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温岭市水土保持规划
2015年,经过温岭市政府批复同意,《温岭市水土保持规划》正式出台实施,对于温岭市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
近年来,温岭市通过生态修复、坡耕地改造、营造水土保持林等小型水土保持工程和河道整治、公路两侧绿化等一系列措施,水土流失面积从2004年的61.13平方千米下降到2014年调查复核后的44.19平方千米,减少了 16.94平方千米。2014年,该市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市土地总面积的4.12%,且主要分布在该市西南、西北的低山丘陵区以及沿海岛屿。
该规划根据温岭市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按照《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要求,系统科学划定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并通过对全市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保持现状分析评价,结合生态市建设要求,提出近期、远期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制定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措施,并对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进行安排等。
根据规划,该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总面积为218.77平方千米,占该市总面积的20.38%,包括1个省级重点预防区和3个县级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总面积为39.41平方千米,包括2个县级重点治理区。近期拟实施3个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3个小流域治理工程和2个片区治理工程,到2020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2平方千米;远期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整治举措,到2030年基本建设与温岭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生态实现良性循环,全市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20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下降到2.25%,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等。
规划的实施,旨在以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通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加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以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