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兰州市七里河区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兰州市七里河区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金 瑛
(2023年4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兰州市七里河区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根据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省、市关于编制2023年财政预算的总体要求,今年财政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工作重点,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守住‘三保’底线,落实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复苏,培植税源,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制,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以《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强化预算约束,注重依法管理,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体现公开、透明。二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三是“三保”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保”支出两个优先工作要求,根据财力情况,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轻重缓急、优先等次、绩效情况等统筹安排预算,全力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四是绩效优先、提升效能的原则。持续深化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将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三者有机融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一、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已经确定的收入增幅目标,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确定为104,53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98,616万元增长6%,增加5,917万元。分项目看:税收收入预算87,04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增加5,695万元;非税收入预算17,48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3%,增加222万元。
2、财力测算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及上级转移支付情况测算,2023年区级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38,816万元(可使用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533万元+省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2,134万元-上解省市支出17,851万元+基金结余土地出让金结算补助预计70,0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财力252,115万元下降5.3%,减少13,29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收入大幅减收,因此今年财力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减少等)。区级财力加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规定用途的转移支付36,594万元后,财力总计为275,410万元。
3、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财力和汇总的各部门预算,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8,81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3%,减少13,299万元。其中:(1)正常人员经费134,78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6.4%,比上年下降12%,减少18,3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预留比上年减少)。(2)正常运转经费7,56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2%,比上年下降2.4%,减少187万元。(3)解决历史遗留及疫情防控预留10,00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2%,比上年增长11.1%,增加1,000万元。(4)区级专项经费84,08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5.2%,比上年增长5.5%,增加4,373万元。(5)预备费2,38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比上年减少133万元。区级支出预算238,816万元,加上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规定用途的转移支付支出36,594万元后,支出预算总量达到275,410万元,与财力总量持平,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20万元(全部为单位上缴的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71,832万元。据此测算,当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052万元(为专项债券发行费及付息支出),基金预算预计结余70,000万元(为土地出让金结算补助预计,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安排支出)。
(三)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我区明确规定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6,594万元,全部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以上资金已经全部按省市下达的具体支出用途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安排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38,35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9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7,18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979万元;社保基金上年结余2,46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3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8,480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7,26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1,216 万元。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7,273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673 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6,600万元。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58,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0,000万元。
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区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贯彻和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保障“三保”支出优先安排,同时加强对全区各项开支的科学分析和精细测算,资金重点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教育事业发展等重点民生方面。年初各单位申报区级专项资金21亿元,由于近年财政收入大幅下降,财力也大幅减少,根本无法保障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需求,只能区分轻重缓急,从紧、从严、从细安排支出。经过反复审核压减,最终安排区级专项支出84,080万元,与区级专项可用财力持平。
一是教育文化方面。落实各类学生资助、减免及教育“同工同酬”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城乡教育发展及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主要安排:落实各类学生资助和减免学费等政策、落实“热饭工程”及“学生营养餐”工程、教育专项配套经费保障等教育费附加支出2,607万元,安排解决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同工同酬”政策等专项5,409万元,学前教育保教费及补助2,877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经费100万元,出城入园购买学校资金8,596万元。安排文化旅游宣传、旅游规划编制、“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文化旅游专项42万元。
二是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方面。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和乡村振兴规划,在财力显著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积极措施,安排区级专项资金3,100万元,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项目,保障乡村振兴阶段性工作的顺利实施。安排村组道路养护维修、安全饮水、村容美化亮化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配套资金500万元,农村改厕经费100万元,三大灌区及上水站人员、电费及运转维护等经费3,938万元,河洪道治理维护15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石佛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50万元。
三是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进一步保障城乡低保、特殊困难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稳步实施,保障医疗卫生、再就业及民政抚恤等政策的落实,提升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主要安排:城市、农村低保及取暖费507万元,城市、农村特困供养及临时救助442万元,街属企业职工及阿干沉陷区低保核退人员生活补助2,951万元,城乡居民及村干部养老保险区级配套6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20,000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区级分担资金1,61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31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80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补助、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等卫生健康专项经费1,461万元,公益性岗位转临聘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大学生进企业补助等就业专项828万元,安排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慰问等残疾人专项经费193万元,安排义务兵家庭优待、病故军人抚恤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双拥专项等退役军人事务经费1,340万元,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
四是城乡社区建设及社会综合治理方面。进一步改善辖区市容市貌,提升城区形象,进一步深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主要安排:执法运转及工作保障、街区亮化等城管专项917万元,环卫工人保险及高温补贴、垃圾清运及环境卫生服务外包等环境卫生专项3,599万元,公路日常养护150万元,小街巷综合治理100万元,城市供热保障金80万元,化解债务1,000万元,消防装备购置、应急救援及专职消防员补助等消防专项698万元,重大项目前期费、应急物资和粮食储备235万元,城市绿化经费146万元,清真寺维修改造、巩固提升民族团结示范区成果等统战专项159万元,纪检办案、巡查及廉政建设等专项经费481万元,精神病监控以奖代补、社会治安防控及综合治理等政法专项1,160万元,禁毒、视频监控及更换移动警务终端、法律援助等专项744万元,秀川区域重点项目征迁补偿1,050万元。
五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为解决全区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及疫情防控资金清算提供资金保障,安排历年建设项目欠款、重点区域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预留资金5,000万元,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各类资金清算情况安排疫情防控预留经费5,000万元,
三、2023年财政形势分析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新冠疫情、政策性减税及一次性收入减收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持续下滑,2022年财政收入只完成9.86亿元,比上年减收5.96亿元,收入规模为近九年来最低,略高于2013年规模水平。今年收入预算按6%增幅测算也仅为10.45亿元,与以前年度相差甚远,比最高时2018年的22.73亿元下降54%,减少12.28亿元,收入持续大幅度下降造成财政可用财力也同比下降。而今年组织收入工作还存在很大困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完全形成,税收增收基础还不牢固。同时中央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在让利给企业、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对财政收入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受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益减少,非税收入又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政府承担的公共事务逐年增加,基层“三保”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重点领域建设资金需求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仍在高峰期,财政刚性支出基数不断攀高,预算安排缺口较大,收支矛盾异常尖锐。
四、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2023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稳中求进,更加坚定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加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升效能和资金效益,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全力抓好财政政策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活力。研究吃透、用足用活财政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掌握财政政策资金动向,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发挥财税引导调节作用,落实在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税费减免、财税支持。
(二)狠抓财政收入,努力增加财力总量
正确面对当前我区财政面临的后续财源不足、财政增收乏力的现实问题,把加强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稳中有增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分析经济形势发展走向,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和影响深度,及时调整应对策略,牢牢掌握收入征管主动权。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推动涉税信息共享,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各方力量,关心关注税收征管工作,形成强大的税收征管合力。持续坚持税收精细化管理,在抓主抓重的基础上,着眼“小而全”,以“小”补“大”,确保财政收入实现预期。同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力求在更深层次、更大程度、更广领域盘活国有资产资源。通过加强票据管理、对执收单位及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督促,做到应缴尽缴。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以前年度财政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时掌握中央、省市财政投资信息,协调相关部门最大限度的争取上级补助,有效缓解区级财政支出保障压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抓好预算执行管理
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将厉行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贯彻和体现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顺序。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变“死钱”为“活钱”,切实做到“三保”等基本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有效落实。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预算一经确定,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组织执行,在执行中原则上不开新的增支口子,执行中确需进行预算调整的,将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坚持依法依规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3.0版),动态反应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推动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提高管理水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积极顺应新形势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新要求,不断完善创新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着重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使用情况。严控政府总体债务规模,完善债务风险应急预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政府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禁止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按照制定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协调督促,及时筹措资金,按计划完成化解任务。规范国库资金运行管理,“一笔借款一个方案”,建立管理台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守住不发生恶性风险事件和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