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昌都市卡若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卡若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6月27日在卡若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卡若区财政局局长 朱 芳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卡若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卡若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昌都解放70周年大庆之年。面对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压力,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区党委九届系列全会和市委一届系列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年初,卡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卡若区2020年预算总财力为192465.4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189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1064.6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5万元,本级整合存量资金2150.84万元,市级划转正式干警、辅警人员经费70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财力变化情况,经卡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1-7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为228060.25万元,之后8-12月上级追加指标29002.75万元。年终,我区总财力为257063万元(其中: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91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支出缺口)。
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2570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4597.53万元,增长33.56%。其中: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80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8321万元,非税收入5484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1000万元,增长4.4%。比自治区下达的2020年财政收入任务超收1910万元,比市政府下达的2020年财政收入任务超收316万元。
2020年我区共完成支出255153万元,具体各项支出情况如下: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3750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4.7%;公共安全支出2245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8%;教育支出3121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2.23%;科学技术支出1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0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卫生健康支出1595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25%;节能环保支出56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96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57%;农林水支出7388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8.96%;交通运输支出987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8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30万元;其他支出30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78万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1085万元,其中:上级基金预算指标4696万元,本级基金收入完成6389万元。我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10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无结余。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为23110.7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0340万元,医疗保险4086.39万元,失业保险168.5万元,工伤保险51.58万元,生育保险231.3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275.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56.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01万元。总支出为23110.7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财政财务决算汇审完成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依法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1.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深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认真编制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巩固发展我区脱贫成果。2020年落实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5195.91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12082.99万元,生态保护岗位资金6541万元,生产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365.78万元,转移就业培训资金236万元,扶贫贷款贴息2370.14万元,本级配套资金3150万元,本级整合资金1450万元。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确保资金“监督不断链、去向不模糊、使用更精准”。二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2020年安排生态环保相关资金9335.23万元,其中,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55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077.73万元,森林资源培育资金500万元,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资金812.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890万元。为大力支持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工作,本级整合资金500万元。三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我区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2020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129.01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抗疫特别国债37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270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减免企业房租、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及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2.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20年,我区教育支出31215万元,其中本级按照上一年度财政收入的21%投入教育配套资金4789.05万元。全年落实农牧民子女教育“三包”及营养改善资金5076.32万元;落实813.85万元,支持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落实225.5万元,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免费补助政策;落实资金3240万元,支持高海拔学校供暖工程实施及校舍维修改造等;整合资金2533.78万元,安排用于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二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提标政策,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85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7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713元,“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月人均提高40元。2020年本级配套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基金456万元,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120.4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资金809.5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40.94万元;为持续推进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落实五保户集中供养机构和孤儿集中收养机构日常运行经费268万元;2020年“三大节日”等重要节假日,落实资金125.08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老党员、老劳模、离退休干部、老工人等进行了慰问;积极贯彻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156万元;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69.8万元,加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安置经费保障。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2020年,我区卫生健康支出15951万元,积极支持扩大卫生服务范围,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农牧民、城镇职工、孕产妇和婴幼儿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5元提高585元。2020年,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627.05万元;落实村医补贴400.8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001万元,惠及人数10.2万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和寺庙僧尼健康体检经费1489.72万元;在全额报销住院费的基础上,落实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328.59万元;落实资金1430万元,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382.74万元,不断加大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四是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2020年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089.2万元。五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年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1621.13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危房改造等。六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年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4700万元,支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工作,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3.支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农牧业生产。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目标,落实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03.98万元,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落实资金2122.73万元,用于涉农保险补贴及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落实资金500万元,用于鼓励支持扩大再生产及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落实资金3481.8万元,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及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含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改善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222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65.8万元。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本级财政盘活整合资金460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落实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1670万元,不断加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落实资金1257.23万元,继续实施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政策,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分别提高到31229元、15633元。
4.支持创新社会综合管理。加强政法部门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装备配备水平和办案处突能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法检两院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各项创新社会管理政策。全年落实第八批强基惠民驻村工作资金4116.24万元,落实“双联户”奖补资金471.8万元,落实“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经费60万元,落实爱国守法僧尼奖励表彰资金329.9万元,落实民族团结表彰经费10万元,落实驻寺岗位补贴资金599万元,落实“创城”资金3557.91万元。
5.大力推进和谐社区组织建设。按上年收入6%配套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368.3万元,落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资金6370.86万元,为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保障党组织建设持续有效开展。
6.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认真贯彻预算法律法规,依法加强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依法执行预算:(1)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做到资金申请有法定依据,预算安排依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按法定步骤;(2)在人大批准预算后的法定期限内,及时批复部门预算;(3)预决算公开稳步推进,依法将预算报告及附表在卡若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实现了应公开单位全覆盖。二是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制定全面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本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6%以上、公用经费压减11%以上,节省资金370.85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区“三保”支出。三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2020年,我区盘活存量资金13980.68万元,统筹调整用于我区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基层生产生活条件、化解地方债务等。四是有效监管直达资金。2020年我区共到位直达资金14287.12万元,全年支出13902.42万元,支出进度97.31%,支出进度良好,重点用于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保基本民生、保就业、保基层运转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保障了基本财力,保障了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切实兜牢了我区“三保”底线。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扶贫领域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并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不断提高自评质量。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六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七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对我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八是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等方面监督;重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抓好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反馈工作,严格依法理财,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一是财政收入连年增长。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72亿元,由“十二五”末的1.45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38亿元,年均增长10.42%,较“十二五”末增长64.14%。二是财政支出逐年增加。五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103.18亿元,由“十二五”末的12.71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5.51亿元,年均增长14.95%,较“十二五”末增长100.7%。三是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五年来,财政再困难,也坚决保障民生支出,80%以上的支出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累计投入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05亿元,保障了我区1.5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0.77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顺利入住。教育投入累计达到13.33亿元,年均增长8.56%,实现教育“三包”、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全覆盖。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四是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林水支出累计达到28.5亿元,年均增长6.69%,农牧业发展、农牧民生活、农牧区面貌发生很大的变化。五是财政改革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理念运用更加充分,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各位代表,面对严峻收支矛盾,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全力克服重重困难,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重点和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一些领域支出固化僵化现象依然存在,有些资金利用效率不够高;三是项目储备严重不足,行业部门前期工作滞后,资金等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预算执行力差、执行不均衡、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预算调整追加频繁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通过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大力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抓住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继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历次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二次党代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及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行动;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严格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方法和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打破预算安排固化、僵化的局面;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依法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及存量资产情况,规范编制预算,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2.坚持突出重点。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支持自治区、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
3.坚持量力而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4.注重提高预算绩效。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5.坚持公开透明,加大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积极推进支出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三)2021年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61842.75万元,其中:(1)年初上级下达我区的补助收入为133519.15万元,比上年减少31283.73万元,下降18.98%,主要原因为扶贫资金投入减少。(2)自治区下达我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22552万元(暂按比上一年增长3%计算,最终以自治区实际下达数为准);(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0万元;(4)本级整合存量资金3861.6万元。
2021年度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和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2021年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61842.7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92465.47万元)减少30622.72万元,下降15.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5672.23万元;国防支出安排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1350.27万元(其中:武装警察支出10万元、公安支出17394.51万元、国家安全支出132.1万元、检察院支出1264.81万元、法院支出2234.82万元、司法支出314.03万元);教育支出安排32925.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6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4091.9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支出24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安排8292.61万元;节能保护支出1824.8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23394.1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26731.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052.3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6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41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35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943.52万元,总预备费安排416.52万元;转移性支出100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764.18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723.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40.9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为764.1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22595.1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计为22595.12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我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我区债务付息支出1072.29万元。
(四)2021年预算安排的重点
1.支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年安排农林水事务投入26731.83万元(其中:按上年收入10%配套支农资金及专项扶贫资金各2380.5万元)。农业方面,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750万元,鼓励支持扩大再生产及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1万元。林业方面,继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大重点区域造林、自然保护区管护投入。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183.23万元。水利方面,安排水利发展资金176.4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45.28万元,继续实施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政策;安排村级组织工作经费1690万元,安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950万元。
2.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1.9万元。社会保险方面,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66万元,本级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51.9万元。社会救助方面,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265.84万元,支持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安排资金1765.21万元,用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安排资金106.37万元,继续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安排资金498.24万元,用于“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就业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扶持体系。安排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458万元,就业补助资金630.92万元,双创工作经费50万元。
3.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教育方面,安排教育事业费32925.56万元(其中:本级教育配套21%为4999.05万元,提取上年土地出让金10%投入教育355万元),加快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继续实施“三包”等教育优惠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医疗卫生方面,安排卫生健康支出8292.61万元,继续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人均服务经费和农牧区医疗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整合力度。其中: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75.47万元,村医补贴资金409.2万元,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健康体检经费1166.52万元,孕妇待产生活补助和住院分娩补助及奖励资金366.51万元,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及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补偿经费制度补贴804.83万元。为支持我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本级安排疫情防控工作经费50万元。为提升我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安排资金686.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安排资金1621.61万元。支持加大文化宣传投入,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政策。其中:安排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大庆活动经费300万元,安排文化事业经费100万元,村级文化建设资金167万元,民间艺术团补助资金65万元,图书馆、群艺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经费92万元。
5.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1003万元,安排污水处理站运维经费190万元,环境保护监测、执法等工作经费85万元。
6.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做好“强基惠民”、“双联户”创建、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民族团结表彰等创新社会和寺庙管理举措的资金保障。其中:安排公安辅警经费1329.26万元,驻寺人员特殊岗位津贴656万元。安排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591.03万元(其中:公安业务及装备资金1038.86万元,检察院业务及装备经费206.26万元,法院业务及装备资金296.03万元,司法业务及装备资金49.88万元)。安排维稳经费200万元,“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经费27万元;安排涉法涉诉专项经费100万元;安排消防大队业务经费613.96万元,人武部业务经费100万元,武警中队业务经费10万元,森林消防中队业务经费15万元。安排创新社会及寺庙管理投入1537.74万元(其中:安排强基惠民本级配套资金700万元,平安西藏建设经费100万元、“双联户”户长补贴471.8万元,寺庙“九有”工程资金38.14万元,开展爱国看行动,爱教看功德活动经费100万元、“1拖N”专项工作经费63.5万元、智慧寺庙建设经费134.3万元、僧尼培训经费30万元)。
7.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投入,安排市政环卫经费、城市维护费及环卫工人工资2929.97万元,城市创建资金1000万元,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三、2021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取消部门预算支出基数,围绕部门职能、履职需要、工作目标等安排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三是严格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积极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保”涉及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和资金保障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不折不扣地做好“三保”工作。
(三)加强协调培植税源。一是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2021年财政收入任务目标,在深入贯彻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财税增收措施,深挖税收增长潜力。二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
(四)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积极探索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新机制、新办法,及时清理收回执行完毕、工作目标已完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筹盘活用于支持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
(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做好产业支撑、政策激励、就业增收、援藏扶助、社保兜底等各项工作,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二是加强财政政策研究,统筹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确保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认真做好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动态监控相关工作,有效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实效。
(七)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坚持履行财政在建设美丽西藏中的重要职责,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资金支持力度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相适应。
(八)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新增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按照还款年限分期纳入年度预算,报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不断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坚决防止政府债务无序增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任务更加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的有力监督,开拓进取,迎难而上,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