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教育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紧紧围绕强化教育保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主题,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预期,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三五”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 2020年9月,全市现辖各级各类学校184所,其中学前教育机构45所、小学56所、初级中学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民办办学机构59所(完全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中1所、小学12所、幼儿园44所);全市共有在校学生75975人,教职工7007人,其中专任教师5606人。
(二)“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1.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
持续推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实施“体育艺术1+1”项目,广泛开展“两操一课”“三节一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数据上报等活动。举办汉字听写大赛、科技创新大赛、艺术展演活动、书法大赛、“三好杯”篮球赛、中小学生运动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等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2.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加快推进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原则。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支持全市12个镇(办)公办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幼儿园。5年来全市公办幼儿园数量由2015年的21所增加到45所,大力开展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和普惠性民办园评估认定工作,累计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5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8%,全市新增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咸阳市级示范幼儿园6所。
3.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实现教育“规范提品、质量提位、执行力提档”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实施课程改革,扎实开展有效教学。制定了《兴平市教育系统精细化管理建设年,提升年,深化年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兴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发展同体工作的实施意见》。相继开展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问题台账及限期整改跟踪”、“中小学校‘五个创建’评估验收”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局实行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初中和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2%以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100%,17周岁人口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8%。 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成功在农村镇办实施义务段“5+4”学制改革,在店张办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九年制”改制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大班额治理,截止2020年,全市已完全消除大班额。以“四新四大”活动为抓手,积极贯彻落实《咸阳市中小学校三项常规基本要求》,修订完善了《兴平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办法》,持续开展“精细化管理”、“课堂教学改革大视导”、积极推进教育发展共同体健康快速发展。2020年中考,我市最高分751分,咸阳市统招660分以上292人,700分以上81人,上线人数达到近年来历史新高。
4.普通高中教育内涵优质发展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统一录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稳步推进新高考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条件,加强师资力量,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稳妥应对高考改革。2020年高考,一本上线人数928人,二本及以上上线人数2946人,二本上线率达到76.9%。“十三五”期间,全市二本以上上线人数11014人,高考实现重大突破。
5.职业教育特色融合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学校现有教职工130人,在编108人,交流轮岗4人,自聘18人,中职在校学生1520人,开设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艺术类,机械类4大类12个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投资2800万元持续推进软硬件建设,实施完成了操场、实训楼改造和设施设备添置,校园美化、绿化、硬化等项目。加大职教招生力度,5年来累计完成职教招生2700余人。成人教育持续发展,5年间每年举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创业就业等成人培训30000余人次。
6.特殊教育得到加强
我市特教学校从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短短的5年内,工作成效显著。现有特教学校1所,建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个,并在随班就读较为集中的区域建成资源教室4个,有效指导基层随班就读工作。先后改建扩建感统室、律动室、心理咨询室等11个关系特殊儿童康复和发展的功能部室。成立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积极创新开展特殊儿童的康复和教育工作。多措并举发展特殊人员职业教育,开设第二课堂开发学生兴趣,进行社会实践和职业培训,先后有多名特殊学生成功走向工作岗位。落实特殊教育津贴制度,保障教师权益。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结构,积极对转岗教师进行专业培养。积极开展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入学,适龄残疾人口入学率达到100%。按照“一生一案”要求,通过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康复机构等多种形式,为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合适的教育。
7.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方面,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核备案制度,督促51家校外培训机构和16家民办学校交存了620万元风险保证金;取缔非法办学机构18家,创建星级示范学校2所。积极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选工作。依据《咸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和《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复验和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累计评选和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5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9.6﹪,共关停“作坊式”民办幼儿园32所。鼓励、支持和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8.教育信息化实现稳步发展
“十三五”期间,扎实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教学不断融合,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教育信息化共投入资金7380余万元,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覆盖小学48所,初中21所,高中4所,职业中学1所;投资893万元,建成教育城域网及教育大数据平台,并完成教育大数据升级改版工作,教育大数据2.0已成功投入使用。开展全市各类赛教活动7次,涉及一线教师2000多人次,信息化培训14500余人次。推荐“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示范课6721节,获得部级优课47节,省级优课208节,参加活动的一线教师达13500余人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部省市各级各类信息化竞赛比赛共获得各类奖项657人次。
9.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建立健全了教师校长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规定》《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累计招聘教师260名。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和津补贴制度,全市范围内全部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五年来,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累计培训教师20870人次,较“十二五”末增加7800人次;培训中小学校长1120人次,较“十二五”末增加530人次。培养省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189名,较“十二五”末增加62名。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小学教师学历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专科率达到98%,较“十二五”末提高8个百分点,本科率达到82%,较“十二五”末提高12个百分点;初中教师学历全部在合格的基础上,本科率达到98.06%,较“十二五”末提高12个百分点,研究生学历达到2.8%,较“十二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较“十二五”末提高12个百分点,研究生学历达到9%,较“十二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达到15%,较“十二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骨干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名师189人,其中省级教学能手42名、咸阳市级教学能手 119名、省级学科带头人 9名、咸阳市级学科带头人19名。
10.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效果明显
扎实推进《兴平市2014-2020年中小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全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2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校舍、运动场项目112个。城区学校扩容改造、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等教育短板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加强,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不断缩小。实验小学、西城幼儿园等新建学校建设完成,十一建学校、电务处学校等一批扩建学校投入使用,东城东关幼儿园和西城莽山路幼儿园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竣工投入使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显著提升。
11.教育扶贫成效显著
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核心要求,聚焦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建立“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发挥“七长”作用,落实“一生一案”。坚持辍学报告、七长责任制等10项控辍保学制度,积极开展核查劝返工作。全市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2%以内,无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辍学。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建立健全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特殊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5年来累计落实高中三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资金、中职学生生活补助、高中贫困生困难补助、“一补”资金、营养餐补助等各级各类资助资金2.05亿元,惠及学生10万余人次。为各学段10738名建档立卡学生发放资助金626.9万元。5年来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12420万人次,发放资助金 6453.21万元,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127 人次,发放贷款 1810.326 亿元。
12.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扎实推进
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三防三抓三严”。大力开展学校“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评选省级平安校园5所,市级平安校园5所,法治示范学校1所,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9060 场次,安全教育 9150次,排查安全隐患 96 处,整治96 处,开展安全征文 9次,收集文章 1300余篇。各校按照标准配备安保器材1100套,防撞墩或防撞柱200套,配备了一键报警指挥中心,为88所村小配备了专职安保人员。成立了校车中队,规划了413条校车线路,全市制式校车184辆,覆盖了14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对全市102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28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六统一”标准实施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招标配送,惠及学生20509人。疫情防控期间投资285万元。“十三五”期间,先后召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 49 次,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20次。培训人员4000余人,组织安全检查 4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 96 份,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査 5 次,检查学校260多所,下发整改通知书 16份,有力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了“校车安全治理月”活动。路面巡查和网上巡查校车1104车次,查处违法行为96起,为全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13.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健全完善班子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对27个基层组织实行归口管理,对35个基层支部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加大审查调查力度,5年来累计处理违规违纪人员6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效显著,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由于我市人口密集、地方经济发展欠发达,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区学位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人民群众对城区教育资源的需求度逐年上升,给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与教育公平带来巨大压力,城区教育负载量加大,教育资源供给紧张。
二是教育投入与实际需求矛盾依然突出。我市财力薄弱,学校建设与条件改善主要依靠中省教育专项资金的投入,但中省项目专项投入与实际的刚性需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规划的教育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资金保障,学校部室建设与优质均衡的需求仍有差距,教学设施配套水平和现代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培养与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学前师资短缺,各学科骨干教师城乡分布不均衡。农村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骨干教师数量不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校际、城乡分布差距大,优质师资资源仍显不足,职业教育教师师资不强,“双师型”专业教师缺乏。
四是学校发展水平不均衡。城乡、校际之间发展水平还不均衡,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艰巨。
五是教育信息化发挥作用还不明显。教育信息化投入需进一步加大,还需进一步发挥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作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还未起步,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化教学设备的利用率仍需提高。
二、“十四五”期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主题,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优质均衡创建为抓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保障,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兴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教育工作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才资源开发需要,为教育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市情,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育交流合作,通过改革和创新,解决发展难题,激发教育活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坚持依法治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执教。切实保障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坚持促进公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均等化的教育服务、接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教育体系,探索教育发展新路径,实现教育现代化。
1.教育规模与结构更加合理。职业教育规模显著扩大,适应城市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需要;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规模与城市人口发展、学位需求相适应,优质教育资源显著扩大;终身教育满足学习型城市建设需求。
2.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更加公平。有效建立教育公共服务一体化。适应社会各群体多样化教育需求,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进一步增强,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适龄青少年能够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3.教育引领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对城市经济转型、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的引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适应群众终身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4.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到2022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即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学生,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动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其信息素养转变、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5.教育保障更加有力。教育法规体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依法、足额、优先保障。教育用地、校园安全、教师编制,教师待遇得到优先保障。教育队伍专业化、教育信息优势进一步增强,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新模式。
(三)具体任务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的顽瘴痼疾,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加强美育教育,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提升审美与人文素养。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在劳动实践中增长知识见识。
2.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健全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缩小城乡、镇村、园际差距,全面提高保教水平。健全保教质量评估指导体系和教研指导网络。开展幼儿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加强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积极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带动作用,促进保教水平整体提升。到2021年,新创建5所足球特色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等6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努力构建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体系,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到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实现咸阳市级示范幼儿园全覆盖,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1%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1.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5%以上;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供给,建立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坚决禁止“小学化”倾向,科学有力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3.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均等入学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强化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坚持“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加强学籍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加大劝返力度,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充分利用当地文化、教育资源,鼓励学校开设以培养综合素质为核心的特色校本课程。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方式转变,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完善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符合中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4.创新推进普通高中改革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序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深化教学改革,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和合作式等教学方式以及选课走班制等教学组织模式。鼓励普通高中探索特色化、多样化人才培养实践,开设满足不同潜质和志趣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鼓励与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学生和特殊潜能学生,形成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的育人模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监测和管理反馈机制,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到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9.3%以上,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9.5%以上。
5.发展全纳融合的特殊教育。不断健全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适龄残疾青少年儿童教育全覆盖。积极发展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教育安置。积极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提高残疾儿童少年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特殊教育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到2025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在现有4所资源教室的基础上再新建4所资源教室,打造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
6.高水平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落实推进“职教20条”重点改革。完善新时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精品专业建设,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产教融合办学机制,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综合体。加快信息化进程,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水平。到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不低于4:6,中职在校学生达到2000人的规模。合理设置职教中心办学专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再建设5个新的专业。到2025年,完成职教中心“智慧型”校园建设,信息化全市水平领先。建成3个具有实习、生产能力的综合性实训基地。达到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0%以上。形成“3+2”中高职衔接畅通培养通道,实现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形成一批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专业品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打造咸阳职教名市。
7.规范扶持、做优做强民办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民办教育发展氛围。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举办者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民办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持续开展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和星级示范校创建活动,促进全市民办教育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落实民办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综合奖补等政策。扎实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复验工作,不断扩大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民办教育党的建设,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聘、业务培训、申请课题和评优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权利。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依法建立民办学校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形成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监督、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教育管理格局。
8.深化改革、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归口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岗位总量内,对区域内教师和校长按需配备、统一管理,实现教师资源市域内优化配置。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实行编制、岗位相一致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推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证书定期复核登记和注销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 “双培养”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培训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教师、校长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不断完善“高标准”骨干域外研修和“普惠式”全员提升培训的培养模式。认真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平市名师名校名校长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实施兴平“名师名校名校长”领航工程,构建跨越校际和学科学段的“研修共同体”。以“信息化”为依托,构建兴平名师资源库和课程资源库。到2022年,省、市、县三级各层次名师分别占全市基础教育教师总数的2.5%、5%和10%。到2025年,努力培养一批兴平、咸阳乃至省内有影响力的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和专家型校长。
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推行校长任期制和职级制,严格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建立导向正确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校长队伍的人文素养和管理水平。加强校长培训工作,每年完成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校长提高培训、省级骨干校长培训、校长高级研修班及校长专题培训任务。每年选派优秀校长到江苏、上海、南通、西安挂职锻炼,积极培养和推荐咸阳市级、省级知名校长。
健全常态化教师补充机制。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免费师范生招聘等教师招聘力度,补足补齐结构性缺额。深化聘用制改革,按照确定的“聘用名额”,采用“经费包干、人员自聘、合同管理”的模式解决幼儿园保育员、中小学工勤人员和一般教学辅助人员空缺问题,职业学校可在编制总数20%内自主动态聘用“双师型”兼职教师。新补充的幼儿、小学教师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新补充的初中教师10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硕士研究生达到一定比例。
全面落实教师待遇。认真落实乡镇工作津贴等国家规定的津补贴。严格落实特级教师津贴、“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奖励性补贴、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等相关津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统筹考虑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全面落实中省有关教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学校为教师购买校方责任险,实行教职工年度体检制度。加大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力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每年评审一次,把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作为中小学教育职称评审的主要指标,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外语、计算机教师除外)不做限制性要求。提高思想政治教师中高级教师职称占比,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思想政治教师倾斜。
构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奖惩与监督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体制。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让师德师风教育成为教师发展的“第一课”“必修课”和“终身课”。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岗位聘任、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注册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定期开展师德先进表彰活动,宣传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健全师德不端教师的退出机制,对违反师德行为从严处理,健全师德师风问责机制,完善齐抓共管的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体系。
9.扎实做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并实施《兴平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年)》。结合“义务教育改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两类学校”建设、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普通高中建设、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工程、特殊教育质量提升、中小学厕所改造等中省工程项目,不断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市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和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3所,改扩建114所。
10.全力做好优质均衡创建。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全面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制定《兴平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对标创建,梯次推进,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2025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全市《实施办法》。健全督导体制,完善督导机制,提升教育督导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增强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和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11.加快教育信息化大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化新校园。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中小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城域网架构体系,促进区域内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形成相对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应用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探索新时期网络教学模式,继续推进城乡中小学教育共同体远程在线互动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使农村师生能够享受城区师生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施,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教师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融合,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教育模式,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推动创新学生数字化、信息化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手段,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完善兴平市教育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健全支持服务体系,保障融合创新发展。建立财政预算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社会参与资金共同构成的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用于硬件建设、系统开发、教师培训、信息消费、设备运维等方面,并纳入教育财务专项审计、学校专项经费管理。
12.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严格执行校长、园长安全负责制,加大“三防”建设投入,继续确保三个100%全覆盖,实施“互联网+安全”工程。不断推动门禁系统、人脸识别、明厨亮灶、校车监控平台等方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夯实安全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全面实现“四化”建设。继续实行大宗食材“六统一”招标配送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研判校园安全风险,及时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利用新技术、新视频、新媒体的作用,经常性开展线上线下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素养。落实校园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和法制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联防联控,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13.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强力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程序,加强资助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资助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效的技术服务保障和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资助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知晓率。到2025年基本实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的目标。
14.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全覆盖”。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制度设计上,探索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有力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双融入”,重视党员教师和教学骨干“双培养”,利用“三名工程”平台,积极推进“党员名师工程”,将党员教师培养成名师,将名师培养为党员教师。加大督导力度,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考核”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党建质量与教育质量“双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育工作领导。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建立健全“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各司其责”的教育发展责任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大财力支持力度。做好布局规划、标准化建设、经费保障、教师队伍配置、留守儿童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学生入学、校园安全等工作,形成推进教育发展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管理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校园民主,推进校务公开。
(二)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一是建立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教育重大问题工作机制,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强化各种防范演练,保障全市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三)优化教育法制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完善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顺利发展。三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四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一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落实地方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保障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和特殊教育经费。二是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三是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教育经费监督检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五)强化督导评估,实行考核奖惩。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咸阳市出台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准确掌握评估内容标准及要求,发挥好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强化过程指导与评估,加强督导评估的针对性,提高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市教育督导和考核部门要建立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考评机制,确保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汇聚力量、凝聚共识,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发展良好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