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年—2030年)
前 言
本次规划范围包含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两部分,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隶属临沂市,东与沂水县、沂南县相邻,西与泰安市新泰市相邻,南与平邑县、费县相邻,北与淄博市沂源县相邻;境内
G205、兖石公路横贯东西,沂蒙公路纵贯南北,京沪、日东高速,京沪高铁沿山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区域总面积1914.6km2(其中蒙阴县总面积1601.6km2,蒙山旅游区总面积313.0km2),辖2个街道办事处、
10个乡镇,全县总人口64.55万人,是“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山东省长寿之乡”、“中国桃乡”。
水土保持是山丘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河流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多年来,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注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做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但受自然、经济等条件的制约,至2017年底,区域内仍有775.20km2的水土流失面积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呈不断加剧的趋势,一定程度上又抵消了生态治理的成果。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委托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水土保持规划是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础,是依法科学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全县及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推进全县和全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
长远良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年)》对我县和我区水土保持的相关控制指标,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咨询、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的高度,紧密结合蒙阴县和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现状、自然条件及其国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需求编制《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 2030 年)》。规划报告提出的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以及各项规划内容,为今后一段时期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有关单位和规划咨询专家都给予了大力支持配合,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在此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目 录
1 规划概要 1
1.1 水土流失现状 1
1.2 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 2
1.3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3
1.4 水土保持总体布局 3
1.5 预防保护 5
1.6 综合治理 6
1.7 综合监管 7
1.8 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分析 7
1.9 保障措施 8
2 规划背景及意义 9
2.1 规划背景 9
2.2 规划编制的意义 11
3 基本情况 14
3.1 地理位置 14
3.2 自然概况 14
3.3 自然资源 17
3.4 社会经济概况 19
3.5 水土流失现状 20
3.6 水土保持现状 24
4 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30
4.1 现状评价 30
4.2 需求分析 36
5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任务 41
5.1 规划指导思想 41
5.2 规划原则 41
5.3 规划依据 42
5.4 规划范围与规划水平年 45
5.5 规划任务与目标 45
6 水土保持总体布局 47
6.1 区域布局 47
6.2 重点布局 57
7 预防保护 59
7.1 预防原则 59
7.2 预防范围 59
7.3 预防对象 59
7.4 预防保护规模 60
7.5 主要预防任务及措施 60
7.6 重点预防工程 63
8 综合治理 67
8.1 治理原则 67
8.2 治理范围 67
8.3 治理对象 67
8.4 治理规模 67
8.5 措施体系及配置 68
8.6 重点治理工程 70
9 综合监管 77
9.1 监督管理 77
9.2 科技支撑 81
9.3 能力建设 83
10 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分析 85
10.1 投资匡算 85
10.2 实施效果分析 90
11 实施保障措施 94
11.1 法律保障 94
11.2 政策保障 94
11.3 组织管理 95
11.4 投入保障 95
11.5 科技保障 96
11.6 宣传教育 97
1 规划概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是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必然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蒙阴县委县政府和蒙山管委会对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蒙阴县和蒙山旅游区及时启动了《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编制工作。
《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是全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础,是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序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推进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事业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水土流失现状
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790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年内变化大,雨季降雨集中,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根据2010年遥感解译及“十二五”期间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状况分析,至2017年底,全县尚有水土流失面积775.20km2。
1.2 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
规划通过对全县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现状、水资源丰缺程度、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生态状况以及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管理等 7 方面的评价,结果表明:全县山丘地面积比重大,耕地质量较差,单位土地产出率和单位农用地产值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土地后备资源较少且主要为山丘中上部的荒草地,土少石多,利用价值小,开发难度大;矿产资源露天开采造成地面植被和景观破坏,矿区地面裸露,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转化系统受到破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水土流失面积依然较大,人为水土流失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
通过需求分析来看,需通过水土保持的宏观调控,因地制宜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对于严重缺水的蒙山旅游区,通过水土保持搞好坡面径流调控和沟道拦蓄,增加有效灌溉水源,另外,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保护水源地,同时完善输水管道设施,统一规划供水方式,形成水资源统配体系;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田园综合体和旅游小镇建设,改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为核心产业的绿色经济,推动农业生态化发展;通过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由点及面,推动周边湿地公园建设,实施环湖造林绿化、建设植被缓冲带并配备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高林草覆盖率,建设生态屏障,控制水源地面源污染,提高水质;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矿山生态环境的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恢复和改善矿山开采周边生态环境。因此,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河流治理与防洪安全的基本要求,是水源保护与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公众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1.3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
“十九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出发,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部署,围绕蒙山生态和云蒙湖水源地保护,立足建设生态蒙阴、美丽蒙山的目标,突出土壤保持、蓄水保土、水质维护等水土保持功能,结合乡村旅游打造、特色产业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推进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主导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坚持分区防治、突出特色;坚持科技支撑,技术创新。
规划水平年:规划现状年为2017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中期水平年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规划目标任务:规划期全面建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发展格局,重点预防区实施全面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得以大幅度提升,抗御水、旱、风沙灾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规划至2030年,全县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710.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72.00km2,重点治理面积638.00km2。
1.4 水土保持总体布局
(1)区域布局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国家三级区划中处于“Ⅲ北方土石山区(北方
山地丘陵区)—Ⅲ-4泰沂胶东山地丘陵区—Ⅲ-4-2t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在山东省四级区划中为“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在临沂市水土保持区划中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被列入“沂蒙山中低山丘陵水源涵
养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带”。
依托国家三级区划和省级区划,按照县地形地貌、土壤侵蚀、水土保持基础功能等,根据辖区地貌形态和水土流失程度及治理方向的相似性, 本次规划采用地貌类型为主导因素,按照“地理位置+优势地貌类型+主导基础功能”三因素命名法,依据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原则,将规划区分为东北部低山土壤保持-蓄水保水区、西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中部云蒙湖环湖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南部蒙山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东北部低山土壤保持-蓄水保水区:针对该区山多、坡耕地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坡面防护体系、径流调控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大林草植被建设和梯田整修改造力度,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坡面和沟壑整治为重点,大力修建水土保持拦、截、蓄等小微型水保工程,打造“山顶松柏槐,山腰干鲜果,山脚高效田,沟谷节节拦,田边生物堰,路渠绕山转”的综合治理格局,将25o 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提高环境资源承载力,提升农林复合生态调节功能,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山地丘陵生态经济,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西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维护生态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发挥水土保持农田防护功能,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保障农业生产;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大力实施保水促渗措施,巩固和保护现有自然植被,减轻雨洪危害;打造水系生态保护体系,实施驳岸改造、节点蓄水、垂直绿化, 营造清水空间,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新景点,加强现有景观带打造,
提升景观区。
中部云蒙湖环湖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维护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景观带,形成环湖生态旅游区;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巩固和保护现有自然植被。
南部蒙山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坡面防护体系、径流调控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大林草植被建设和梯田整修改造力度,以坡面和沟壑整治为重点,大力修建水土保持拦、截、蓄等小型水保工程,打造“山顶松柏槐,山腰干鲜果,山脚高效田,沟谷节节拦,田边生物堰,路渠绕山转”的综合治理格局,将25°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提高环境资源承载力,提升农林复合生态调节功能,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山地丘陵生态经济,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2)重点布局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被划入沂蒙山泰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1.5 预防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对辖区国土实施全面预防保护,从根源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功能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多措并举,形成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扩大林草植被覆盖。
预防保护范围:整个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国土面积,重点为东汶河、
蒙河、梓河、岸堤水库等河流源头区及水库周边;北部及南部丘陵区的侵蚀沟沟坡和沟岸;中部微丘区生态脆弱的地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及泥石流易发区;生态红线区内的岱崮市级森林公园、岱崮地质公园,蒙山国家森林公园、孟良崮国家森林公园、蒙河等;蒙山云蒙景区、河头泉景区、沂蒙钻石国家矿山公园、蒙阴金刚石地质公园、龟蒙景区、云蒙景区、大洼景区、明光寺景区、沂蒙国家钻石公园、鬼谷子文化旅游区等风景名胜区;蒙阴县城、纳入河长制的河流周边;其他需要重点预防保护的生态敏感区域如禁止开发区、治理成果区等。
预防保护规模:根据预防保护的布局和目标,对接省、市级规划分解指标,规划期内完成预防保护面积72.00km2 ,其中,重点预防面积
45.00km2、其他预防面积27.00km2,近期(2018~2020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28.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16.00km2、其他预防面积12.00km2;中期( 2021 ~ 2025 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25.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
17.00km2、其他预防面积8.00km2;远期(2026~2030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19.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12.00km2、其他预防面积7.00km2。
1.6 综合治理
坚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围绕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总体目标及布局,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突出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治理、水系生态治理等重点内容,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基础功能。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安全紧密结合起来,在吸纳上级水土保持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协调整合本级政府涉及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划,突出本级水土保持治理和投入重点,确保严重影响农村生产生活、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的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明确重点项目,合理布置治理措施,确保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得到有效
治理。
综合治理的重点区域:需要采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的土壤侵蚀劣地和退化土地,主要包括:坡耕地、砂砾化土地、侵蚀沟道、“四荒地” 水蚀坡林(园)地、退化灌草地、山洪沟道等。
综合治理规模:规划期内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38.00km2,其中重点治理445.00km2,其他治理193.00km2。近期2018~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4.62km2,其中重点治理102.62km2,其他治理
122.00km2;中期2021~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5.69km2, 其中重点治理187.69km2,其他治理38.00km2;远期2026~203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7.69km2,其中重点治理154.69km2,其他治理
33.00km2。
1.7 综合监管
监督管理:打造完善的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以及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管理能力建设:结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全面提高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天地一体化建设工作,建成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全县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有效管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评估等,提高行业技术服务水平。以“树立一批水土保持文明典型、搭建一批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平台、打造一批水土保持形象宣传阵地、建立一支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队伍”为目标,着力提升全县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能力。
1.8 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分析
匡算规划总投资47305.00 万元,其中近期2018 ~ 2020 年16168.40 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116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4503.40万元、综合监
督管理投资505.00万元;中期2021~2025年17013.3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109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5418.30万元、综合监督管理投资505.00 万元;远期2026~2030年14123.3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81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2808.30万元、综合监督管理投资505.00万元。
规划实施后,可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水源涵养能力提高,促进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减少泥沙下泄,减轻面源污染,防灾减灾预防保护功能显著增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水土资源得到高效保护和利用,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提高,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从近期工程实施效果分析看,可新增蓄水效益592.40万m3, 新增保土效益36.87万t,年增经济收入88.42万元,全县林草覆盖率提高3个百分点。
1.9 保障措施
为使规划得以顺利实施,在法规保障、政策保障、组织管理、投入保障、科技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建议。
2.1 规划背景
2 规划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基础、生物载体和文化标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必然需求。
水利部要求“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有机结合起来,从涵养水源、修复生态入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县城乡村、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要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要加快构建河流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调度,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要加强水土保持和坡耕地治理,积极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有序推动河湖休养生息”。2016年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2017年中旬,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 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2011年3月1日修订实施,根据“规划”条款的规定,水利部和山东省水利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
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和《关于做好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水保字〔2011〕100号)。2015年10 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水规计〔2015〕507号)获国务院批复,2016年11月《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鲁政字〔2016〕270号)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2017年10月《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临政字〔2017〕148号)获得临沂市人迷们政府批复。各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展开。
蒙阴是“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 县”、“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山东省长寿之乡”、“中国桃乡”。作为山区县、库区县和老区县,多年来,立足山区实际,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以建设“生态蒙阴”和“绿色蒙阴”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力打造最优良的生态环境。2012 年8月,蒙阴县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为山东省首个、全国第四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在新的起点上,蒙阴县围绕全县“十二五” 规划确定的“建设特色经济强县、建设和谐宜居之县”的总体发展目标, 继续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坚持“大水保、大循环、大生态”工作思路,抱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效益才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坚定“生态立县”思想不动摇,突出“生态富民”主题,用生态文明引领县域发展,逐步探索了一条“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建设文明乡村”的路子,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开发,按照“山 顶松柏刺槐戴帽、山腰经济林木缠绕、山脚水利交通配套”的模式、“产业带、生态带、风景带”及“一条道路、一条绿荫”的标准,开展荒山绿化、修建水利水库,使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得到较好治理。在全国和山东省、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总体部署以及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双重背景下,蒙阴县水土保持局及蒙山旅游区农林水利局组织启动了《蒙阴县水土
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编制工作。
2.2 规划编制的意义
《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是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础,是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开展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生态文明和民生水利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土资源,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同时控制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对重要水源地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实施预防保护”,对于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长远良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1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划”一章明确将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程序、内容、重点和组织实施都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预防监督和监测等方面的一些规定、要求,也需要通过制定规划来有步骤、有计划地细化落实。
2.2.2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是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的需要
《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通过摸清水土流失背景情况和水土保持治理现状情况,正确分析当前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弥补当前水土保持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全县尺度上对水土资源利用、保护和水土流失治
理的工作进行部署和实施,最终与省、市级规划形成层次分明、定位合理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充分体现规划的系统性和层次性。
2.2.3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举措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775.20km2,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地生产力退化、河库泥沙淤积、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给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带来严重威胁和制约。保护水土资源,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现实任务。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就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关键环节,也是明确新任务、研究新思路的工作过程。要通过规划的编制,系统分析全县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推动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机制,科学制定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略、防治目标和总体布局,为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提供科学依据。
2.2.4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是规范各类生产建设行为的迫切要求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分布广、面积大,不同地区土壤侵蚀状况及危害程度也有较大差别。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生产建设活动日趋活跃,人为水土流失成为破坏水土资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为尽量控制和减少日益增多的生产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也需要通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从宏观上、战略上研究及制定不同区域水土资源的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准则和限制条件,合理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为依法规范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各类生产建设行为,科学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2.2.5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是提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程度,形成强大工作合 力的重要途径
按照水保法规定,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及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和公开,成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遵循的行动纲领。编制蒙阴县
水土保持规划,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个过程,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全县水土流失现状,深刻认识水土流失的危害及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保持水土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让社会公众了解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从而主动地投身到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来;让社会公众知晓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2.6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是实施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明确提出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如何将国家法律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政府目标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 是摆在各县水利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通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明确全县各行政区内的水土流失现状和治理目标、任务,明确县级政府的工作责任,真正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要求纳入到本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防治水土流失的社会需求转变为本级政府的自觉行动,从而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全县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2.7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是巩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需要
2012年8月,蒙阴县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为我省首个、全国第四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通过水土保持规划,明确水土保持总体布局,以水土保持分区为基础进行水土流失综合预防和治理,对县委县政府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有指导作用。
3.1 地理位置
3 基本情况
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隶属临沂市,东与沂水县、沂南县相邻,西与泰安市新泰市相邻,南与平邑县、费县相邻,北与淄博市沂源县相邻;境内G205、兖石公路横贯东西,沂蒙公路纵贯南北, 京沪、日东高速,京沪高铁沿山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区域总面积1914.6km2 (其中蒙阴县总面积1601.6km2 ,蒙山旅游区总面积
313.0km2),辖2个街道办事处、10个乡镇,区域总人口64.55万人。 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区域位置详见附图1。
3.2 自然概况
3.2.1 地形地貌
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位于泰沂山脉腹地,受构造、岩性、气候、河流等内外营力作用的控制和影响,境内总体地势呈南北高,中间低,略向东南倾斜,海拔标高一般在200~1200m之间,最低海拔高度为120m
(垛庄镇西师古庄东),最高海拔高度为1156m(蒙山龟蒙顶),以东汶河为界,北岸以北系新甫山脉,南岸以南系蒙山山脉,海拔400m以上的山有119 座,属于“崮”的36 座,其中山地、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83.68%,平原和水面占16.32%;
3.2.2 地质
蒙阴县的地层出露有太古界泰山群、元古界震旦系和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新生代第三系及第四系。蒙山 旅游区在区域上隶属中朝准地台(Ⅰ)鲁西台背斜(Ⅱ)鲁中断块隆起区
(Ⅲ)的东部新蒙断块束(IV),包含蒙山凸起、孟良崮凸起、蒙阴凹陷和平邑凹陷四个五级构造单元。
3.2.3 土壤
境内土壤共有3个土类,8个亚类,15个土属,49个土种,主要由棕壤、褐土和潮土组成;分布最广的是棕壤,占土壤总面积的53.6%,主要分布在蒙阴县域西北部及蒙山旅游区;其次是褐土,占土壤总面积的
41.1%,主要分布于县域东部及中南部部分乡镇;潮土较少,占土壤总面积的3.69%,主要分布于河流两旁。土壤母质大都为变质岩,壤质为粗质,土壤粗细不匀、结构松散,空隙度大,透气性好,但保水保肥能力差,有机质及N、P、K等营养成分含量低,易于造成水土流失。
3.2.4 植被
境内植物种类丰富,乔木有43科129种,如银杏、柏树、毛白杨、槐树、山楂、核桃 、桃树、杏树等;灌木16科59种,如花椒、紫穗槐、胡枝子、酸枣、荆条等;草本植物20科200种。
根据《蒙阴县政府工作报告》和《蒙山旅游区林业十三五规划情况汇报》,区域森林覆盖率达61.8%,。
3.2.5 河流水系
境内河道属淮河流域,主要河流有东汶河、蒙河、梓河等,另外,
5km以上的支流约52条,均系季节性河流。有大中小型水库约124座,总库容8.95亿m3,最大水库为岸堤水库(云蒙湖)。
东汶河:为境内最大河流,从西北至东南流经常路镇、高都镇、联城镇、蒙阴镇,蒙阴县境内长58km,流域面积758.93km2,年平均流量
3.45m3/s,主要支流有常路河、东高都河、东儒来河、银麦河和麻店子河等。
蒙河:发源于蒙阴县垛庄镇中山南麓的沂汶庄北,向南流入司家庄水库,经界牌北折东南流,右汇西界牌河、河头泉河、董家庄河,左汇赵家庄河、董家河河、北庄河,在沂南县与兰山区交界的小河口村西南汇入沂
河,蒙阴县境内长22km,流域面积197km2,主要的支流有下峪河和黄仁河。
梓河:梓河发源于岱崮镇北贾庄乡后雪山北,东流至上旺村折向南流至尹家洼村入沂水县境,继续南流至坦埠村东南折入蒙阴县,经故县村、北楼村、李家宅子村注入岸堤水库与东汶河汇合。蒙阴县境内长56km,流域面积630km2。
岸堤水库:位于蒙阴县境内东汶河与支流梓河的交汇处,为临沂城区目前最主要的集中供水水源地。是临沂市第一大水库,山东省第二大水库,集防洪灌溉、城镇供水、旅游开发、发电等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占地66.67km2,总库容7.49亿m3,控制流域面积1693km2。
区域主要河流、水库基本情况详见表3-1。
表3-1 规划区主要河流、水库基本情况表
水库/河道名称 | 总库存(亿 m3) | 县内控制流域面积(km2) | 河道长度(km) |
东汶河 | 758.93 | 58 | |
蒙河 | 197 | 22 | |
梓河 | 630 | 56 | |
岸堤水库 | 7.49 | 1693 |
3.2.6 水文气象
本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春季 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
多年平均降水量776~823.8mm,年最大降水量1281.8mm(1970年), 年最小降水量410.2mm(2002年),雨季多集中在6-9月份,约占全年降雨量的70%;年均蒸发量1652.5mm;多年平均风速2.5m/s,以西北风为主; 多年平均气温12.8~13.1℃,极端最低气温-22℃(1967年1月15日),极端最高气温41.9℃(2002年7月15日),≥10℃年平均积温4339℃;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403h;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5%;年均无霜期196~210d;最大冻土深37cm。项目区基本气象要素统计详见表3-2。
表3-2 项目区基本气象要素统计表
项目 | 统计值 | 单位 | 备 注 | |
气温 | 多年平均气温 | 12.8~13.1 | ℃ | |
极端最高气温 | 41.9 | ℃ | 2002年 | |
极端最低气温 | -22 | ℃ | 1967年 | |
≥10℃年平均积温 | 4339 | ℃ | ||
降水 | 多年平均降水量 | 776~823.8 | mm | |
年最大降水量 | 1281.8 | mm | 1970年 | |
年最小降水量 | 410.2 | mm | 2002年 | |
蒸发量 | 多年平均蒸发量 | 1652.5 | mm | |
风 | 多年平均风速 | 2.5 | m/s | |
主导风向 | WN | |||
其它要素 | 年日照时数 | 2403 | h | |
年平均相对湿度 | 65 | % | ||
多年最大冻土深度 | 37 | cm | ||
多年平均无霜期 | 196~210 | d | ||
3.3 自然资源
3.3.1 水资源
根据《蒙阴县规划上报数据》及《山东省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水利工程规划(2015~2030年)》,蒙阴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7206.56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4551.90万m3,地下水资源量为2654.66万m3;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1262.21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888.09万m3,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374.12万m3。蒙山旅游区扣除相互转化的重复计算量后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0886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9765万m3,地下水资源量
3047万m3。水资源可利用量按地表水70%,地下水50%,计算为7203万
m3。
3.3.2 土地资源
根据《蒙阴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综合统计报告》及《蒙山旅游区国土局数据》,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土地总面积1914.6km2,其中耕地611.27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1.93%;园地326.75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07% ;林地369.99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32% ;草地162.24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4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2.96km2,占
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47%;交通运输用地34.59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6.97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9%;其他土地159.85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35%。蒙阴县土地利用情况见表3-3。
表3-3 土地利用情况占地一览表
地类 | 面积(km2) | 占总面积比例(%) |
耕地 | 611.27 | 31.93 |
园地 | 326.75 | 17.07 |
林地 | 369.99 | 19.32 |
草地 | 162.24 | 8.47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142.96 | 7.47 |
交通运输用地 | 34.59 | 1.8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06.97 | 5.59 |
其它土地 | 159.85 | 8.35 |
合计 | 1914.60 | 100.00 |
3.3.3 光热资源
境内太阳辐射热年总量为4638MJ/m2,≥10℃年平均积温4339℃,日照时数为5、6月最多,2月最少。
3.3.4 生物资源
境内生物资源丰富,蒙阴县境内现有乔木(如银杏、山楂、核桃)43 科129种、灌木(如花椒)16科59 种、草本植物(如大蒜)20科200种、药材(如金银花)150科559种、野生动物(如刺猬)10科15种、鸟类(灰喜鹊、黄雀、麻雀等)28科78种;同时蒙山旅游区作为风景名胜区,境内生物资源更加丰富,现有木本植物 71 科440 种,其中乔木 43 科 229 种,灌
木 40 科 186 种,藤本树种12 科 25 种,药用植物64 科289 种,鸟类 69
种。
3.3.5 矿产资源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根据《蒙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
2015)》及《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总体规划基础资料》,蒙阴县已发现金刚 石、石灰岩、白云岩、页岩、麦饭石、铁、长石、陶瓷土、陶瓷用砂岩等
38种矿种,矿点251处。其中能源矿产(如煤)1种5处;黑色金属矿产
(如铁)2种30处,有色金属矿产(如铜、铅、锌等)4种10处,贵金属矿产(如金)1种11处,各种非金属矿产(如花岗岩、石灰岩等)27种191 处,矿泉水4处;蒙山旅游区现已发金刚石、长石、建筑用花岗岩、石灰岩、石膏、矿泉水等20 多种矿产。其中有探明储量的矿产8 种,无探明储量(包括已开发利用或有矿化产地)或仅有简测资料的矿产约20 种。同时蒙山旅游区现拥有国内第一家大型原生金刚石矿,矿区分布于从蒙阴至平邑东西跨约30km。
境内矿产资源分布区域特色明显。煤矿主要分布于西部常路镇一带, 铁矿主要分布于联城镇台上和岱崮镇的贾庄一带,建筑石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主要分布于南部的垛庄、桃墟、旧寨、岱崮一带。另外,沿河床分布有大量河砂资源。
3.4 社会经济概况
区域总面积1914.6km2(其中蒙阴县总面积1601.6km2,蒙山旅游区总面积313.0km2),辖2个街道办事处、10个乡镇,区域总人口64.55万人; 根据《2015年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蒙山旅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3.7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2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7.4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2.13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81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1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42元。
农林牧渔业健康发展。农业增加值22.99亿元;林业增加值1.15亿元; 牧业增加值3.62亿元。其它行业中,渔业增加值1.49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 1.22 亿元。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40480hm2 ,其中粮食作物
20253hm2,经济作物20226hm2。全年粮食作物总产量14.05万t,油料产量
4.17万t,棉花产量0.17万t。
3.5 水土流失现状
3.5.1 水土流失类型及成因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属北方土石山区-泰沂及胶东山地丘陵区-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中属于沂蒙山泰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受气候、地质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条件影响,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大气降水产生的地表径流对土壤及其母质进行剥蚀、搬运和沉积,土壤颗粒被水流冲刷的同时,土壤中的有机质和矿物营养元素也随之流失。
3.5.2 水土流失面积及侵蚀强度
按照《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土壤侵蚀分级标准,通过水土流失遥感解译,至2010年底,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共有水土流失面积949.78km2,占区域总面积的49.61%,据统计,2011~2017年区域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5.39km2,按照治理保存率0.85计算,至
2017年底,区域内尚有水土流失面积775.20km2。详见表3-4。
表3-4 2017 年规划区土壤侵蚀强度分级表
侵蚀强度 | 水蚀面积(km2) | 占全县面积百分比(%) | 占侵蚀面积百分比(%) |
轻度 | 329.65 | 17.22 | 42.52 |
中度 | 230.10 | 12.02 | 29.68 |
强烈 | 144.47 | 7.55 | 18.64 |
极强烈 | 56.08 | 2.93 | 7.23 |
剧烈 | 14.90 | 0.78 | 1.92 |
小计 | 775.20 | 40.49 | 100.00 |
无明显侵蚀 | 1139.40 | 59.51 | |
合计 | 1914.60 | 100.00 |
从表中可以看出,侵蚀类型全部为水力侵蚀,轻度和中度侵蚀级别占比例较大,其中轻度侵蚀面积329.6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7.22%,占侵蚀总面积的42.52%;中度侵蚀面积230.10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2.02%, 占侵蚀总面积的29.68% ;强烈侵蚀面积144.47km2,占全县总面积的
7.55%,占侵蚀总面积的18.64%;极强烈侵蚀面积56.08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93%,占侵蚀总面积的7.23%;剧烈侵蚀面积14.90km2,占全县总面积的0.78%,占侵蚀总面积的1.92%。
各侵蚀强度对比情况见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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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水土流失分布
图3-1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土壤侵蚀分级分布图
2017年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共有水力侵蚀面积775.20km2,从侵蚀强度级别看,轻度~中度侵蚀约占总侵蚀量的72.21%;主要集中在蒙阴县北部和南部的低山丘陵区及蒙山旅游区北部。从各乡镇水力侵蚀面积来看,岱崮镇、野店镇和柏林镇水土流失面积较大,常路镇侵蚀面积最小。
3.5.4 水土流失成因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形式主要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以轻度为主。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
(1)自然因素
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主要有气候、气候、地形、地貌、降雨、地面物质组成和植被等几个方面。其中以降雨、地形影响最大。
降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直接动力和主要气候因子,是地表径流和下渗水分的主要来源,在土壤侵蚀发生发展的过程中,降雨是水力侵蚀的基础。本地区降雨主要集中在6~9月份,在该降雨条件下除引发雨滴击溅侵蚀导致土壤结构破坏、土壤团粒被分散、剥离以外,当降雨强度超过土壤入渗强度时,则会产生地表(超渗)径流,造成对地表的冲刷侵蚀,形成面蚀和沟蚀。
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位于泰沂山脉腹地,山地、丘陵占土地总面积比重较大,降雨条件下由于山体汇流容易形成成股水流,产生沟状侵蚀,同时山体在水流冲击下因本身重力作用易产生滑坡、泻溜等重力侵蚀。
(2)人为因素
人为活动包括不合理农业活动、滥砍滥伐、不合理放牧等造成水土资源的破坏,尤其是随着本县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相继开展,加之人们生态环保意识的薄弱,使得水土流失情况日益严重。
总体上看,近年来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陡坡开垦、乱砍滥伐等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行为虽大为减少,但无水土保持措施的顺坡耕作、林种单一、不合理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另外,随着以“点状”为主的矿业、工厂企业、城建等生产建设项目和以“线型”为主的铁路、公路、输变电等生产建设项目的日益增多,建设期间采、挖、填、弃、平等施工活动导致破土面积扩大,弃渣弃石不断增加,地表土壤原来的覆盖物遭到严重破坏,改变了土壤理化性质,土壤颗粒结构遭到破坏,不能很好地抵抗外来营力的侵蚀,使原有土壤侵蚀分布规律发生改变,原来水土流失不太严重的地区,局部却产生剧烈的水土流失。
3.5.5 水土流失危害
水土流失加剧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制约着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分析全县及全区水土流失的主要危害如下:
1、土壤肥力衰退,影响农业生产
土地资源是一种难以再生的宝贵资源,每形成1cm厚的土壤需要
200~400年,而水土流失的不断产生,使得土壤中的有机质和氮、磷、钾、有机质等养分随之丧失,从而造成土地日益瘠薄,田间持水能力降低,土地砂化,耕地面积减少,据实验分析,当表层腐殖质含量为2%~3% 时,若流失土层1cm,地上就要流失腐殖质200t/( km2/a),同时带走
6~15t 氮、10~15t 磷、200~300t钾。
2、影响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造成水质污染
水土流失造成大量泥沙下泄,淤积山塘、水库,降低了这些水利设施的蓄水功能,缩短了水利设施寿命,减少调蓄库容,影响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全县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雨季,由于水土保持措施不健全,山丘区大部分区域蓄水保水能力差,极大地降低了当地生态系统对降水径流的调节能力,导致汛期汇流时间缩短、径流系数加大,大量珍贵的降雨白白地流失了;非汛期径流减少,水资源的可利用量趋减,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形势。
随着工业发展和农业精耕细作,企业“三废”排放和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使用量不断增加,水土流失挟持大量农药、化肥及营养物质进入库塘,导致水体污染。库塘富营养化,水质恶化,破坏水环境。
3、加剧洪涝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土流失造成山区涵养雨水能力降低,地表径流量和径流速度加大, 河道库塘淤积严重,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发生。另外,生产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挖填和大量弃渣、尾矿等形成不稳定的土体,以及地下矿产采空等,产生的水土流失更具有突发性、潜在性、灾难性的特点, 极易导致地面沉陷(塌陷)、崩塌和滑坡、泥石流等,严重危及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4、恶化生态环境、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土流失加重环境恶化,导致区域水源涵养能力降低、生态平衡失调,旱涝灾害频繁发生,河道断流、地下水位下降,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加剧,群众的生活水平难以得到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影响。
5、河床水库淤积、影响工程效益发挥
由于河流沿岸及水库上游植被减少,裸露岩层在水力作用下将产生大量泥沙,加之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等人为水土流失造成河沟及水库淤积。对河沟的淤积使得河床抬高、断面加宽、排水不畅,对水库的淤积将会造成水库蓄水量减少,有效库容减小,进一步降低了工程行洪蓄洪能力,影响这些水利设施工程效益的发挥。比如南峪村原有的南峪水库已经由小(二)型水库降为一般塘坝,天井旺水库也因上游水土流失淤积严重降低了其抵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能力和使用寿命,影响着周围居民生产、生活。
3.5 水土保持现状
3.6.1 水土保持工作现状
多年来,蒙阴县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政府考核机制。但蒙山旅游区成立时间较晚,2012年才建立健全旅游区内部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作较为迟缓。
(1)水土保持机构建设
蒙阴县委、县政府立足“生态立县”战略,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考核目标,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水保统一规划、部门多方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在组织机构上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设立了独立的水土保持局,成立了水
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大队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为科学有效地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了组织保障;相比而言,蒙山旅游区尚未形成专门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作现并入农林水利局。
(2)水土保持工程管理
为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蒙阴县以政策和机制为保障,从实际出发,分别采取了拍卖承包、无偿赠送开发鼓励企业、居民投入“四荒”开发;推行水保产权制改革,调动民间资金投入生态建设;创新水保投入机制,激发群众投资积极性,同时出台《鼓励发展民营水利水保工程的意见》,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激发群众投资积极性。
(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蒙阴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近年来,蒙阴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建设江北最美乡村为目标,以水土保持为主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协调推进水保与水利、果业、畜牧等工作,培植富民产业,努力打造“水利水保蒙阴”、“绿色蒙阴”、“生态蒙阴”,在工作思路上,从传统水保向现代水保、可持续发展水保转变,把水保工程建设与城乡环境改善融为一体, 积极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防治策略上, 由单纯抓治理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摒弃传统治理模式,加强水源地整治。坚持将治理水土流失与开发利用当地资源紧密结合,以治山治水为核心,按照“山顶松柏刺槐带帽,山腰经济林木缠绕,山脚水利交通配套”的治理模式,大力发展林果业,发展以水蜜桃、苹果为主的果品种植,推行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果品精品园区,走出了一条以水土保持工程为依托发展蜜桃的成功之路;着力构建多功能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结合水源地保护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通过措施优化配
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水土流失,减少水体富营养化,同时保持土壤肥力,在水源保护区分别设置了源头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农业用水区保护管理的界碑、界标和界桩、清理污染水质的养殖业,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引导扶持农户从事无污染的生态农业;同时,依托流域治理成果,引导群众大力发展长毛兔、蒙山羊等特色养殖和“畜—沼—果”生态循环农业。十二五以来,新增造林18.5万亩,实施库区移民项目380处,建设水利工程800余处,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6万亩。
(4)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建设
2012年8月,蒙阴县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为山东省首个、全国第四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在新的起点上,蒙阴县围绕全县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建设特色经济强县、建设和谐宜居之县”的总体发展目标,继续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坚持“大水保、大循环、大生态”工作思路,在上游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保护水源;中游构建沟道生态系统,改善河岸地面植物和土壤微生物生存环境,保护生物群落多样性;下游建设湿地,净化水质,保障水生态安全,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层次,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
(5)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蒙阴县以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导其按时编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水保设施,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16年度,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根据全县环保迎查工作会议部署,水土保持局针对全县梳理出的41家企业水土保持手续办理情况,逐一核实调查、督促办理;2017年,共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64.8万元,在水保工程验收方
面,加强横向融合,县水土保持局同发改、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行政单位一起,组成验收组,参与全县所有建设工程的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均达到95%以上,开创了蒙阴县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的新局面。
(6)水土保持基础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上级规划的基础上分别开展了《蒙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蒙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蒙阴县“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2011~2015)》、《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 2030)》、《蒙阴县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蒙阴县水土保持十三五治理规划》、《蒙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
《山东省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水利工程规划(2015~2030年)》、《蒙山旅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环蒙山生态农业规划》、《临沂大蒙 山 整体旅游规划》、 《蒙 山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3~2030)》、《蒙山管委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3~2025)、《山东蒙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9~2020)等,并协助编制了临沂水利“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水土保持的相关内容及《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这些规划根据全县不同时期水土保持的水土流失特点和防治要求,提出科学的防治目标和任务。开展了多次水土流失调查,水土保持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7)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以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广告牌、标语、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全面开展了面向
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提高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
3.6.2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长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牢固树立监督检查是责任、是担当、是行业发展壮大的必然手段的观念,主动与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动,集中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办事。凡纳入监督检查的项目,现场检查有说法、过程有书面痕迹、整改有时间限度,监督检查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水土保持行业社会地位和影响力迅速提升。
二是在水土流失治理上,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立足“生态立县”、
“生态美丽蒙山”的战略和思路,因地制宜,综合防治,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了以特色产业为主导的生态经济型、以循环农业为载体的生态清洁型、以风景名胜为依托的生态景观型、以农户庄园开发为基础的生态休闲型治理模式,形成了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通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培育了以蜜桃和苹果为主的特色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在投入机制上,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为纲领,对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的相关项目和资金整合。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和“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思路,发展民营水土保持。有效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推动治理工作开展。
四是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上,充分利用党校平台,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宣传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培训,宣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宣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流程,普及国水土保持法律、科普知识和水土流失防治技术。
4 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4.1 现状评价
4.1.1 土地利用评价
1、土地利用现状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土地总面积1914.6km2,其中耕地611.27km2,园地326.75km2 ,林地369.99km2 ,草地162.24km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2.96km2,交通运输用地34.59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6.97km2,其他土地159.85km2。
2、存在的问题
境内土地承载较重,人口密度为337人/km2,人均耕地1.42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等非农用地占地比较大,且处于快速增长高峰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转移和产业布局迫切需要对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
(1)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根据《蒙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蒙阴县建设用地由2005占土地总面积的10.98%上升到2015年的16.06%,而后期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增加必要的建设发展用地,同时大量增加的人口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的需求也会增大,另外,由于蒙山旅游区起步较晚,交通运输及公共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尚未完善,因此,随着蒙山旅游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土地的稀缺性和有限性与土地需求间的矛盾将加剧,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2)土地垦殖率低、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境内平原区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6.32%,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
31.93%,人均耕地1.42亩,面积较大,但由于地处山区,地形条件复杂, 导致耕地面积虽多但质量较差,单位土地产出率和单位农用地产值分别为
4.15万元/hm2、1.83万元/hm2,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后备资源开发难度较大
境内其他土地面积为159.85km2,占土地总面积的8.35%,土地后备资源较少且主要为山丘中上部的荒草地,土薄石头厚,干旱缺水;其次是裸地,土少石多,利用价值小,开发难度大。
4.1.2 水土流失消长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历届党委、政府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显著。1985年第一次水土保持普查,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面积为1454.68km2,2000年第二次水土保持普查水土流失面积为1040.97km2,2010年全省遥感解译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面积为949.78km2,经2011~2017年期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至2017年底, 区域内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5.39km2,按照85%保存率计算,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775.20km2需要治理。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面积变化详见表4-1。
表4-1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面积变化一览表 单位:km2
水土流失数据来源 | 水土流失数据来源 | 水土流失总面积 | 水蚀面积 |
1985 年第一次全省水土保持普查水土流失 | 1985 年 | 1454.68 | 1454.68 |
2000 年第一次全省水土保持普查水土流失 | 2000 年 | 1040.97 | 1040.97 |
2010 年全省遥感水土流失 | 2010 年 | 949.78 | 949.78 |
2017 年推算剩余水土流失面积 | 2015 年 | 775.20 | 775.20 |
从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趋势明显,水土保持状况明显好转。从下降的趋势来看,1985年~2017年32年间水土流失面积年均下降21.23km2。其中1985~2000年15年内年均下降
27.58km2,2000年~2010年10年内年均下降9.12km2,2011年~2017年7年内年均下降24.94km2,变化趋势见图4-1。
这种变化趋势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985年~2000年,全境水土流失严重,治理迫切,投资治理力度很大;2000年以后随着水土流失面积逐年降
低,水土流失对全境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逐渐减弱,水土流失投资治理步伐随即减缓;2011年以后,随着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要求不断提高,水土流失治理强度又稍稍提高,这与整个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影响所占比重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生产建设活动日益增多,“五通一平”、土石方挖填、破坏植被、采土取料、弃土弃渣等活动对地貌扰动严重,且点式项目与线性项目交错分布,水土流失总体呈现面广量大的特点,且土壤侵蚀程度在中度侵蚀以上,根据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近年来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占地情况分析其未来发展趋势,全境生产建设项目导致的水土流失面积将持续增加,人为扰动加速侵蚀治理任务依旧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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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面积变化趋势图
4.1.3 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近年来,蒙阴县、蒙山旅游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完善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为保障,创新治理机制,鼓励群众投入水土保持治理之中;以小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治理,使治沟与治坡相结合, 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科技开发相结合,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效益;以治山治水为核心,大力发展林果业,按
照“山顶松柏刺槐带帽,山腰经济林木缠绕,山脚水利交通配套”的治理模式,将昔日的荒山穷山变成惠民富民的花果山;以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载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同时注重科技支撑作用,组建了产学研相互协作的科技体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以小流域治理为契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合理布设水土保持措施,调控水土资源,改善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有机粮、特色水果、良种苗木等多种类型的产业基地和示范区。
总体上看,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境内部分水土流失区域已经基本得到治理,但同时后续水土保持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
1、工程标准低,措施体系不完善。蒙山旅游区水土流失治理起步较晚,近几年的小流域治理基本上依赖于当地乡镇和村的有限投资,受财政收入限制,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导致很多工程项目无法及时推进,小流域治理上级投入经费不足,以至工程建设标准低,治理措施传统,不能形成措施体系。
2、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欠缺。蒙山旅游区建立时间较晚,内部管理机构建尤其是水土保持相关机构的内部人员不足,专业人员匮乏。
3、后续水土保持工作任务艰巨。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境内多山地丘陵,虽然前期已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治理效果显著,但剩余水土流失面积依然很大且区域治理难度相对较大,随着治理要求的提高,治理任务更重。
4、全民水土保持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过多年的努力,蒙阴县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社会对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违法违规活动时常发生,尤其是存在部分生
产建设活动在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大量人为水土流失的情况,因此,水土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4.1.4 水资源丰缺程度评价
(1)水资源现状
根据《蒙阴县规划上报数据》及《山东省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水利工程规划(2015~2030年)》,蒙阴县在50%、75%、95%保证率下的地表水资源可供水量分别为1848.57万m3、1750.92万m3、753.57万m3,地下水可开采量374.12万m3,现状开采率为51.80%,地下水开采量为193.79万m3,人均水资源量2302万m3;蒙山旅游区现状年需水量4571万m3,水资源可利用量7203万m3,现状年供水能力仅为1659.74万m3,缺水2911万m3,缺水率63.6%。总体而言,蒙阴县作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饮用水源地,水资源较为充足,而蒙山旅游区则为典型贫水区,属资源型缺水地区,用水来源主要为水库等地表水源,且现有塘坝等水利设施损毁严重,供水保证率低,加之所有村庄均靠近蒙山,输水管道由蒙山向四周敷设,基础设施相对而言更显薄弱。
(2)水资源问题
①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水保证率低
境内水资源主要为当地地表水,水资源年际、年内变化很大,丰枯交替,时空分布极不均匀,造成水资源利用率较低,供水保证程度不高,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相比,设计保证率下的供水能力严重不足。
②水资源配置能力不足,缺乏完善的水资源统配体系
各村庄或采用引泉给水或自备水源或建设有单村饮水工程,供水方式多样,缺乏统一规划,且饮水管网陈旧、老化,漏损率高,水质水量不能保证。
③水环境管理需完善,水污染治理要加强
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堆积,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部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污水未处理排放,以及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致使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
4.1.5 生态状况评价
区域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土壤砂性大,颗粒粗细不匀,结构松散,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加之人类不合理生产活动,每年因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一方面导致土地贫瘠,土地生产力退化,另一方面植被破坏,泥沙下泄,淤积河床、塘坝和水库,影响水利设施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境内整体绿化程度较好,森林覆盖率高,但仍有7万余亩荒山未绿化,且多为远山、瘦山,交通不便,立地条件差,加之造林投入不足, 林业科技投入、林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弱,造林绿化难度大,荒山绿化整体进程较慢;同时现有林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林业科技推广、资源监测、林业执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国有场圃、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制约了林业健康快速发展。
境内河流多系季节性河道,源短流急,旱季断流,雨季遇暴雨易漫溢成灾;现有中小河流缺乏统一治理,尤其是蒙山旅游区河流开发治理滞后,防洪堤坝多为不连续土堤,河道淤塞严重,另外河流防洪标准普遍较低,汛期排水不畅,非汛期干涸断流,杂草丛生,水质污染严重。
境内小型矿山和小矿数量多,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低,矿
山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土地、植被、山体破坏及次生的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滑坡、泥(渣)石流、山体开裂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局部地区因地下水开采不合理,造成地下水超采漏斗,地面沉
降、岩溶塌陷等环境问题。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4.1.6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评价
蒙阴县成立有水土保持委员会,设立了独立的水土保持局,成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大队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为科学有效地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了组织保障,自2012年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试点县以来,蒙阴县委县政府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拓创新,大胆实践,致力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职能,协调各部门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求,加强管理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方案落实监督检查等环节,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了生产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隐患,促进了全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但是因蒙山旅游区成立时间较短,水土保持机构及成员尚不完善,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相对于蒙阴县而言较为欠缺。
但随着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产建设行为愈加频繁,公路、厂矿企业、石油、管道、城镇建设等大规模建设造成的人为新增水土流失问题仍然突出,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尤其是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相当普遍,造成建设期间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难以根治,对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构成巨大压力,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4.2 需求分析
4.2.1 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
新时期,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面临着一系列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对于判断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面临形势、总体任务和要求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机
和重要机遇期,水土保持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任务。
4.2.2 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本规划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河流治理与防洪安全、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等角度对水土保持进行需求分析。
1、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对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蒙山旅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都重点强调要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立足蒙阴县
“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实际和蒙山旅游区“旅游+”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对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一是山地丘陵区发展水保林,在涵养水源及拦蓄径流的同时保护地表水源地如岸堤水库及现有水利设施,另外,搞好坡面径流调控和沟道拦蓄,增加有效灌溉水源, 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水源;二是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境内主要为山地、丘陵,面积大、分布广,耕地面积虽多但质量较差,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宜农“四荒”资源开发,在保护现有耕地的同时,扩大基本农田面积,有效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另外配套小型蓄排引水设施,改善种植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三是通过水土保持宏观调控,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有机粮食、有机蔬菜等农业产业园和蜜桃、蓝莓等示范基地建设,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2、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对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是水土保持的重要任务。蒙
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旅游资源丰富,尤其是蒙山旅游区是以旅游业为经济支柱,通过水土保持能够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有效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对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现存荒山通过封育、轮封和人工造林种草,增加林草植被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实现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二是对于严重缺水的蒙山旅游区,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保护水源地,完善输水管道设施,统一规划供水方式,形成水资源统配体系;三是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治理模式,实施田园综合体和旅游小镇建设,做好村庄及四旁绿化和美化工作,配备清洁灶、沼气池等设施,促进农村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为核心产业的绿色经济,推动农业生态化发展;四是防治城镇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强化城镇及周边生产建设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和集中管理,促进城镇绿地系统和雨洪蓄渗系统建设,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五是发展生态农业,营造山地生态林、水保林、经济林,逐步建立稳固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
3、河流治理与防洪安全对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水土流失导致泥沙淤积河道、湖库、塘坝,消减蓄水行洪能力,加剧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水土保持在河流治理与防洪安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坡面和沟道拦蓄工程,有效拦截径流和泥沙,减轻径流冲刷力和泥沙下泄量,延长汇流时间,削峰调流,减轻河道的破坏,抵制洪水泛滥;二是开展梓河、东汶河、资邱河、柏林河等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生态河道提升工程,在河道两岸建设植物绿化带,运用乡土、水生植物,营造湿地环境;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乱倒乱弃,在径流的冲刷下,淤塞河道。加快实施环湖路及沿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生态屏障。推动实施近湖
山区、丘陵绿化覆盖提升工程,建设绿化示范。
4、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对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近年来,蒙阴县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水质污染、水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等诸多问题依然存在;蒙山旅游区水利工程建设起步较晚,现有水库、塘坝等水利设施损坏严重,水资源量不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过程中,要在搞好水源涵养、蓄水保土工作的同时搞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水源地水体污染:一是以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为示范工程,综合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实施梓河、汶河入湖口湿地公园建设,积极推进青山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桃墟入湖口风险防控工程,加快实施环湖路及沿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生态屏障;二是在岸堤水库、黄仁水库、陈家庄水库、王麻水库等重要地表水源地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水保林和植被缓冲带同时配套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一方面增强土壤和植被对降水的拦截入渗,增加蓄水量,另一方面减少氮磷和农药污染,控制面源污染,净化水源地水质。
5、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水土流失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对水土保持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公众知情诉求、参与诉求、监督诉求日益强烈。从提升公众服务能力的角度,需要水土保持工作做到以下几点:强化水土保持能力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公报;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培训,促进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建设共享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天地一体化与图斑精细化管理;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提升公众水土保持意识。
6、需求分析结论
综合上述需求分析,需通过水土保持的宏观调控,因地制宜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对于严重缺水的蒙山旅游区,通过水土保持搞好坡面径流调控和沟道拦蓄,增加有效灌溉水源,另外,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保护水源地,同时完善输水管道设施,统一规划供水方式,形成水资源统配体系;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田园综合体和旅游小镇建设,改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为核心产业的绿色经济,推动农业生态化发展;通过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由点及面,推动周边湿地公园建设,实施环湖造林绿化、建设植被缓冲带并配备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高林草覆盖率,建设生态屏障,控制水源地面源污染,提高水质;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矿山生态环境的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恢复和改善矿山开采周边生态环境。因此,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河流治理与防洪安全的基本要求,是水源保护与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公众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5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任务
5.1 规划指导思想
“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部署,围绕蒙山生态和云蒙湖水源地保护,立足建设生态蒙阴、美丽蒙山的目标,突出土壤保持、蓄水保土、水质维护等水土保持功能,结合乡村旅游打造、特色产业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推进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主导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5.2 规划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的原则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对水土保持规划的有关要求,立足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在水土保持区划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全县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实施。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保障水土流失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群众意愿,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出发,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土流失问题,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土保持发展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需求。
3、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的原则
遵循自然规律,充分考虑水土资源的承载能力,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和侵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把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和人类活动、遏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放在突出位置,严禁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
4、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全面规划,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性立体防护体系,做到重点治理与一般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短、中、长期治理措施相配套,突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综合治理的特点,达到“治理一片,受益一片,发展一片”的目标。
5、坚持分区防治、突出特色的原则
规划要充分考虑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自然条件差异,紧密结合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地质、土壤、气候特点分区防治,另外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防治。
6、坚持科技支撑,技术创新的原则
以科技为先导,遵循水土流失发展规律,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推动水土保持不断创新发展。
5.3 规划依据
5.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6月27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6)《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5.3.2 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
(1)《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 5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SL665- 2014);
(6)《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5.3.3 有关规划
( 1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2015-2030 年)》(水规计[2015]507 号);
(2)《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鲁政字[2016]270 号);
(3)《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鲁政发[2003]119号);
(4)《山东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5)《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
(6)《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7~2020年)》;
(7)《山东省水系生态建设规划(2011~2020年)》;
(8)《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临政字 [2017] 148
号);
(9)《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临政发[2016]7号);
(10) 《蒙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11)《蒙阴县“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2011~2015)》;
(12) 《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3)《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14)《蒙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蒙阴县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16)《蒙阴县水土保持十三五治理规划》;
(17)《蒙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
( 18 )《山东省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水利工程规划( 2015~2030 年)》;
(19)《蒙山旅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环蒙山生态农业规划》;
(20)《临沂大蒙山整体旅游规划》;
(21)《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30)》;
(22)《蒙山管委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3)《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3~2025);
(24)《山东蒙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9~2020)。
5.3.4 有关文件
( 1 )《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
[2011]224号);
(2)《关于做好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水保字
[2011]100号);
(3)《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办水保[2012]512号);
(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
(5)《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
5.4 规划范围与规划水平年
5.4.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所辖全部行政区域,辖2个街道办事处、10个乡镇,土地面积1914.60km2。
5.4.2 规划水平年
——规划现状年:2017年
——近期水平年:2020年
——中期水平年:2025年
——远期水平年:2030 年
5.5 规划任务与目标
――近期目标:至2020年,初步建成全县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土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发展格局,重点预防区实施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林草植被得到较好的保护和恢复,人为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控制,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所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一定提升。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252.62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28.00km2,重点治理面积224.62km2,累积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达到
70%,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2.28万t;
――中期目标:至2025年,基本建成全县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土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发展格局,重点预防区实施较全面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面积显著减少,林草植被得到全面保护和恢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全面提升,抗御水、旱、风沙灾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503.31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53.00km2,重点治理面积450.31km2,累积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达到80%,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9.15万t。
――远期目标:至2030年,全面建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土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发展格局,重点预防区实施全面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林草植被得到全面保护和恢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全面提升,抗御水、旱、风沙灾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710.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72.00km2,重点治理面积
638.00km2,累积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达到90%,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8.59万t。
6 水土保持总体布局
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结合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在水土保持区划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基础上,提出蒙阴县(含蒙山旅游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布局,总体布局按照“一带一区两片”进行布置,着重治理蒙山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带和云蒙湖环湖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科学优化东北部低山土壤保持蓄水保水片、西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片二个生态建设区,系统防治,综合监管。
预防: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突出重要水源地、重要河流源头区水土流失预防。
治理:在水土流失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改造,配置沟道拦蓄工程、坡面水系工程、局部水土流失治理等措施。重点突出北部、南部低山丘陵地带水土流失相对严重地区。 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着重加强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的各
项建设,充实执法队伍,加强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执法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
6.1 区域布局
6.1.1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上级水土保持区划中的地位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采取三级分区体系,一级区为总体格局区,确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战略部署与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反映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总体格局;二级区为区域协调区,协调跨流域、跨省区的重大区域性规划目标、任务及重点;三级区为基本功能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作为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的基础。省级、地市级、县
级可根据辖区自然地理和水土流失特点,按照水土保持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分区。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年)》和《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国家三级区划中处于“Ⅲ北方土石山区(北方山地丘陵区)—Ⅲ-4泰沂胶东山地丘陵区—Ⅲ-4-2t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 在山东省四级区划中为“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在临沂市水土保持区划中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被列入“沂蒙山中低山丘陵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带”。
6.1.2 水土保持分区
依托国家三级区划和省级区划,按照县地形地貌、土壤侵蚀、水土保持基础功能等,根据辖区地貌形态和水土流失程度及治理方向的相似性, 本次规划采用地貌类型为主导因素,按照“地理位置+优势地貌类型+主导基础功能”三因素命名法,依据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原则,将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分为东北部低山土壤保持-蓄水保水区、西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中部云蒙湖环湖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南部蒙山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分区表见表6-1。
表6-1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分区表
一级区划 代码及名称 | 二级区划 代码及名称 | 三级区划 代码及名称 | 省级区划名称 | 临沂市区划名称 |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分区名称 | 涉及小流域 |
Ⅲ北方土石山区 (北方山 地丘陵 区) | Ⅲ-4 泰沂胶东山地丘陵区 | Ⅲ-4-2t 鲁中南低山 丘陵土壤保持区 | 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 | 沂蒙山中低 山丘陵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带 | 东北部低山土壤保持- 蓄水保水区 | 26条小流域 |
西南部低山丘陵土壤 保持-水源涵养区 | 16条小流域 | |||||
中部云蒙湖环湖人居 环境-水质维护区 | 27条小流域 | |||||
南部蒙山水土保持生 态维护区 | 26条小流域 |
6.1.3 分区防治方向及措施
1、东北部低山土壤保持-蓄水保水区
该区地形主要为低山丘陵,岱崮地貌显著,区内岱崮地质公园为省级地质公园;耕地资源有限,长期以来由于群众的广种薄收,毁林开垦和弃荒,形成了大面积宜林荒山和低效林分;矿产资源丰富,岱崮镇万杨峪铁矿开采区、岱崮镇丁家庄多金属矿开采区、岱崮镇冶子河铁矿开采区、高都镇西峪金刚石开采区、高都镇上温村瓷石矿开采区、常路镇东下庄瓷石矿开采区、高都镇姚家峪蛭石矿开采区、常路煤田开采区与旧寨乡无影庄钾长石矿开采区为县级划定的重点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较为突出。
水土保持功能定位: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土壤保持、蓄水保水, 同时,还有水源涵养、水质维护、蓄水保水、生态维护等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在社会经济方面,主要保障粮食、林业和综合农业生产,保护土地生产力、河湖沟渠边岸,减少河湖库淤积。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方向:针对该区山多、坡耕地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坡面防护体系、径流调控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大林草植被建设和梯田整修改造力度,以坡面和沟壑整治为重点,大力修建水土保持拦、截、蓄等小型水保工程,打造“山 顶松柏槐,山腰干鲜果,山脚高效田,沟谷节节拦,田边生物堰,路渠绕
山转”的综合治理格局,将25°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提高环境资源承载力,提升农林复合生态调节功能,加强预防监督, 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山地丘陵生态经济,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主要治理措施有:
——对荒山荒坡要因地制宜地进行保护性开发,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草,对于交通不便,立地条件差的荒山实行封育措施,山顶
部设立封育界碑和标牌,培育自然植被;对裸露的山坡要根据立地条件和林地类型做好疏林补植,建立“林果缠腰”工程,尽可能减缓山洪危害; 陡长山坡采取坡面径流调控体系、营造水土保持林草,布设截洪排水工程,减少坡面冲刷,分散水势,导流入库、入河。
——加强梓河、野猪河、坦埠西河等河道治理和生态化建设。维护梓河河流源头区现有良好植被,禁止乱砍乱伐,增加植被的覆盖率,涵养水分,缓解水流的速度,固土保水;实施野猪河、坦埠西河等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河道防洪标准,对于河道断面较窄的地方,进行拓宽处理,对于曲折较大的河段,进行取直处理,对于堵塞地段,进行有效的疏通。做好护岸工作,加强实施中小河流护岸工程,避免较大冲击力下对河岸所带来的侵蚀。河道上游建立闸坝,雨季储水,旱季开闸放水,在保护河道安全的同时,保证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河流两岸采用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护林带和生物过滤缓冲带,减少入河泥沙量;河道两岸耕作区内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定期开展水质检测。
——加强水库生态修复建设。在朱家坡水库、石泉水库等水库周边采用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护林带,减少入库泥沙量;完善截污导流设施,净化水源地水质;水库周边水源涵养区内植树造林并实行封禁保护,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对水库集水区内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以户或自然院落为单位设生活垃圾堆放池或焚烧池,临水区域安排保洁员、配备垃圾箱,定期托运、填埋垃圾,减少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废止库区原有渔业养殖,除向水库投放适量净化水体的鱼苗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养鱼,库区集水面积内禁止一切化肥和有机肥养鱼。
——根据汇流区面积和水土流失情况,自上而下开展沟壑治理。沟头采取拦沙、蓄水谷坊相结合的防治沟头下切;在主沟道相机建设山间塘
坝、蓄水池等拦蓄设施;在保障行洪安全前提下,选择下游平缓河道或沟道建设拦水堰坝,就地拦截地表径流,增加灌溉水源;在干、支、毛沟布置截潜、护岸措施,防止沟岸冲刷,减轻对湖库产生淤积。
——积极发展蜜桃、苹果、板栗等等名、优、特、稀经济林果和长毛兔畜牧、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业,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建立起生态型农业。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用量,防治面源污染。
——加强监督管理,预防人为水土流失,巩固国家及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果。
2、西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
该区域耕地资源有限,地形主要为山地丘陵。森林覆盖率较高,应重点加强保护;借助当地自然景观特点,形成了百花峪农家游、杏山园农家游等以农户庄园开发为基础的生态休闲模式,促进农民经济增收的同时也加强了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力度;矿产资源丰富,联城乡王家村金刚石开采区、联城乡大望山钠长石开采区、联城乡西杨庄金矿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较为突出。
水土保持功能定位: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土壤保持、水源涵养, 同时,还有蓄水保土、水质维护、生态维护、人居环境维护、农田防护等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在社会经济方面,主要为旅游资源开发、河湖沟渠边岸防护、土地生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方向: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维护生态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发挥水土保持农田防护功能,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保障农业生产;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大力实施保水促渗措施,巩固和保护现有自然植被,减轻雨洪危害;打造水系生态保护体系,实施驳岸改造、节点蓄水、垂直绿化,营造清水空间, 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新景点,加强现有景观带打造,提升景观区。
主要治理措施有:
——加强东汶河、蒙河等河道治理和生态化建设。维护蒙河河流源头区现有良好植被,禁止乱砍乱伐,增加植被的覆盖率,涵养水分,缓解水流的速度,固土保水;实施东汶河支流及蒙河支流等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河道防洪标准,对于河道断面较窄的地方,进行拓宽处理,对于曲折较大的河段,进行取直处理,对于堵塞地段,进行有效的疏通。做好护岸工作,加强实施中小河流护岸工程,避免较大冲击力下对河岸所带来的侵蚀。河道上游建立闸坝,雨季储水,旱季开闸放水,在保护河道安全的同时,保证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河流两岸采用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护林带和生物过滤缓冲带,减少入河泥沙量;河道两岸耕作区内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定期开展水质检测。
——加强水库生态修复建设。在黄仁水库、石马庄水库等地表水源地周边采用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护林带,减少入库泥沙量;完善截污导流设施,净化水源地水质;水库周边水源涵养区内植树造林并实行封禁保护,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对水库集水区内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以户或自然院落为单位设生活垃圾堆放池或焚烧池,临水区域安排保洁员、配备垃圾箱,定期托运、填埋垃圾,减少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废止库区原有渔业养殖,除向水库投放适量净化水体的鱼苗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养鱼,库区集水面积内禁止一切化肥和有机肥养鱼。
——促进生态旅游,构建美丽蒙阴。加大景区及风景名胜区预防保护力度,防止人为生产建设对其造成的破坏,加强林木绿化种植,丰富林木种植种类,营造多层次、多树种的混交林;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手段,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现有农家游、农家乐等打造乡村旅游产业,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规划整修和修建塘坝、谷坊,拦蓄地表径流,增加地下水的补给;完善农田灌排体系,积极推广管道灌溉。
——调整种植业结构,做到全面发展。适当压缩粮田面积,扩大花生、芝麻、蔬菜、果品的种植发展;畜牧业、林果业和工副业。
3、中部云蒙湖环湖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
该区地形主要为缓丘陵地和倾斜平地,地面起伏不大,部分隆起,耕地面积较大;区内蒙阴街道办事处和常路镇为县域综合中心,人口稠密, 工、农业开发强度大,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面硬化率高,人为水土流失活动频繁;沿汶河干支流两侧城镇密集,蒙阴县城即坐落在汶河以北,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
水土保持功能定位:主导基础功能是人居环境维护、水质维护,同时,还有蓄水保土、生态维护、水质维护、土壤保持等水土保持基础功能。社会经济功能方面,加强云蒙湖周边生态防护,打造保护城市自然地貌植被,增加城市绿地,恢复和提高城市生态系统功能,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打造花园式、园林式现代化宜居环境等。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方向:保护自然生态,维护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景观带,形成环湖生态旅游区;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巩固和保护现有自然植被。
主要治理措施有:
——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促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加快乡镇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大搞绿化、美化、亮化、净化; 加快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开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廊道和生态控制线等区域绿地建设,构建城市绿地与绿色生态廊道相结合的城市森林绿地体系,大力推进“一区两园”绿化提升,建设生态经济园区;实施汶河两岸综合整治工程,打造滨河生态、健身、旅游长廊;实施汶溪公园综合整治
工程,城区主要道路和过境环路周边建设公共绿地与生态绿地,形成多条线状绿化廊道网络体系;构建点面结合的绿地体系,建设东汶河支流两岸的景观绿化带,并向南北两侧逐渐渗透,形成多个公园绿地节点。
——加强云蒙湖饮用水源地和国家级湿地生态保护,构建云蒙湖生态景观带。综合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高标准推进国家良好湖泊试点工作,依托环湖堤坝,加快实施环湖路及沿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生态屏障,提升库区绿化覆盖度,推动绿化示范区建设,同时减少入库泥沙量,净化水源地水质;通过水资源调配和中水利用维持湿地的生态需水,同时减少向湿地的直接污染排放,湿地周边实施退耕还湿工程、建设防护带等手段降低农田的面源污染,缓解由于可利用水资源缺乏导致的湿地退化。
——鼓励房地产类、公共设施建设类等开发建设项目积极采取城市水土保持、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强化雨水蓄存和促渗措施,如屋顶绿化、蓄水池、下沉式绿地、透水路面等,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对城镇水系进行综合整治,恢复城镇河流水面,缓解城镇防洪压力,提高城镇水系绿化景观。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水平,突出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景观功能,切实搞好工业园区、交通道路、城区开发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在依法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有效控制人为水土 流失的基础上,注重突出水土保持生态景观功能,使水土保持设施与美化环境、改善生态有机结合,力求做到建设一处工程,美化一处环境。
4、南部蒙山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该区地形主要为山地丘陵,森林植被资源丰富,山体上部多分布侧柏、刺槐等防护林树种,森林景观优美,是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
态公益林的重要分布区域,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山坡上部岩层风化强烈,多松散、碎裂,呈自然堆积状,存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风险;山坡中下部多为人工堆砌梯田,以柿子、大枣、花椒等木本粮油树种种植为主,山前平地为本区主要的农业耕作区,土层深厚,以种植玉米和花生等为主;区内旅游资源丰富,现有龟蒙景区、云蒙景区、大洼景区、明光寺景区、沂蒙国家钻石公园、鬼谷子文化旅游区等。
水土保持功能定位:主导基础功能是生态维护,同时,还有人居环境维护、水质维护、蓄水保土、土壤保持等水土保持基础功能。社会经济功能方面主要保障粮食、林业和综合农业生产,保护土地生产力,保护自然地貌植被,维护生态系统功能,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打造花园式、园林式现代化宜居环境等。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方向: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坡面防护体系、径流调控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大林草植被建设和梯田整修改造力度,以坡面和沟壑整治为重点,大力修建水土保持拦、截、蓄等小型水保工程,打造“山顶松柏槐,山腰干鲜果,山脚高效田,沟谷节节拦,田边生物堰, 路渠绕山转”的综合治理格局,将25°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提高环境资源承载力,提升农林复合生态调节功能,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山地丘陵生态经济,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主要治理措施有:
――推进梯田规范化建设,配套截排水等径流调控工程,建设生产路,加强堰坎防护力度,栽植黄花、金银花等堰边植被,大力发展堰坎经济。改进耕作方式,大力推广等高垅作、间作套种等农耕措施,配套节水灌溉设施,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粮食、经济作物稳产丰收;
——推广生态经济型小流域治理模式,山顶营造水土保持林,选择适应性强的乔木及灌木,沿等高线带状混交,营造多层次、多树种的混交林;山腰修建梯田,营造经济林,发展山楂、苹果、板栗、核桃等特色经果林,促进农民增收;山脚利用平缓地势建设高效农田,同时大力推广等高耕作、沟垄耕作、间作套种、少耕免耕等保护型耕作法和保护型种植法,配套节水灌溉措施,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粮食稳产;
——加强资邱河、柏林河、金线河等河道治理和生态化建设。维护河流源头区现有良好植被,禁止乱砍乱伐,增加植被的覆盖率,涵养水分, 缓解水流的速度,固土保水;实施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河道防洪标准,对于河道断面较窄的地方,进行拓宽处理,对于曲折较大的河段,进行取直处理,对于堵塞地段,进行有效的疏通。做好护岸工作,加强实施中小河流护岸工程,避免较大冲击力下对河岸所带来的侵蚀。河道上游建立闸坝,雨季储水,旱季开闸放水,在保护河道安全的同时,保证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河流两岸采用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护林带和生物过滤缓冲带,减少入河泥沙量;河道两岸耕作区内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定期开展水质检测;
——积极发展核桃、樱桃、板栗、蓝莓等等名、优、特、稀经济林果和有机蔬菜、有机粮食、高山茶叶及其加工业,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建立起生态农业园区、科技农业观光教育区、农副产品加工体验区、山地梯田等多种农业示范模式;
——促进生态旅游,构建美丽蒙山。加大景区及风景名胜区预防保护力度,防止人为生产建设对其造成的破坏,加强林木绿化种植,丰富林木种植种类,营造多层次、多树种的混交林;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手段,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现有农家游、农家乐等打造精品农业庄园、乡村俱乐部、休闲采摘园、主题民宿等多种乡村旅游产业;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严防开发建设项目等人为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巩固已有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6.2 重点布局
重点布局主要是依托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上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中所处地位,结合当地水土流失状况,合理界定各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具体界限,提出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201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能够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规划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为拟定预防、治理规划和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提供重要依据。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实行避让制度,不能避让时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 减少损坏植被和地表扰动的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6.2.1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根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在空间上不能重叠,因此,规划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需以国家级、省级和临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为依托,在全面分析辖区水土流失分布及防治现状,并统筹考虑辖区内森林公园、重要游风景区、重要湿地、水源重点保护及重要的水功能分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基础上划定。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被划入沂蒙山泰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6.2.2 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位于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属于山丘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威胁耕地资源、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对县内主要河流库塘淤积影响较大。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要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主,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同时做好保护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政策、投入和科技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改善当地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生产和生活水平。从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需求。
7.1 预防原则
7 预防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对辖区国土实施全面预防保护,从根源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以维护和增强水土 保持生态维护功能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多措并举,形成 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扩大林草植被覆盖。
有效保护天然植被、次生植被、自然生态景观和水土保持设施。重要湿地和自然生态景观区得到全面保护,湿地功能正常发挥;重要水源地实 施重点预防,保护带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全面提高。综合治理成果得到有 效保护,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持续发挥,生态维护功能 得到全面发挥。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全面监控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和项 目造成的水土流失。
7.2 预防范围
预防保护范围为整个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国土面积,重点为东汶河、蒙河、梓河、岸堤水库等河流源头区及水库周边;北部及南部丘陵区的侵 蚀沟沟坡和沟岸;中部微丘区生态脆弱的地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及泥石 流易发区;生态红线区内的岱崮市级森林公园、岱崮地质公园,蒙山国家森林公园、孟良崮国家森林公园、蒙河等;蒙山云蒙景区、河头泉景区、沂蒙钻石国家矿山公园、蒙阴金刚石地质公园、龟蒙景区、云蒙景区、大洼景区、明光寺景区、沂蒙国家钻石公园、鬼谷子文化旅游区等风景名胜 区;蒙阴县城、纳入河长制的河流周边;其他需要重点预防保护的生态敏 感区域如禁止开发区、治理成果区等。
7.3 预防对象
预防保护对象是指预防范围内需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天然林、郁闭度高的人工林以及覆盖度高的草
场和草地;受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和治理地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 地区的植被和沙壳、结皮、地衣等地面覆盖物;湿地滩涂等生态脆弱地区 植被;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两岸以及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各类 小流域综合防治成果区的水土保持设施。
7.4 预防保护规模
根据预防保护的布局和目标,对接省、市级规划分解指标,规划期内完成预防保护面积72.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45.00km2、其他预防面积27.00km2,近期(2018~2020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28.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16.00km2、其他预防面积12.00km2;中期(2021~2025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25.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17.00km2、其他预防面积
8.00km2;远期(2026~2030年)完成预防保护面积19.00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12.00km2、其他预防面积7.00km2。
7.5 主要预防任务及措施
7.5.1 地表水水源地防护体系
根据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 年),蒙阴县岸堤水库列入其中,加强以岸堤水库为代表的地表水水源地保护。以涵养水源、水环境整 治为主,同时辅以水土流失防治及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对库区周边的植被 采取保护措施和营造周边防护林带,形成水库周边生态缓冲带;对周边农 村居住区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设施、人工湿地等;在周边耕作区调整 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定期开展水 质测验,禁止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推广有机施肥,减少化 肥及农药使用量。建设地表径流与污染物拦截、导流汇集和净化处置生态 工程,保证水源地水质。
7.5.2 河流源头区防护体系
加强东汶河、蒙河、梓河等主要河流源头区保护,大力营造水源涵养
林和水土保持林草,实行封育措施,培育自然植被,做好局部水土流失治 理。山下设立封育界碑和标牌,根据立地条件和林地类型做好疏林补植, 提高河流源头区森林覆盖率,确保集水范围内有良好的水源涵养林、水土 保持林和山坡植被,保障源头活水、清水。做好源头沟道防护和治理,完善沟头防护措施和支毛沟拦沙体系建设,防止溯源侵蚀和沟岸扩张。
7.5.3 重点治理成果区防护体系
加强对重点治理工程成果区的管理和维护,在水蚀严重等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点生态修复区。重点抓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环云蒙湖水土 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等治理成果的管护,落实 管护责任。
制定保护治理成果的相关政策,调动治理区群众积极性,按“谁治理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晰产权和使用权,落实成果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严禁随意占用和破坏治理成果;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检查、监督,对破坏治理成果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7.5.4 湿地防护体系
搞好云蒙湖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健康生命。因地制宜开展相关湿地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和最大限度地维持湿地自然生态过程和生态 功能;加强生态植被的营造,减少入湖泥沙淤积量;做好水质维护,控制 湿地污染。
云蒙湖湿地公园是山东省第一个湖口湿地公园,位于临沂市蒙阴县云蒙湖东汶河入湖口上游地区,占地面积37.33hm2,是东汶河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提升工程,主要是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标准排放的污水再次进行生态自净,以确保临沂市饮用水源地—岸堤水库的水质安全。通过增加上游水库生态供水能力、加强沿河水闸调度、实施外流域调水、生态补水、河渠连通等手段恢复河流水力联系,维持河道一定的水体连通功
能,形成动态河流,满足规划生态水量要求,保证河流、湿地生态用水。 通过开展生态清淤、生态驳岸、生态绿化等生态工程措施,恢复河流水生 植被,改善河流水质,修复河道生态环境。
7.5.5 新增建设用地防护体系
提升新增生产建设项目用地水土保持防治水平,突出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景观功能。在依法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满足水土保持传统功能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自然背景和景观特点,注重突出水土保持生态景观功能,将水土保持工程与生产建设项目景观建设密切结合, 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经济效益兼顾,使水土保持工程景观化、艺术化, 使水土保持设施与美化环境、改善生态有机结合,力求做到建设一处工程,美化一处环境,既起到水土保持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又为生产建设项目增添了新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应采用景观规划设计的方法,达到景观规划设计的标准,与主体工程布局和设计相协调,建立完整的项目区景观系统,必须考虑不同类型的区域, 在荒地、人类活动稀少的区域,以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水土保持植物措施为主,辅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在城镇、城镇周边地区、大型企业厂区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应考虑景观规划设计的要求。
7.5.6 农耕防护体系
加强农耕区水土保持工作。完善农田防护林网、河流两岸的河岸防护林、风沙危害地区的林粮间作,抵御水旱风沙等自然灾害。实行保护性耕 作制度,推广免耕技术和少耕(免秋耕)技术,减少对农田地表扰动。加 强灌排体系建设,健全农田排涝系统,改进推广沟畦灌溉技术、大力发展 膜上灌水技术,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效率,保障农业高产稳产。调整农业 产业结构,引进优质品种,优化区域布局,加大深加工力度,使农业经济 结构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严禁违法乱占滥用
耕地资源。在蔬菜大棚种植区广泛宣传面源污染危害,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制定合理的土壤质量保护制度,合理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绿色农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7.5.7 城镇防护体系
加强城镇水土保持及城镇化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抓好处于经济开发区和生态示范城镇水土保持工作,将蒙阴打造成为水土保持生态文 明示范市。
根据城镇水土流失成因、特点、分布状况和发展变化趋势,高起点、高标准进行城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城镇自然地貌植被,增加城 镇绿地,恢复和提高城镇生态系统功能,打造花园式、园林式现代化宜居 环境。加强雨洪资源有效利用,对城镇水系进行综合整治,恢复和保持城 镇河湖水面,提高水系绿化指数,缓解城镇排水系统和城镇防洪压力,有 效保障城镇绿化、景观等生态用水需求。做好城镇废弃物利用、转化和处 理工作,减少生产、生活废弃物排放量。对城镇废弃地和裸地进行清查, 选择科学合理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实行生态修复和生态重建工作;在市郊 区建设普及先进科技与供市民观光休闲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
7.6 重点预防工程
与省、市级规划确定的重点预防工程相衔接,充分考虑蒙阴县及蒙山 旅游区重点预防需求,本规划确定了水源地、河流源头2项重点预防工程。
7.6.1 水源地重点预防工程
范围及基本情况:项目范围为以岸堤水库为代表的水源地重点预防保护区,岸堤水库属市级重点预防工程,为临沂城区目前最主要的集中供水 水源地。是临沂市第一大水库,山东省第二大水库,位于蒙阴县境内东汶河与支流梓河的交汇处,集防洪灌溉、城镇供水、旅游开发、发电等综合
利用为一体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占地66.67km2,总库容7.49亿m3,控制流域面积1693km2。
任务: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以水源地保护、涵养水源、水环境整治为主,同时辅以水土流失防治及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在区域内调整农业 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对现有水源保护林地和山坡地的封育管护,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自然保水。对少量疏幼林地可在不损坏原有林草 植被和地表土壤结构的状况下,采用人工补植等措施增加地表覆盖。同时 建立水库周边生态缓冲带。在水库水源地上游汇流区,针对沟道水土流失 采取谷坊、拦沙坝、淤地坝、溪沟整治、治塘筑堰等水土流失控制措施。 针对坡面水土流失采取坡改梯、沉沙池等配套坡面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 草,减少进入水库的泥沙,净化水质。控制水源地周边坡地的农业开发, 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有条件的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 制,定期开展水质测验,禁止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推广有 机施肥,减少化肥及农药使用量。建设地表径流与污染物拦截、导流汇集 和净化处置生态工程,保证水源地水质。
规模:规划期内水源地重点预防工程面积为12.000km2。其中近期
(2018~2020年)规划预防面积4.40km2;中期(2021~2025年)规划预防面积4.60km2,远期(2026~2030年)规划预防面积3.00km2。水源地重点预防工程表详见表7-1。
表7-1 水源地重点预防工程表
重点预防水源地 | 涉及小流域 | 规划起止年限 | 规划预防面积(km2) |
岸堤水库 | 黄山小流域、孙家良小流域、于家岭小流域 | 2018~2020 | 4.40 |
2021~2025 | 4.60 | ||
2026~2030 | 3.00 | ||
小计 | 12.00 |
7.6.2 河流源头区重点预防工程
范围及基本情况:项目范围为沂河支流东汶河、蒙河、梓河等主要河
流源头区,这些河流源头林草覆盖率相对较高,水土流失相对轻微;河流 两岸低缓地带人口密度大、土地垦殖率高、坡耕地较多,水土流失相对严 重。
任务:以封育保护为主,辅以综合治理,以治理促保护,控制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大力推进集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为一体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把水源涵养、面源污染控制、产业开发、人居环境改善、新农村建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生态保护为中心,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证河流生态基流,为人们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居住、生产、休闲、观光、旅游场所。具体措施上:山 顶水保林戴帽,培育和恢复植被,提高林草的覆盖度和郁闭度,形成防治水土流失的第一道防线;山腰经果林缠绕,既解决群众收入问题,又改善生态环境,形成防治水土流失的第二道防线;山下基本农田粮油轮作、间作套种,形成防治水土流失的第三道防线;沟道拦蓄,中下游建蓄水谷坊,在支沟中上游实施沟道护岸,道道截流,层层拦蓄,形成防治水土流失的第四道防线;湖库周边设置生物缓冲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形成水土保持的第五道防线。
规模:规划期内河流源头区重点预防工程保护面积为33.00km2。其中近期(2018~2020年)规划预防面积11.60km2,中期(2021~2025年)规划预防面积12.40km2,远期(2026~2030年)规划预防面积9.00km2;河流源头区重点预防工程表详见表7-2。
表7-2 河流源头区重点预防工程表
重点预防河流源头 | 涉及小流域 | 规划起止年限 | 规划预防面积(km2) |
东汶河 | 孙官庄、李官庄小流域、田家岭小流域 | 2018~2020 | 4.20 |
2021~2025 | 4.37 | ||
2026~2030 | 3.44 | ||
小计 | 12.01 | ||
蒙河 | 季家林小流域、孟良崮小流域 | 2018~2020 | 2.90 |
2021~2025 | 3.03 | ||
2026~2030 | 1.50 |
重点预防河流源头 | 涉及小流域 | 规划起止年限 | 规划预防面积(km2) |
小计 | 7.43 | ||
梓河 | 立子平小流域、东指小流域、麦洼小流域、庙子前小流域、大石门小流域 | 2018~2020 | 4.50 |
2021~2025 | 5.00 | ||
2026~2030 | 4.06 | ||
小计 | 13.56 | ||
合计 | 2018~2020 | 11.60 | |
2021~2025 | 12.40 | ||
2026~2030 | 9.00 | ||
小计 | 33.00 | ||
8.1 治理原则
8 综合治理
坚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围绕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总体目标及布局,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突出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治理、水系生态治理等重点内容,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基础功能。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安全紧密结合起来,在吸纳上级水土保持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协调整合本级政府涉及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划,突出本级水土保持治理和投入重点,确保严重影响农村生产生活、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的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明确重点项目,合理布置治理措施,确保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得到有效治理。
8.2 治理范围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被划入沂蒙山泰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蒙阴县及蒙山 旅游区县境均为重点治理区。
8.3 治理对象
治理对象是需要采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的土壤侵蚀劣地和退化土地,主要包括:坡耕地、砂砾化土地、侵蚀沟道、“四荒地”水蚀坡林
(园)地、退化灌草地、山洪沟道等。
8.4 治理规模
规划期内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38.00km2,其中重点治理
445.00km2,其他治理193.00km2。近期2018~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面积224.62km2,其中重点治理102.62km2,其他治理122.00km2;中期
2021~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5.69km2,其中重点治理
187.69km2,其他治理38.00km2;远期2026~203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7.69km2,其中重点治理154.69km2,其他治理33.00km2。
8.5 措施体系及配置
在综合分析治理对象的基础上,根据治理对象发挥的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按照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措施体系配置。
1、措施体系
以小流域治理为主,形成坡面防护、坡面径流调控和沟道综合防护相融合的综合防护体系,引导和扩大经济林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脱困,积极开展“四荒”治理,营建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对现有防护林开展封育保护,在水源区上游和城镇郊区积极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
(1)坡面防护体系
①25o以上坡及山顶陵脊:该地带大量分布水保林,以封育治理为主。因地制宜地封育补植黑松、刺槐、侧柏等水保林,设立明显标志,严禁人畜上山破坏。
②15~25o坡面:此坡度之间地带,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治理开发潜力较大,发展经果林有较好的条件,治理措施主要以鱼鳞坑和水平阶
(沟)整地为主,集中连片整治,以发展经果林为主。
③5~15o:对于中低坡面,本着治一片成一片的原则。以机械作业为主,建设水平梯田,达到地面平整,埂堰齐整,内有排水沟,外坡稳定, 土坎堰埂建设生物地堰,栽植黄花、金银花等护埂作物,田内以种植粮食、发展经果林和其它高效种植业为主。
(2)沟道防护体系
根据沟道发育程度,集水面积和径流情况,依照从沟头到沟口,先支沟后干沟的顺序,建设节节拦沙蓄水防护工程。支毛沟和沟道上游以建设谷坊群为主,根据当地材料和地形、地质条件,选择修建石谷坊或土谷坊工程,沟底栽植杨树等丰产林,防止泥沙下泄。在沟道中下游修建蓄水塘坝,用于稳定沟坡,控制沟底下切,拦蓄径流,做到蓄水与拦沙兼顾,形成较为完善的沟道防护体系,减除水土流失带来的危害。
(3)坡面径流调控体系
根据降雨和水资源地域分布等特点,按照蓄、灌、排相结合的原则, 建设蓄水池、排水沟等径流调控工程,发展集雨节水灌溉,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形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坡面径流调控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改善农业灌溉和防洪条件。
2、配置模式
(1)生态经济型小流域治理模式
在以自然农业为主的地区,采取以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为中心的生态经济型小流域治理模式,以25o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为基本要求,以坡改梯为突破口,以小型水保水利工程为着力点,以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有效措施,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水浇地、坝地、梯田等基本农田,适宜发展经果林和特色农业,打造“山顶松柏槐,山腰干鲜果,山脚高效田,沟谷节节拦,田边生物堰,路渠绕山转”的综合治理格局,大力推广等高垅作、间作套种等农耕措施,建立生态型高效农业。
(2)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模式
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采取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模式。在流域上游进行封山育林禁牧,减少人为活动,加强植树造林,促进自然修复;在流域中游实行坡改梯,减少谷坊、蓄水池等农田水
利水保设施,实行等高垅作等措施,发展节水灌溉,推行高效生态农业, 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在流域下游和沟道出口处减少生态湿地,进行生态河道治理,采取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改善流域沟道出水水质,减少入河污染负荷,减轻其污染防治压力。同时采取植物绿化美化措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景观生态型小流域治理模式
在靠近城区或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可采取以发展生态旅游为中心的景观生态型小流域治理模式,将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旅游观光结合起来, 重点发展特色经果林和特色采摘旅游经济,充分发挥小流域的风景资源优势,打造水利风景区。
首先要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实现路通、电通、水通,并结合沟谷塘坝水库建设,形成景观水面;其次在流域综合治理的时候,要侧重种植观赏效果较好的花灌木和观赏乔木,达到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绿化效果,同时选择性的种植一些经济林果和经济瓜果,大力发展采摘旅游经济;另外,要配套建设餐饮、娱乐、住宿和游憩设施,将小流域打造成为景色秀美的水利风景区,促进生态旅游开发,提高群众收入。
8.6 重点治理工程
与省市级规划相衔接,本规划确定了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共3项重点治理工程。规划期内重点治理工程总面积为445.00km2,其中南部蒙
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面积为147.00km2,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面积为86.00km2,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面积为212.00km2。详见表8-1。
表8-1 规划期内重点治理工程统计表
治理工程 | 近期 2018~2020 年规 划治理面积(km2) | 中期 2021~2025 年规划 治理面积(km2) | 远期 2026~2030 年规 划治理面积(km2) | 小计 |
南部蒙山水土流失 重点治理工程 | 32.62 | 65.69 | 48.69 | 147.00 |
环云蒙湖水土流失 重点治理工程 | 48.00 | 38.00 | 86.00 | |
局部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工程 | 70.00 | 74.00 | 68.00 | 212.00 |
总计 | 102.62 | 187.69 | 154.69 | 445.00 |
8.6.1 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南部蒙山处于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生态屏障的重要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大、土壤侵蚀强度大,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群众的生活水平难以得到提高,属需要重点治理的区域。
范围及基本情况:与国家级水土保持规划重点工程相衔接,根据水土流失分布状况,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范围为规划区南部低山丘陵区。
任务:与国家水土保持规划重点工程以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规划相衔接,确定本工程主要任务为以脱贫致富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规划,生态与经济并重,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生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改善生态,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工程、林草以及耕作措施有机结合,沟坡兼治,坡面实施坡改梯并配套小型蓄引水工程,荒坡上部营造水土保持林,荒坡下部修筑梯田并营造经济林。沟道采取沟头防护、谷坊、拦沙坝、塘坝等为主的综合整治措施。城镇周边建设清洁小流域。实行幼林地、疏林地和草地封育保护,
25°以上坡地推进退耕还林还草。
规模:规划期内共实施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面积
147.00km2。其中规划近期(2018-2020年)实施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32.62km2,规划中期(2021-2025年)实施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65.69km2,规划远期(2026-2030年)实施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48.69km2。规划期内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详见表8-
2。
表8-2 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表
项目类型 | 规划期 | 小流域 | 治理面积(km2) |
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 近期 2018~2020 年 | 墁子小流域 | 10.89 |
乔仙庄小流域 | 11.14 | ||
石河小流域 | 10.59 | ||
小计 | 32.62 | ||
中期 2021~2025 年 | 团埠小流域 | 10.78 | |
百泉峪小流域 | 6.77 | ||
大洼小流域 | 16.22 | ||
兴和庄小流域 | 10.12 | ||
黄仁小流域 | 9.63 | ||
菠萝崮小流域 | 5.84 | ||
桑园小流域 | 6.33 | ||
小计 | 65.69 | ||
远期 2026~2030 年 | 龙凤峪小流域 | 11.89 | |
魏石山、罗家沟小流域 | 4.95 | ||
明光寺小流域 | 12.81 | ||
黄崖小流域 | 10.93 | ||
太平岭小流域 | 8.11 | ||
小计 | 48.69 | ||
合计 | 147.00 | ||
8.6.2 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云蒙湖为蒙阴县重要水源地,近年来,为保护湖区水资源环境,蒙阴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云蒙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打造绿色生态长廊和特色产业经济带。
范围及基本情况:与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规划重点工程相衔接,根据水土流失分布状况,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范围为云蒙湖及城区周边的缓丘陵地和倾斜平地。
任务:落实《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发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因地制宜配置工程、林草、耕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实施环湖路及沿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生态屏障,依托环湖堤坝,建设环湖绿道,沿线精心布点,对重山、水泉峪、石龙湾等山水资源富集区域,建设生态休闲节点,以体育、健身、养生、养老为主导,开发千年古寨、神秘石村、休闲湿地等项目,发展生态休闲产业聚集区,打造库区精准扶贫示范区,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维护水库水质和保障饮水安全。
规模:规划期内共实施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86.00km2。其中规划中期( 2021-2025 年)实施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48.00km2;规划远期(2026-2030年)实施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38.00km2。规划期内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详见表8-3。
表8-3 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表
项目类型 | 规划期 | 小流域 | 治理面积(km2) |
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 中期 2021~2025 年 | 水塘崮小流域 | 5.40 |
贾家庄小流域 | 6.76 | ||
彭家庄小流域 | 9.50 | ||
陡山小流域 | 8.00 | ||
老重山小流域 | 7.74 | ||
桃墟小流域 | 10.60 | ||
小计 | 48.00 | ||
远期 2026~2030 年 | 响水沟小流域 | 11.20 | |
莫峪子小流域 | 8.54 | ||
黑峪沟小流域 | 7.80 | ||
东夷小流域 | 10.46 | ||
小计 | 38.00 | ||
合计 | 86.00 | ||
8.6.3 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近年来,为落实《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发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效应。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积极开展环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将加快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范围及基本情况:规划项目范围为县区北部低山丘陵区,主要分布在岱崮镇、野店镇、高都镇等乡镇。
任务:与国家和省、市级水土保持规划重点工程规划相衔接,确定本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工程、林草以及耕作措施有机结合,沟坡兼治,坡面实施坡改梯并配套小型蓄引水工程,荒坡上部营造水土保持林,荒坡下部修筑梯田并营造经济林;沟道采取沟头防护、谷坊、拦沙坝、塘坝等为主的综合整治措施。
规模:规划期内共实施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142.00km2。其中规划近期(2018-2020年)实施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70.00km2;规划中期(2021-2025年)实施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74.00km2;规划远期(2026-2030年)实施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68.00km2,规划期内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及综合治理措施详见表8-4。
表8-4 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项目类型 | 规划期 | 小流域 | 治理面积(km2) |
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 近期 2018~2020 年 | 马子石小流域 | 14.00 |
大崮小流域 | 6.00 | ||
云头崮小流域 | 10.00 | ||
高楼寨小流域 | 10.00 | ||
尖崮小流域 | 12.00 | ||
青山小流域 | 8.00 | ||
古道沟小流域 | 10.00 | ||
小计 | 70.00 | ||
中期 2021~2025 年 | 圣景小流域 | 8.96 | |
榆树山小鲤鱼 | 8.20 | ||
石槽小流域 | 9.07 | ||
郭家庄小流域 | 10.40 |
项目类型 | 规划期 | 小流域 | 治理面积(km2) |
阚家庄小流域 | 9.87 | ||
万杨峪小流域 | 10.20 | ||
爪篱坪小流域 | 11.70 | ||
马蹄域小流域 | 5.60 | ||
小计 | 74.00 | ||
远期 2026~2030 年 | 茶局峪小流域 | 8.75 | |
岱崮小流域 | 8.94 | ||
白杨峪小流域 | 9.60 | ||
大石头小流域 | 9.16 | ||
罗圈崖小流域 | 10.73 | ||
芦山小流域 | 6.08 | ||
黄土山小流域 | 6.84 | ||
顺德小流域 | 7.90 | ||
小计 | 68.00 | ||
合计 | 142.00 | ||
9 综合监管
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动态监测、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等,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动态实施监控,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能力。
9.1 监督管理
9.1.1 水土保持规划相关工作的监管
1、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监管
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被划入沂蒙山泰山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研究建立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相应管理制度,建立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调整制度;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禁止矿山开采、工业项目建设,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线性工程建设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要相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2、对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督查
水土保持规划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立水土保持规划跟踪督查制度,对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主要监管内容为:强化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建立规划跟踪督查制度;对本规划及其它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和经验问题,并对后续实施内容提出完善建议。
3、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研究制定县级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明确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水土保持投入及防治任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等情况。
4、落实相关规划征求水土保持意见制度
研究建立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开发、旅游景区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水土保持评价,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9.1.2 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监管
1、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划定及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开展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划定,并向社会公告。研究制定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管理制度,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2、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
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制定水土保持监察、督导、检查及处理等制度,加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3、加强违法活动监管
建立监控机制,加强对取土、挖沙、规划外修建道路以及陡坡地开展种植、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铲草皮挖树兜等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蒙阴县人民政府及蒙山管委会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小于25o的禁止开垦坡度。
4、加强特定区域监管
加强对当地山体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明确山体保护的范围,
严格控制开挖山体。确需开挖的,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制定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住带的具体办法。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有效预防水域流失。加强坡地造林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管理,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9.1.3 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的监管
1、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度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规划治理任务。
2、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工程规划管理,加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河流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治理。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和技术审查规定;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公众参与、村民自建等制度;完善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制度。加强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益监测评价,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实行项目法人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家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明确项目法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行使各项水土保持管理,具体履行辖区内各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职责。
(2)推行承诺和公示制。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农民投劳管理暂行规定》水保[2004]665号)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公示制管理暂行规定》(水保[2004]642号)的要求,推行群众投劳承诺制,施工前和竣工验收后公示制度,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3)实施“四制”管理。将水土保持项目纳入基建项目管理,按照
基建管理程序,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管理,招投标制,合同制管理和工程监理制。
(4)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好用好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参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下发的水土保持国债项目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设立专户,设立专帐,实行报账制,政府采购制,决算审计制管理, 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5)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益监测评价,按照“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实行产权确认制,积极落实各项工程的建设管护责任。工程建成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县、乡镇、村级签订管理维护合同,明确责、权、利,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收益基础上,按照依法,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通过转包,转让,租赁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合理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组合。
3、加强“四荒”治理开发相关管理规定
对口制定“四荒”治理开发相关管理规定,监督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治理开发者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治理措施。
4、健全投入机制
加大政府专项投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治理的有关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贯彻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收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开展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调研,配合国家推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形成和完善。
9.1.4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监管
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公告情况的监管,按照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调查,编制包括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的水土保持公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监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定期上报情况,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制度,评估生产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破坏程度。
9.1.5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的落实
1、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配套规定和制度,研究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程序化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督检查以及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2、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建立违法行为查处追究制度,健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投诉、举报依法及时处理。
9.1.6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情况的监管
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监管。对有弄虚作假、伪造虚报瞒报数据、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9.2 科技支撑
在充分分析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面临的水土流失及水生态问题的基础
上,紧密结合区域水土保持实际工作和水土保持科技发展水平,通过引进消化、综合集成、示范推广,重点解决全区水土流失防治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构建水土保持科技支撑和示范推广体系。
9.2.1 技术推广与示范
根据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自然条件和水土流失特点,在继续搞好已有机修梯田、生物护埂、优良植物品种引进与栽培等技术的基础上,重点抓住以下项目技术的推广:
1、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清洁小流域建设十分必要。清洁流域建设技术推广可以从坡面治理技术、沟道治理技术、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生态修复技术、雨水拦蓄技术、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广。
2、坡面径流调控技术
从消减径流冲刷力和水资源拦截利用角度,探索推广缓坡耕地治理径流聚散技术、荒坡治理径流集聚技术、岗地梯阶径流疏散技术等。
9.2.2 水土保持技术人员培养
定期开展水土保持业务知识、实用技术的培训及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等新型学科的培训,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一是完善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二是由蒙阴县水土保持局及蒙
山旅游区农林水利局牵头,定期组织考察、专家讲授、学术研讨,对有关领导和技术业务负责人进行培训;三是采取讲习班、交流会、观摩等办法,对技术人员和乡镇有关领导进行以针对施工管理、适用技术、技术难题、先进施工方法和各种措施的技术标准、要求等的培训;四是采用现场示范、观摩的办法,对村级群众技术骨干进行以实用技术为主的培训。
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在重点技术推广区培养一支精
干的水土保持科技队伍,建立激励机制,推行技术有偿服务,并从农村知识青年和乡土能人中发现、培养各类技术人才,逐步为农村充实养得起、留得住的水土保持技术骨干。
9.3 能力建设
9.3.1 决策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水土保持事项的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和技术审查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9.3.2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深入总结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工作经验,在完善监管制度和落实监管任务的基础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要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从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全部参加监督执法定期培训与考核,配套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以全过程监管为核心,加强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实时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有效管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等市场行为。
9.3.3 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
配合上级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天地一体化建设工作,建成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全县及全区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完善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配合构建监督管理、综合治理、动态监测、数据发布等4个系统, 使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系统”,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档案进行梳理上传,做到所有资料应报尽报,实现预防监督的“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综合治理“图斑”的精细化管理、监测工作的即时动态采集与分
析、信息服务的快捷有效。
9.3.4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督促辖区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设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理、监测等从业人员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技术与知识更新培训,提高行业技术服务水平。
9.3.5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完善宣传平台建设,在继续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介的同时,加强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着力做好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搞好水土保持进课堂活动,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水土保持意识。
10.1 投资匡算
10 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分析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除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外,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的工程及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水土流失防治功能的工程项目,都应计入水土保持投资。
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同时本着分级负责的原则,本次投资匡算只匡算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涉及县级以上财政水土保持专项投入的各类重点工程项目。
10.1.1 匡算方法及指标
本规划投资采用综合指标法进行匡算投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参照正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省财政补助项目等工程的投入水平,确定有关重点工程投资标准,再根据工程量匡算投资。
(2)根据《水土保持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匡算水土保持综合监督管理等费用。
定额指标按照:重点预防保护工程50万元/km2,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70万元/km2,其他预防保护工程30万元/km2,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70万元/km2,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70万元/km2,其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60万元/km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90 万元/年、信息化建设按照10万元/年、水土保持宣传按照1万元/年投资。
10.1.2 匡算结果
根据以上计算方法和指标,匡算规划总投资47305.00万元,其中近期
2018~2020年16168.4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116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4503.40 万元、综合监督管理投资505.00 万元;中期2021 ~ 2025 年
17013.3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109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5418.30万
元、综合监督管理投资505.00万元;远期2026~2030年14123.3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81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2808.30万元、综合监督管理投资505.00万元。水土保持规划投资详见表10-1。
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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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 水土保持规划投资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匡算标准 | 近期(2018-2020 年) | 中期(2021-2025 年) | 远期(2026-2030 年) | 规划期(2016-2030) |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
1 | 预防保护工程 | 28.00 | 1160.00 | 25.00 | 1090.00 | 19.00 | 810.00 | 72.00 | 3060.00 | |
1.1 | 水源地预防保护工程 | 50 万元/km2 | 4.40 | 220.00 | 4.60 | 230.00 | 3.00 | 150.00 | 12.00 | 600.00 |
1.2 | 河流源头预防保护工程 | 50 万元/km2 | 11.60 | 580.00 | 12.40 | 620.00 | 9.00 | 450.00 | 33.00 | 1650.00 |
1.3 | 其他预防保护工程 | 30 万元/km2 | 12.00 | 360.00 | 8.00 | 240.00 | 7.00 | 210.00 | 27.00 | 810.00 |
2 | 综合治理工程 | 224.62 | 14503.40 | 225.69 | 15418.30 | 187.69 | 12808.30 | 638.00 | 42730.00 | |
2.1 | 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工程 | 70 万元/km2 | 32.62 | 2283.40 | 65.69 | 4598.30 | 48.69 | 3408.30 | 147.00 | 10290.00 |
2.2 | 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工程 | 70 万元/km2 | 0.00 | 0.00 | 48.00 | 3360.00 | 38.00 | 2660.00 | 86.00 | 6020.00 |
2.3 | 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工程 | 70 万元/km2 | 70.00 | 4900.00 | 74.00 | 5180.00 | 68.00 | 4760.00 | 212.00 | 14840.00 |
2.4 | 其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工程 | 60 万元/km2 | 122.00 | 7320.00 | 38.00 | 2280.00 | 33.00 | 1980.00 | 193.00 | 11580.00 |
3 | 综合监督管理 | 505.00 | 505.00 | 505.00 | 1515.00 | |||||
3.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监督管理 | 90 万/年 | 450.00 | 450.00 | 450.00 | 1350.00 | ||||
3.2 | 信息化建设 | 10 万/年 | 50.00 | 50.00 | 50.00 | 150.00 | ||||
3.3 | 水土保持宣传 | 1 万/年 | 5.00 | 5.00 | 5.00 | 15.00 | ||||
合计 | 16168.40 | 17013.30 | 14123.30 | 473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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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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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近、中、远期重点工程及投资
根据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工程规划确定近、远期实施内容,并根据确定的匡算指标计算重点工程投资。
规划防治工程面积710.00km2。近期2018~2020年实施防治工程面积
252.62km2,其中预防工程28.00km2、治理工程224.62km2;中期2021~2025 年实施防治工程面积250.69km2,其中预防工程25.00km2、治理工程225.69km2;远期2026~2030年实施防治工程面积206.69km2,其中预防工程19.00km2、重点治理工程187.69km2。
经计算,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规划防治工程总投资45790.00万元。其中近期2018~2020年15663.4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116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4503.40万元;中期2021~2025年16508.3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1090.00 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5418.30 万元;远期2026 ~ 2030 年
13618.30万元,包括预防保护投资81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12808.30万元。各项重点工程及投资详细状况见表10-2。
88
蒙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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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2 各项重点工程及投资详细状况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匡算标准 | 近期(2018-2020 年) | 中期(2021-2025 年) | 远期(2026-2030 年) | 规划期(2016-2030) |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防治面积 (km2) | 投资(万 元) | |||
1 | 预防保护工程 | 28.00 | 1160.00 | 25.00 | 1090.00 | 19.00 | 810.00 | 72.00 | 3060.00 | |
1.1 | 水源地预防保护工程 | 50 万元/km2 | 4.40 | 220.00 | 4.60 | 230.00 | 3.00 | 150.00 | 12.00 | 600.00 |
1.2 | 河流源头预防保护工程 | 50 万元/km2 | 11.60 | 580.00 | 12.40 | 620.00 | 9.00 | 450.00 | 33.00 | 1650.00 |
1.3 | 其他预防保护工程 | 30 万元/km2 | 12.00 | 360.00 | 8.00 | 240.00 | 7.00 | 210.00 | 27.00 | 810.00 |
2 | 综合治理工程 | 224.62 | 14503.40 | 225.69 | 15418.30 | 187.69 | 12808.30 | 638.00 | 42730.00 | |
2.1 | 南部蒙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工程 | 70 万元/km2 | 32.62 | 2283.40 | 65.69 | 4598.30 | 48.69 | 3408.30 | 147.00 | 10290.00 |
2.2 | 环云蒙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工程 | 70 万元/km2 | 0.00 | 0.00 | 48.00 | 3360.00 | 38.00 | 2660.00 | 86.00 | 6020.00 |
2.3 | 局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 70 万元/km2 | 70.00 | 4900.00 | 74.00 | 5180.00 | 68.00 | 4760.00 | 212.00 | 14840.00 |
2.4 | 其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60 万元/km2 | 122.00 | 7320.00 | 38.00 | 2280.00 | 33.00 | 1980.00 | 193.00 | 11580.00 |
合计 | 252.62 | 15663.40 | 250.69 | 16508.30 | 206.69 | 13618.30 | 710.00 | 4579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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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实施效果分析
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 SL335-2014 )、《 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 年)》和《临沂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本规划对近期实施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规划期近期至2020年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252.62km2,根据措施配置及同类工程经验,其中低标准梯田整修约占10%,面积约25.26km2;水土保持林或经果林等林草面积约占25%,面积约63.16km2;生态修复、树林布置或封育措施面积约占65%,面积约164.20km2;新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00项。
10.2.1 蓄水保土效益
(1)蓄水效益
按照梯田工程 600m3/hm2 、林草措施 400m3/hm2 、生态修复
100m3/h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800m3/项的蓄水保水定额测算,经测算,近期各项措施全部实施完毕并正常发挥效益后,可新增蓄水保水592.40万
m3。
(2)保土效益
按照梯田30t/hm2、水土保持林草20t/hm2、生态修复工程10t/h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8t/项的保土定额测算,近期各项措施全部实施完毕并正常发挥效益后,可新增保土效益36.87万t。
10.2.2 社会效益
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公共安全
规划实施后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蓄水保土效益的稳步发挥,将减少河流湖库的泥沙淤积,提高水利工程的防洪减灾能力,有效减轻洪涝、泥石流、干旱、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危害,对保护农田、基础设施和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通过水土保持防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层层设防,节节拦蓄,改变了水土流失的形成条件,使项目区达到水不下山, 泥不出沟,减轻了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城镇及下游人们生命财产和道路、厂矿企业的安全得到保障。
2、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通过山丘区水平梯田建设和平原区农田防护林建设,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土地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商品率和劳动生产率均大幅度地提高,保证粮食高产稳产,并带动当地油料、经济作物及果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农业产值迅速提高,从而有更多的富余资金投入到农副产品加工, 运输以及第三产业发展,将扩大劳动力就业的领域和途径。
3、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规划实施后,林草植被面积增加,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人口环境容量显著提高,人居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农村生活卫生条件和村容村貌大大改善,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了当地生态旅游的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也全面推动了农村经济繁荣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明显加快。
4、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有大批农民接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显著提高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通过他们的
“传,帮,带”,在规划治理区内广泛应用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的现代农业意识,并影响周围地区,起到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广作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使传统封闭的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化。通过发展养殖业、加工业、林果业等支柱产业,拓宽了群众收入渠道,群众收入显著增加,逐步奔向小康。
10.2.3 生态效益
(1)增加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环境。随着规划的实施,预期到2020 年营造水土保持林草63.16km2,同时疏林补植或封育措施提升森林覆盖率和灌草覆盖度,工程实施区林草种植面积显著增加,全县林草措施覆盖率提高约3个百分点,不但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同时促进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可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
(2)减少泥沙淤积,减轻面源污染。规划期建设坡改梯工程、拦沙堰坝、谷坊,将有效减少土壤流失,缓解下游河流库塘的淤积,同时减少氮、磷、钾、有机质等物质的流失,减轻下游水质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 面源污染得到一定控制。
(3)提高水土保持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近期(2020年) 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252.62km2,其中重点预防面积28.00km2、重点治理面积224.62km2,水土资源得到高效保护和利用,防灾减灾预防保护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维护功能显著增强,有力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10.2.4 经济效益
按照水平梯田正常年增产效益为2000元/hm2、水保林草年增产效益为
300元/hm2、封育治理年增产效益500元/hm2的调查定额,同时考虑水土保持工程的增产增效分摊系数取0.7。经测算,规划实施完成后,可实现年增经济收入88.42万元。
10.2.5 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效益
规划期末,全县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通过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了政府防治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的社会管理职能,形成比较完善的预防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体系。通过科技示范园等基础平台建设,完善水土保持政策、规划、科技支撑、机构队伍体系,提高社会服务能力;通过构建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平台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水
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通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高生态产品的生产和供给能力,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生态质量改善的需求,水土保持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11.1 法律保障
11 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期间,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通过法律法规的修改与配套,真正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盲点和问题,增强法律法规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督促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落实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加大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和管理。三是依法开展综合治理,使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依法严厉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案件,巩固工程治理成果。四是更新执法理念,强化社会监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完善执法方式,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内容,强化社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做到合法行政、高效便民。
11.2 政策保障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地方各级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土保持发展机制,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制度改革。针对治理成果管理中存在的产权不明,管理粗放等问题,按照“治理、使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明晰所有权为核心,大力推进小型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改革,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保护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形成产权明晰,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的基础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为支撑,制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以承包、转让、租赁、拍卖和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开发的项目建设。
11.3 组织管理
在组织上,政府部门必须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健全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强化统一领导和部门协作。二是建立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水土保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四是按照本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①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督促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落实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依法开展综合治理,使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②是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巩固治理成果。针对治理成果管理 中存在的产权不明,管理粗放等问题,以明晰所有权为核心,大力推进小 型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改革,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促进工程良性运 行。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工程也要 探索建立授权经营,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
③是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全面推行受益群众投工承诺制,认真履行合同制管理和项目建设公示制,推行工程质量保证终身制,保证水土保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11.4 投入保障
水土保持是一项投资较大,效益长远的公益性事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水土保持规划所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增加对水土保持的投入。投资来源包括:发改委涉及项目安排和规模、财政部门涉及投资、国土部门涉及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农业部门涉及土地面源污染治理、林业部门涉及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等、环保部门涉及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开发整理土地等。水利部门水保工程资金包括国家投资(中央预算投资和国家重点水保项目投资)、省财政投资、市财政投资、县财政投资、社会资本及农民投劳投资等。建立完善全社会多渠道水土保持投入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群众投资投劳、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充分利用好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投入不断增加的大好机遇,做好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争取国家及省给予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更多支持。同时各级财政要把水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一个重点,落实好相应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水保项目市场化改革,努力探索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拓宽水保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水保投入格局,千方百计增加水土保持资金的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速度。
11.5 科技保障
一是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扩大技术交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学习吸收国内, 外的水土保持先进技术和经验。紧紧围绕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中心工作,重点开展水土保持执法与监督管理,水土保持行政管理,水土保持前期工作,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等培训。
二是加强水土保持技术支撑体系,开展科技攻关,试验工作,培育, 发展水土保持技术市场,使水土保持规划,方案编制,技术评估论证,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监测等规范有序的开展。
三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 生态修复途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方法,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城镇水土保持,清洁型小流域等领域的研究。
四是加强与国内外交流学习。规划实施期间加强同国内外水土保持相关单位、科技团体、人员在互联网、学术期刊上的学术交流,适当派人员到国内其他省份考察学习,及时了解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的动向和最新研究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同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同研究单位的科学技术合作和交流,推动蒙阴县及蒙山旅游区水土保持科技现代化的进程。
11.6 宣传教育
强化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宣传平台建设,重视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信息传播方式, 加强信息化时代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二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保法修订纪念日、山东水土保持条例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制定水土保持宣传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选题选材,提升宣传效果;三是研究制定不同受众的水保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材料,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四是推动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进党校、进课堂、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五是定期开展基层水土保持技术骨干科技培训,提高一线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宣传意识,强化日常业务宣传, 向社会公众方便迅捷地提供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
附图
附图:
附图 1 规划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规划区行政区划图
附图 3 规划区水系分布图
附图 4 规划区水土流失现状图
附图 5 规划区小流域分布图
附图 6 规划区水土保持区划图
附图 7 规划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分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