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 号)等一系列政策,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要求设市城市政府组织编制完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41号)中也提出倡导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低碳绿色出行方式,方便居民出行,促进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因此,急需专项规划指导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
阜南县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结合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并在十三五期间提出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推行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永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美丽阜南。营造安全、舒适的慢行空间成为阜南县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新需求。
通过对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理论与案例的梳理,结合阜南县县城区现状及特征,对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并针对性的提出发展目标、策略、规划应对措施,推动慢行交通系统整体水平的提升,形成“安全、公平、便捷、连续、舒适、优美”的出行环境,使其逐步走向系统化、舒适化和有序化,有助于阜南建设成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宜居县城。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与《阜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 年)》确定的城区规划范围一致。规划面积约5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2.8万人。
本次规划共分为两个阶段,远期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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