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
淄博市水土保持工作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 以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淄博”为主线,以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借鉴 先进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保证淄博市水土保持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2014 年 11 月,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组织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的业务骨干,认真分析淄博市水 土保持现状,2015 年 1 月形成了《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思路大纲》;在广泛征求各区 县意见的基础上,2015 年 9 月完成了《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初稿)》;2015 年 9 月 17 日,山东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意见的函》(鲁水保便 函[2015]29 号),我院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对淄博市水土保持 规划进行修改,于 2015 年 11 月完成《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各 区县反馈的修改意见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送审稿)》,当月通 过专家评审;2016 年 11 月 24 日《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由山东省人 民政府颁布鲁政字[2016]270 号文批复,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及专家评审意见于 2017 年 4 月完成报批稿前征求意见稿,根据淄博市有关单位反馈的修改意见于 2018 年 4 月完成报批稿;根据市政府要求,将规划水平年改为 2017 年,规划时间改为 2018-2030 年,于 2018 年 6 月完成《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报批稿。
本规划对目前淄博市的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现状进行分析,将淄博市水土保 持进行分区,并根据分区的特点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 并且制定了预防措施和综合监管措施,提高淄博市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