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新华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华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凸显效应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强化增收节支措施,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较好完成了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区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8609万元,执行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调整为64350万元,实际完成653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1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同比下降3.4%;非税收入完成232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4%,同比增长14.7%。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4%。
2020年区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108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支出预算调整为125119万元,实际完成1254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7.1%。全年用于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支出93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区人代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95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等安排支出,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支出预算调整为84937万元,实际完成852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44.6%。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区人代会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743万元,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收入预算调整为2650万元,实际完成27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区人代会批准的支出预算为1746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776万元,实际完成17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当年收支结余9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76万元。
(二)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2020年,我区法定政府债务限额739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84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077万元。2020年底,法定政府债务余额715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34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2177万元。债务余额在规定限额之内。
二、2020年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培植财源,增收节支,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实体企业的冲击。2020年累计新增减免税费1.72亿元,其中区级4600万元。抓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税收分析监控,摸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走势,堵塞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对组织税收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遏制税收收入下滑态势,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协助国有企业对接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融资工作,全年完成融资8.52亿元,为全区棚户区改造、园区开发、片区开发、购置经营性资产等重点项目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坚持强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统筹使用各项财政资金,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确保了全区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职能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以及经济社会建设等重点支出需要。
(二)聚焦重点,全力以赴,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脱贫攻坚方面,积极筹措资金322万元,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支持结对帮扶贫困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方面,落实资金4163万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建设美丽新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2020年通过强化土地运作、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优化债务结构、核减压缩债务规模等措施,化解政府隐性债务74.6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8.79亿元,年度化债目标完成率442.87%。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1.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和科技文化建设。拨付资金2827万元,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资金1031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落实资金221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资金80万元,支持原民办教师生活待遇;落实资金956万元,用于发放教师“三项津补贴”;落实资金4032万元,用于中小学校建设和教学设施标准化配备等;落实资金1459万元,用于支持科学文化事业发展。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落实资金850万元,支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动辖区的各类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落实资金892万元,用于发放困难群众救助等;落实资金1674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落实资金508万元,用于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落实资金1803万元,保障和维护军人及其家庭权益。
3.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落实资金7509万元,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落实资金99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落实资金2230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落实资金1021万元,对计生家庭进行奖补;落实资金108万元,支持开展“两筛”“两癌”免费检查;落实资金2434万元,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4.统筹推进城乡建设。落实资金20393万元,支持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资金634万元,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水库移民补助等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资金118万元,用于支持防汛及河长制工作;落实资金4179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资金785万元,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5.创新社会治理。落实资金3287万元,提高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能力;落实资金506万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禁毒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落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80万元,用于新华区雪亮工程和新华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643万元,强化信访维稳和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落实资金250万元,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落实资金259万元,为辖区居民购买了平安家园险和民生综合保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多保障;落实资金221万元,支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落实资金2385万元,支持和谐社区创建,提升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做好三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预算编制日趋规范。指导督促各预算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不断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收回各类存量资金23816万元,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深化国库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支付清算电子化改革,做好对现有支付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与4家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曙光街、湛北路办事处为试点,打通了预算单位、支付中心、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等各个支付环节,稳步推行集中支付清算无纸化运行改革,2020年共办理电子化支付733笔,金额3871万元。目前已有15家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了零余额账户。
3.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45810笔,拒付和纠正不合理开支124笔,合计金额937元;办理公务卡业务4972笔,合计金额941万元,公务卡占非转账支出的100%;办理政府采购业务615次,政府采购预算1613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060万元,节约资金2071万元,采购节约率12.8%;完成项目评审378个,评审资金125632万元,审减21896万元,审减率17.4%,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受宏观经济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困难,而刚性支出需求增势不减,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融资还款面临巨大压力,化解债务风险的难度不断增加;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
三、“十三五”财政工作回顾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显著成绩,“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达到342156万元,剔除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影响,年均增长4.5%。五年来,财政可支配财力由2016年的100938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216677万元,环比年均增速达到21.4%。2020年财政可支配财力是2015年的2.6倍。二是财政支出保持稳中有增,有力保障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五年支出总量达到575304万元,年均增长10.7%,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落实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十三五”时期,区级累计减免税额31498万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民生投入不断加大,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五年来,全区财政用于就学、就医、就业、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投入逐年增长,累计达到433182万元,民生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3%,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公共财政改革发展的成果,获得感不断增强。
四、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当前的财政形势,确定我区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全会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做到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保基本、守底线,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扎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8608万元,增长5%。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5378万元,增长7.8%。其中:增值税21166万元,增长5.0%;企业所得税3500万元,增长5.0%;个人所得税2057万元,增长5.0%;城市建设维护税4837万元,增长5.0%;房产税1918万元,增长5.0%;印花税2091万元,增长5.0%。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1%。
非税收入2323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专项收入328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855万元,非税收入增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法检两院上划造成罚没收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
上级补助收入49966万元,调入资金1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19729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0345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4%。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62324万元,占56.5%;项目支出48021万元,占43.5%。上解上级支出55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线下支出科目)38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197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上级提前告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285万元;市对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预计2625万元;上年结余4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8704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87万元;其他支出3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线下支出科目)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870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47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4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上级提前告知国有资本经营补助收入15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退休管理人员生活补助。
对2021年预算安排需要作如下说明:一是按照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提前告知数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二是2021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本级没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数据。
五、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深挖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一是持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着力夯实财源基础;二是强化税收征管,狠抓组织收入。推进运用大数据系统分析、调查、管控税源,聚焦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税收征管,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防止跑冒滴漏。建立征管部门与镇(街道、管委会)税收联动共治机制,完善镇(街道、管委会)辖区企业税收增量激励机制,调动征管部门和镇(街道、管委会)收入征管积极性;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地方债券资金,发挥部门职能,增强政策和资金争取的精准性和最大化,支持我区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二)统筹合理安排资金,保障重点民生支出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善用财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运转和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资金;二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再就业投入,做好困难群体帮扶和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统筹居民医疗和居民养老服务工作。巩固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方位多渠道支持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围绕环境整治、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加大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三是切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支持农村各项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治理能力
1.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确保预算管理业务全程线上运行,从编制2022年预算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预算,从2022年1月1日起预算执行业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
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快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并完善在预算安排上“能增能减”、在预算支出上“有保有压”、在预算执行上“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入库审核,切实发挥项目库基础支撑作用。坚持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改革,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合理性。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做到“能压则压、能省则省”,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和基本民生类支出,优先支出安排。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确属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原则上从已批准的预算中调剂解决,确需追加预算的,应提供相关依据按程序报批办理。全年在“三保”支出预算未按政策足额安排前,除应急救灾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其他追加项目支出。对于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资金,要按规定收回统筹用于我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支出。
4.推动提升管理效率和资金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行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强新增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推进可执行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对民生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等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功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5.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树牢防范重大风险意识,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提前谋划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优先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和补短板,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确保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新增债券额度,服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开展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十四五”顺利开局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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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届人大 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 月 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