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定额解释)
一、《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以 下简称“本定额”)分为《第 1 章 绿化种植工程》、《第 2 章 绿化 养护工程》、《第 3 章 园林铺地工程》、《第 4 章 园桥工程》、《第 5 章 假山石工程》、《第 6 章 园林景观工程》、《第 7 章 杂项工 程》等七个章节,定额子目共 823 个。
二、本定额不适用于园林绿化景观项目的整体管理养护。
三、园林绿化工程计价时分为绿化工程和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是 指苗木、花草的种植、养护以及为了达到苗木、花草景观效果而进行 的配套施工(土方、造地等)。景观工程是指园林建筑及小品(包括 园路、园桥、假山、小品等)。
四、本定额未编列的项目,可参照我省现行其他专业定额并执行 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 金等各项费用仍按园林绿化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中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的拌制及运输已考虑在 定额内,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拌制及运输未包括在定额内,其费 用另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水泥混合料的相应定额均按现场搅拌混凝土编制, 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每立方米混凝土工程量人工费乘以 0.43, 并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台班含量,混凝土单价按泵送商品混凝土 单价计算;使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每立方混凝土工程量人工费乘以 0.53,并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台班含量,混凝土单价按非泵 送商品混凝土单价计算。
七、本定额中,以“元”的形式体现的材料费、机械费,其不含 税价格均按基期价格乘以 0.92 计算。
八、园林绿化工程中,除半成品材料或另有规定外,其他材料一 般不计算场内运输。如因施工场地限制,应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中确定材料集中堆放地点距施工现场距离,如超过定额取定的场内 运距,可计算超运距场内运输费用。除苗木外,本定额取定的场内运 距为 150m。苗木按运至施工现场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