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为进一步推动规划的落实,省水利厅对市县水保行政主管部门做了专题部 署,要求及时开展本级水保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省级水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层层细化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保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 《青山湖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南昌市青 山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并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及生态环境局 等有关部门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南昌市水土保持学会承担《规 划》编制任务。2019 年 10 月 15 日,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了《青山湖区水 土保持规划技术大纲》讨论会,确定了规划的技术路线与方案;2019 年 10 月, 《规划》编制单位开展了青山湖区的外业、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水 土流失现状遥感解译工作等工作;2019 年 12 月,完成《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为青山湖区所辖行政区域的陆域面积,青山湖下辖 4 个镇,4 个街办,1 个园区,共 184 个村委会(居委会)。现有水土流失面积 4.6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 3.64%,均为水力侵蚀面积。本规划基准年为 2015 年,规划近 期水平年为 2020 年,远期水平年为 2030 年。《规划》系统分析了青山湖区水土 流失及其防治现状,总结了水土保持经验与成效,以水土保持区划功能为基础, 以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对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系统全面规划,明 确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 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建设“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实现生态宜居、 绿色旅游、人民富足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支撑和保障。
规划在《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及《南昌市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 年)》的基础上,整体以镇(街办、园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基础 资料来源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国家、南昌市和青山湖区已公布的经济社 会统计年鉴,土地利用基础资料采用青山湖区 2016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衔接和协调了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分局及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划成果。本 次规划系统科学地划分了青山湖区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明确了水土保持目 标与任务,并对近期(2016-2020 年)项目进行了安排。规划期内(2016-2030 年) 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 3.14km2,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 1.38km2,综合 治理面积 1.76km2。规划近期(2016-2020 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 0.54km2,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 0.22km2,综合治理面积 0.32km2;规划远期 (2021-2030 年)完成综合防治面积 2.60km2,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 1.16km2, 综合治理面积 1.44km2。规划期内(2016-2030 年)总投资 11733.77 万元,其中, 规划近期(2016-2020 年)投资 2311.44 万元,规划远期(2021-2030 年)投资 9422.33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