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和费用标准》的通知(冀建市[2015]1号)
[地方标准 - 地方标准]
发表于:2023-02-20 14:25:18
收藏
前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和费用标准》的通知(冀建市[2015]1号)
详情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和费用标准》,现予颁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和费用标准》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