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切实保护地质环境,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及崩塌隐患、滑坡隐患。
本规划是资溪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资溪县所辖行政区域。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1.自然地理
资溪县是江西省抚州市的下辖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东部,东邻福建省光泽县,南接黎川县,西连南城县,北毗金溪县、贵溪市。地理坐标:东经116°46′36″~117°17′53″,北纬27°28′39″~27°54′49″,总面积1247.71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0.75%。
2.社会经济
资溪县现辖5镇2乡和5个生态公益型林场,即鹤城镇、嵩市镇、高阜镇、马头山镇、乌石镇、高田乡、石峡乡、高阜林场、马头山林场、石峡林场、陈坊林场及株溪林场,县政府驻鹤城镇。共有70个行政村委会、4个居委会、322个自然村小组,全县总人口9.826万人,人口密度约79人/平方公里。
202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44.97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5.7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1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25元。
资溪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7.3%,拥有江西马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凉山国家森林公园、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华南虎野化放归基地等国家级名片;拥有可开发旅游资源单体120余个,其中以大觉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龙头,“大觉溪”“真相乡村”等精品旅游带为重点的资溪旅游,成为“江西风景独好”的重要内容。
(二)区域地质环境条件
1.气象
资溪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资溪县多年平均降雨量2010.9毫米,年最大降雨量3086.8毫米,年最小降雨量1237.9毫米。县境内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年内降雨多集中在3~6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57.4%,为丰水期,2、7、8、9月为平水期,10月至翌年1月为枯水期。
2.水文
资溪县地表水系发育,河流交织成网,水库星罗密布。境内主要河流有泸溪河、许坊河、曾坊河和桐埠河等,皆属信江、抚河流域上源支流。全县已建成小(二)型以上水库17座,其中小(一)型水库4座。
3.地形地貌
资溪县地处武夷山脉中段北麓,群山沿县界逶迤,从东、北、南三面将全县环抱,总体呈东南高、西北低的地势。境内东部的鹤东峰为全县最高点,高程1364米,西北部与南城县交界处的许坊河河床沥木段为县域最低点,高程72米。
根据地貌成因类型及形态特征,调查区地貌可划分为构造侵蚀中低山、构造剥蚀丘陵、构造剥蚀岗地和侵蚀堆积河谷平原等四种地貌单元类型。
4.地层及岩浆岩
(1)地层
县域出露的地层自老至新有震旦系、寒武系、侏罗系、白垩系及第四系,出露面积共483.65平方千米,占全县面积的38.77%。其中震旦系主要分布于县域西部、北部,岩性主要为片岩、混合岩;寒武系仅分布于县域西部蒿市镇溪南岭、石峡乡仓树源一带,以黑云二长变粒岩夹黑云片岩为主;侏罗系主要分布于县域东部马头山镇一带,是正常沉积岩,但普遍含有火山碎屑岩;白垩系零星分布于县域西北侧县界附近,是一套红色粗屑岩系;第四系主要为全新统冲积层,分布较广,主要沿泸溪河、许坊河、曾坊河、桐埠河呈带状或断续分布,组成 Ⅰ 级阶地及河漫滩,二元结构明显,上部为亚粘土、亚砂土,局部夹淤泥透镜体,下部为砂砾石层。
(2)岩浆岩
县域岩浆岩分布广泛,主要有加里东、印支、燕山、喜山四期的岩浆活动,其中以加里东和燕山期最为强烈,形成以中-酸性、酸性花岗岩岩类为主的岩石,以岩基、岩株、岩瘤、岩墙及岩脉等沿北东向分布。县境内岩浆岩出露面积763.82平方千米,占全区面积的 61.23%。
5.地质构造
区域构造单元上属武功山—北武夷山东西向隆起带的一部分。经历了多期次的构造运动,褶皱构造和断裂构造发育,地质构造复杂。在多次构造运动中,以加里东、燕山期构造运动较为强烈,加里东期运动以紧密的线性褶皱为主,燕山期运动形成的构造形迹主要以断裂为主。根据各构造力学性质、展布方向和形态特征,区内构造形迹分为南东向、北东向、北北东向、北西向构造。
6.新构造运动与地震
(1)新构造运动
燕山运动是本区规模最大的一次构造运动,它奠定了区域构造的基本格局。新构造运动是在燕山构造运动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的,但又有它自身的差异性和间歇性,运动性质以间歇性上升为主,县境北东、东和南部属武夷山断块隆升区,北西部属低丘谷地上升区。第四纪以来,新构造运动强烈,中低山区多形成深切峡谷,平原区堆积形成了多级阶地。区内构造十分发育,但近期尚有活动迹象很少,如洵口断裂北东端有温泉出露,是断裂复活的证据。
(2)地震
区域大地构造属华南褶皱系,区域重力场位于广昌-信丰重力低值区。根据江西省地震志资料记载,1862年3月17日,震中资溪,震级未考;1868年5月8日,震中资溪,震级未考;1971~2000年地震仪器记录,资溪未发生地震。
(三)地质灾害概况与特征
1.地质灾害概况
资溪县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383处(其中滑坡353处,崩塌24处,泥石流6处),灾情等级均为小型,直接经济损失 256.45 万元。
经过历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目前资溪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有85处(其中滑坡66处,崩塌11处,泥石流2处,滑坡隐患6处),险情中型2处、小型83处,威胁居民767人,威胁财产2792万元。
2.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从行政区划看,资溪县地质灾害分布最多的为马头山镇、高阜镇,数量分别为84处、87处,最少的为陈坊林场、高阜林场,数量分别为1处、3处。
从地理空间看,资溪县地质灾害分布总体呈自西向东、自北向南逐渐增多的趋势,地质灾害最密集区域为县城周边及其东部。
从发育时间看,资溪县内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分布总体上与强降雨天气吻合,与连续、集中降雨周期紧密相关,地质灾害具有群发性特点,主要集中分布于每年的4-6月。
3.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
资溪县地质灾害的分布主要受地形地貌和岩土类型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的发生,除有一定的地形地质条件外,还多与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因素密切相关,具有暴雨型地质灾害区的典型特征。
(四)2011-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评述
1.防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得以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强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把手”责任。
二是防灾预案及规划体系得以建立。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形成了中长期规划、短期年度方案、单点预案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防灾管理体制;制定和落实了《资溪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资溪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到了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防灾工作制度得以完善。建立完善了地质灾害值班、巡排查、灾(险)情速报和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得到加强
一是强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2017年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基本实现了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
二是建立以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为骨干的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以地勘单位作为技术支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指导当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二次伤害,减轻灾害损失。
三是积极开展科普宣传与培训演练,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5.12减灾日及乡村干部培训班进行宣传。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出动一台宣传车,悬挂一条横幅,发送一条短信,开展一次检查,上好一堂课,开展一次现场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资源保护、避灾防灾意识,全面推动资溪县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生态保护工作。
3.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建立
在资溪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乡镇场、行政村、村民小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56人;出台《资溪县地质灾害监测制度》,由县自然资源局对监测员工作进行检查。初步建成了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4.地质灾害调查及综合治理工作取得进展
2013年12月“江西省资溪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正式启动,2015年5月完成野外工作验收,2020年10月完成成果报告审查。通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基本查明了全县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影响因素,为地质灾害易发分区、防治分区及危险性区划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资溪县完善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应急反应体系以及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基本摸清了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和分布等,初步评价了其稳定性和危险性,为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
资溪县对鹤城镇泸声村司前路滑坡、乌石镇梅树滑坡、高阜镇溪南村西源组滑坡、鹤城镇二小滑坡等灾害点进行了立项工程治理工作,总投入资金约770万元,使1026人的生命及2781万元财产免受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投入不足、科学研究水平不高,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经费相对偏少,受经费限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在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达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目标,就必须加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和基层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2.专业监测少,预警精度不高
全区专业监测占的比例很低,绝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仍依靠群测群防员进行目视宏观巡查,技防水平不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时效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临灾转移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十防九空”成为常态。
3.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装备落后
目前已有部分先进省市更新配备了应急调查车、车载型应急通信保障车、三维激光和无人机航摄成像系统等地质灾害调查的标准配置,我县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相对欠缺且装备落后,有待进一步加强。
4.基础防灾能力仍显薄弱
地质灾害应急会商指挥平台尚未建立,突发地质灾害时应急救援信息传达存在滞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强化,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六)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1.气象条件复杂多变
据江西省气候中心的专家预测,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未来江西省暴雨、台风、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趋强趋多,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2.地质环境条件脆弱
资溪县地形地貌以中低山、丘陵为主,地质构造较为复杂,岩浆岩及变质岩体发育,岩土体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发育,地质环境脆弱,在强降雨、地震、人类活动等因素作用下,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
因城镇化建设、村民建房、公路改造升级、矿山关闭后的高陡开采面及废石废渣等历史原因遗留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问题较多,短时期难以全面根治与恢复。此外,“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而工程建设活动将进一步改变并破坏地质环境进而不断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4.国家和社会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作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聚焦“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提出了“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人防+技防”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等有效举措,为资溪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江西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明确指出“加快建设符合江西实际、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各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其他职能部门防灾工作协调统一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根本目标,以人民为中心、以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高社会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向灾前预防转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和重大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集中专项资金,优先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地质灾害严重、隐患点多、防治任务重的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集中连片区综合治理。
3.源头管控,生态优先。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将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重点地区,在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通过科学规划与管控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和生态功能优先,统筹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在综合治理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4.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继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加大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队伍配备装备的投入,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效率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资溪县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排查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其变化情况;升级改造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建设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网络建设,显著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争取完成资溪县威胁人口30人以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装备精良的各级专业化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显著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2.具体目标
⑴在全县范围内完善群测群防体系,逐步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性监测,基本建立四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体系。
⑵对全县主要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勘查、治理,对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点采取工程治理为主的防治措施;
⑶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形成长效机制。
⑷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网络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建成地质灾害四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
⑸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完成现有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对近期目标未完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补充治理;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治理或避让,使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和受直接威胁的财产明显降低。
四、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资溪县地质灾害发育强度和地质环境条件与影响因素,综合各灾种发生情况分析,将资溪县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分为四级,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5个区段,面积349.23平方千米;中易发区4个区段,面积642.61平方千米;低易发区4个区段,面积242.41平方千米;不易发区3个区段,面积13.46平方千米。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资溪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程度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资溪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分为三级,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其中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3个区段,面积134.70平方千米;次重点防治区3个区段,面积523.32平方千米;一般防治区5个区段,面积589.69平方千米。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据现有的地质灾害情况、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和防治目标等,明确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具体防治工作任务如下:
(一)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⑴2021年度开展资溪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1:50000)项目。
在资溪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资溪县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发育特征、分布规律以及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进一步分析,根据核查及调查结果对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对承灾体易损性进行评价,对地质灾害风险性进行评估,并对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分析,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为资溪县防灾减灾服务。
⑵开展资溪县鹤城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1:10000)项目。
通过开展大比例尺人口集中的城(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明县城及重要城镇等人口集中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数量、类型、发育特征与分布规律,以及地质灾害形成的控制因素和诱发因素等;根据不同区段地质灾害风险差异,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建议,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由隐患点监测转变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区管控,切实增加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精度、广度、深度。
2.集体建设用地切坡建房调查
资溪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势较陡峻,村民建房受用地限制,尤其是在低山、丘陵区,必将存在人工切坡建房,且人工边坡基本上未进行任何防治措施,在降雨等诱发条件下极易引发崩塌、滑坡。资溪县自然资源局、镇(乡)政府应对村民房后切坡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地理位置、户主姓名、人数、房屋结构、切坡高度、坡度、宽度、有无治理、是否发生过地质灾害等,并组织技术人员对其稳定性、危害性作出评价并编制相关图件。
3.地质灾害“三查”
继续加强开展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地质灾害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汛(雨)后核查的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群测群防信息。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通过开展易发区内的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及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及危险性,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分区(块)确定危险性等级及建设用地适宜性等级,说明各区(块)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并分区(块) 提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已于2021年完成资溪县城市规划区城区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继续加强各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工作制度,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配备基本监测预警装备,提高群测群防员补贴,加强基层防灾宣传,进行专业培训和避险演练。
目前,全县8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2.创新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方法
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基于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结果,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划定更为精确和精细的风险防范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目前没有变形迹象但具有成灾风险的地区实施风险管控,探索风险管控技术路径,积累管理经验,形成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和技术标准。根据省、市规划,逐步推广“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
3.崩滑流监测预警点建设
对隐患规模较大、威胁人口较多,且近期未安排搬迁治理的崩滑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普适性监测,采用多种监测预警设备对灾体变形进行监测,实现监测数据采集自动化及实时传送。
2021-2025年度资溪县规划建设崩滑流普适性监测预警点14处,其中2021年已完成9处,2022-2025年拟完成5处。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按照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严重威胁集中居民点、交通干线、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隐患区,实施防治工程,主要针对确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有计划地分轻重缓急实施防治工程。
对于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威胁人口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不宜实施搬迁安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选用工程治理措施。规划期间拟开展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投资经费约851万元。
针对高危险、工程处理简便、投资少(2-5万)、群众支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经济实用、安全可靠、政府奖补的原则进行简易治理。规划期间计划动员开展20处(34户)地质灾害隐患点简易治理工程。
规划期内如果出现新的地质灾害点,则根据地质灾害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等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提升及装备现代化
1.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以县地灾应急中心应急体系为基础,完善县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硬件设施,合理调整业务结构,统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精细选聘应急专家,选择专业队伍承担具体技术工作,全面建成一专多能、反应灵敏、协调运转的地质灾害应急机构,负责县内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应急处置及相关管理工作。
2.会商室建设
资溪县拟运用多媒体音频技术,建立县级地质灾害会商系统并与江西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会商系统进行联网,一旦遭遇重大地质灾害,可通过该系统,第一时间与省、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开展会商协议,有针对性地做出决策,提出救援、灾情应急处置措施,以有效控制灾害,减少不必要的生命与财产损失。
3.调查巡查装备建设
为保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内各项工作的运转,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工作的应急装备需求,为县、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队伍配备专业调查巡查装备34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坚持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应急管理、住建、交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扶贫、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二)加强政策支持
支持解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地,将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落实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置用地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避险移民搬迁帮扶机制,一是尽量将安置地选择在集镇或工业园区周边,方便搬迁移民务工就业;二是对搬迁移民采取“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政策,实行差别化扶持;三是保障搬迁移民合法权益,移民原有权益不伤害,现有权益可增加,未来权益可预期;四是将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作为建设重点,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室等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三)加强资金保障
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和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保险机制。
(四)强化考核评价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并将中央和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专门班子对专项资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强化依法依规防治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预报、险情与灾情速报、应急管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结合资溪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六)强化宣传培训
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预防、辨别、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
七、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图。资溪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划的解释。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