月末六月初。每年10月下旬封冰,翌年4月10日左右开河,封冰期长达半年多,冰层厚度可达0.8—1.5米。鱼类生长期为5个月左右。
4.自然灾害
(1)暴雨 孙吴县历年降暴雨较为集中、短暂,主要出现在7月下旬~8月上旬(俗语“七下八上”),占年总暴雨次数40%;沿山暴雨最多,常引起洪涝。暴雨易致使池塘表层水温急剧下降,引起池塘上下水层急速对流,上层溶氧高的水对流至下层,很快被下层水中的有机物所耗净,而易引起养殖鱼类发生浮头现象。
(2)连阴雨 连阴雨(连续3天或以上出现阴雨)常出现在6月~10月,相对集中在7月下旬~8月上旬,其中8月出现数量多,强度大,危害最重。连阴雨会造成水中溶氧供不应求,易引起鱼类浮头。强烈的吹风也会使池塘水表面和池底产生缓慢交换
作用,使池塘底层水温下降。
(3)高温闷热天气 持续高温对养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池塘中产生的热形成层对鱼类的影响。在夏天持续高温的情况下,正常情况稳定的正成层对养鱼的影响并不大,但当气候出现反常,如突发降较大的雷阵雨时,使水体表层的水温迅速下降而引发水的垂直对流;或者由于人为的影响,如不适当的加水、增氧等,能引起水的上下对流而破坏水的正成层,这时鱼池底层缺氧,水迅速扩散到全池,从而使养殖水体的溶氧快速下降,养鱼池出现严重缺氧而使鱼出现大批死亡,有时造成的损失也很大,甚至会造成灭绝性死亡,损失巨大。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我县自然水面多集中在黑龙江干、支流周围,一般底质平坦,淤泥较深,水深一般在1.2米到2.5米左右。水面周围多为农田、草塘,土质肥沃,在自然降水的作用下,大量的营养物质随流水汇入泡沼、河流之中,为水生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了充足的养分,也为养殖水产品提供了天然的动植物饵料。
1.水生植物情况
浮游植物的种类:常见的浮游植物以硅藻为主,绿藻、甲藻较少,泡沼中硅藻和甲藻种类较多,绿藻和蓝藻次之。全县水域常见的浮游植物共有五门二十余种,主要有硅藻、绿藻、蓝藻、甲藻、金藻五门。我县水域中的水生维管束植物和挺水植物主要包括:浮萍、轮叶黑藻、小茨藻、菱角、蒲草、芦苇等。
2.水生动物情况
浮游动物是鱼类食物链的重要环节,是水域自然生产力高低的依据之一。孙吴县的浮游动物以轮虫和原生动物为优势种,它们在春季逐渐开始大量繁殖,随着气温、水温的升高,桡足类、枝角类数量的也在增多,并使前者受到抑制,也比较适宜鱼类生长所需天然饵料的适口性自然规律。浮游动物在自然泡沼中数量高于黑龙江干流,在黑龙江干流浮游动物数量较少,每升水中只有400至2000个原生动物和50至500个轮虫,大型枝角类和桡足类数量则稀少。在泡沼中原生动物与黑龙江接近,大型枝角类和桡足类的数量和种类则增加,每升水中有近百个甚至几百个,轮虫的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在山间溪流和杂草丛生的山塘中浮游动物则极为贫乏。县域内有原生动物种类数30种以上,底栖动物及甲壳动物22种,桡足类、枝角类种类数15种以上。
3.水产品(鱼类、虾蟹、两栖类)组成情况
我县水域鱼类隶属于十五科六十六种,其中鲟科两种,是黑龙江珍稀鱼类,需加以特殊保护,鲤科四十种,是经济鱼类的主要组成;鲑科五种,亦是需要保护的冷水鱼类,其余十二科十九种。
主要经济鱼类有:鲤鱼、鲫鱼、草鱼、翘嘴红鲌(岛子)、鳜鱼(鰲花)、乌苏里鮠(牛尾巴)、鲶鱼、唇䱻(重唇)、花䱻(季花)、雅罗鱼等;
小型成鱼有:鮈类(沙胡芦子)、鱥类(柳根)、鳑鮍(葫芦子)、
条(白漂子)、葛氏鲈塘鳢(山胖头、老头鱼)、泥鳅等;
冷水鱼类有:大马哈鱼、哲罗鱼、细鳞鱼、乌苏里白鲑(雅巴沙)、黑龙江鮰鱼(红线)、江鳕(山鲶鱼)、史氏鲟(七粒浮子)、达氏鳇(鳇鱼)等。
主要名优鱼类有鲟鱼、鳇鱼、大马哈、鳜鱼(鳌花)等。甲壳类主要为中华绒螯蟹、日本沼虾(青虾、河虾)等虾类;两栖类主要有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蟾蜍、东北小鲵等。
目前我县主要养殖鱼类有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近几年又陆续引进了彭泽鲫、鲶怀杂交、鲤鲫杂交、河蟹、青鱼等名特优新水产品种进行养殖。尤其是黑龙江网箱养鱼改变了过去“泡鱼瘦身”的模式,探索了科学喂养模式,获得了更好的网箱养鱼经济效益,为今后的网箱养殖发展积累了经验,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全县地表水质良好,宜于用做生产、生活用水。境内江河干
流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为优。县域内池塘水质PH大都偏碱性,属《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2000)中轻度污染水平,基本适宜水产养殖要求;水体总体状况呈富营养化发展态势,主要污染物
以非离子氨、COD(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pH、营养盐类
指标超标。
因此,我县水域水质较好,且少有污染,主要造成对水域污
染的情况是人为投放毒鱼药物、农田使用农药,主要在明水期对部分河段、泡沼造成阶段性危害,大多数河段、泡沼距离农田有一定的距离,产生污染的程度不大。而且,我县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均远离城市,没有受到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光照时间长,光合作用产物浮游生物总量丰富;水体容积相对池塘较大,水较深,鱼类的生存空间广阔,水体溶氧充足,有害物质浓度低,鱼类不易产生病害。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孙吴县水域滩涂资源丰富,原已开发利用养殖水域面积曾经达到1.5万余亩(含二门山水库原养殖面积),占宜渔水域面积的50%。县域境内光照充足、适于鱼类生长的时间长,气候条件优越,拥有发展渔业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境内主要河流逊别拉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二门山水库饮用水保护区,上次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文件要求,均规划为禁止养殖区,此次按照二门山水库保护区级别重新调整,规划为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两部分,从保持全域河流生态系统健康角度出发,我县水库常采取“人放天养”的模式,即进行人工放流自然增殖活动,保持水体生物多样性。从消减水体富营养化和生物环境链环调控的角度来综合考虑,建议今后水库应多增加鲢鳙鱼苗的投放比例,通过滤食浮游生物而增殖,来达到养殖水体水质调控和优化,实现“以鱼养水”、“以鱼治水”的目的。
孙吴县域境内的池塘水质,基本适宜当地渔业水产养殖的要求,但由于多少是天然泡沼改建,无注排水,水源来自天然降水或者地下水,存在着水域整体营养盐类指标超标,水体呈现富营养化发展总态势。经过地域承载力测算与生态估评,县域境内渔业发展的池塘养殖量,应基本控制在100-320公斤/亩较适宜,并应进一步提高地域渔业现代化养殖技术水平,通过强化曝气、定期清淤底泥、池塘微循环流水调控养殖、池塘藻相匹配调控、微生态制剂增效培育等新技术新模式来改善属地内各池塘的水质,并强化池塘养殖废水的环保排放管控,避免和防止对天然水体造成养殖污染。水文气候适应冷水鱼养殖,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养殖鱼类的天然饵料十分丰富,水质质量和水域环境状况优良,鱼类生长期为五个月左右。截止目前,全县普通池塘养殖产量在100公斤/亩左右,高产精养池塘产量在300公斤/亩左右,水域滩涂对水产品的承载力空间较大,地产鱼类种类繁多、知名度较高,开发前景广泛,市场销售价格和效益逐渐看涨,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尤其是水库在养殖方面的优势,决定了主养品种必须是滤食浮游生物的鳙鱼(花鲢)、鲢鱼(白鲢)或其他滤食性鱼类,否则优势很难发挥,低成本、高产出亦无法实现。水库水域开阔,水质优良、天然水生动植物丰富,是鱼类的优质饵料,可根据水库初级生产力指标,科学确定主养品种的投入数量与放养比例,保持库存鱼类一定基数。最大限度的扩大鳙鱼(花鲢)比例,遵循以大、中、小规格阶梯投放模式与轮捕轮放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使得水体中浮游生物产出与消耗呈动态平衡状态。根据水库环境条件,利用水库底层水体空间,适当引进移植冷水性鱼类品种,提高水体单位产出率。根据水库土著鱼类的涵养量,适当增加小型肉食性名贵鱼类品种的投放比例,使低质的土著鱼类转换为生产力,推进水库高附加品种养殖。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孙吴县自西北至东南被绵延的小兴安岭所环抱,东北沿江平原沿黑龙江一线,周围可谓“三面环山、一面环水”,内部山间溪流与逊别拉河水系及兴北灌渠等纵横交错,自然泡沼星罗棋布,地理位置和排灌条件对发展水产业十分有利,天然饵料生物非常丰富。但是,经过多年的养殖摸索积累,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
也凸显出来一些不利因素,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
渔业养殖的发展,需要在今后的开发利用中加以逐步解决。
1.孙吴县水产养殖基本情况
2019年全县养殖水产品总面积4150亩(其中:水库150亩、池塘3985亩、网箱15亩),比上年减少11000亩(减少的原因是:二门山水库是一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养鱼,被规划为禁止养殖区,使我县的养殖水域面积大幅度下降,养殖水产品产量同时大幅度降低);全年水产品总产量680吨(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650吨、捕捞水产品产量30吨),比上年总产量(810吨)减少16%;渔业产值实现1360万元,比上年(1800万元)减少24%,渔民人均收入达到14,000元,比上年(13,800元)增长1.4%。养殖主要结构为:名特优新品种面积1000亩,比上年增长25%;驯化养殖面积约870亩;综合养殖面积约3900亩;休闲渔业19处、面积760亩,均比上年(20处、5230亩)有所下降,垂钓品种和规格增加幅度较大,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得以进一步完善。
以前池塘、泡沼养鱼多采用春季投放鱼种,夏季投喂饲料,秋季捕捞常规养殖模式,随着社会发展,科技的进步,养殖户认识进一步提高,已有部分养殖户开展轮捕轮放,鱼种、成鱼套养,鱼禽、鱼畜、鱼林结合立体开发。充分利用资源,增加养殖效益。近年来,在水产技术人员和养殖户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河蟹养殖、黑龙江网箱养鱼已初见成效,大有发展势头。伴随着广大消费者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传统的“四大家鱼”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新品种养殖陆续得到引进,先后有彭泽鲫、鲶怀、镜鲤、鲤鲫鱼、河蟹、鳜鱼等新品种养殖得到养殖户认可,养殖面积、产量有所增加,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养殖渔业的发展。
2.水产养殖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渔业基础设施薄弱,水面分布零散、规模小,资金投入力度严重不足,改扩建涉及问题多,直接影响渔业生产的发展。池塘建设、改造需要相关部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先进的科学技术推广缓慢。一是我县水面比较零散,池塘条件较差,对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应用推广带来较多不便;二是水产技术力量匮乏,技术人员的科技素质、水平亟待培训提高。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孙吴县境内有大小河流、湖泊和森林矿泉等天然水面18.6万亩。县域内分属四、五、六积温带,无霜期100天左右。目前,渔业产值占全县农业产值的比重极小,养殖水产品的种类单一,仍然是以鲤鱼、鲫鱼、鲢鳙鱼为主要品种,而且,规格不丰富,造成集中上市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的调整方向是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多规格养殖(如:鳜鱼、乌苏里鮠、鳊鱼、河蟹、小龙虾以及柳根、老头鱼等土著特产鱼类),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渔业、休闲、旅游、观光多元渔业、稻渔综合种养、黑龙江网箱养殖等,使水产品养殖业向绿色生态、多元、多档次方面调整,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增加销售量。看准市场调整产业结构、谋求发展的正确方向。为此,根据我县水域滩涂的自然条件、发展潜力和重点任务等方面,确立四个方面的渔业经济发展区域:高新技术养殖区、生态渔业养殖区、现代休闲渔业示范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近年来,在国家对自然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的新形势下,又由于孙吴县处于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内,特别是逊别拉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红线划定工作启动,致使渔业水产养殖在保护区内退出势在必行,造成全县已养区水面资源大幅减少了11000亩。对此,我县在水资源利用上应转变思想,把着眼点选在开发利用和转方式上,主要目标是:①恢复性开发渔业用地,逐步将自然干涸的渔业用地和自然泡沼进行科学改造利用;②充分利用水稻北移旱改水的有利契机开发稻渔综合种养;③大力发展多元渔业、休闲渔业;④大力推进名特优养殖,调优养殖结构;⑤全面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实施绿色循环水利用。
1.从市场发展潜力来看,目前孙吴县水产品总产量在680吨左右(包括捕捞、养殖鱼种、养殖商品鱼),养殖的商品鱼产量不足700吨,孙吴县受外进水产品销售影响格局特点突出,每年市场销售的水产品85%来自辽宁等周边省区,特色渔业销售市场缺乏;同时,水产品市场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全县域总体概况是:低端水产品供大于求,中端产品供应不平稳,高端产品市场开发欠佳但待挖掘潜力巨大。通过品种结构调整、增加放养面积、提高单产水平、降低养殖成本等有效手段和方式方法,加大河蟹、鳜鱼、柳根、泥鳅、葛氏卢塘鳢(老头鱼)等名特优和特有的土著品种的养殖面积和产量,看准市场谋发展,通过“互联网+渔业”促进产品销售,开发更加广阔的销售市场,我县未来养殖的水产品市场发展潜力空间较大。
2.从渔业的发展趋势来看,一是水产品供给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市民更加关注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康养保健;二是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养殖环境的生态保护;三是市场需求由大众化向差异化转变,更加关注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名优特色高质绿色水产品受到更多消费群体的关注。目前我县水面开发利用率较小,而且单产水平较低,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而且,通过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和休闲观光渔业,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品质和知名度,创建高品质的地方特色品牌,对于发展我县水产养殖具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
3.从未来发展规设上来看,应根据孙吴县全境域内的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和评估,凝聚并形成地方养殖水域滩涂的总体开发思路:全县域在现代渔业发展方面,更需要在“提质、增效、生态、安全”做大、做强和做好“现代特色渔业发展”文章,即在稳定大宗传统鱼类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名优新特”水产品,满足域内外渔业水产市场个性化需求;着力转变生产方式,拓展稻渔综合种养、生态健康养殖,集成创新生态环保节能生产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池塘精细高效现代渔业,建立以环境因子和营养效益因子为核心指标的现代渔业养殖模式评价监管体系,全新打造和全面提升县域主打水产品的供给品质,并充分挖掘和利用现代渔业的生态学、景观美学与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和农业多功能开发潜力,示范带动全县域经济向高效益和高质量方向发展。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发展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兼顾,走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依据《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一规划,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本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发展思路,以国家鼓励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方针政策为契机,以加强对养殖业的有效管理和保障水产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根据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计划,结合我县渔业战略调整和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在水域滩涂区域划分更加明晰、合理,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前提下,加快完善和推进养殖管理制度,对我县的养殖水域、滩涂进行科学开发利用,动员组织一切社会力量,发展水域、滩涂养殖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增长点,以渔业的跨跃式发展,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在全面准确把握新常态的机遇和挑战基础上,以合理保护和利用生态为前提,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渔业“减量、增效、提质”,渔民增收和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积极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深化农村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为动力,着力提高渔业市场化、信息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生态化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依靠科技技术进步,推进渔业产业布局区域化,做大做强优势品种,更加注重提升水产品品质,提高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促进渔业与其它产业融合互动,实现渔业结构从“量”到“质”转变、产品生产从“产”到“销”转变、渔业发展从“依靠水”到“依靠人”转变、产品从“囤塘”到“厨房”转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绿色渔业发展道路。根据孙吴县水域滩涂承载能力、渔业资源养殖特色、水域类型和生产条件,以保障供给、提质增效、维护生态环境和农民增收获益为中心任务,科学划定县域养殖区划,明确限养区、禁养区和养殖区,集中力量建设特色渔业园区,构建孙吴县水域生态文明,追求区域渔业可持续发展,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前提上,合理开发利用水域资源,创造养殖效益,增收富裕群众、丰富百姓“菜篮子”。在禁止养殖区禁止进行人工养殖、在限制养殖区限制进行人工养殖和在适宜养殖区大力发展人工养殖。
(一)空间总体布局
在充分考虑孙吴县域现有的基础上,根据创建现代渔业示范区的要求和县域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将孙吴县全境养殖水域滩涂分为“两区一带”的空间布局。“两区”分别为山区乡镇冷水鱼养殖区和中部平原休闲渔业区;“一带”为发展沿江和孙吴镇稻渔生态种养结合带。
(二)发展方向
孙吴县水产养殖业发展必须依托资源,发展效益型渔业,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使全县的渔业生产有更好的发展。
一是以沿江巴音黑龙江网箱养殖和跃龙池塘养殖河蟹示范区为依托,发展名特优品种养殖,促进养殖品种多样化、优质化,看准市场谋发展,解决好“四大家鱼”占养殖品种主导地位,受市场、价格影响而陷入滞销窘境的问题。带动全县网箱养殖和池塘养殖名特优新品种养殖,逐步创建综合渔业示范区。
二是以清溪乡、孙吴镇、腰屯乡等为中心,依托现有综合养殖、休闲垂钓场所基础,发展绿色生态多元渔业,促进水产业增收。发展以鱼为主,走鱼禽、鱼畜、鱼林结合的绿色生态多元化渔业路子,改变传统的单一养殖方式。同时要依托城郊、旅游景点,发展集养鱼、垂钓、餐饮、旅游为一体的休闲渔业,辐射带动全县综合养殖、休闲渔业进一步发展。
三是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加强稻蟹、稻鱼、稻虾、稻鸭等立体综合种养和水稻种植技术的集成示范与创新,着力推广稻渔生态种养模式,发挥渔业保粮食安全、保食品安全、保生态安全、促农业增效、促农民增收的功效,形成孙吴县独具特色的绿色、有机稻渔生产基地。
四是开发水库、塘坝增养殖,利用已经蓄水的小水库、塘坝等宜渔区,合理开展人工投放鱼苗,自然增殖模式,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增加经济收入,使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三)发展重点
在稳定现有产业规模的基础上,从“一区一业、一村一品”特色立业和创新发展出发,在养殖模式上推广“集约高效”,在养殖品种上突出“名特优新”;在理念上注重“生态健康绿色养殖”,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和拓展康养休闲渔业,努力构建自然环境和谐、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完备、比较效益显著、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水产养殖业格局。
1.规范养殖秩序,提升现有渔业发展水平。
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依法规范养殖秩序;在水产养殖区,根据规设的地域养殖环境容量限阈,动态调整和优化现有渔业养殖布局,注重提质增效和生态环境健康维护,着力推广“生态、健康、高效和绿色”的水产养殖发展模式,全面提高地域水产养殖效率和效益。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绿色养殖。
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开发和利用地域内渔业资源,统筹好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全面开展渔业水域资源水环境监测,建立合理利用技术保障与约束体系;积极发展生态净水渔业,组织开展优新品种培育、生态绿色养殖、病害预警防控、全营养配比与高效益饲料、精深增值加工等全产业链技术研发,构建现代水产产业技术体系;推广循环水养殖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发展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现代生态渔业养殖,构建多元复合生态地域养殖系统,实现水产养殖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养护地域水生生物资源,开展水域环境生物技术修复,促进湖泊水域和河道水系资源的可持续、健康综合利用。
3.加强地域特色现代设施渔业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建设。
以“一优三高”为渔业发展思路,对辖区内绿色渔业示范区进行高标准、规范化开发利用。重点发展黑龙江网箱养鱼、池塘生态河蟹特色品种养殖,培育现代绿色健康渔业示范区,鼓励养殖合作社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注重差异化发展,逐步形成特色规模化现代设施渔业产业基地。
4.着力发展多种功能的休闲渔业。
以提高地域渔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着力发展健康安全、绿色生态、功能多样的现代休闲渔业。把渔业发展与城乡统筹建设、乡村振兴、美丽小镇和休闲旅游目的地相结合一体化打造,推动全县水产养殖、加工、物流、休闲文旅等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着力提高综合效益;结合城郊生态观光度假区和沿江民族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区的创建,培育构建都市休憩渔业、民族特色乡村文旅渔业、康养生态渔业、垂钓餐饮休闲渔业等特色渔业,着力全新打造和促进全县渔业经济大发展和渔业多功能大拓展。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第一条 功能区划分方法
1.禁止养殖区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包括备用水源)、河流水域、重要湖泊湿地、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为禁养区。
2.限制养殖区
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养殖区
养殖区包括主要为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和其它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为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它待开发养殖区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水库、塘坝以及低洼盐碱地综合利用养殖等。
第二条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重点
禁止养殖区以保护水体生态健康和用水安全为主,不得进行
任何生产生活活动;限制养殖区以维护水体功能为主要目的,在水体功能和水质类别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适当的水产养殖,但需要对养殖方式进行精细化管控,保证养殖水质不恶化;养殖区为渔业重点发展区域,该区域可以根据渔业发展规划,进行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根据孙吴县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将孙吴县
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具体划分依据原农业部规划编制规范附件,分类详见附件1)
第四条 本次规划调整每个区划分四个方面叙述:原规划部分、原规划本次需要调整部分、本次需要补充规划部分、修订调整后养殖水域滩涂区划。
第十节 原规划部分
原规划总面积:227处、29949.21亩。其中:具体禁止养殖区2处、11232.2亩(此外34条江河,除黑龙江孙吴段九处网箱限制养殖区外的水域,均为禁止养殖区,因无详细面积数据,只做文字描述);限制养殖区24处、7072.55亩;养殖区201处、11644.46亩(适宜养殖区175处、3750.73亩;待开发养殖区26处、7893.73亩)。
第十一节 原规划本次需要调整部分
本次调整因二门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和各类红线区划定,需将原规划做以如下调整:
一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七台河市汪清水库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的批复》(黑政函[2019]12号)重新调整的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以取水口为中心,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0.3公里范围内的水域,面积0.0914平方公里(规划为水库禁止养殖区137.1亩);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一级保护区边界外水域面积及3条入库河流(逊别拉河及支流、苇塘沟、干沟)上溯3公里,面积为7.517平方公里(规划为水库限制养殖区面积11275.5亩)。
二是原规划中部分限制养殖区、养殖水域滩涂区(含水库待开发区)在新划定的各类保护红线内,需要调整为禁止养殖区;并将今后可利用的泡沼、水库、稻田待开发区全部调整纳入养殖区中。(详见附件2-1 2-3)
第十二节 本次需要补充规划部分
本次调整规划,按照将县域内水面资源尽量纳入养殖水域滩
涂规划要求,需要将原规划中遗漏的以及县域内农场部分的可养殖水域滩涂、稻田及新增红线内水域,做为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补充完善到本规划中。(详见附件2-3)
第十三节 修订调整后养殖水域滩涂区划
综上所述,经本次重新调整后规划养殖水域滩涂共计:829处、总面积37872.3亩。三区规划如下:
1、禁止养殖区:340处、4148.31亩(其中:池塘108处、1284.12亩;泡沼229处、2592.47亩;河沟1处、23.8亩;二门山水库小部分1处、137.1亩;稻田地1处、110.82亩);此外,原规划的江河禁止养殖区范围不变;(详见附件表2-1 图3-2)
2、限制养殖区:20处、18224.07亩(其中:二门山水库1处、11275.5亩;泡沼2处、42.88亩;河沟8处、484.45亩;黑龙江孙吴段江岔网箱9处、6421.24亩);(详见附件表2-2 图3-3)
3、养殖区:469处、15499.92亩(其中:池塘398处、4413.78亩;泡沼49处、1903.96亩;水库5处、528.43亩;稻田17处、8653.75亩)。(详见附件表2-3 图3-4)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节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发展实际调整规划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一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局观,加强对本规划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协调管理。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和水产服务中心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养殖规划的制定和指导监督,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农业(渔业)、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畜牧、交通运输、住建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强化规划领导组织职能,落实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管理,需要相关部门统一协调的由县政府统一协调处理,县政府应充分发挥地域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多进行组织、沟通、协调和服务,实现全域全局统筹协同;对制订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予以调查研究和解决处置。而且,规划修订需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后予以公布。为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一是依据规划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拟定具体措施和工作步骤并负责落实。二是落实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政策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转变职能。加强水产业的综合发展能力建设,强化农业农村部门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督和提高服务的职能,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四是本规划期内可根据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法的调整,重新调整后的规划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批准发布实施。
第十五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养殖证制度:切实保障水产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养殖证制度,即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进一步完善我县渔业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更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依法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所以要加强养殖证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加大对渔业的扶持和投入,鼓励发展优质、健康、环保水产品。对于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收回《水域滩涂养殖证》。
第二条 实施养殖水域容量控制,加快养殖结构调整:按照规划和市场要求,实行合理布局,加快养殖品种结构调整,逐步实现特色化、区域化、产业化格局。同时,合理控制放养密度、科学投饵、正确施药。依法履行养殖环节的执法监督职责,对养殖生产中苗种、药物、饲料的使用,以及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实施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对损害养殖渔民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立足健康养殖,打造生态渔业:走健康养殖和生态渔业发展之路,一是以健康养殖促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控制和防范鱼药残留等,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强水产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搞好病害测报为渔业标准化生产保驾护航。二是以产业化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做响做大做强孙吴品牌渔业。
第十六节 完善生态保护 加大监管力度
对水产品产地生态环境进行生态调查、环境监测和安全评价,对养殖用水的水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防止局地域渔业养殖的水域环境污染,确保产出水产品的质量,确保食用品的绿色健康安全。
加强养殖区域的污染防控监管,通过污染预防、源头控制、
过程拦截与末端治理等方式,采取重点治理与综合防治相结合,来加强渔业水域的环境管控;水产养殖业要实行无公害绿色生产,提倡使用配合绿色饵料和适量生态投饵,以减轻对片区水域造成的污染;对养殖池塘要实行环境达标整治,养殖废水尾水要达标排放或趋“零”排放。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的规设,推广池塘工程化绿色养殖、大水面生态自然放流养殖,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设施化健康养殖。
第一条 加强渔业水域管理,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防止渔业水域环境污染,确保水产品质量,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大事。加强渔业水域的管理,尤其加强江河、湖泊、水库等重要渔业用水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对养殖池塘实行达标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开展健康养殖,生产绿色环保产品。
第二条 完善水质在线监测与预警体系,提升养殖污染监管能力:加强养殖水源水质管理,建立和完善养殖场(户)信用档案,明确监督管理和环保责任人,确保监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运用互联网技术,在主要水域设置水质监控点,科学设置检测指标与技术参数,实现各监测点数据实时报送与监管,对水质未达标区域及时预警,提出技术改进措施,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可靠性。
第三条 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加大监管打击力度:严格按照规划的功能区开展养殖活动,执行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划定规定,对适宜养殖区养殖容量予以控制,对待开发区进行适度开发利用。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健康养殖,确保生态渔业可持续绿色健康发展。积极建立健全水域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农业“三减”措施,控制渔业面源污染,防止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水域环境,尤其是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坚持保护环境与开发协调统一,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开展渔业工作。
第十七节 各区管控措施
第一条 禁止养殖区管控措施:
1.禁养区禁止从事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活动,禁止投肥投饵等各类人工养殖行为,坚持依托水域资源,以水养鱼自然净水,以鱼活水洁水的原则,通过对地域水生态和水生物资源监测,科学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设置人工鱼巢等增殖资源措施,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持地域物种的生物多样性。
2.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若存在已有养殖行为,则首先要解除承包养殖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本土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到2020年底全县域全面实现区划禁养目标,未批准的今后不得审核、批准从事生产。
第二条 限制养殖区管控措施:
限养区内禁止投放草食性鱼类,只许投放滤食性鱼类。限
制管控生产投入品的品种及数量;限制养殖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活
动,应当符合限制养殖类型、规模、品种和环境保护要求,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限养区内的水产渔业养殖,污染物外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应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
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限期进行搬迁或关停。
不得新建和扩建各类渔业规模化养殖场。
第三条 养殖区管控措施:
加强渔政执法,推进水域确权,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喂饲料,规范使用药物,养殖排放水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开展精养池塘标准化提质升级改造和养殖循环水生态净化设施建设。养殖模式上重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多营养层次高效养殖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多级人工湿地养殖模式等生态“轻简化”环保节能型现代渔业养殖新模式,并实施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趋“零”排放。
第十八节 其它保障措施
加快养殖品种结构的更新迭代调整,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名优品的适水宜渔水产业,极力推动地域优势水产品和特色水产品生态化健康发展和高效绿色化养殖,将发展名特优水产区域与无公害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相结合起来,并倡导和推行产业化经营与休闲观光、垂钓、餐饮等地域三产融结合发展,创建现代化渔业示范区。
加快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现代渔业新跨越发展。应用优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采取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地域渔业的水产品质量;大力培育和扶持地方的渔业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推行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渔业服务;推进区域水产病害的预警预测报、渔业水环境监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地域水产品的生产安全。
加强渔政队伍和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及能力提升,制定渔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当地渔政管理和水产技术人员参加渔政执法培训和各类技术业务培训、到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深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为地域养殖区提供环境监测、灾害预警、水产品质量检测、病害防治、渔药使用、配合饲料使用、养殖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全程式服务,促进县域水产养殖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和永续发展。
一是加大资源保护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加大对破坏生态渔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和禁渔期、禁渔区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作业行为,继续抓好新版养殖证发放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二是渔政执法部门及时调处渔业纠纷,掌握我县养殖生产动态,对我县合理养殖区域内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调处。
三是加大渔业安全管理力度。渔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采取有效手段,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渔业互保、渔业安全秩序整治,确保渔业安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节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全县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辖区内农场、种畜场、良种场、林场等,都应大力支持规划的实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使用用途管制
本规划是县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
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渔业养殖项目。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因此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特定补偿。
(二)禁止和限制养殖区管理
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由孙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
责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即应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孙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在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地域,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
(三)养殖区管理
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渔业养殖项目,应当统筹并科学确定其
养殖密度,进行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生态环境的二次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完善全民所有制权属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渔业养殖行为,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通报;规范全境全域的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并强化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