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水土保持公报
2023年巴东县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巴东县水土保持中心组织编制了2023年巴东县水土保持公报。公报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年度统计报表等。现将巴东县2023年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湖北省水利厅完成的动态监测成果,巴东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970.7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8.96%,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全县水土保持率为71.04%。与2022年相比,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7.53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0.52%。
2023年,巴东县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各级政府、社会和民间资本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全口径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1.75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106.53公顷,经果林3278.98公顷,封禁治理1771.01公顷,其他措施18.48公顷。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7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01.95公顷,设计拦挡弃渣817.90万立方米,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1687.59万元。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7个,并对其中1个项目进行了验收报备核查。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53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84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下达整改意见26份,下达责停、限期补办手续、限期缴纳的项目1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90.49万元。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3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共提取下发扰动图斑23个,涉及项目16个,经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7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违法违规项目9个。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水利部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单位及有关技术服务单位的信用监管,全县有1个建设单位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在网上对相关名单进行了公开。
第一章 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县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2023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巴东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970.7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8.96%,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按侵蚀强度划分,轻度侵蚀面积951.84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7.8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8.58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2.52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0.02平方公里,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8.05%、0.81%、0.88%、0.26%、0.002%。2023年,巴东县水土保持率为71.04%。
巴东县降雨量大而集中、地表径流大、山区地势落差较大、坡度较陡等都是形成水土流失的自然原因。近年来随着人口增长和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活动,城镇建设、交通、采矿等生产建设项目也加剧了人为水土流失。巴东县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坡耕地、荒山荒坡、疏幼林和生产建设项目建设中。
表1 巴东县各侵蚀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及比例统计表
水土流失面积(km2) | 占国土面积比例(%) | 各侵蚀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及比例 |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
面积 (km2) | 比例 (%) | 面积 (km2) | 比例 (%) | 面积 (km2) | 比例 (%) | 面积 (km2) | 比例 (%) | 面积 (km2) | 比例 (%) | ||
970.78 | 28.96 | 951.84 | 98.05 | 7.82 | 0.81 | 8.58 | 0.88 | 2.52 | 0.26 | 0.02 | 0.002 |
1.2 水土保持分区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分区体系中,巴东县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紫色土区一级区、秦巴山地区二级区、大巴山山地保土和生态维护三级区。
《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在以上基础上进一步划定了湖北省水土保持四级区,其中巴东县属于鄂西大巴山南坡保土区。
1.3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
2023年,巴东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970.78平方公里,较2022年减少了17.5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比减幅0.5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41.96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62.67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增加1.62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增加1.64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0.08平方公里。
表2 巴东县水土流失面积变化统计表 单位:km2
动态监测调查时间 | 水土流失面积 | 占国土面积比例 | 其 中 |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
2022年 | 988.31 | 29.49% | 909.88 | 70.49 | 6.96 | 0.88 | 0.10 |
2023年 | 970.78 | 28.97% | 951.84 | 7.82 | 8.58 | 2.52 | 0.02 |
变化量 | -17.53 | -0.52% | +41.96 | -62.67 | +1.62 | +1.64 | -0.08 |
备注:变化量为2023-2022年水土流失面积,“+”代表增加,“-”代表减少,下同。
1.4 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
2023年,巴东县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在黄家沟水土保持监测点开展了水土流失地面观测工作,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降雨、坡面径流小区水土流失量等。
第二章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2.1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总体情况
2023年,巴东县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政府、社会和民间资本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全口径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1.75平方公里。按照水土保持措施分类,完成新建坡改梯106.53公顷,经果林3278.98公顷,封禁治理1771.01公顷,其他措施18.48公顷。
表3 巴东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情况统计表
行政区 | 总治理面积 (km2) | 其中(hm2) | |||
坡改梯 | 经果林 | 封禁治理 | 其他措施 | ||
巴东县 | 51.75 | 106.53 | 3278.98 | 1771.01 | 18.48 |
2.2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3年,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主要为巴东县纸场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41平方公里,治理措施主要为:坡改梯5.01公顷、封禁治理935.99公顷,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2处。
表4 巴东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综合防治情况统计表
工程名称 | 总治理面积 (km2) | 其中(hm2) | 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处) | |
坡改梯 | 封禁治理 | |||
巴东县纸场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 | 9.41 | 5.01 | 935.99 | 32 |
第三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7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01.95公顷,设计拦挡弃渣817.90万立方米,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1687.59万元。
表5 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情况汇总表
县(市)水行 政部门 | 审批数量 (个) | 防治责任范围 (hm2) | 设计拦挡弃土弃渣 (万m3)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巴东县 | 27 | 601.95 | 817.90 | 21687.59 |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7个,并对其中1个项目进行了验收报备复核。
3.3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53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84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下达整改意见26份;下达责停、限期补办手续、限期缴纳的项目1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90.49万元。
表6 巴东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年度检查项目 | 水土流失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万元) | |||||||
在建项目数量(个) | 项目个数(个) | 日常跟踪检查(次) | 遥感监管检查(次) | 书面检查(次) | 其他方式检查(次) | 小计 | 下达整改意见数量 | 下达责停、限期补办手续、限期缴纳的项目数(个) | ||
巴东县 | 53 | 53 | 48 | 16 | 0 | 20 | 84 | 26 | 1 | 790.49 |
3.4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3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共提取下发扰动图斑23个,涉及项目16个,经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7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违法违规项目9个。其中,水利部下发扰动图斑12个,涉及项目9个,经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4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违法违规项目5个;省级加密遥感监管解译扰动图斑11个,涉及项目7个,经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3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违法违规项目4个。
表7 巴东县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情况统计表
水行政主管部门 | 水利部下发 复核合图斑 | 省级下发 复核图斑 | 认定项目数量 | 其中 | ||
合规项目 | 违规并查处 | 查处整改完成 | ||||
巴东县 | 12 | 11 | 16 | 7 | 9 | 9 |
3.5 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水利部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建设单位及有关技术服务单位的信用监管,全县有1个建设单位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在网上对相关名单进行了公开。
第四章水土保持基础工作
4.1 水土保持培训
2023年,巴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参加湖北省水利厅组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培训2次。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全口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统计方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技术、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观测数据整编等。
4.2 水土保持宣传
多平台、多渠道宣传水土保持。一是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大水土保持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宣传内容,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单1000余份,刷写、悬挂水土保持标语30余条,合计宣传对象2000余人;二是开展对外宣传,做到对上对外信息传递,先后在湖北日报、云上恩施、长江巴东网、云上巴东等平台对县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改革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第五章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⑴2023年1月,水利部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水保〔2023〕25号)。
⑵2023年2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保〔2023〕35号)。
⑶2023年3月,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副主任高超带队,对巴东黄家沟水土保持监测点进行汛前检查。
⑷2023年3月,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二级调研员葛照瑜带队调研巴东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情况。
⑸2023年7月,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办〔2023〕11号)。
⑹2023年9月,州水利和湖泊局水保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和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到纸场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现场开展了项目检查,听取了项目进度报告,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