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吴川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5)
吴川市在城市扩容提质的快速路上,水土流失具有典型的城市水土流失特征。水土 流失不仅发生在城区,城市周边区域也存在,特别是城区周边地区拓展过程中,引发了 城市水土流失,在部分区域甚至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水土流失不仅影响城市 生态景观,而且危及着城市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对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阻碍。
吴川市地势北高南低,缓缓向海倾斜,没有明显山脉,区内水系发达,结合气候, 降雨、地形、地质、土壤以及植被等形成了造成吴川市水土流失的现状。
新的历史时期,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 明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党的十九大更是 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 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吴川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 障环境安全、维护水土资源的永续利用,是实现吴川市健康、和谐发展的需要。新修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的施行,进一步强化了 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规定了对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的要求,提出了规划要落实的任务,明确了规划对于强化各级政府水土保持责任、建立 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的重要意义。在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作为 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手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民生水利的重要组成部 分,将承载着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吴川市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 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与社会环境安全,是实现吴川市经济社会 平稳发展的需要。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础和龙头,是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依 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序开展的纲领性文件。按照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的要 求开展吴川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是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中 央和湛江市委部署、加快吴川市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和完善省、市水土保 持规划体系的需要;是规范各类生产建设行为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程 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的重要途径;是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重要依 据,对于推进吴川市水土保持事业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已经颁布实施, 新法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了规划对于强化各级政府水土保持责 任的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适应新时期的生态建设要求,吴川市水 土保持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落实新《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适时编制 《吴川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5)》,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2011 年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 [2011]224 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在《全国水土保 持规划》编制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编制省级水土保持规划。2017 年 1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做出了批复(粤府函[2017]8 号),广 东省水利厅于 2017 年 3 月 9 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市(县)立即启动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工作。 为了适应吴川市水土保持工作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强化规划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 指导和约束作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吴川市 市水务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吴川市水土保持规划 (2020-2035》的编制工作。
本规划借鉴近年来水土保持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型方法,充分利用相关科研成 果,于 2021 年 1 月完成了《吴川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5)》(送审稿)(以下简 称“规划”)吴川市水务局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规划单 位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做好与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等各部门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的 基础上,于 2021 年 2 月完成了《吴川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规划》(报批稿)。
本规划是今后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科学、系统、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依据,规 划以镇级行政区为单位,全面收集了气象、社会经济、土地利用以及水土保持等基础数 据,结合区域调研情况,全面掌握了全市基本情况,明确了水土保持防治需求。利用 GIS 和 RS 技术,系统科学提出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的指标体系和划分方法,划 定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并制定了规划期内水土保持主要工作内容,规划期 15 年, 基准年为 2020 年,近期规划水平年 2022 年,中期规划水平年 2030 年,远期规划水平 年 2035 年。
至近期规划水平年,完成 4.42km2 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任务,水土保持工程近期投 资约 721.84 万元,水土流失治理率达 42%,明确预防保护区范围,全面落实重点预防范围内预防保护措施。初步建立起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网络平台, 构建水土保持监测自动化系统和预报系统;开展吴川市经济开发区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政策法 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基础研究、建设水土保持科技 示范园区并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至中期规划水平年,累计完成 9.09km2 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任务,水土流失治理率 达 85%,规划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952.89 万元,管护好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水土保持 措施效益得到持续稳定发挥,预防范围内预防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预防保护成效显著, 全面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成水土保持监测自动化系统;建成水土保持信息化 网络平台及水土保持预报系统;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 体制、机制健全;水土保持基础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至远期规划水平年,累计完成 9.26km2 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任务,水土流失治理率 达 87%,规划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882.89 万元,管护好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水土保持措施效益得到持续稳定发挥,预防范围内预防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预防保护成效显著, 全面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成水土保持监测自动化系统;建成水土保持信息化网络平台及水土保持预报系统;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 体制、机制健全;水土保持基础研究取得一批成果;建成一批能为区域水土流失治理起 到示范推广、科教宣传作用科技示范园;普及水土保持国策教育,水土保持意识全面提 高。在完成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实现规划的总目标——基本实现全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
本规划对吴川市今后 15 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具 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对水土流失的控制、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 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今后指导吴川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工作在吴川市水务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市住建、自 然资源局、生态环保以及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 表示衷心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