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垣曲县2016-2020年水土保持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力量,大力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晋水保[2020]146号)文件精神及贵局要求,近期,我县组织专人对2020年度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2016-2020年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个流域实地调查,充分了解项目区群众意见,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大纲,编制完成了《垣曲县(2016-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涉及我县45条小流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3.23km2。
二、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016-2020年,我县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55万亩,其中梯田3.69万亩,水土保持林7.66万亩,经济林19.20万亩,封禁治理3万亩。年均减少水土流失量283.75万吨,水土保持措施增产粮食2004.81万公斤,增加收入8752.35万元,累计贫困地区受益18.5万人。
2020年全县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9万亩,其中梯田0.57万亩,水土保持林5.92万亩,经济林0.01万亩,封禁治理2.4万亩。年均减少水土流失量18.14万吨,水土保持措施增产粮食208.5万公斤,增加收入1596.5万元,贫困地区受益4.56万人。
(二)综合治理情况
2016-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3.55万亩。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5.2万亩,自然资源部门完成0.71万亩,农业农村部门完成0.56万亩,林业部门完成27.08万亩。
2020年全县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9万亩,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2.78万亩,自然资源部门0.03万亩,农业农村部门0.54万亩,林业部门5.55万亩。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垣曲县2020年板涧河朱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垣曲县毛家湾镇毛家村和朱家村,项目新增治理面积2.78万亩,其中:经果林0.01万亩,乔木林0.42万亩,灌木林0.15万亩,封禁治理2.2万亩,护岸工程0.788公里,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工程于2020年5月份开工,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2016-2020年实施了三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一是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总投资417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613.57hm2,修筑和改造生产道路10.41公里;二是总投资767万元的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共完成新修溢洪道6座;三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总投资 500万元,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850hm2。
(三)预防保护情况
为扎实推进预防保护工作,我县2016-2020年重点实施了亳清河河道治理工程、亳清河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北伸(五期)工程和西阳河垣曲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亳清河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为2500万,主要建设内容是亳清河左家湾至后磨凹段,治理长度为2.585公里,新建堤防2.986公里,加固堤防0.24公里,河道疏浚2.585公里;鲁家坡至西交村段,治理长度5.664公里,新建堤防6.217公里,加固堤防4.727公里,河道疏浚5.664公里。亳清河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北伸(五期)工程,总投资5638.09万元,治理亳清河县城段军民桥至东环路桥,共1.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防洪,对治理段河道进行疏浚,在河道主槽内设置10座景观跌水堰和6处截潜流设施,将地下潜流截至地表,增加河道基流。西阳河垣曲县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治理长度为7.4公里,分上下游两段实施。上游是河底河村段至唐岭尾矿坝,长3.65公里;下游是房头段至下马新村,长3.75公里,涉及西阳村、河东村、堤沟村、下马村、河底河村5个村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5.925公里,河道疏浚7.4公里,新建防汛抢险道路4.821公里。
(四)综合监管情况
按照“放管服”要求,我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转变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切实放到监管上来,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管手段。
2016—2020年,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40余次,下达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65余份,参与审批生产建设项目18个,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38.56万元(县级69.6万元,省级168.96万元),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的生产建设项目3家,完成了1个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和9个县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2020年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5余次,下达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38余份,参与审批生产建设项目17个,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38.56万元(县级69.6万元,省级168.96万元),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的生产建设项目3家,完成了1个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和9个县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五)《规划》实施效果及保障情况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成立了建设领导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事宜,并抽调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建设工地一线,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2016-2020年,一方面我县以“改善生态环境、修梯田、调结构、促增收”为目标,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平整等项目,将“三跑田”变成为“三保田”,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另一方面着眼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实施经济(核桃、花椒)林、退耕还林等项目,整合分散的荒坡,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在工程实施中,积极吸收贫困群众务工,让贫困户取得务工收入,巩固脱贫成效,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生态治理与群众脱贫“双赢”。
(六)创新工作成效
2016-2020年,我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进市场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挥受益群众在水土流失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在监管上,落实生产建设企业在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中的主体责任,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利用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确保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快捷,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水土保持公共服务。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是治理面积任务重,困难大;二是我县县域经济薄弱,配套难度大。
四、推动《规划》落实的对策与建议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深入领会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水土保持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加强设计,实现项目无缝衔接、发挥最大效益,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完善水土保持规划,积极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水土资源,保护绿色生态,推进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