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时期,敦煌作为国家光热资源分布一类地区,是全国首个百万千瓦光伏发电示范基地、首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和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敦煌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对于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7起(十二五期间258起),死亡29人(十二五期间4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相比“十二五”期间下降86%、40%。全市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呈逐年下降态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认识不断深化,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议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市委常委会每半年、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责任体系建设、重点隐患整改、防灾减灾措施等方面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市长与副市长,各副市长与各镇、重点行业单位分别在每年第一次安委会上签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重点任务,划分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机构改革后,根据职能部门职责的变动,起草了《敦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修订稿),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调整充实了敦煌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共计41名专家),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次;推进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96.3万元在农村公路、国省干道、旅游沿线道路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推进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强旅游道路交通防护设施建设;推动危化领域机械化自动化建设,在昌祥化塑、青海时代助剂厂建立示范点,督促企业加装自动连锁和自动切断装置;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投资121万元购置设施装备,共发放500户家庭火灾应急器材箱和逃生缓降装置、15个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22部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22套逃生气垫;围绕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企业“互学互查”活动,督促企业设计统一的公示牌,规范各岗位的操作规程。
3.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敦煌实际,认真调研,分析研判,近几年来,先后印发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敦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3个专题和10个专项等实施方案,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城市安全、普速铁路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分类多频次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问题隐患采取“双重交办”“双重督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以非煤矿山、工贸建材、危化等企业为重点,组织联合检查,查处整治了各类隐患。开展了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集中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现场违法查处率,严控国省道、景区道路和事故多发危险等重点路段,及时查纠客车超员、超速、国省道及景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联合开展为期40天旅游专项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合对景区、宾馆饭店、演艺场所、露营基地进行安全检查。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的通告》《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的通知》,累计安装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11023户。开展电动车智能充电小区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18个电动车智能充电小区。扎实推进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整改,逐一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对标对表销号管理,58处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年”活动,聚焦“生命通道”,针对老旧小区、“多合一”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烧荒行为,分阶段进行排查整治。在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国庆”、“五一”、高考等重要时段,制定工作方案、严查严管,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4.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努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灾害防治能力,修订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大类38项专项预案,已向社会公布。制定下发了《关于敦煌市加快建设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镇、村、组四级应急管理体系。各部门明确1名领导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并配备至少1—2名专兼职人员;各镇有序进行了机构改革,设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第一副镇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并配备至少2名专职人员。正式挂牌成立“酒泉市空中救援基地敦煌救援站”和“敦煌市空中救援队”,形成“空地一体” 的立体化应急救援格局。与4个企业签订《敦煌市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协议书》,成立敦煌市工程机械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不同方位设立4个分队。编制了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口径库”,对应急类突发事件的舆论风险点、引导突破口等进行了全面分析,针对可能发生的20多种情形制定了回复和发布的模板,提升了应急类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
5.安全意识增强,社会面认同感提高。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高标准发展理念,每年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公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和安全技能。大力实施“互联网+安全”新型宣传模式,开通“敦煌市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天发布通知、推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紧急避险、风险预警、事故案例等信息,纵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重视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深入普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加强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等建设,积极推进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广泛开展安全、应急、职业健康、爱路护路等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法律“七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加强机关行业、企业员工、城乡群众、在校学生和社会群体对生产安全、防震减灾、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应急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了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二、“十三五”安全生产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与发展关系处理不够好。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效益下滑,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重生产效益、轻安全生产”惯性思维依然存在,对违法企业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的态度决心不坚决、不彻底。
(二)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高危企业经营者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掌握不透彻,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度和管理水平较低,企业安全管理专业人才短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在有些企业尚未得到有效落实,非法违法生产、带病带患作业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新型产业升级,经济建设活动更加频繁加剧,城市运行风险逐渐增多,特别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市面临着燃气管道老化、西气东送、西电东输、城市安全发展等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的严峻挑战,安全风险日益凸显。
三、“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是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实现根本好转的战略机遇期,安全生产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织部分,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必将给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一) 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
1.“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正深入人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共识高度凝聚,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安全面推进,为严格执法、担当作为创造了环境,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积聚了力量。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区域经济发展将进一步提质提速,产业结构升级转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先进科技的应用,全市安全生产基础将更加坚实。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解决现阶段安全生产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会明显提升。
(二)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挑战
1.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等高危行业发展迅猛,形势严峻。“十三五”末期,高风险产业企业不断增多,加之矿产品价格回暖使得矿山、冶金行业发展迅速,高危行业企业数量不断上升。
2.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直接转化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学历低,培训不到位、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保互救能力低下,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持续提高。
3.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问题突出。虽然“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但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事故仍然高发,燃气、新型旅游产业等行业领域事故突发依然不容忽视。
4.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有的装备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有的技术和工艺水平落后制约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参差不齐,许多先进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理念在企业得不到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总体水平不高,程度不同的制约着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5.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带来的影响。为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从前置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项目准入的源头管控能力有所减弱,而现阶段投资者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主动性不强,将导致安全生产风险逐渐增加。
四、“十四五”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助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风险管控为源头,隐患排查为关键,预防事故为目标,全面维护好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平安敦煌”、“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优化产业结构,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素质,实施超前投入,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有效应对安全风险。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将充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位,在区域经济社会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确保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坚持创新机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积极探索拓展安全生产市场化、社会化新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4.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长远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围绕安全生产中的短板、弱项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攻关,力求突破,推进源头整治、综合整治、精准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取得新成效。
(三)发展目标
积极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到 2025 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相比“十三五”期间逐年下降,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一般的安全检查向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防止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变。安全治理法制化、科技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基础牢固可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五、“十四五”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其他部门和单位协同监管责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严格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构建起市、镇、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市级执法监督与监管执法为主体,镇级安全监管为补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加大“双随机”抽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在安全生产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履行的工作职责、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025年前,培育3-5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完善国有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建议制度,推动其成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表率。建立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具体安排部署畅通机制,确保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抓实见效。
3.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严肃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直接督办制度,依法从严抓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巩固行业领域安全发展体系
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完善安全发展长效综合监管机制,惩防并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
1.交通安全。开展以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客车、出租车、中型以上货车等“十三类”车辆为重点,着力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普货运输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推进运输企业风险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交通运输管理,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通过强化源头治理、推进电子运单、完善异地备案等手段,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全面掌握危险品流向安全。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安全管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3年前全面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含通行客运车辆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2.非煤矿山。巩固井工开采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成果,落实井下开采安全措施,加强矿井通风、顶板管理和水害治理工作,提高井工开采矿山安全保障。严格执行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方式,加强边坡治理和防洪系统建设,严厉打击扩壶爆破、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人工装载矿岩、雷电多发地区采用电雷管起爆等危险作业行为。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定期对无主尾矿库、改(扩)建尾矿库、停建6个月以上尾矿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市构建尾矿库等量置换机制。
3.危险化学品。编制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本辖区内不再建设化工园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转产和关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清单目录制度,健全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联合审批制度和管道数据库建设。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监控水平,2025年底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立率达到100%。
4.烟花爆竹。按照“统一规划、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搞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规划布局。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从源头入手,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持续开展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专项治理,健全“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
5.民爆器材。加快现有生产工艺、装备的升级换代,实现关键工序、关键环节上的人机隔离、自动操作,提高生产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防范水平。健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管体系,通过产、供、销、使用一条龙服务,实现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全过程监控管理。按照公安部“两个标准”要求,加强爆破作业单位库房和现场安全管理。整合、完善危爆品的行政审批工作和涉爆单位、涉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6.建筑施工及房屋安全。强化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设备。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至2023年),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他各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率达100%。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等工程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农民自建房管理,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城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机制,排查整治老楼危楼安全隐患。
7.燃气领域。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燃气行业准入退出制度,推动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推进燃气企业“双防”机制建设,督促燃气企业加强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普及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阀,强化燃气安全培训宣传教育。
8.工贸行业。实施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等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关方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安全基础水平。加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场所安全监管。
9.学校。推广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校园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健全校园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推动广大学生和幼儿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达到100%以上,应急教育培训内容不少于总课程的33%,每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避险演练,强化校园实验室危险物品的管理,持续开展平安校园评估创工作。
10.其它行业领域。水利、电力、旅游、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等行业及其它制造业、商贸服务、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农副产品储存、涉醇等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措施,推进技术改造提升,加强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安全水平,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1.夯实应急救援基础。加强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使之成为具有专业应急救援功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功能、隐患排查教学功能和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储备功能。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加强加快应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应用和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专多能”消防救援队伍。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建设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隧道、矿山等重点领域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大力开展应急救援综合、专项实战演练和技术比武,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演练定期上报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重点指导监督劳动密集型企业搞好应急演练,提高职工自救逃生能力。
3.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规范应急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着力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机衔接。规范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坚持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与酒泉市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服务新模式,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建立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第三方评估制度。
(四)提升安全治理法治化水平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加快制订完善与《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条例、标准和规定配套的与敦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针对安全隐患较大、整治难度较高或工作较薄弱的行业领域,加快研究出台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城市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等方面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商业商务楼宇安全管理、学校安全、A级景区安全管理等操作规程。
2.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细化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权流程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和案例指导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制定《敦煌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运用好依法治安辅助系统,推进监察执法标准化,严格规范执法用语、执法文书、执法依据和执法方式标准,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增强执法检查的随机性和针对性,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完善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3.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宣贯。结合国家“八五”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力度,确保有效落实。
(五)提升安全治理科技化水平
1.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建立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研究、淘汰落后与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机制。加快5G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融合发展,继续开展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推广安全仪表等针对性、普适性强的技术装备和密闭空间清理作业、建筑维修高空作业等强制性安全技术规定,有效遏制高风险领域事故发生。
2.全面提升安全科技服务能力。大力建设和科学布局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在高危行业重点地区推广鼓励第三方为企业提供规范的安全技术服务和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大力培育“安全管家”和“健康顾问”,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验收、事故查处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组织更多的专家参与到安全生产标准制定、评审评定、课题研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加强安全学科建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和安全专业认证等工作,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复合型安全人才。
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思路,依托甘肃省应急综合应用平台加快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综合监管系统、安全监管业务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在企业隐患排查信息、标准化达标信息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等的互通互享。“十四五”时期全面建成纵向到国家、省、市、县应急管理机构,横向到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体系 。
(六)打造安全发展城市
1.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立安全发展指标体系,将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写进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年鉴。以推进西部大开发新格局建设为契机,全域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功能布局,有效避免和化解城市安全风险。加快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升级,严把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安全关,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禁限控清单目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探索建立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正面清单”,推动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发展方式。
2.构筑安全民生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科技示范园、居民社区等的公共安全设施。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加大经费投入,严格考核。实施交通安全、火灾预防、社区危险源控制、社区应急能力建设等安全社区建设工程。发挥和调动各相关部门、各镇和全社会的力量,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长期、健康、有效,持续提升建设质量,形成群防群控群受益的社会安全治理格局。到2025年,全市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实现市级安全社区全覆盖。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5大方面加强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到2025年达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条件。
3.培育城市安全文化。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七进”活动,引导社会成员确立共同防控风险的理念,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辨识、安全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基层安全科普平台,构建全方位、多载体的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网络,促进形成健康向上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大力推动安全文化示范市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打造一批安全文化阵地,推动安全物态文化上升到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培育敦煌安全文化自觉。
(七)提升安全治理社会化水平
1.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支持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督促保险机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规定,协助投保企业开展规范、针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辨识评估、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安全科技推广等服务, 到2025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100%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2.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利益协调机制,组织职工开展反违章、防事故活动,依法维护和落实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发挥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功能,推动提供安全科技推广、标准规范制定、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审查、备案发证等社会服务。积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章程、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安全生产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发展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组织,为其搭建参与平台。
3.畅通安全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畅通12350电话、网络、信访举报投诉平台,加大奖励力度,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形成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共同查堵安全漏洞和隐患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八)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建设事故隐患动态监管系统。参照酒泉市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编印隐患排查指南,建立起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2025年底,全市高危行业和规上企业全部进入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力构建“预防为主、科学管理、企业主责、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落实“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执法检查,隐患登记、销号查询、分级管理,重大隐患警示约谈、挂牌整改、跟踪督办等制度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动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鼓励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探索建立重点区域、高危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跟踪、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全面落实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源分析评估,督促重点区域、高危企业加强风险源管控。推进工业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点企业风险源监测监控示意图,对“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实施在线监管不间断、无缝隙。
(九)打造本质安全企业
1.严格企业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安全专项验收合格不得投产。严格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监督其保持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行政处罚措施。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采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改造或转产、搬迁、关闭。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依法对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和安全检测检验。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程”,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启动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规范,在高危行业推广标准化班组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到“十四五”末,全市应达标企业评审达标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的安全标准化建设。
3.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2025年底前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并实现联网,严格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政府采购等方面强化约束。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公示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探索小微企业自律管理新模式。
六、“十四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
(一)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作用,以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其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必须接入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实施24小时监控及录像,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的基本状况和安全生产动态,到 2025年底,全市高危行业和规上企业全部进入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分级分类监管和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行事故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按期整改率不低于95%。
2021-2023年,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油气输送管线、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电力设施保障、液氨制冷和粉尘涉爆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市场、农村房屋安全、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建设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隧道、矿山等重点领域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大力开展应急救援综合、专项实战演练和技术比武,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演练定期上报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
(三)安全监管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化工程。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安监总规划〔2010〕84号)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效能化和信息化。到2025年,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和装备到位率要全部达到标准配置的工作目标。
(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安全生产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到2025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示范创建达标。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程。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基本规范,全面启动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应达标企业创建评审达标率达到100%。
(六)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到2025年,全市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健全,监管人员到位,依法或经授权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严格执行开发区、各类工业园区安全准入标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评估覆盖面达到100%。
(七)城市运行安全工程。以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从源头治理、综合规划、过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做好城市建设、危旧房屋、渣土堆场、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安全防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政府、社会组织及公众等城市治理主体对城市基础设施日常运转、公共事业正常运行、公共空间安全预防实施有效管理,实现城市系统的各要素运转良好,有力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八)安全社区建设工程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继续实施“安全社区”民生工程,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和环境,形成“政府引导、多员参与,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动态评估、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和健康水平。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2个,省级安全社区2个,实现市级安全社区全覆盖。
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5大方面加强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到2025年达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条件。
(九)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工程。实施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工程,加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建设基层安全科普平台,构建全方位、多载体的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网络,促进形成健康向上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要将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等纳入本级本部门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加大规划实施推进力度,逐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对照规划任务和职责分工要求,密切协调,加强配合,合力做好规划目标和任务的推进落实。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落实财政保障资金,形成企业、政府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对事故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重大责任事故查办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规划的宣传,广泛宣传规划的意义和内容,营造全民支持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目标任务的进展实施情况,保障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严格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建立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查督办。2023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如期完成,并将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部门政绩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