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规划背景
近年来,和县经济社会获得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道路客运建设步伐的加快为社会经济繁荣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进入“十三五”时期,和县的发展正面临着新的变化,对城乡道路客运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安徽省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对行业发展提出了规范化的发展要求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文件精神和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需要。《指导意见》指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
2015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城镇交通发展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采用新能源、清洁燃料公交车辆,着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全面推广公共自行车,实现低碳绿色出行,切实缓解城镇交通拥堵,有效减少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建设。
2016年10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指出: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是加快城乡统筹协调、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的迫切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年12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基本需求为目标,坚持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网络衔接,改善基础设施,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运输保障。
相关政策的出台,对和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实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相关政策的需要。
二是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对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2014年,和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确定未来和县新的区域定位:全国重点发展区域;长三角区域的承接产业转移基地;皖江城市带前沿城市、特殊政策先行区;南京都市圈核心圈层生态服务基地;皖江示范区新兴生态名城;芜马城市组群中长江北岸滨江新城;马鞍山主城副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将对城市公交及城乡道路客运的线网布局和服务提出新的要求。
三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提升城乡道路客运的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拓展城市新城区,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而城乡道路客运的发展将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随着和县中心城区的进一步扩大,大量的人口快速向中心城区集聚,城乡之间、乡镇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人员之间的流动规模和范围扩大,客流量将与日俱增。为更好地适应和县城镇及与周边城市的交互发展,加快城乡融合,有必要对城、镇、乡村之间的客运进行统一协调,制定有效的规划方案,提高城乡间联系的便捷性,整合城区公交与城乡道路客运资源,逐步建设合理的城乡道路客运体系,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
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发挥交通扶贫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确定了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同年12月,安徽省政府出台的《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要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贫困地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加大对贫困地区县乡公路建设支持力度,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道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实施贫困地区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和撤并建制村、一定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7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指出要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
2016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八大任务,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养护效能,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总体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规划》明确,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规划,促进“点”与“面”、“内”与“外”、“城”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坚守底线,推动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延伸;精准施策,合理制定交通扶贫目标和重点,推动“交通+特色产业”“交通+电商快递”等扶贫新模式;因地制宜,实现交通发展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突出的短板在贫困地区,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脱贫攻坚中具有先行引领和支撑、保障的作用。经济发展,交通必先行。“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阶段,采取精准措施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发展短板,对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发展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补齐和县交通运输发展短板,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相关部门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突出抓好交通扶贫工作;要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统筹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覆盖面和安全水平;要利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专项规划(2017-2030)》编制的有利契机,把和县精准扶贫工作与城乡道路客运线路、场站规划等进行有机衔接,统筹城乡道路客运发展,建设形成“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城乡道路客运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的融通融合,缩小城乡差距,繁荣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和县城乡道路客运自身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随着和县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域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随之提高,和县现有的城乡分割的道路客运体系已不能适应当前城乡居民出行的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乡居民的交流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近年来,和县农村公路畅通工程的不断推进,县域的农村公路网得到较大发展,农村公路网络不断完善。
在城乡道路日益通畅、客运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的基础上,如何统筹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建设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城乡道路客运体系,成为当前客运发展的重要课题。结合当今发达地区城乡道路客运的发展经验,进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是实现客运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县城乡道路客运的发展方向是要稳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改革,通过对城乡和城市公交诸元素的合理配置,将城乡道路客运的管理体制、线网布局。站场建设等进行有机结合,促进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的逐步融合,推进城乡居民出行服务均等化,形成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客运服务体系。和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是适应和县自身客运发展,全面提升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水平的需要,
基于以上背景,和县交通运输局通过招标委托编制单位承担《和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专项规划(2018-2030年)》编制工作,通过科学合理规划,明确城乡道路客运建设内容,为和县城乡道路客运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指引和县城乡道路客运的健康发展。
本次规划年限为2018年至2030年,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1.3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和县县域范围,共计1319平方公里,包括和县全部行政区域,包括石杨镇、善厚镇、香泉镇、西埠镇、乌江镇、历阳镇、功桥镇、姥桥镇、白桥镇。
第二个层次是中心城区范围,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国道G346、南至太阳河、西至滁马高速、东至县界。包括历阳镇大部分用地以及西埠镇、乌江镇部分用地。规划区面积为162 平方公里。

图11规划范围图
n 以人为本,城乡协调的原则
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加强城乡联动,有序衔接,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n 与道路通行条件充分结合的原则
结合道路条件,规划城乡道路客运线网,加大城乡道路客运线网覆盖率,提高农村居民出行的便捷性,提升城乡公交服务水平。
n 坚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原则
充分利用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的各种站点设施,统一规划功能层次合理的换乘枢纽和城市、城镇、镇村(镇镇)三级城乡道路客运网络,优化网络衔接,做到“无缝衔接、方便换乘”。
n 与城镇规划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通过客运网络的衔接,协调城区与周围城镇的关系,逐步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畅通有序、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提高全县客运服务水平,全面服务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活力和效率。同时完善场站建设标准,增强资金和土地保障,引导形成与城镇布局相协调、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n 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服从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城市发展建设方向,分步实施,逐步完善,既要有超前意识,又要实事求是,使城乡道路客运设施建设水平从相对滞后、到基本适应、到适度超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交运发〔2014〕236号;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交运发〔2014〕258号;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等共计11个部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41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改革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的指导意见》皖交运〔2015〕16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5〕120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
《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和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和县“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和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其他相关规范、标准;
和县各乡镇相关规划及调研收集的其他资料。
1.6 技术路线
本次研究立足于和县县域层面,通过分析识别现状公交线网存在的问题,并依据城市及各乡镇总体规划,提出适合未来公交发展目标及策略,制定公交线网及相关设施规划方案,同时提出近期建设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保障方案。

图12规划技术路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