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惠来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治水事业的一项 根本措施。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 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 扎实推进广东省水土保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 法”),响应《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2017 年 2 月,广 东省印发《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以下简称《广东 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水土保持 规划(2015~2030 年)》的落实,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 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的意见》,对市县水保行政主管 部门做了专题部署,要求及时开展本级水保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省 级水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揭阳市于 2019 年 11 月 形成《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 年)》),《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 (2017~2030 年)》明确了惠来县预防及治理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治水思路,按照新时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 战略要求,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响应 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及市政府、县政府新时 期水土保持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高位推进新时期水 土保持工作,依托《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及《揭阳 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 年)》,基于 2020 年广东省水土流失动 态监测及全省土地利用遥感解译,在深入调研、针对性分析、充分听 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 2021 年 10 月完成《惠来县水土保持规划 (2021~20230 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惠来县所辖行政区域,共 15 个镇,2 个农场,1 个林场以及 1 个工业区,县域面积 1253km2。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 规划近期水平年为 2025 年,远期水平年为 2030 年。
规划系统分析了惠来县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总结了水土保持 经验与成效,以水土保持区划功能为基础,以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 展为主线,对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系统全面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 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 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实现建设生态宜居、绿色环保、人 民富足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城提供支撑和保障。
本规划将作为惠来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今后一段 时期全县防治水土流失与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的重要规划 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