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前言
重庆市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在全国生态空间格局中具有独特而极其重要的战略位势,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和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肩负着保护三峡水库和长江母亲河,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使命。重庆市以山地丘陵为主,坡耕(园)地面积广、降水充沛、土壤抗蚀性差,是长江上游和长江经济带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市之一。水土流失是制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保护三峡水库和长江母亲河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2017年5月,市政府批复《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明确了全市“十三五”和中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市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基础保障和规划约束。“十三五”期间,全市水土流失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宣传与科技支撑取得新进展,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但三峡库区及主要支流,嘉陵江、乌江及其主要支流,坡耕(园)地集中区域,石漠化区域水土流失依然严重;人为水土流失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社会监管的任务依然艰巨。
“十四五”时期是重庆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重要阶段。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为科学谋划全市“十四五”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重庆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市水利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了《重庆市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要求和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总结“十三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的形势、问题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一区两群”为总体布局,明确重庆市“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方略,提出预防监管、综合治理、监测和信息化建设、基础支撑能力建设等措施体系,旨在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十三五”期间,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以《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引领,紧紧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注重预防保护、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监测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的总体方略,统筹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为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了重要保障。
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其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区、坡耕地集中区域、石漠化区域为重点,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土地整治、石漠化治理等重点项目,合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减少水土流失存量。全市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5km2,水土流失面积由2016年的2.87万km2下降到2020年的2.51万km2,减少了12.54%,水土流失率从2016年的36.50%下降至2020年的30.52%。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由2016年的1.86万km2下降到2020年的1.57万km2,减少了15.59%。区域和流域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显著增强。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提质增效。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共投入财政资金15.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79km2,改造坡耕地面积13.6万亩。建成了万盛青山湖、梁平文化河、长寿清迈良园、石柱县龙河、云阳县玉带等一批独具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旅游观光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治理区生态环境、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土地生产力和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有力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上来,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加快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切实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天地一体化”卫星遥感监管全覆盖,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和补偿费征收,全市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474个,落实防治责任范围1000.6km2;共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7000余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88起;通过遥感解译对11000个扰动图斑进行合法性复核并分类进行处置;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24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79亿元(其中市级征收2.87亿元)。
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按照“基本覆盖、突出重点、协同监测”的原则,新建5个小流域综合观测站,进一步优化了监测站点布局,并以区县为单元,逐年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通过将全市划分为4208条小流域空间单元作为水土流失空间数据库基础,以监测监管数据作支撑,建成了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小流域空间数据管理等于一体的重庆市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为水土保持科学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促进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大幅提升监管效率。
水土保持宣传和科技支撑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水土保持进党校、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利用平面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对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水土保持成效等进行宣传教育,全社会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通过水土保持学会平台,持续加强对水土保持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结合水土保持行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践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市内外科研机构先后从土壤侵蚀机理、水土流失监测评价、综合治理效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开展了多项水土保持科研课题研究,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水土保持科技支撑能力逐步增强。
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市政府批复《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渝府〔2017〕19号),明确了全市中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出台《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9〕32号),进一步压实区县政府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调整优化水土保持委员会领导成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完善议事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跟踪监管、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等监管制度;调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划转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职能。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和股权化改革,累计吸引社会资金近1亿元投入水土流失治理,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意愿明显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