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 年)》
2012 年 9 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 年)》中要求:在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修编 的基础上,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总体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丽乡村建设 目标。
(1)规划目的: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布局;协调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2)规划内容:省域村庄体系与布局,建设时序的安排和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指引与要求。规划中提出美丽乡村建设要求,要求“让乡村回归乡村,让乡村恢复活力”, “硬件上往美的方向建设,软件上往好的方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