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天水市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天水市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11日在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坚决执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三新一高”要求,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主攻方向,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提质增效,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2022年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52亿元,同口径下降34.5%;全市财政支出预计完成457亿元,同比下降4.08%。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亿元,加上留抵退税预计完成46.09亿元,占预算的79.3%,同比下降20.37%。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280.3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5.67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5亿元,收入总量为365.6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53.81亿元,占预算的100%,增长5.29%。加上上解省级支出4.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4亿元,支出总量为365.6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亿元,加上留抵退税预计完成13.7亿元,占预算的63.84%,同比下降36.26%。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42.84亿元,上年结转、县区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2.8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21亿元,收入总量为63.5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6.24亿元,占预算的95.96%,同口径增长7.75%。加上上解省级支出0.5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84亿元、补助县区支出3.88亿元,支出总量为63.5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亿元,加上留抵退税预计完成2.42亿元,占预算的93.89%,同比下降6.56%。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1.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0.93亿元,收入总量为4.37亿元。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35亿元,占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2.98%。加上上解支出0.02亿元,支出总量为4.37亿元。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62亿元,占预算的53.33%,同比下降69.93%。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7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7.68亿元,收入总量为108.3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3.39亿元,占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6.2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55亿元、调出资金0.43亿元,支出总量为108.3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5亿元,占预算的50%,同比下降79.14%。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3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0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56亿元,收入总量为31.4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6.97亿元,占预算的66%,同比下降65%。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95亿元、补助县区支出1.49亿元,支出总量为31.4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4亿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69%。加上上级财政补助0.9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0.56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5亿元,收入总量为7.26亿元。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82亿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6.46%。加上调出资金0.44亿元,支出总量为7.26亿元。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82万元,占预算的139.47%。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32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868万元,收入总量为308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215万元,占预算的100%。加上调出资金1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72万元,支出总量为308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39万元,占预算的130.83%。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964万元,收入总量为150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8万元,占预算的100%。加上调出资金124万元、补助县区支出27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85万元,支出总量为150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5.93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4.19亿元,财政补贴28.22亿元,上级补助2.56亿元,利息收入0.6亿元,转移收入及其他收入等0.3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0.0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4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4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6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47亿元,失业保险0.58亿元,工伤保险0.3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5.8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7.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62亿元,财政补贴19.56亿元,上级补助2.56亿元,利息收入0.36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6.1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4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4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24亿元,失业保险0.58亿元,工伤保险0.3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0.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71亿元。
(五)其他重要报告事项
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48.19亿元调整为58.6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93.8亿元调整为31.8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84.42亿元调整为41.21亿元;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2.88亿元调整为3.62亿元,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2.74亿元调整为6.35亿元。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330.2亿元,其中:按类型分,一般债务限额89.6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0.54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限额110.03亿元,县区债务限额220.17亿元。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为291.13亿元,其中:按类型分,一般债务余额75.7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5.34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余额90.67亿元,县区债务余额200.46亿元。
以上2022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数据做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执行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全市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自觉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加力保障重点支出,优化预算一体化改革,着力规范财政精细化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 完善财税联动机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完善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市预计完成减税降费24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7.5亿元,新增减税降费4.2亿元,缓缴税收2.3亿元,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着力调整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年初部门预算资金除防风险、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资金外,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一律压减50%约4.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压减60亿元,坚决落实“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原则,合理排序优先用于征迁补偿、债券还本付息、化解政府债务等,确保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平衡。不断完善直达资金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全市直达资金128亿元,支出进度将达到95%以上,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
3.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全市争取落实到位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32亿元,其中:中央13.27亿元,省级9.73亿元,市本级1.41亿元,县级5.91亿元;争取东西协作帮扶资金2.76亿元。加大县区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当年整合涉农资金27.94亿元,其中: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16.24亿元,占比达到58%以上,精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4.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优先保障基本民生。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资金应急保障机制和防控物资紧急采购机制,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经费。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累计筹措抗疫资金4.94亿元,支出4.32亿元,支持核酸检测、集中隔离、防疫物资、交通管制及方舱医院等保障服务,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科学合理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足额兑现各类民生政策,有效保障基本民生全面落实,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预计达到2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
5. 树立红线底线思维,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全年政府债务预计还本付息21.54亿元(市本级8.29亿元)。全市一般债券资金支出预计7.44亿元,占到位资金的100%;全市专项债券资金支出预计60亿元,占到位资金的90%以上,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天陇铁路、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市中医院内科大楼、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6. 积极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制定了《天水市2022年争取中央省级政策和资金工作任务分工》,确定了各部门争取的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清单,组织各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年全市预计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7.41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转移支付23.54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8.12亿元,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7亿元,留抵退税转移支付13.05亿元)。全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73.3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44亿元(市级1.65亿元,县区5.79亿元),专项债券65.92亿元(市级17.2亿元,县区48.72亿元)。全市争取政府再融资债券9.33亿元(市级2.96亿元)。
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主要是:一是全市可用财力严重萎缩。受经济下行、房地产政策调控、疫情反复冲击、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关联收入断崖式下降,财政“收不抵支”的紧平衡特征日趋加重;二是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规模下降幅度大。2022年预计完成数与上年相比减少60亿元,下降80%,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是化解政府债务和落实刚性支出任务艰巨,政府性基金收入严重短收导致部分刚性支出责任未能按期履行。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合理研判财政收支形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加强组织收入为主攻方向,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贯穿“零基预算”,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载体,实行财政收支动态平衡监管,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加力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收支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亿元,同口径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33.35亿元,增长10.2%;非税收入17.35亿元,增长9.9%)。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132.94亿元、调入资金4.37亿元,省级提前下达补助36.65亿元,收入总量为224.6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07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74亿元、上解省级支出2.85亿元,支出总量为224.6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亿元,同口径增长16%。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13.94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16亿元,调入资金3.37亿元、省级提前下达补助18.09亿元,收入总量为52.4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9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亿元,项目支出11.77亿元,省级提前下达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支出18.09亿元)。加上上解省级支出2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92亿元、补助县区支出3.32亿元,支出总量为52.4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亿元,预计增长6.5%。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0.07亿元、省级提前下达补助50万元,收入总量为2.66亿元。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亿元,加上上解支出550万元,支出总量为2.66亿元。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8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1.98亿元,收入总量为93.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8.4亿元、调出资金4.3亿元,支出总量为93.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25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03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9亿元、调出资金3.3亿元、补助县区支出3.02亿元,支出总量为69.2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亿元(其中:经开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5亿元)。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亿元。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7万元,预计上年结转收入1672万元,收入总量为212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2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707万元,支出总量为212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3万元,加上上年预计结转收入985万元,收入总量为131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3万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277万元、调出资金688万元,支出总量为131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万元,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万元,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58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7.88亿元,财政补贴34.67亿元,上级补助4.2亿元,利息0.69亿元,转移收入0.1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3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7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8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2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7亿元,失业保险0.39亿元,工伤保险0.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2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5.27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9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6.75亿元,财政补贴20.65亿元,上级补助4.1亿元,利息0.44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6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7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39亿元,失业保险0.39亿元,工伤保险0.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0.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9.04亿元。
三、2023年市本级财政重点支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规模为524639万元(市本级支出47194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218万元,补助县区支出33238元,上解省级支出234万元),其中:“三保”支出预算224162万元(保工资159613万元,保运转19546万元,保民生45002万元),占本级可用财力313704万元的71%;除债券还本付息外其他刚性支出89308万元(特定目标支出36884万元,专项支出32034万元,部门职责支出14390万元,预备费6000万元),占本级可用财力313704万元的29%;省级提前下达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支出18093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规模为692500万元(市本级支出52028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9000万元,补助县区支出30218万元,调出33000万元),其中: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34494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的50%;征迁补偿及棚改支出18778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的27%。
(一)全力保工资。按照国家标准落实保工资预算1596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862万元,津补贴34625万元,公务员绩效奖金27264万元,个人取暖费8854万元,住房公积金配套8486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配套12101万元,医疗保险配套632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877万元,抚恤金2800万元,其他10415万元。预算标准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按照国家标准足额预算;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按照省级核定标准预算;个人取暖费在职职工按照个人月应发工资预算,退休职工按个人月应发养老金预算;住房公积金按个人缴费12%、财政配套12%预算;公务交通补贴地厅级、县级、科级、一般干部分别按1950、1200、750、500元/人/月预算;养老保险按个人缴费8%、财政配套16%预算,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2%、财政配套8.5%(其中公务员补充医保2%)预算。
(二)尽力保运转。在极其有限的财力范围内尽力提高保运转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范围,保运转预算安排19546万元,人均2.05万元。其中:按定员定额及类档标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13739万元(公用经费2967万元、差旅费2366万元、公用取暖费2764万元、福利费2518万元、工会经费1403万元、培训费1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6万元、其他23万元),机构运行保障经费1510万元,物业租赁费1207万元,信息化运行维护费820万元,资产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专项会议费3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0万元,其他1420万元。预算标准为:包干公务费按部门职责任务分六类确定,平均为3086元/人/年,分别按5000、4600、4200、3800、3600、2600元/人/年六档预算;差旅费3000元/人/年预算;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分别按应发工资总额的2.5%、1.5%、2%预算;集中供热、非集中供热公用取暖费分别按39.2、20元/平方米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车/年预算。
(三)努力保民生。按照国家省级民生资金保障清单,据实安排保民生预算45002万元(市本级支出23394万元,补助县区支出21609万元),其中:社保基金补助资金14949万元,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80万元(村级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6662万元,张家川少数民族发展补助1500万元),退役安置补助272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000万元,民政保障资金1361万元,乡村教师补助资金1260万元,公共卫生补助987万元,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补助924万元,医疗救助补助859万元,学生资助补助资金660万元,计划生育补助资金547万元,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资金420万元,公共文化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5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发展资金230万元,畜牧产业发展资金201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资金200万元,其他支出2745万元。
(四)合力保障刚性支出。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33688万元,合力保障刚性支出预算安排119308万元(市本级支出884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218万元,补助县区支出11629万元),主要为:①特定目标支出66884万元,其中:债券还本付息和消化暂付款支出30000万元,公共交通补贴资金9500万元,公立医院床位补助资金3381万元,补充担保基金3000万元,航线运营补贴2500万元,垂管部门地方保障经费2130万元,专项业务费1875万元,党组织事务发展资金1775万元,三畏园保障经费1395万元,援建舟曲1000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补助1000万元,中医院内科大楼建设10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00万元,伏羲大典环境布展经费440万元,业务奖补费400万元,引进人才保障经费400万元(购房补贴330万元),就业服务补助资金300万元,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300万元,高铁南站运行补贴300万元,统战补助资金246万元,其他4041万元;②本级专项支出32034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19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7200万元,计提教育资金4000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135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4万元;③部门职责支出14390万元,其中:市纪委1886万元,市交警支队1800万元,市公安局1500万元,麦积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1500万元,市场监督局943万元,市自然资源局540万元,市生态局480万元,市博物馆460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4万元,市殡仪馆420万元,市仲裁委员会400万元,市疾控中心360万元,其他部门3647万元;④预备费6000万元。
(五)聚力保障重点项目。偿还政府债务、土地储备、征迁安置、PPP项目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重点,聚力保障重点项目安排692500万元(市本级支出52028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9000万元,补助县区支出30218万元,调出33000万元),其中:政府债务还本17427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4067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109000万元),征地拆迁及棚户区改造支出187788万元(土地收储费用88788万元,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20000万元,城市更新79000万元),PPP项目资本金支出43455万元,农业农村支出37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0000万元,土地开发和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项目支出194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项目支出331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600万元,调出33000万元。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攻坚克难、拼搏实干,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生财聚财精细理财,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天水而努力奋斗!
附件
名 词 解 释
预算 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调整预算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零基预算 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考虑过去预算安排基数因素,严格按照单位职能和性质、定额和标准,依据需要和可能,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的理念。
一般公共预算 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和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预备费 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 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上解支出 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部门预算 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生支出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是指财政用于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合计。
政府一般债务 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政府专项债务 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财政监督 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