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公益性、先行性事业,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做好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对履行好基础测绘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职能,发挥好基础测绘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开启新泰市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新泰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是新泰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政府指导基础测绘事业发展、审核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和纲领性文件,是落实新泰市“十四五”期间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泰安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新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测绘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5年(2021-2025年),适用于新泰市基础测绘工作。本规划经新泰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作为新泰市在规划实施期内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安排财政投资预算及项目实施的主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