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
十堰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肩负着一江清水送北京的重要的政治任务。2014 年 11 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调水,年平均调水 95 亿立方米,为北方地区缓解用水困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但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通水也对库区的水土流失、面源污染防治、水质等提出了更高得要求。自 2007 年开始,十堰市先后实施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一期、二期)、坡耕地治理项目、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初步遏制了水土流失区不断恶化的局面,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水土流失是十堰市重大的环境问题。目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尚有5795.24km 2,占土地总面积的 24.49%。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十堰市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因此,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科学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2011 年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2012 年 5 月 2 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水规科函[2012]296 号),把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求各地抓紧做好落实工作。
2017 年 7 月,《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批复后,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于2018 年3月,编制了十堰市水土保持规划大纲,于 2018 年12 月,编制了十堰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
本 次 规 划 范 围 为 全 十 堰 市 行 政 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为23666.16km 2,规划基准年为 2015 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 年,远期水平年为 2030 年。规划采用水土流失数据为2015 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数据,采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2015 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规划》分析了十堰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系统总结了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以湖北省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为依据,拟定了十堰市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和对策措施,为维护良好生态、促进江河治理、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本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作为十堰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市防治水土流失与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的重要规划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