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溧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溧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前 言
为积极响应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围绕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品质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发〔2019〕25号)、《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常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1.兜底水平不断提高
2.服务供给丰富多元
3.服务品质提档升级
4.队伍建设联动推进
5.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二)发展形势
1.面临机遇
2.面对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健全机制
2.保障基本,突出托底
3.质量为基,强化监管
4.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基础保障更加坚实
2.服务网络充分健全
3.服务质量优质均衡
4.农村养老提档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化
1.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
2.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3.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网络
1.完善社区养老分级服务体系
2.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
3.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三)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构筑农村养老服务关爱网络
(四)健全养老服务质量发展体系
1.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2.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
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五)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1.鼓励社会投入养老产业
2.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产业一体化
3.支持养老产品制造业发展
(六)丰富精神文化养老活动
1.培育老人精神生活服务平台
2.创新文化养老形式与内容
(七)加强养老服务业金融支持力度
1.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
(八)强化养老服务监管能力
1.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2.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居家适老化改造优化工程
(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程
(三)养老志愿服务推广工程
(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工程
(五)养老服务人才培育提升工程
(六)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七)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法治保障
(三)加大财力保障
(四)强化用地保障
(五)提高宣传力度
附件:
1.溧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2.溧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溧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坚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持,持续将养老服务列入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初步建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加。
1.兜底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1845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应养尽养,城乡特困供养标准达到1945元/人·月和1170元/人·月。全面建立并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十三五”期间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9091.15万元,养老援助服务和护理补贴163万元,有力保障各类老年人基本生活。
2.服务供给丰富多元
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其中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城乡各建成43家和108家,覆盖率分别达80%、62%;同时,积极打造幸福养老助餐品牌,共建成“如意小食堂”39家,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城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延伸至乡镇,成为我市探索居家养老模式的创新之举。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受益人群扩面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8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4家,民办养老机构8家。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养老服务行业复工复产,确保了养老机构疫情“零感染”。
3.服务品质提档升级
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一院一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集中整治,提升养老机构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3家,10家乡镇敬老院和市福利中心通过标准化改造,全部内设医务室,并与当地卫生院签订了医养融合协议,建立了医养融合考核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兜底保障和综合服务能力“双提升”工程,全市10家农村敬老院全部通过“三有三能六达标”的改造提升,3家农村敬老院实施了公建民营。
4.队伍建设联动推进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将职业技能、职业心态、职业道德等内容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全面提升服务人员职业素养和操作技能。建立养老护理员奖补机制,对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贴,对市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5.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联合民政、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检查,落实养老机构115项基础性指标及28项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解决2家因土地性质、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审验前置手续未全的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清理整治8家无证养老场所,探索建立“等级评估+标准化建设+信用评价”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开局阶段,是溧阳打造美丽中国典范、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机遇期。要强化制度设计、优化政策环境、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创新,拿出管用好用的实招,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最紧迫的现实问题。
1.面临机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强化养老服务顶层设计、优化发展框架提供坚实的基础。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养老需求评估、养老补贴结算等方面政策将陆续完善,养老服务在区域内联动发展、良性竞争态势将全面形成。
国内国际双循环将对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的促进作用,稳定且持续的经济增长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六十年代出生人口将在“十四五”期间陆续步入老年,高龄老年人数量增加,全社会对于生活照料、社会支持、康复护理、长期照护、老年医疗等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消费理念、消费领域将不断更新扩展,为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管理,提供有效的源动力。
2.面对挑战
预计“十四五”末,老龄化趋势将更为严峻。老年人对专业化、品质化、多样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将持续提升,但由于家庭结构小型化和少子化趋势明显,多数家庭成员缺乏必要的照护时间和专业化照护技能,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与此同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比较单一,社区嵌入式护理机构发展不快,对于失能、失智老年人就近护理服务需求的支撑不够。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老年人福利政策整合性不强、补助标准不高、补贴对象范围不够精细精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全市养老护理员总数较少,不能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化养老护理服务需求。养老组织运营成本居高不下,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利好政策衔接程度不高,许多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运营缺少活力。智慧养老还处于“互联网+”线上服务阶段,服务数据尚未实现共享共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有待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为新起点,坚持以方便可及、精准精细、适用管用、智能效能、供需平衡为发展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优质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健全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政府在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和市场的参与作用,凝聚养老服务发展的各方合力。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升级,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和可及性。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优化供给结构、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2.保障基本,突出托底
加快做实困难老人的兜底保障,逐步推行面向全体老年人的适度普惠的基本服务。树立共享共建的理念,强化配套措施,确保每个老人都享受基本养老服务。
3.质量为基,强化监管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养老组织方便可及、服务内容多样可选,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供给结构,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坚决消除影响服务质量的不利因素。
4.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把握养老服务发展阶段内容,推进养老服务与其它民生协同发展,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医养康养一体发展,城乡养老均衡发展,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养老预期相统一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发挥溧阳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创新机制,深化事业与产业相融合,养老与医疗相融合,传统模式与新兴业态相融合,打造全国幸福养老示范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主体多元、服务多样、品质优良、区域均衡、监管有力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机制,形成供给结构合理、需求体系完善、事业产业协同推进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1.基础保障更加坚实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进一步得到补齐,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不断完善。
2.服务网络充分健全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镇级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并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3.服务质量优质均衡
强化养老服务分级分类管理,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有效充分;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发展,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品牌化和标准化运行。
4.农村养老提档升级
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网络,建立市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乡镇敬老院、综合性养老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养老点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化
1.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
建立养老服务分类保障机制,建设1所能满足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料需求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在对农村供养需求摸底调查及制定计划的基础上,采取分类、分层、分段的供养方式,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加大对中低收入老人的服务支持力度,完善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援助服务制度,对高龄、空巢、独居的老年人定期探访全覆盖,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全覆盖。
2.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家庭养老床位、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目录。
3.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全面建立老年人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制度,对经老年照护需求评估达到一定照护等级的长期失能老年人,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建立和完善长期护理服务项目清单、标准和规范。探索发展认知障碍照护机构,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及床位。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机构提供针对性的日常生活照护、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精神支持、社会交往等专业性、全方位服务,并尝试为社区内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务。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网络
1.完善社区养老分级服务体系
建立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辖区内养老资源调度、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镇(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如意小食堂),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并可对区域内的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性、综合性养老服务;村(社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大力发展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面积较大的村(社区)建立多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加大对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优化改造清单和改造流程;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组织动员社会志愿服务力量,为老年人家庭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鼓励采取家庭养老床位、定制式服务等方式提供上门服务。到2025年,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如意小食堂)和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养老机构精细化服务提升行动,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秩序,推动养老机构服务向集团化、标准化、特色化转型。发挥养老机构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溢出”效应,深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促进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
3.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引导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在医疗和照护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上门诊视、设立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推广应用适用于老年人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服务。
(三)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升级改造,打造3家功能完备、适度规模、环境优美、服务周到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进连锁优质品牌的养老组织,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行管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率不低于50%。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按标准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如意小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并完善建设运营补贴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式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改造成农村养老互助中心,开发民宿养老、农房养老等产品,吸引周边大城市的老年人。
2.构筑农村养老服务关爱网络
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辖区内所有服务对象纳入平台大数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真正做到农村养老服务无盲区、全覆盖。强化部门协调,利用社会治理网格化数据平台,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长效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老年协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网格员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社会化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服务工作机制。利用网格单元,探索建立多个“睦邻点”,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
(四)健全养老服务质量发展体系
1.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行业标准,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标准落实绩效评估,到2025年,确保全市所有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其中全市民办及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全部通过2级以上,将等级评定结果与政府补贴挂钩,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2.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
以云计算、大数据平台为基础,结合互联网、物联网及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进行完美整合,打造“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涉老数据共通共融,深化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申请、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应用。充分利用溧阳市“一站式”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中的适老超市、慈善超市、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功能,建成“一个养老服务的基础支撑平台,一套标准规范体系,一支专业运营团队”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强化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快速匹配,推动线上“点单”、线下及时服务。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载体,建立面向老人的智能技术常态化培训点,帮助老年人群消除“数字鸿沟”,到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智慧养老、服务监管等功能全覆盖。
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将养老服务人才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养老服务业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力度。将养老护理员作为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入职补贴等各项奖补政策。全方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各类培训,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支持高校涉老专业在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实训基地。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护理学、康复学、营养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校企合作”、“校院合作”等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线应用型人才。开展最美护工、最佳养老院长评比等典型选树活动,树立关心关爱养老护理工作者的鲜明导向,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到2025年,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80%。
(五)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1.鼓励社会投入养老产业发展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养老照护服务、智慧养老、康复辅助器具、养老社区等领域的养老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和品牌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计开发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建设或运营集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功能的养老社区。
2.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产业一体化
以争创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为抓手,加快推进中德富尔达康颐社区、天目湖再生医学健康管理中心、上兴九洲康养新城、别桥黄金山旅居康养中心等项目建设。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为核心,以旅居康养为重点,着力招引养生养老、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高端品牌项目,进行医养结合为特色的全产业链延伸,打造“候鸟式”“度假式”旅居养老养生基地。积极与上海、浙江、安徽等地区探索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共建长三角地区互融互通的养老服务体系。
3.支持养老产品制造业发展
充分考虑老年群体使用感受,研究开发如机械、器械、器具、用具、用品等科技化、智能化、适老化新型养老产品,强化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充分考虑老年群体使用感受,研究开发适老化产品,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鼓励大型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培育区域性、行业性电商平台和线下交易展示体验中心。
(六)丰富精神文化养老活动
1.培育老人精神生活服务平台
大力扶持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和改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老年互助性服务活动,逐步构建政府服务民间服务机制互联、功能互补、力量互动的公共服务网络。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多方积极性,共同营造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情感陪护等服务,活跃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创新文化养老形式与内容
通过政府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供给“精神养老”。针对老年人的实际需要,为老年人开设科技、心理卫生讲座,以期老年人能够通过接受外来信息和帮助,自觉调整自己,以积极、稳定的情绪适应新生活。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如意小食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关爱活动。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银龄大学、老年学习乐园,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精神养老”需要,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七)加强养老服务业金融支持力度
1.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业项目,适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民办养老机构,可采取续贷等方式予以资金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象。
(八)强化养老服务监管能力
1.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法人、从业人员的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确保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养老服务黑名单,对被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实行重点监管,并依法依规予以惩戒,提高养老机构失信成本。
2.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
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各尽职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聚焦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质量,重点监管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消防、食品、资金的安全,全面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等综合保障,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加强民政与消防救援、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专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四、重点工程
(一)居家适老化改造优化工程
把提升居家适老化环境作为巩固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的重要抓手,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继续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起居行走、运动康复需求为核心,增强适老化设施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意愿和消费潜能,带动养老服务消费升级和提质扩容。增强适老化改造过程中适老设计、改造实施、产品适配、综合评估的专业性,加强改造工作全流程评估和监管,切实保障适老化改造的服务质量。从2021年起,每年完成300-4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全市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不低于2000户。
(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程
由颐康护理院先行试点家庭养老床位,然后在全市范围普及推广家庭养老床位,健全家庭养老床位的设置标准和上门照护服务标准,逐步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完善家庭养老床位运营方式和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及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重点关注特殊养老服务对象。鼓励服务质量高、连锁化品牌化经营的养老机构参与并负责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
(三)养老志愿服务推广工程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大力培养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鼓励低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帮助高龄老年人,鼓励社区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协同参与互助。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推动老年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建立“时间银行”管理、运行和服务等系列标准,开发全市统一的时间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成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时间银行”管理服务网络,完善相关监督保障与征信机制。
(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工程
加快溧阳市智慧化特困人员供养中心项目建设,满足全市特困对象养老需求,改造提升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提升集中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全面向社会开放,引入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改造建设及运营管理;同时,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建成融集中照料、日间照护、居家上门服务“三位一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辅具租赁、护理技能实操培训等服务。
(五)养老服务人才培育提升工程
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依托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链接服务资源、制定养老方案等服务,切实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养老护理员培养使用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队伍激励机制,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在全行业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六)养老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示范引领工程
鼓励养老服务的品牌化发展,发展一批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并对形成一定连锁规模的给予财政奖补。对在我市登记注册,连锁经营10家以上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企业组织在税收、评定等级方面予以连锁经营扶持政策。鼓励养老机构跨区联合、资源共享,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
(七)养老评估提优工程
养老服务领域全方位建立养老评估体系,做到“凡服务必评估,凡监管必评估,凡补贴必评估”。一是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二是养老服务信息评估。开展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评估,为精准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三是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评估、养老服务标准化评估、养老服务质量整改评估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养老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合力推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工作协调,成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左右协调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通过改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内容等来解决养老服务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探索出可持续与可复制的创新成果。
(二)完善法治保障
聚焦养老服务的关键领域和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市场培育、价格机制及优惠制度的实施等,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保障与激励措施。同时,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编制宣传手册,开展养老法规政策进社区活动,确保养老法规政策家喻户晓。
(三)加大财力保障
建立养老产业引导基金,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设施配备、运营管理、功能提升、人才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以不低于60%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建立与全市老年人口增长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养老服务财政投入的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才培养等服务。
(四)强化用地保障
参照国家及省地市建设规范,按人均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实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社区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应结合城市功能优化和有机更新等统筹规划,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保证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
(五)提高宣传力度
围绕加快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通过宣传主渠道,大力宣传尊老孝老传统美德,组织开展孝亲敬老主题宣传表彰活动,形成爱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溧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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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指 标 |
2025年 目标 |
指标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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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社区 养老 |
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覆盖率(%) |
25 |
约束性 |
|
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建成率(%) |
1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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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占比(%) |
100 |
约束性 |
|
|
如意小食堂建成数(家)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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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床位数(张) |
2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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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含社会老年人家庭)(户) |
20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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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养老 |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 |
8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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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床位占比(%) |
8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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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占比(%)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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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
8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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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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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数(家) |
3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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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成(数) |
1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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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通过职业技能评价的养老护理员占比(%)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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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数量(人) |
1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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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人数(人次) |
10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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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产业 |
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吸纳新增就业(人) |
500 |
预期性 |
附件2
溧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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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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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慧化特困人员供养中心 |
项目选址在溧城街道歌岐路120号天目湖中等专业学校,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对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并拆除和新建部分建筑,建成总床位900张,满足全市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困难的失能等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
苏皖集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