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轻型木结构建筑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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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02-20 1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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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轻型木结构建筑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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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满足上海市轻型木结构建筑的应用需求,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促进 建筑业绿色发展,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下列轻型木结构和混合轻型木结构建筑的设计、施工及工程 质量验收,内容涵盖结构、防火、节能与通风空调、耐久性及隔声等方面。
1.0.3 设计工作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 满足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符合防火、节能与通风空调、耐 久性及隔声等要求,确保结构达到预期的使用年限;在符合安全和性能要求的同 时宜优先采用通用和标准化的结构和构件,减少构件截面的规格,减少制作、安 装工作量。
1.0.4 本规程中的尺寸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 的名义 尺寸表述。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应采用同一种体系的尺寸,严禁不同轻型木结 构尺寸体系混用。
1.0.5 轻型木结构建筑的设计、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以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