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魏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
魏县是中国鸭梨之乡、联合国地名专家组认证的千年古县、 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魏城镇。 境内定魏公路和邯大公路、邯大高速纵横穿越,交通十分便利。
境内尚有水土流失面积 15.5km2,因此,如何有效地控制水 土流失强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仍任重 而道远。本规划近期 2025 全县水土流失防治面积 7.3km2。远期 2030 年全县水土流失防治面积 8.2km2。近期规划实施后,基本 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 防治,生态进一步趋向好转。有助于改善魏县的生态环境,减 少自然灾害,促进城镇环境状况提升;远期规划实施后,建成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区的水 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生态实现良性循环,推动魏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和根本性措施,是开 展其它生态环境建设内容的基础。水土保持对于减少魏县城市 水土流失、加强水源涵养区以及植被绿化等的生态保护、优化 提升城市功能、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 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重要的意义。 水土流失易产生河渠淤积、面源污染等一系列关乎生态环 境的问题,危及区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 全,不足以支撑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需求,也与魏县实 现高质量发展、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发展等一系列新要求不相适 应。“十四五”时期将是魏县防治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文明关键 时期,亟需统一规划,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 用水土资源做出整体部署,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速度,加速生态 文明建设进程,为我县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提供必要支 撑。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统一规 划,分阶段、科学地制定目标,合理安排各项建设任务,是保 证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
2011 年 3 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 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 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 上,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制。根据《全国水土保 持规划》(2015-2030 年),魏县属于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 流失重点预防区,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 制工作的通知》,2021 年 6 月启动了魏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相 关工作,受魏县水利局委托,河北洪源水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魏县水土保持规划数据调查收集与审核,, 协助开展了县级水土保持区划、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 划分、平原水土流失易发区调查划分等工作。于 2021 年 11 月 编制完成了《魏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 年)》(征求意 见稿)。经过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科研等单位意见,对规划报 告进行修改完善。 本次规划是在国家、省、市水土保持规划总体目标框架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二 次全国土地调查等成果为基础,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2015-2030 年)、《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 《邯郸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邯郸生态市建 设规划》为重要依据,根据全县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 问题以及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分析社会可持 续发展、生态区建设规划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再结合预防保护 措施,提出全县近期、远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确定不同类型 区、不同措施的总体布局,提出相应的水土流失预防措施、治理措施及监督管理措施。
本次规划将为魏县开展水土流失防治、 维护生态系统、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发展、规范生产建设 行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作为今 后一个时期魏县水利及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开展水土流失预防 和治理工作的指导和重要依据。
本次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区范围,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 规划期为 2021—2030 年,近期水平年 2025 年,远期水平年 203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