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在认真总结“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安全生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融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科技支撑、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我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开创经济文化强县建设新局面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与2020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7%;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1.理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和定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临邑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厘清和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同时,充分发挥县安委会作用,设立专业委员会,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指导和督促,对部分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加大警示约谈力度,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和问题隐患整改。完善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2.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事故控制指标和责任落实的硬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
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培训、辅导、述职、处罚、“黑名单”和联合激励等系列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特殊状态、特种作业、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岗位责任全覆盖、专家和职工作用全覆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作用,用好安全生产“四本台账”,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政府部门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和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相关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一线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违章作业、无证作业。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标准化创建。
(二)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健全完善法规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临邑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有关文件的制定工作。
2.加强应急机制体制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总体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及工作机制,明确机构性质及职责,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向行业、基层、企业延伸。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权和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落实安全评审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对保留的安全生产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完善科学执法制度,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监管措施。研究推行全员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合并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的同类执法事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挂牌督办、实名曝光、约谈警示、不良记录黑名单等一系列制度,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凡违法必处罚,严格“五个当场”、落实“四个一律”,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性和约束力。
4.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健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建立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制度,对案情相似、违法行为相同的案件,按照一定比例召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裁定。
5.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通报、移送、受理、立案、办案等制度,加强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1.健全应急管理执法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结构。加强基层执法工作调研,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工业园区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明确应急管理责任。
2.加强应急管理执法保障。结合机构改革,强化基层监管机构、编制、人员、资金、装备保障。推动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六有”标准化建设。同时,根据相关标准,配齐执法设备和车辆,确保满足日常执法检查的需要。通过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异地执法检查等形式,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
3.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党校开展专题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评审、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执法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4.加强应急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配备标准、使用规范和执法视频归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
1.道路交通。以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公路交通监控系统、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和交警执法站建设,在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建成比较完备的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健全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等源头管理。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机制,推动落实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工作。围绕人、车、路三个环节,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道路桥梁、急弯斜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2.消防。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群租房、电动车、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配备举高、专勤等特种消防车辆以及大功率灭火和抢险救援车辆;按标准配备灭火抢险救援装备、消防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全部达到新颁标准。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完成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达标任务。狠抓“一办法一规定”宣贯,推动落实消防责任。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建筑施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强化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严格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倒查、即行问责和事故追责。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发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作用,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支持建筑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织施工安全预警预防、应急救援、危险源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施工安全新技术成果转换应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强化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施工和安全巡查维护,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4.危险化学品。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相配套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化工项目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新增高风险化工项目。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危害分析方法,开展过程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以评级评价发现的安全问题为重点,认真梳理清单,加快推进整改。引导企业及时开展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从根本上消除各类隐患。抓好企业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运营、安全管理、科技应用、集约发展为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规范化企业。加强学校和科研机构实验室、实习工厂等监管薄弱地带危化品管理,抓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突出抓好“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管控,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和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加快体系建设。落实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全力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实际运行质量,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
5.工贸行业。深入开展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考核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台账管理和闭合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联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检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联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6.农业机械。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平安农机”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站点建设。强化省级示范项目带动,全面提高农机事故勘查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机械登记信息数据库,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广应用农机安全微信客户端,推进农机安全监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进程。建立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农机事故实战演练,全面提升农机安全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检测技术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提升重要农时季节、关键生产环节和重点机械设施的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7.特种设备。进一步厘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责任和要求。依法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推动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落实管理责任。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构建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隐患治理实效。积极推进全县质监系统特检改革工作,落实特种设备检验市场的放开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特种设备能效检验检测基地建设,不断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
(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加强风险源辨识方法和分级、分类标准研究,分行业明确企业危险源分级管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导、考核和处罚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精细化和标准化,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明确各级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上级统一部署的应急管理部门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
3.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上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共建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利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六)提升应急支撑保障能力。
1.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探索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力度。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2.加快培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专业人才。指导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安全技术科研机构建设安全培训基地,承担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主动接受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3.充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专家队伍。调整充实全县安全生产应急专家库,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统一管理,研究完善我县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管理办法,使安全生产应急专家遴选条件、程序、聘用年限、权利义务、劳务费用等规定更加符合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展。负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县有关部门自行组建和管理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专家库,实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专家资源的共享和联动。积极推进专家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供政策法律和专业技术支持。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构建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体制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和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全省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运行要求,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安全生产优秀视频教学资源的远程学习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分专业工种建设实训场地完备、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基地。
3.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面普及应急常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实施“安全生产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消防119宣传月”及“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八)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充实基础力量,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决策水平。推进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间的应急协作,形成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巩固、整合现有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资源,重点加强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增强辐射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健全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
3.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化全县以及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应急平台基础建设,完善应急平台监测预警、指挥协调、资源管理、预案管理、数字化演练等功能应用。
4.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努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落实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四、重大举措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建立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努力从根本上减少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宏观因素。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放大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杜绝降低安全标准、违反安全规定的所谓“一站式服务”,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安全生活。
(二)完善应急管理综合政策。
严格落实安全专项规划制度和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规划准入。完善产业政策,严格限制建设高风险项目。建立应急管理投入多元化保障体系。推动全县及有条件的乡镇和工业园区建立与应急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适用范围和费率标准,完善与企业发展水平同步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严格落实事故伤亡赔付制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和事故成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大信贷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有偿还能力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拓宽和畅通应急管理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基层社区组织对应急管理的监督作用。完善和规范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应急管理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普及应急知识的力度,开辟安全曝光栏目,对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经常性的媒体曝光。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的安全生产权益,确保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加强规划督导评估。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