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
[水土保持方案 - 水保规划]
发表于:2022-12-20 1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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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山东省)滨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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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复。《规划》将作为滨州市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滨州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滨州市生态环境长远良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确定了滨州市水土保持区划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提出了预防、治理、监测、综合监管等规划方案。《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8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4万吨;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8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67万吨。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本地区水土保持工作。滨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通力协作,全力做好水土保持有关工作。市水利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规划》全面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