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水土保持规划 (2020-2030年)
为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2011 年水 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 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全国水保规划编制完成后,2015 年 10 月,国务院出具《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的批复》(国函 [2015]160 号)。2011 年 11 月,广东省水利厅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 院承担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任务;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完成后,2017 年 1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的批 复》(粤府函[2017]8 号)。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及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成果, 江门市水利局委托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原江门市水利水电勘 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江门市水土保持规划成果进行修编完善。2018 年 12 月, 江门市水利局将《广东省江门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2016-2030 年)》 (报批稿)提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同意该规划并由市水利局印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2019 年 8 月,江门市水利局 出具《关于开展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江水[2019)296 号),加快 推进江门市各市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江门市江海区水土保持规划》 是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2019 年江海区土壤侵蚀总面积 3.19km2 ,占行政区划总面积的 2.92%。近年 来,江海区不断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但尚未做到统一规划、有序治理,因 此,2019 年 12 月,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江门市江海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将在国家及广东省、 江门市水土保持规划的成果上,进一步细化江海区水土流失现状、分布及发展趋 势调查,结合江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划定预防保护及综合治理分区,拟 定江海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逐步推进江海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江 海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水土保持技术支撑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