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现将《古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古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古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6
(二)机遇与挑战····················12
(三)规划目标与指标····················
(一)绿色发展,构建生态循环产业···············
(二)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三)减污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五)分类防控,保障土壤及地下水环境··········34
(六)源头控制,保障声环境质量···············
(七)科学划分,强化固体废物防治···············39
(八)生态振兴,打造美丽乡村···············39
(九)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44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定位、分析形势、研究指标、谋划任务,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动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时代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古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根据《宁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古田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进行编制,规划范围为全县所辖区域。规划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明确“十四五”期间古田县源头防控、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工作重点,使之成为“十四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遵循。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古田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融入环三核心区打造省会后花园”、深入实施“湖城一体”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五年,对改善古田县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期间,古田县提出了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生态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五大体系指标共31项指标。从各项指标统计值看,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全县“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古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指标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目标值 |
2020年 完成值 |
类型 |
完成 情况 |
|||
|
环境 质量 |
城市空气质量符合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 |
县城区 |
% |
98 (310天) |
100 (366天) |
约束性 |
完成 |
||
|
细颗粒物(PM2.5)浓度 |
县城区 |
μg/m3 |
35 |
17 |
约束性 |
完成 |
|||
|
饮用水源水质 达标率 |
县级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乡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环境 质量 |
翠屏湖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全县两条主要水系 省控断面水域 功能达标率 |
闽江 (古田段)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敖江 (古田段)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
% |
88.8 |
/ |
预期性 |
完成 |
||||
|
总量 控制 |
化学需氧量 |
吨 |
4262.74(减排9.5%) |
完成 |
约束性 |
完成 |
|||
|
氨氮 |
吨 |
569.53(减排5.4%) |
完成 |
约束性 |
完成 |
||||
|
二氧化硫 |
吨 |
400(减排13.8%) |
完成 |
约束性 |
完成 |
||||
|
氮氧化物 |
吨 |
100(减排15.3%) |
完成 |
约束性 |
完成 |
||||
|
生态 建设 |
森林覆盖率 |
% |
70.0 |
72.14 |
约束性 |
完成 |
|||
|
城市人居公共绿地面积 |
m2 |
14.7 |
/ |
预期性 |
完成 |
||||
|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
% |
9.85 |
/ |
预期性 |
完成 |
||||
|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
% |
35 |
/ |
约束性 |
完成 |
||||
|
生态保护红线 |
|
划定 并遵守 |
已划定 |
约束性 |
完成 |
||||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城市燃气普及率 |
% |
98 |
99 |
预期性 |
完成 |
|||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城区及 中心城镇 |
% |
90 |
95 |
约束性 |
完成 |
|||
|
其余村庄 |
% |
30 |
71.24 |
约束性 |
完成 |
||||
|
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
城区及 中心镇 |
% |
98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其余村庄 |
% |
90 |
95 |
约束性 |
完成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5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医疗废物专业化、规范化 收集处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危险废物专业化、规范化 收集处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
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
/ |
东部地区三级标准 |
/ |
约束性 |
完成 |
|||
|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
/ |
中部地区二级标准 |
/ |
约束性 |
完成 |
||||
|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 |
2016年底前完成 |
/ |
约束性 |
完成 |
||||
|
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 |
/ |
配宣教 专职人员 |
/ |
预期性 |
完成 |
||||
|
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率 |
% |
100 |
/ |
约束性 |
完成 |
||||
|
环保投入资金占同期GDP比例 |
% |
0.3 |
/ |
约束性 |
完成 |
||||
“十三五”期间,古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主题,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系列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基本如期实现。主要工作和进展体现在:
1.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优良。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标率100%;重点流域闽江(古田段)、敖江(古田段)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100%;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020年,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优良天数比例达100%,PM2.5年均值0.017mg/m3;轻微污染天气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河(湖)长制纵深推进,全省首个“智慧湖泊”管理平台—翠屏湖流域水质在线监测项目建成运行,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深入推进,16条省级小流域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41个矿山治理工程通过市政府复查验收;造林绿化9509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2.14%,森林蓄积量1093万立方米,居全市前列;治理水土流失1.24万亩。
2.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拆改并进、铁腕整治,完成畜禽养殖、石材加工、食用菌加工、红粬加工、塑料造料、机砖生产、小水电站、水产养殖等传统行业、重点企业整改整治工作,以及淘汰老旧机动车、落后燃煤锅炉和土壤污染治理等系列任务。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村改水改厕工作,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三线一单”制度,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构筑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28.66平方公里,划定河道岸线保护岸段445公里,自然保护地面积稳定在25546公顷。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2018-2020年完成造林绿化3.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24万亩。坚持疏堵结合,强化稳控,有序引导,实现41个矿山和166家石材加工企业和谐稳定退出,完成6700亩的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实现历史性、彻底性、全面性解决敖江流域(古田段)建筑饰面石材矿产的生态环保问题。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严格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强化土壤风险防控,设立县域土壤背景监测点位,全面落实调查评估制度,建立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3.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立足县情农情,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全县创建“绿盈乡村”232个,其中高级版3个。深入推进“一革命四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全县279个行政村(居)改水改厕,新改建村镇卫生公厕345座,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建成18座垃圾压缩转运站。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做好“路边、水边、房边”整治和村庄“四旁”绿化,完成“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裸房1982栋,新增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完成5个省级卫生乡镇和18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提升生态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护,深入实施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落地,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启动实施。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取缔城乡简易垃圾填埋场和焖烧炉等设施。强化城乡环卫精细化管理,推行城区环卫作业和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城区主干道机械清扫率达70%。
4.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提升
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5.5亿开展保护与治理,湖城一体、产城融合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格局显现,城乡“三生”环境更加宜居宜业宜游。全县大气优良天数比例、县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100%,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垃圾河、牛奶溪和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小流域整治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中心城区新增滨水绿地景观12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5平方米、较2015年提高13个百分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持续提升,2020年达到94.21%,居全市第一。
5.制度建设创新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建设和党政生态环保责任目标评价考核机制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和环保网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22%以上。生态治理和监管机制持续创新,成功引入市场机制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和城乡垃圾资源化治理,健全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无逢衔接机制和部门、乡镇联动联席机制,首创翠屏湖“智慧湖泊”监测监控系统,率先推行农村污水治理建管一体机制和“生态司法+保险”生态修复机制,生态环境治理保障能力增强。
“十四五”时期,我县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机遇期,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发展前景广阔。
1.发展机遇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以及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福建各地市、区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是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相继落地福建,“多区叠加”的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联动效应逐步显现。
三是山海协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2019年宁德市出台《宁德市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在统筹整合各县域山海空间资源的基础上,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缩小沿海山区发展差距,着力推动东侨—古田县域之间开展山海协作、对口联系工作,古田县可以与东侨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才交流、园区建设、民生发展等领域加强对接,实现共建共荣。此外,古田县还可以对接福州新区战略,参与省会中心城市协同分工,发挥古田生态优势、文化优势、农业资源优势和福州大消费市场的潜力,推动我县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深化产业互动,推动经济社会各方面协同发展,打造区域发展新的增长点。
四是全县发展定位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保障。古田是山水园林大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2.14%,生态环境优美;古田更是文化大县,儒释道文化底蕴深厚。“十四五”期间,古田将在传承深厚传统文化中体现新时代精神,在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中推动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双提升”,努力打造“生态经济与多元文化强县”,为建设生态古田,美丽古田提供保障。
2.面临挑战
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存在较大压力。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但国控断面雄江断面溶解氧仍不稳定达标,每年的9月~12月由于水口库区底泥和天气影响都会出现不同程度溶解氧超标现象,同时,省控断面武步溪奎金山、玉源溪玉源村、省小流域曹阳溪曹阳溪口、横洋溪瑞岩桥断面因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食用菌企业污染、红粬企业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面临考验。
生态创建方面: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示范县创建配套的正向激励机制还不完善,缺乏支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所需项目的资金保障。绿盈乡村建设的理念尚未普及,个别建设指标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绿盈乡村创建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郁,村集体和百姓参与生态保护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
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难度大,按照《古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中初步测算,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仍需投入大量资金,同时涉及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多达85个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面临较大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一核两廊五轴”发展格局,主动融入“五个城”建设。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古田县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路径,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实现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
系统治理,协同管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统筹流域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贯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协同管控。
改革创新,示范先行。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秉持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探索区域环境合作新模式,共同推进“一带一路”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更系统、更亮点、更多元的“福建样板”。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土壤环境稳中向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升级,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优质水比例继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发展格局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为建设“数字古田、绿色古田、开放古田、健康古田、魅力古田”打下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2.指标体系
根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建立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环境风险管控、生态安全5大指标体系,共20项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①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市下达指标;
②小流域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88.9%;
③消除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
④地下水质量V类水体比例达到市下达指标;
⑤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
⑥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20μg/m3;
⑦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⑧绿盈乡村比例达到市下达指标;
(2)应对气候变化
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达到市下达指标;
⑩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达到市下达指标;
⑪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市下达指标;
(3)污染防治指标
⑫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减少比例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市下达指标;
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
(4)环境风险管控指标
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市下达指标;
⑯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市下达指标;
(5)生态安全指标
⑰森林覆盖率≥72.54%;
⑱生态质量指数≥80;
⑲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⑳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确保不降低。
“十四五”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见表2。
|
类型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值 |
2025年 目标 |
类型 |
|
环境质量 |
1 |
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2 |
小流域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88.9 |
≥88.9 |
预期性 |
|
|
3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
4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5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100 |
≥98 |
约束性 |
|
|
6 |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
17 |
≤20 |
约束性 |
|
|
7 |
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8 |
绿盈乡村比例(%) |
84.36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引领性 |
|
|
应对气候变化 |
9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10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11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
污染防治 |
12 |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 减少比例(%) |
已完成市下达指标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1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71.24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
14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环境风险管控 |
15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16 |
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
生态安全 |
17 |
森林覆盖率(%) |
72.14 |
≥72.54 |
约束性 |
|
18 |
生态质量指数 |
- |
≥80 |
预期性 |
|
|
19 |
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 半径覆盖率(%) |
-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
引领性 |
|
|
20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确保 不降低 |
约束性 |
第三章 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绿色发展,构建生态循环产业
推进布局和结构调整,建设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三线一单”为支撑、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加快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发展体系,协同提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形成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强大内生动力。
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持续完善“多规合一”,实现城市立体化空间规划和管理。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城镇开发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合理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共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把土地用途管制扩大到山地、林地、溪流、农田、湿地等生态空间。
建立分类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三线一单”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健全区域评估工作机制,将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排放总量、环境准入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空间,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管控,优化提升空间开发战略格局。建立重点项目事前沟通和联合评审机制,深化完善“多规合一”融合空间、规划、准入要求,优化重大项目生成,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产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事前沟通,优化项目筹划生成。产业布局及区域、产业规划和项目生成,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合理布局经济作物生产集中区,闽江干流(古田段)以及翠屏湖周边逐年加大公益林和生态果园比例。加快转变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推动畜禽养殖业优化布局,实行“以地定养、以种定养”,平衡畜禽养殖业和种植业生产布局,形成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扶持建立种-养一体的农业生产联合体,促进畜禽养殖粪污就地、就近消纳。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完善闽江水口水库网箱养殖规划制度,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3.培育发展四个新兴产业
生物与医药业。充分发挥我县制药基础,大力挖掘食用菌、红粬等古田特色产品药用保健功能,研究提取真菌多糖、氨基酸等有效生物活性成分和中草药特效成分,开发一批具有降血压血脂、活血化瘀、美容养颜、消食养胃、抗癌、保肾等保健产品和医药产品;依托福建古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点发展现代中药、生物技术药物等生物制药项目,推动福大百特产品从饲料板块向食品板块延伸,鼓励福兴医药应用现代生产技术生产高效低毒的广谱抗生素,重点推进安诺康生物科技园、天天源银耳精深加工、药业生物科技制药等项目建设。着力加强城西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优质创新环境,吸引生物医药产业知名企业和人才聚集,构筑生物和医药业发展高地。
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抓住宁德上汽宁德基地及配套项目建设机遇,推动本地产业充分互联协作,以宁达汽配园为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引进汽配企业入驻园区,着力推动古田汽配工业园项目、动力电池高压连接器和结构件生产项目,加速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重点发展汽车配件加工,把宁达汽配园打造成为集研发孵化、智能制造、生产检测、交易服务、物流仓储配送等功能的为一体的综合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新材料产业。依托大甲、鹤塘等园区平台,推进大甲工业区二期开发,发展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新材料、铜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项目。以宁德杉杉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为龙头,对接宁德时代等新能源大产业,推动杉杉科技二期项目建设,实施产业链招商,按照绿色发展原则,以产业规模化、品牌化、高技术水平为导向,促进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壮大。把鹤塘旧石材厂用地改造建设为金属材料产业园,实施精准招商,发展不锈钢新材料、铜材料和下游产品。
机械制造与不锈钢智能装备。立足古田现有机械制造和智能装备产业基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宁德不锈钢材料优势,重点研发生产不锈钢食品机械、食用菌机械、药品机械、医疗器械、环保机械,推进成套设备制造及相关产业链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加强与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合作,建设高端装备企业孵化器,培育古田机械制造与不锈钢智能装备产业集群。
4.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发展
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计划,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以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实现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构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绿色社区。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数量,树立一批“绿色家庭”典型,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积极创建绿色商场,鼓励绿色消费、提供绿色服务,力争绿色商场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持续开展古田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并命名。做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制定并下达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明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在指导“绿盈乡村”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开展“绿盈乡村”创建工作,同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托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卫星遥感、生态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及时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同时,通过省生态云平台的自然生态监管系统,落实对问题台账及整改进展的线上调度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打好升级版的蓝天保卫战,加强PM2.5与臭氧污染的协同治理。强化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强化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联治,实现我县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且持续改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
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在全县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煤改气”步伐,已有天然气管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结合宁德市新能源及锂电产业的优势,将公交车新能源化、分时租赁车辆电动化、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电动化。
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劣质油、非标油等不合格油品的查处力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加强工程机械、工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基础情况和污染排放状况调查和监管。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各类施工场地严格按标准实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措施。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县城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无浮土。
深化堆场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厂区路面应硬化,并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喷淋等抑尘措施。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推广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
强化对典型行业企业污染源动态监测和综合整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实施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综合治理、精准减排等项目,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燃煤锅炉企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开展全县重点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摸底排查工作。推进在线监控安装工作,建立重点VOCs企业“一厂一策”台账。
(三)减污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布局中,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聚焦“减污降碳”,完善宏观治理的环境政策,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构建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
1.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加快110千伏凤都(溪头)输变电及配套送出项目建设;推进翠屏、永安、平湖等3座110千伏变电站,泮洋、卓洋等2座35千伏变电站新布点;实施鹤塘变--大桥变35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新建及改造工程,满足县域电力负荷增长与高可靠性要求。发挥我县承接宁德新能源汽车的机遇,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启动实施充电桩规划编制和充电桩建设进度,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奠定基础。
2.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加快重点领域低碳转型。推进传统产业能效提升行动,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新产品。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明确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推进建筑节能和低碳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等低碳技术。推动交通运输低碳创新发展,发展低碳物流。
控制农业活动和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进有机环保农药替代、新型肥料应用,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积极推广低排放高产水稻品种,改进耕作技术,控制稻田甲烷排放。推广使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采用甲烷发电等规模化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技术,减少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
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度体系。建立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碳排放管控体系。建立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推进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落实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稳步推进碳排放交易。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丰富碳交易产品种类,降低企业履约成本,积极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衔接融合。
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城市产业、建筑、交通、能源体系。加强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创新低碳园区管理模式,创建低碳园区。选择具备条件的既有小区或新开发小区进行低碳化建设和改造,完善社区居民低碳生活服务设施,构建社区低碳商业供应链。加强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转化率,节约利用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探索区域低碳发展新模式。
构建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数据采集、统计、监测等相关工作领域协同及融合,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信息纳入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制度。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控制机制。
面向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科学合理制定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探索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力争在全市达峰行动中走前列、做表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构建优美河湖生态系统,建设幸福河湖。
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根据古田县经济发展、人口分布、城区和乡镇饮用水供给和使用情况,增加或调整城区及乡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排查对其产生影响的工业企业、居民集聚区、养殖种植等污染源,因地制宜确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水源涵养能力。2021年3月底前,形成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21年11月底前,形成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2021年12月底前,形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22年12月底前,形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分类、分期、分批推进水厂及配套管网等供水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供水“同质、同服务”。同步山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农村饮水水质、水量、普及率、集中供水程度和供水保证率逐步提升,全面提升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持续开展县级及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深入落实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地问题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推进饮用水水源汇水区污染整治,严格汇水区内环境准入要求和监管。“十四五”期间,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健全水源地风险防控机制。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推进流域精细化管理。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继续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长监管职责,强化对河湖综合治理的协调、监督和指导,依法打击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确保河湖综合治理落地见效。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建立监控监测全覆盖的动态监测预警系统。
强化流域分类整治。严格落实水功能区划,以闽江、敖江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与城市排水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等衔接,针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具体情况,细化治理方案和实施办法。坚持“一河一策”,以流域为单位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针对不达标断面制定限期达标规划,推进水口库区古田段溶解氧超标问题整改,确保雄江断面水质达标。深入推进闽江流域古田段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美丽新闽江。巩固小流域治理成效,实现长制久清。
深入开展入河(湖)排口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形成排污口清单,提出分类整治要求,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做到主要河流、排污口、污染源做到“一河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按照省、市部署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五项主要任务。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以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现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重点监管重点行业的污水排放,对酒粬生产、食用菌生产、食品加工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开展市政污水管网深度排查,系统梳理污水处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污水管网规划。以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扩容,因地制宜提升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结合旧区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改扩建等工程,配套和完善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加快实施合流制区域和混流制区域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恢复和保障生态流量。落实《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保障闽江、敖江流域生态流量。
推进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节水。推动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建立工业水循环利用机制。
针对流域水系特征,逐步分解水体流域分区,分类修复流域水环境,改善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试点开展重点河湖生态调查、生态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和通量监测。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全面实施古田县敖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针对岸线生态功能受损的河湖、受面源影响较大且富营养化趋势明显的湖库,实施河湖缓冲带修复。根据天然湿地受损情况,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鼓励在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重要入河(湖)口和污水处理厂下游等区域开展人工湿地的建设。
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控,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常规监测一月一测,“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实行一季一测,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半年一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加快重要水源及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古田中心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全覆盖,各乡镇应急备用水源逐渐建立,全面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定期监督评估县域内溪流、湖(库)汇水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7.推进美丽河湖示范建设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甄选县域内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等范围内的河湖,谋划建设体现乡镇特色的“美丽河湖”或“美丽河段”,鼓励翠屏湖及环翠屏湖小流域玉源溪、苏墩溪等试点先行。到2025年,全县建成1个“美丽河段”,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河湖安全生态、水清景美、人文彰显、人水和谐的目标。
整合自然资源、农业、林业、住建等部门的相关资源,按省市要求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以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作为基础支撑,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根据风险级别进行分级管控,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实施分区分类管理。
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基础上,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进一步落实农用地土壤分级管控措施,优先保护质量较好的耕地和园地,积极推进耕地与园地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推进轻、中度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园地安全利用方案。建立防护隔离带、阻控污染源,采用翻耕、种植绿肥等农艺调整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和园地,制定耕地和园地用途清单,已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涉及重污染耕地制定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防止新增建设项目造成新的土壤污染。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控污染场地流转和开发建设审批,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周边新建、改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强化企业生产全过程管控。全面推进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建立企业生产全过程管控措施,防范土壤污染风险。加强污染源头监管,做好污染预防措施。强化生产过程管控,优先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及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提升末端治理水平,禁止直接向土壤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减少污染废物排放。深化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的科技创新,大力加强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水污泥的处置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污水污泥处置水平。
落实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逐步建立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重点区域,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和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设施,开展材料、产品或者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在涉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促进采矿权人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完善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做好废渣治理,污染防治,植被恢复,重点恢复生态和修复地形地貌景观。矿山企业,要采取科学的开采方式、选矿工艺、运输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尾矿、矸石和废石等污染或者破坏土壤环境。
加强废弃矿点监管。推进实施废弃矿渣综合利用利用。对矿山周边存在污染的农田进行生态修复。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强化露天矿采空区复垦工作,创新矿山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模式,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对停用废弃尾砂库、废渣库,按照安全、环保等法规强制闭库。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的矿井和非法设立的尾矿库,重点治理“头顶库” 、“三边库”,完成升级加固改造,搬走库内尾砂,无主尾矿。
加强全县区域性和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动态跟踪调查工作。做好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工作,合理划定地下水保护范围,制定地下水补给区保护方案。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完成全县加油站埋地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未利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滩涂、湿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六)源头控制,保障声环境质量
优先发展绿色公共交通,规划建设以快速交通为骨干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使城市发展、道路建设、交通容量、机动车增长速度保持平衡。
依据规定在新建城市交通干线与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并通过在主要街区及敏感路段设置降噪绿化带、隔声屏和隔声窗等,减轻交通噪声环境污染。在新建主、次干道路两侧预留的缓冲带,依靠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新建项目选用无噪或低噪的生产设备,并对厂区内已建高噪声车间或设备设置降噪设施。在工业企业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对影响居民的噪声超标单位的限期治理,并进行全程监督控制。
建筑施工阶段的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禁止超标扰民的施工方式,加大建筑施工噪声夜间巡查力度。推广使用无噪、低噪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机械,对于高噪声施工作业范围及机械,须在施工过程中全场进行消声减振。
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促进噪声扰民信访的有效处理。
加强声环境监测健康。增加环境噪声功能区监测点,完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为环境噪声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七)科学划分,强化固体废物防治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成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体系建设,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提高垃圾焚烧比例。
医疗机构应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对于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卫生所,可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进行处置。进一步落实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时期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八)生态振兴,打造美丽乡村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严格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建立管护长效机制。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业更兴、村更美”的绿盈乡村。
1.开展绿盈乡村建设
扎实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坚持“绿化、绿韵、绿态、绿魂”建设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绿盈乡村”建设工作指南(试行)》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推进“一革命四行动”,重点围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制定整治实施内容,并采取分级实施、分类建设的策略。推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资金保障机制。扎实推进“绿盈乡村”建设阶段性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县“绿盈乡村”占比达到市级下达指标。
提升绿盈乡村建设信息化水平。强化提升“绿盈乡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开展“绿盈乡村”摸底建档、初级版认定和中高级版推荐上报工作,依托生态云平台及实地走访完成全县行政村“一村一档”建设,对“绿盈乡村”认定情况和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台账化管理。
补齐农村污水处理短板。按照“优先采用截污纳管,不具备纳管条件采用分散式”处理的总体思路,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因村施策、远近结合、工艺合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全面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收集处置。按照“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的建设思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在满足治理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利用已建设施及管网,综合考虑修复和改造成本,经简单修复可继续投入使用的要尽量修复,需提升改造的尽量在原设施基础上提升改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水质监测平台,依托数字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建立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县级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水务一体化建设和运维,推行EPC+O、BOT等模式,解决建管分割问题。以区为单元,明确由一个实施主体统一负责建设运维,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培育专业运营管护队伍,实行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推行城乡排水一体化,委托第三方统一负责建设运维。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建设运维单位的监管考核。探索建立财政补助、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推行农村垃圾“干湿”分类。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推行干湿分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新、改、扩建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升级改造水平,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有机肥、农家肥和沼液沼渣还田利用,推广节水节料、干清粪、微生物发酵和零排放等实用技术。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依规落实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场(小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乡(镇)、街道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严防生猪养殖污染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遏制生猪违法养殖和污染环境行为。对于现有存在规模化以下分散生猪养殖要采取疏堵结合,由规模化以下分散养殖模式转型为集中小区养殖模式,养殖小区要取得相关部门用地审批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渔船“双控”和休禁渔制度。科学实施闽江干流古田段水产养殖规划,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推进闽江水口库区溶解氧超标问题课题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底泥治理对策措施。加快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节水减排和绿色化生产,严控河流湖库养殖规模。
4.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加强肥料农药登记管理、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积极发展绿肥种植,推广商品有机肥,加快推进农业“三品一标”建设。
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农业生态循环化源头减量,畜禽规模养殖场实现按标生产,降低面源污染风险。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培育有机肥生产企业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准确测算各区畜禽养殖场粪污产生量和需要配套的消纳地面积,综合考虑消纳地环境容量,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或实行异地消纳。大力培育发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畅通还田渠道,支持畜禽粪便肥料化利用。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大力推广水稻秸秆直接还田、秸秆机械化翻压还田、果茶菜园秸秆覆盖控湿保湿控草,以及利用秸秆发展食用菌生产和秸秆过腹还田等技术,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健全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
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推广使用新型的生产功能化、智能化、绿色化长寿命或按需定制的农膜制品,如新型可降解地膜和液体地膜等。加强倒茬轮作制度探索,通过粮经、蔬菜轮作,减少地膜覆盖等。加强农艺农机技术示范推广,综合运用农艺措施、农机化技术,促进农膜科学使用,通过建立农膜废弃物回收点提高用收水平。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贮运机制。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制度。合理布设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探索建立“有偿回收、集中贮运、规范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启动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对能回收并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企业予以补贴支持,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应当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农药采购实名制登记制度试点机制,对包装物全过程跟踪留痕,建立农业统计台账。
(九)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1.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风险管理
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健全企业、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建立风险防控工业企业实时监控体系,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到常规环境管理。推进建立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区、应急物质储备等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对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管。
2.加强重金属风险防控
加强城镇、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监控,预防和控制重金属等对土壤的污染。强化土地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建立申报、建档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综合治理与修复,确保土地转换用途后的安全利用。在重金属防控区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开展土壤与重金属环境修复试点示范,推进重点污染场地的生态修复。
3.加强疫情环境风险防治
卫健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定点医院或临时收治隔离点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执行涉疫废物转移联单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就近集中处置原则,应收尽收、及时清运。对涉疫医疗废水突出关注消毒环节,要求充分消毒、规范处理、加密监测,处理后的污泥按医疗废物管理。
4.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完善政府部门、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防、应急响应机制和后评估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咨询团队,落实应急措施和物资,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内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与应急、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联动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应急工作网络。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县级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及结构配置。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督促落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省级下达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部门严格落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完善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构建完整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重的“绿色政绩”考核导向。优化考核程序,着眼环境质量改善,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针对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定位,实行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感。建立完善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审计监督制度。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妥善处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关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有序推进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二合一”。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一证式”管理。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
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推动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每年开展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责任情况评估,探索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完善环境信用体系。根据市级要求建立企业环境信息评价制度,加强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将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做假的企业、机构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信用等级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推进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单位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根据排污企业特点,分类推广安装参数管控、视频监控等设备并实时联网。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人人争当建设者、行动者,不当旁观者、更不能只当享有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家庭、社区、企业、机关。规范引导排污企业通过设立污染治理设施公众开放日,向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构建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发布。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加强舆情研判,完善重大舆情管理应对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舆情稳定可控。推进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废气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保设施常态化开发机制,有效化解环境敏感项目“邻避效应”。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渠道。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打造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及环保志愿者作用,倡导公民遵守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推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组织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等各种绿色生活主体创建活动,加快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绿色消费,发挥政府引领示范作用,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增加绿色生活实施服务供给,完善慢行系统,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强化智能化手段在城市公交管理中的应用。推广使用电动汽车,逐步使用电动公交车,推动出租车电动化升级,提高电动车在私家车的占比。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套的转运处理处置系统。
完善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机制。完善第三方律师咨询服务,为生态环保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立足古田实际和生态环境状况,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构建规范开放公平有序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构建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推广基于环境绩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城乡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量。
规范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化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尽职免责、职业风险保障等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县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数据分析等装备,保障一线生态环境执法用车。乡(镇)、街道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监管体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完善跨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重要河段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实行“谁考核、谁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加大监测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力度,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发展。培育规范社会化监测机构,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衔接省、市“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求、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不减的角度出发,以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导向,采取政策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主的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规划重点工程,包括大气环境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水生态环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处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八大类31个子项目工程,总投资142249.29万元。规划重点工程清单见附件1。
第五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落实。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将规划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到位。党委、政府对保持并改善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做好规划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提高对规划实施的宏观调控与政策引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评估。发改、商务、工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推进规划实施。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和监管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优化创新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
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财税政策。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发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在2023年、2025年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把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规划重点工程清单表
古田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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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实施年限(年) |
预计总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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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气环境 提升工程 |
1 |
古田县凤都工业集中区综合能源站暨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建设LNG气化站,敷设天然气中压管网59.6公里。同时建设生产辅助用房、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等设施。建设泛能站,敷设蒸汽管网1.7公里。建设1座天然气门站(供气规模为15000Nm),配套建设生产辅助用房、调压计量区、放散管等。 |
2021 |
12334 |
工业园区工作 联席会议 凤都镇人民政府 |
|
二 应对气候 变化工程 |
2 |
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 |
探索碳达峰方案,实现2030年碳达峰要求。 |
2021-2025 |
100 |
发改局 古田生态环境局 |
|
3 |
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
制定低碳方案,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 |
2021-2025 |
100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
|
三 节能减排 工程 |
4 |
菇棚“光伏+”项目 |
占地500亩,建设8个菇光互补标准菇房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
2021-2022 |
36000 |
吉巷乡人民政府 鹤塘镇人民政府 杉洋镇人民政府 |
|
四 水生态环境提升 工程 |
5 |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 |
2021 |
116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
四 水生态环境提升 工程 |
6 |
大甲镇、杉洋乡、鹤塘镇、卓洋乡水源地综合保护项目 |
对大甲镇、杉洋乡、鹤塘镇、卓洋乡水源地附近的污水处理整治,水源地界碑建设,水源地附近退耕还林和商品林赎买,对水源地进行保护及整治等规范化建设。更换管道配套设施、水库清淤、修建拦河坝及水库拦网、道路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等。 |
2022-2025 |
3000 |
杉洋镇人民政府 鹤塘镇人民政府卓洋乡人民政府 |
|
7 |
古田县桃溪小流域治理工程 |
治理河道总长1370米,新建生态护岸总长1279米,拦河坝3座,亲水台3处,景观公园1处。 |
2021 |
613 |
城东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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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古田溪水口段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
整治古田溪水口段流域5.6公里。 |
2021-2022 |
1000 |
水利局 |
|
|
9 |
水口镇高州溪兰环段 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
整治水口镇高州溪兰环段流域4公里。 |
2021-2022 |
500 |
水口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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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古田县水源地桃溪水库水质提升项目 |
对桃溪水库坝前及上游支流入库段进行调控,项目主体设备包含:阵列可控纳米溶氧盘、微纳米气泡发生装置、微气泡扩散设备、水生态调控设备、中央控制系统、原位微生物取样分析及环境友好微生物筛选、培养、驯化服务及三年运行维护费用。 |
2021-2024 |
385.29 |
古田县碧源自来水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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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湖乡镇污水处理厂 提升改造工程 |
对大桥镇、吉巷乡、平湖镇、凤埔乡、凤都镇等5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及6个乡镇(大桥镇、吉巷乡、平湖镇、凤埔乡、凤都镇、泮洋乡)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确保出水达到一级B标准。 |
2020-2024 |
1296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
|
12 |
黄田库区工业集中区 日处理2000吨工业 污水处理厂工程 |
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日处理2000吨工业污水。 |
2021-2022 |
2000 |
黄田镇人民政府 |
|
|
四 水生态环境提升 工程 |
13 |
古田县凤都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本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000m³,项目一期日处理污水700m³,一期用地0.3179公顷,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15.78㎡,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格栅与进水泵房、事故应急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综合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标准排放口、污泥泵站、 鼓风机房、配电间、加药间、中控室及值班室。 |
2021-2022 |
1065 |
工业园区工作 联席会议 凤都镇人民政府 |
|
14 |
闽江水口库区水口段 养殖网箱综合整治项目 |
提升改造养殖网箱10万平方米。 |
2021-2022 |
3800 |
乡村振兴战略 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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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卓洋乡秀峰村、广洋 沽洋小流域综合整治 |
河道垃圾整治、河道清淤、新建拦河坝及河岸护栏、修建河岸防洪护堤、污水管网建设、河岸两侧绿化。 |
2022-2025 |
1500 |
卓洋乡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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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敖江源头大甲、小甲 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
敖江源头大甲、小甲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浆砌石截水沟5000多米,M7.5浆砌片石7000多立方米等,表土剥离,表土覆盖,植物措施等。 |
2022-2025 |
2000 |
大甲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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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乡镇污水市场化运行 项目 |
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工作,推进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 |
2021-2025 |
22740 |
县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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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18 |
石材加工企业退出后 废弃堆渣场覆土绿化 |
石材加工企业退出后18个废弃堆渣场覆土绿化,预计投入3500万。 |
2022-2025 |
3500 |
杉洋镇人民政府 鹤塘镇人民政府 卓洋乡人民政府 |
|
六 固体废物处置工程 |
19 |
古田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建成后年消化200万吨城市固体废弃物,生产3亿块新型环保砖。 |
2021-2025 |
10000 |
县住建局 |
|
20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程 |
处置6000吨菌丝渣。 |
2021-2025 |
1000 |
古田福兴医药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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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21 |
农村乡生活污水治理 基础设施项目 |
对全县137个以上村庄实施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包括铺设或修复管网、新建或改造提升污水设施以及运维等建设内容。 |
2021-2025 |
28000 |
县城投 水 投 住建局 古田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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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建设 |
1.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在鹤塘建设一个中转站,通过垃圾压缩转运至古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应收尽收。 2.在镇区外的行政村要建立一个长效的垃圾中转运行机制,建设垃圾中转站10座,配备垃圾车等。坚决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要求,分区域定时间的通通转运到镇上进行处理。 |
2022-2025 |
2500 |
住建局 大甲镇人民政府 杉洋镇人民政府 鹤塘镇人民政府 卓洋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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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鹤塘镇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项目 |
在鹤塘镇路上村等10个村新建集成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改造污水处理站3座及污水处理设施1座;建设污水收集主干管、接户管、Φ700预制HDPE塑料检查井582座、Φ315接户HDPE塑料检查井1237座、净化槽分散处理3座、三格化粪池1座。 |
2021-2022 |
3000 |
鹤塘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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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水口镇湾口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对村内环境进行整治、裸墙改造、污水治理、河道梳理,建设停车场、游园步道、防护栏杆、路灯、驳岸、给水管道、绿化等。 |
2021 |
1000 |
水口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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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水口镇美丽家园建设 项目 |
改造路口候车亭1处,新建生态停车场763平方米、水泥路1107平方米、休闲步道2243平方米、亲水平台99平方米及公厕1座;整治农房13栋、立面改造722平方米,改造游客服务中心1处;建设垃圾收集分类2处、污水管网785米,改造水沟416米等。 |
2021 |
500 |
水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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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环境治理 体系 |
26 |
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2022-2025 |
500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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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古田县敖江流域水质 自动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
大甲、杉洋、鹤塘镇、卓洋乡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工程: 1.区域交界断面流域建设16个监测点包括自动监测设备和数据库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形成敖江流域整体水质监控网络及镇区主要污水处理设备在线自动监测; 2.中央实时监控平台系统建设。 |
2022-2025 |
2000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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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畜禽养殖场网络监控 工程 |
在大甲镇、杉洋镇、鹤塘镇、卓洋乡各生猪养殖场设定监测点位,完成10家规模化养猪场安装在线监控。包括自动监测设备及数据库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等。 |
2022-2025 |
300 |
大甲镇人民政府 杉洋镇人民政府 鹤塘镇人民政府 卓洋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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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空气站、水站运行维护 |
古田县玉田中学、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空气自动站,环翠屏湖26座水站5年运行费用 |
2021-2025 |
700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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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应急监测设备购置,环境监测仪器采购、运行维护、校准等。 |
2021-2025 |
500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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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生态文明宣传渠道建设 |
通过电视、报纸、课堂、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平台,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生产、生活各个方面。 |
2021-2025 |
200 |
古田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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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类31个子项目工程 |
总投资 |
14224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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