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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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02-20 11: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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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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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城乡住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标定[2016]589号文下达的《201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二批)》,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任主编单位,对上海市《绿色公共建筑设计标准》DGJ08-2143-2014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为了更好的与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接轨,进一步明确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专业在设计中采取绿色建筑技术的规定与要求,各专业绿色设计标准的条文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条文基本得到对应;结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梳理调整了附录A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技术组合方案。
本次修订取消了附录B。修订后的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设计策划;5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6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7结构设计;8给水排水设计;9暖通设计;10电气设计;附录A。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0号,邮编:200092),以供修订时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