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辖区南依泰沂山脉,北濒渤海莱州湾,东接胶东半岛,西靠山东半岛内陆,地扼山东内陆腹地通往半岛地区的咽喉。荣乌高速、胶济铁路、青银高速、青兰高速由北到南依次横贯市境东西,长深高速纵贯市境南北。全市国土总面积16143.1km2,位列全省第二位;现辖潍城区、奎文区(含高新区、保税区)、坊子区(含峡山区)、寒亭区(含滨海区)、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昌乐县、临朐县4区6市2县,至201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927.72万人。改革开放以来,潍坊市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5170.5亿元,位列全省第四位。潍坊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地理、交通、经济、生态等区位优势十分显著。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水土流失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制约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多年来,潍坊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两抓一推”的水土保持工作思路,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有效助推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整体发展。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5.9%,取得巨大成就,但依然存在亟需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1576.4km²,且人为水土流失难以得到全面遏制,制约着潍坊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快速发展的步伐,也阻碍了潍坊市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在水利部和山东省水利厅的总体部署下,潍坊市水利局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潍坊市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是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紧密结合潍坊市水土流失现状、自然条件及其国民经济发展对水土保持的需求,从建设“生态潍坊、美丽潍坊、文明潍坊”的高度进行编制,注重“战略性、超前性、适应性、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分近期和远期对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规划报告提出的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以及各项规划内容,为今后一段时期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潍坊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潍坊市各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