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3-03-01 20:46:43
收藏
详情
龙政综〔2022〕361号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龙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自然资源局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龙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复函》(漳自然资函〔2022〕76号)批复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服务区委区政府发展大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进矿山绿色转型升级,为富美龙海建设提供矿产资源支撑。
二、《规划》一经批准颁布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对不符合《规划》的勘察、开采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各单位要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勘查开采秩序,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直有关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
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文旅局、龙海公安分局、龙海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