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邹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水土保持方案 - 水保规划]
发表于:2022-12-20 1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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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滨州市)邹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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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秉承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确定了邹平市水土保持区划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提出了预防、治理、监测、综合监管等规划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6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2.56万吨;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6.9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48.65万吨。
市政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水利部门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推动《规划》全面实施。
附件
邹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