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中市“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
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作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被纳入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治水事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
水土保持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为改善扬中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促进本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及时组织编制《扬中市“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地谋划未来五年本市水土保持工程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在《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导下,扬中市水利局于2020年8月份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咨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规划。
规划总结了近年来扬中市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阐述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了未来五年扬中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及主要任务,围绕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持续推进综合防治,明确了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监测全面的工作重点,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为今后五年扬中市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规划依据。
《规划》经批准后,将作为扬中市水土保持工作“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全市防治水土流失与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的行动纲领。对于提升水土资源承载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作用。
《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