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2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已经县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山海平阳、生态典范”——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年)
2.“山海平阳、生态典范”——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编制说明.doc
3.“山海平阳、生态典范”——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年)图集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山海平阳、生态典范”——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编制说明.doc
附件3:“山海平阳、生态典范”——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图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