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高邮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邮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2021-2025年)
一、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全国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和《江苏省“十四五”省级基础测绘规划》,结合我市实际,以围绕构建“数字高邮”“智慧高邮”、发展壮大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建设测绘强市的战略方针为总体目标,在综合分析我市“十四五”期间对基础测绘需求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二、高邮市基础测绘现状
(一)高邮市地理环境概述
高邮是江苏的陆域地理几何中心,位于北纬32°38′-33°05′,东经119°13′-119°50′,东邻兴化,南连江都、邗江、仪征,西接天长(安徽)、金湖,北界宝应。
高邮市共有10个镇和1个全省唯一的少数民族乡,1个省级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总面积196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175平方公里、水面788平方公里。境内大部为里下河平原。西部有风光秀丽的高邮湖,总面积780平方公里(境内面积431.5平方公里)。
(二)基础测绘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测绘地理信息是认知世界、利用自然不可缺少的媒介,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地理信息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经济建设重大战略的实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与地理信息和基础测绘保障息息相关。
1.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信息化迅速发展离不开“数字城市”的运用。运用好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才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提供有效平台,促进金融、财税、贸易等领域信息化,促进宏观决策、资源管理、土地整治、交通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等工作的开展。
2.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数据库。国务院已将电子政务列为信息化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明确了电子政务优先建设的四大基础信息库:人口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库,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其中,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为电子政务提供辅助决策平台,实现对各种经济、社会、教育、科技等信息的空间定位、空间分析和空间辅助决策,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决策、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3.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特别对现势性较强的1:2000、1:1000、1:500比例尺地形图和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需求更加紧迫。地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已成为一大发展趋势,无论是建立信息库,还是数据的传输、应用服务均向网上运行模式发展。这就需要加大空间信息应用技术的开发,使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的应用深入到各行各业,遍及社会的各个角落。
(三)“十三五”期间基础测绘工作主要进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基础测绘工作克难攻坚,在基础测绘管理、测绘基准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技术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基础测绘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基本实现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
1.进一步健全基础测绘管理机制。建立了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政府和社会对基础测绘的重视和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基础测绘初见成效,在经济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保障服务作用。
2.稳步推进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立了覆盖全市域范围GPS控制网。完成高邮市CGCS2000坐标GPS控制网布设(D级控制网,90个点)。建成高邮市坐标转换系统,完成高邮CGCS2000坐标转换。
3.充分完善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十三五”期间,收集、整理、更新了本市1:500、1:2000、1:10000等比例尺的地形图数据,0.3米、1米分辨率的多时相遥感影像数据,2米格网精度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地名地址和兴趣点数据,中心城区倾斜摄影三维模型数据及主要道路两侧精细三维模型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成果。极大丰富了本市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4.大力推进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建设。“数字高邮”于2018年11月建设完成,12月通过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的专家组的验收和鉴定。其成果目前已在国土、公安、文旅、环保、交通、民政六个部门得到深入应用,按照“民众好用、政府好管”的目标,分别构建了形式多样、示范性强的行业应用系统,为高邮市城市建设、公共管理、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未来的“智慧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基础测绘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主要体现在投入及保障机制健全程度、测绘成果资料统一化程度、地理信息应用领域及服务能力、成果更新及共享等方面,具体如下:
1.基础测绘投入及保障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制约了基础测绘的发展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提高。基础测绘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八条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而我市至今一直未建立基础测绘资金投入及管理机制,制约了基础测绘工作的有效开展。
2.测绘地理信息共享仍存在壁垒,缺乏长效稳定的更新维护机制。测绘成果的产权不明和利益驱使造成了基础地理信息不能共享或不愿共享,难以对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同时,缺乏长效稳定的测绘成果更新维护及投入,成果更新主要借助重大测绘工程进行,有关部门间成果资料不能互相补充完善,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和权威性。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跨越发展期。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明确了“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方向和着力点,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和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领基础测绘工作全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把基础测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动,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安全保障、高效利用的方针,统筹规划全市基础测绘工作,统筹协调公益性测绘事业发展。不断优化基础测绘组织结构,合理布局基础测绘生产力,协调部门间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2.实现资源共享、高效利用。把保障服务作为基础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基础测绘公益性事业作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测绘保障服务作为工作的准则,贯彻落实到测绘生产力布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测绘科技进步等各个方面和环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需求牵引、科技推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始终贯彻“科技兴测”和“人才兴测”战略,加强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增强测绘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4.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机制和定期更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各级财政对基础测绘的投入机制,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础地理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和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测绘公共服务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我市基础测绘的总体目标是:建成适应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邮实际情况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2000、1:1000及1:500数字化系列比例尺地形图的重点区域覆盖和现势性动态快速更新;完善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及其传输网络体系;完善高邮市地理国情基础信息库和数字高邮地理空间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应用、维护与更新。以基础地理信息为载体的测绘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四)具体目标
1.按照国家、省、扬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将基础测绘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与基础测绘定期更新机制相匹配的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
2.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引擎,随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地理信息技术正在向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等技术跨界融合的方向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改进自身技术体系和工艺流程,不断增强新型基础测绘生产服务效能,强化地理信息资源供给能力。也要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提供普适性的地理智能服务,不断提升应用服务水平,增强数字高邮经济发展新动能。
4.整合现有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全市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和应用体系,服务于应急指挥、电子政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数字化交通、公安、环保、旅游等领域;解决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社会应用和保密问题,推出4D复合型成果和产品,为社会提供广泛的地理信息应用服务。
5.完善与有关法律法规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在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最大限度实现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服务,基本实现基础测绘成果的信息化、网络化,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测绘保障。
6.在做好近期目标确立的各项任务基础上,形成高效协调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建成体系完善、功能完备的测绘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全面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处理、更新和服务的实时化、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形成丰富多样的基础测绘公共产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四、主要任务
(一)加速基准建设,推进体系升级
建立全市域测绘基准框架一张网,开展市域内大地、高程控制网的融合,打造市域统一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定期开展GNSS网点和水准网复测、测量标志维护,提升测绘基准服务能力,实现测绘基准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实现动态更新,完善数据资源
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需更新与定期更新相结合机制,升级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全面更新全市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每年对全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开展1∶500地形图实时更新,全市域内1∶1000地形图5年更新两轮。运用无人船、船载测深系统等,开展市域内河、湖和水库等水下1∶500、1∶1000地形测绘。按照市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机制要求,统筹竣工测量,5年完成一轮全市域地下管线测量和及时更新。开展重点区域地下建(构)筑物等地下空间设施测量,丰富地下空间数据库内容。
(三)增加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
按照分级实施、协同更新生产模式,拓展基础测绘覆盖范围,常态化更新维护全市域多比例尺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数据,丰富基础地理数据内容。建设地理实体时空数据库,完善地理信息资源体系。探索基础地理信息联动更新机制,优化数据生产联动更新方式,形成“一库多能、按需组装”的定制化服务能力,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高效供给。
(四)创新技术水平,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地理信息共享既是信息化社会的需求,也是地理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数字高邮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彻底改变了传统测绘成果的提供模式,以“在线服务”取代“离线数据”,充分发挥了地理信息具有整合其他信息的基础性信息的特点,使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成为各种信息汇集和交互的重要工具,推进全市的信息化进程。平台的应用将进一步促进测绘成果的更新和信息服务质量的提高,使基础测绘成为面向应用型基础测绘。建立起科学的数据更新制度,完善数据标准化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政策,健全信息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分发机制。在信息共享、信息安全、利益保障的前提下,建立权威的空间数据管理和分发机构,统一进行各类空间数据资源的管理、维护和应用服务,建立面向管理、面向特殊应用、面向公众的多种数据分发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基础性空间信息载体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
推动基础测绘发展,人才是关键。必须用科学的人才观指导测绘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继续实施人才强测战略,以地理国情普查、数字城市应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优化测绘地理信息人才结构,全面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鼓励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建立起测绘人才信息库。
五、重点工程
(一)完善测绘基准与维护
提高测绘基准服务能力。升级基准服务,增强测绘基准定位精度,扩大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范围,实现全市测绘基准的信息化管理。开展重点区域的地面沉降监测,维持全市高程基准的现势性,为地面沉降监测、重点工程建设提供高精度基准服务。积极推动测绘基准在自然资源、气象、交通等多领域的推广应用,更好地满足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科学研究对现代测绘基准服务的迫切需求。
(二)基础地理信息持续更新
基础地理信息是地区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要坚持需求牵引、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基础测绘,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与更新。
1.建立、完善与维护高精度的测绘基准和空间定位服务系统。推进CGCS2000坐标系的应用,充分利用GNS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和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及测绘新技术,完善我市测绘基准复测和维护。加强对测量标志的改造和保护,完善测绘基准的地面基础设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量标志普查,对市域内的D级GPS点等全面进行建设、维修和托管。
2.进一步提高遥感影像获取能力。利用基础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获取各种分辨率的地面影像数据,形成航空航天遥感相互配合和优势互补,建立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获取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原则上,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航空影像每三年更新一次,利用测绘卫星实现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每两年覆盖全市一次。
3.进一步加强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提高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覆盖率和更新率。建立1:5000、1:2000、1:1000、1:500地形图测绘与更新常态化运行机制。利用现代化测绘高新技术和先进装备,全面完成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各旅游风景区和重点工矿地区的1:1000、1:500地形图测绘任务,并建立定期更新机制。
4.开展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全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提出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分区域、分类型的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
(三)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完善
进一步加强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加工整合,并根据基本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进度,不断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机制,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步伐,缩短更新周期,优化数据库结构,丰富信息内容,提高数据成果现势性。
(四)智慧高邮,数据库全面建设
高效推进建设“云上高邮”时空大数据平台,升级维护“天地图•高邮”,构建协同一体、资源丰富、服务智能和安全可控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拓宽地理信息服务领域,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集约化、智能化。
建设时序化基础时空数据、地理实体、公共专题、物联网实时感知数据、互联网在线抓取数据和特色扩展数据,在线汇集全市人口、法人、宏观经济、信用等政务地理信息,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处理和集成整合,形成标准统一、形式多样的政务地理空间信息及其相关数据库群,共同构成智慧高邮所需的地上地下、室内室外、虚实一体化、尺度多样、开放鲜活的时空数据资源。
开发时空大数据管理系统,增强大数据管理能力。开展时空大数据分类、聚类、关联和预测分析,增强挖掘分析与可视化等功能。开发服务引擎、地名地址引擎、业务流引擎和知识引擎等服务接口,提升优化时空大数据平台通用化和专业化服务能力。构建适于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超融合时空信息云架构,推进与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深度融合,建立平台间资源、目录和数据接口共享联动机制,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空间基础框架和时空信息资源支撑。面向政府决策、社会治理和自然资源管理,基于智慧高邮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典型应用,形成支撑智慧高邮的地理信息应用模式和服务体系。
拓宽“天地图•高邮”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地理信息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深入应用。形成统一的在线服务功能体系,优化“数字高邮”地理空间框架,升级改造“天地图•高邮”保证全天候服务能力。
六、保障措施
基础测绘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要加快构筑现代化的测绘技术体系,必须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基测领导,完善法律法规
《江苏省测绘条例》是规范我省基础测绘的法律依据。要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信息化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基础测绘项目监理、成果质量、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发挥基础测绘的最大效益与作用。
(二)提升创新水平,抓好队伍建设
测绘主管部门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统筹规划与组织协调工作,合理安排重点项目和时间进度。按照市场机制及经济规律,结合测绘工作自身的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采取不同的管理机制,突出效率。推行“项目法人制、质量监督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变单纯的管理为服务、经营、管理,建立测绘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确保经费投入,提高使用效能
1.积极争取国家、省在政策、项目和投资上对我市的倾斜,及早申报立项,争取“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的建设经费支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将基础测绘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基础测绘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和投入机制。
3.积极推进测绘体制改革。制定新的测绘财政政策,建立多元化的测绘投入渠道和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单位以及民间资本等投资测绘领域的积极性,吸引资金参与项目的建设与应用。
(四)强化保密意识,稳固信息安全
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涉及到国家安全,属国家级秘密成果。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方面,一方面要加强传统纸质测绘成果资料的管理,做到专人专管、责任落实到人,每一步资料交接必须有章可循、有迹可查。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保护,强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存储、管理、交换、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安保系统建设工作,在努力实现资源共享的同时,严格遵照测绘产品相关保密规定执行,做到严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