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宁县“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河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宁县属黄土高原沟壑区,生态环境存在先天的脆弱性,土壤抗蚀能力差,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加之暴雨集中,加剧了水土流失危害的产生。水土流失是我县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水土流失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是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较突出的制约性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13年2月习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指出“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2019年8月21日习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在八步沙林场和兰州指出“要弘扬‘六老汉’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奋斗精神,激励人们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保护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要首先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2019年9月18日习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宁县对水保工作提出新要求和新任务。但是,目前我县的水土流失依然严重,城镇化建设、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仍然存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科学编制《宁县“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统筹谋划今后五年水土保持防治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加强对水土流失防治的科学指导,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促进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根据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意见通知》(宁政办发[2019]97)精神,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者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宁县“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