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平阳县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
水土保持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新时代治水事业的一 项根本措施。“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平阳县紧 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补 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生态 建设。通过努力,水土流失治理迈上新台阶,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 双双下降;水土保持强监管取得新进展,实现遥感监管全覆盖;水土保 持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平阳县位于浙江省最南端,气候温和,降雨量丰富,山区、丘陵、 河谷、平原等地貌类型多样,独特的自然条件及人为活动的影响,给水 土保持工作带来较大压力,经过近些年的不断努力,平阳县水土流失治 理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根据 2019 年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成 果,平阳县水土流失面积 196.38km2,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 18.69%,较 2014 年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 43.88km2。同时,平阳县水土流失强度由 中度流失和轻度流失为主,逐步转变为轻度流失为主,水土流失强度逐 步降低,“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初见成效。但水土流失的易发性、 反复性、多样性等特点决定了水土保持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 五年。按照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 安全屏障更加牢靠、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等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要求, 水土保持任务依然艰巨。“十四五”时期必须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进 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推进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安全保障提供支撑。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浙水保〔2020〕3 号)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执行 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新时期水土保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体制,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强 化预防监督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支撑保障能力,编制 完成了《平阳县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在综合评价水土保持“十三五”实 施情况、深入分析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的基础上,围绕平阳县生态文明建 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提高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明确规划目标,提出重点任务 安排和主要举措等,是指导"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