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1〕4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费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1〕4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费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