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天水市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天水市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日在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落实“六稳”“六保”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持续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和调控,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251.52亿元,占预算的115.99%,增长31.95%,其中:市级大口径财政收入149.27亿元,占预算的114.88%,增长43.08%。全市财政支出479.78亿元,增长23.65%,其中:市级财政支出150.22亿元,增长50.2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91亿元,占预算的100.78%,增长7.06%。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264.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7.53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77亿元,收入总量为365.0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7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9.7%,增长12.96%。加上上解省级支出4.6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7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等4.4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2亿元,支出总量为365.0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49亿元,占预算的135.86%,增长70.88%。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7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2.56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42亿元,收入总量为173.2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9.59%,增长67.16%。加上上解省级支出0.1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84亿元,调出资金31.6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61亿元,支出总量为173.2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8万元,占预算的100.38%。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48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106万元,收入总量为230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227.66%。加上调出资金108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97万元,支出总量为230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3.96亿元,占预算的111.94%,增长9.11%。其中:保险费收入49.8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6.23亿元,上级补助35.88亿元,利息收入0.6亿元,其他收入0.25亿元,转移收入1.1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6.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5.28%,增长19.2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2.6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1.4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2.56亿元,失业保险1.08亿元,工伤保险0.3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33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9亿元,占预算的100.07%,增长6.16%。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40.3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4.15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收入总量为85.7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6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9.99%,增长14.79%。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8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89亿元,市对县区补助5.6亿元,支出总量为85.7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33亿元,占预算的129%,增长86.54%。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25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27亿元,收入总量为105.1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55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1.4%,增长121.86%。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15亿元,调出资金20.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2亿元,市对县区补助2.92亿元,支出总量为105.1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6万元,占预算的99%。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106万元,收入总量为210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06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90万元,支出总量为210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2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2.4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8.29亿元,上级补助35.88亿元,利息收入0.31亿元,其他收入0.25亿元,转移收入1.0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0.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2.6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7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15亿元,失业保险1.08亿元,工伤保险0.3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53亿元。
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2020年5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当年政府债券新增额度安排计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37.65亿元调整为38.8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62.86亿元调整为67.66亿元。2020年12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的38.85亿元调整为76.6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66亿元调整为80.47亿元。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财政决算,2019年末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4.18亿元(其中:市级2.88亿元,县区1.3亿元),2020年全市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8亿元(其中:市级2.88亿元,县区1.3亿元),2020年末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3.5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01%,其中:市级3.06亿元,占当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99%。全市及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均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之内。
(四)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核定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07.99亿元,其中:市级6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73亿元,专项债务38.67亿元),县区138.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4.68亿元,专项债务93.91亿元),比上年新增5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32亿元,专项债务44.82亿元)。2020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64.78亿元,其中:市级56.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83亿元,专项债务30.45亿元);县区10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39亿元,专项债务69.11亿元),市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0年全市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列入预算。全市偿还政府债券本金12.59亿元(其
中:市级6.01亿元,县区6.58亿元),支付政府债券利息4.77
亿元(其中:市级1.5亿元,县区3.27亿元)。
以上2020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数据做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执行市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以更大的积极扶持政策对冲疫情影响,从支出预算的总量和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等方面入手,结合落实审计整改,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财政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全力保障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
1. 围绕落实过“紧日子”,聚力支持“六稳”“六保”
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直面财政收支严峻形势,落实国务院提出“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天水市关于厉行节俭过紧日子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28号),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全市“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会议费、培训费、非刚性支出基本实现预期压减目标。积极统筹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民生支出,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完善预算评审制度,强化财政评审结果运用,将评审核减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全力支持“六稳”“六保”工作。一是支持保居民就业。全市落实就业补助资金3.42亿元,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放宽申领条件,提高返还标准,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拔工作,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用好失业保险基金,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二是支持保基本民生。全市教育支出64.5亿元,支持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教育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快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市级重点支持职教园区、实验小学、特教学校、农校、卫校、体校、电大及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全市落实养老保险补助资金9.88亿元,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全市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0.65亿元,保障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公立医院床位补贴和药品加成补助;积极支持传染病医院建设和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及时调整预算安排资金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全市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14.06亿元,支持适度扩大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范围,保障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9.56亿元,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是支持保市场主体。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促消费奖补活动顺利开展,竭力撬动全社会消费增长。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确保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全市新增减税降费9.93亿元。高效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政策,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持续下降。加大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推动担保贷款增量扩面。四是支持保粮食能源安全。全市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6亿元,积极支持粮库搬迁扩建、粮食质检体系建设,补充粮食风险基金,尽力保障肉菜储备所需资金。同时,大力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市级安排17.36亿元,支持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支持海林厂、红山厂、岐黄药业、长城果汁、天河酒厂、锻压公司等企业出城入园,积极注入东旭合作项目资本金和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支持制造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六是支持保基层运转。坚持按“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做好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不断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县区财力支持力度,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2.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力支持补短板强弱项
一是全面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2020年全市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15亿元,市县区本级投入专项扶贫资金6.86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4.74亿元,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2.57亿元,及时调整扶贫资金投向,优化资金用途,重点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产业扶贫、村级公益性岗位等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挂牌督战村脱贫攻坚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彻底解决“苦咸水”问题。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优化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功能,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积极研究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全市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24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全市安排节能环保支出6.93亿元,支持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市级落实资金0.86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县区实施厕所、垃圾革命,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2020年全市偿还到期政府债券12.59亿元,争取新增债券37.79亿元,有力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式筹措资金,落实分年度化解方案,在严禁新增的基础上稳妥化解政府存量隐性债务。2020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级核定的债务限额,全市政府债务率初步测算约为29%,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 围绕打造“五个制高点”,聚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精神,积极支持推动天水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一是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文化制高点。全市文化旅游支出6.61亿元,大力支持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支持麦积山大景区、天水大剧院、麦积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重大工程建设,推动天水日报社、电视台、剧团等文化传媒机构转型发展,积极扶持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发展。二是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制高点。全市交通运输支出9.98亿元,大力支持高铁南站、高速公路、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大公交运营补贴力度,扶持打造陇东南交通、商贸物流枢纽体系建设。三是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技术制高点。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4亿元,大力支持十大生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创新性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天水职教园区建设,打造天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新基地。四是支持打造“一带一路”信息制高点。大力支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5G网络等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商贸物流、人文交流、生态环境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支持天水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建设数字天水。五是支持打造“一带一路”生态制高点。全市生态环保支出6.93亿元,继续支持天然林保护、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加快实施藉河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支持全域无垃圾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 围绕加快“城市更新”,聚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决策部署,科学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债券等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贷款融资力度,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拉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城乡社区支出113.04亿元,市级重点支持启动实施秦州区金家庄枣园村片区、东方红片区、罗玉小区片区、北园子片区、秦州新城片区等城市更新改造;支持城区供水供热管道维修改造、工业博物馆、大剧院、商贸城、停车场、名城保护、藉河治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岷山公司、西联蜂业、昌盛等公司出城入园;支持秦州至甘谷武山、三阳川隧道、高铁南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静天高速、秦州新城等项目资本金注入,着力拉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迈入快车道。
5. 围绕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聚力开展财政精细化管理
积极推动全市财政部门在规范化管理基础上进一步提质增
效,制定印发了《天水市“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规范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在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并加强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和绩效管理的统筹协调,促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力度,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着力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业务运转流程规范性。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在认真落实公共服务领域既定改革事项基础上,推进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交通、文化、自然资源等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着力构建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同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模式,搭建直达资金管控系统,建立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机制,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发放情况的跟踪问效。2020年全市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37.44亿元(其中:市级4.32亿元,县区33.12亿元),支付率达到93%,财政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
总体来看,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财政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固稳的发展态势,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指导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低速增长,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支出需求保持旺盛,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财政预算基数依赖和固化格局仍不同程度存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绩效评价不够准确规范,绩效结果运用需要强化;化解和防范政府债务任务艰巨,特别是隐性债务管理潜在风险长期存在,当前及今后一定阶段偿债资金刚性需求与加大补短板促发展投入难以兼顾的矛盾日渐突出。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下更大力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是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和社会主要矛盾新要求的重要转折期,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更是迎接建党一百周年的重要时点,做好今年的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市工作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
今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认真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以政领财,提升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全力支持“三城三地三中心”建设,为市委重大战略落地做实财力保障;坚持艰苦奋斗、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以政府过“紧日子”保障老百姓过“好日子”;坚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质量与效率;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依法依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财政管理重大风险。
在收入预算编制中,坚持和体现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的原则,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减税降费”等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用好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等相关政策机遇,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依法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在支出预算编制中,坚持和体现“三压”“三保”“三统筹”原则,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持续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积极而为、尽力而为、量力而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三压”的重点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一般性支出,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一律压减;压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对各部门的专项经费从严从紧安排;压待分配预算,对各部门的待分配预算一律不再安排。“三保”的重点是进一步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基本生活、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重点保障增强城市发展后劲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支出;据实保障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需要。“三统筹”的重点是坚持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四本预算”的统筹、当年预算与历年结余的统筹、财政拨款与部门事业收入等其他资金的统筹,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综合统筹机制。
(二)2021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提质增效”主要从优化结构和加强管理着眼,在当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紧平衡特征日趋明显、加力空间有限的前提下,兼顾强化逆周期调节和财政收支平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着力在及时、精准、有效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快速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推动宏观政策与微观需求紧密结合,确保财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进一步落实好“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中始终厉行勤俭节约,严把预算支出关口,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大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并对一些重点项目和政策性补贴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的原则强力压减,把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同时,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更加精准有效地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可持续”主要从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着眼,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保持政府总体杠杆率基本稳定,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合理确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同时,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构调整”主要从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更加突出政策聚焦重点,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强化逆周期调节,在扩大内需和供给升级的结合部发力,把财政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信贷、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健全完善政策协同、组合和传导落实机制,提高逆周期调节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政策导向上,聚焦支持以下六个方面:
1. 聚焦支持“六稳六保”,进一步兜牢底线任务。市级安排人员经费16.09亿元,较上年增加0.55亿元,增长3.54%,全面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人员工资类所需经费;市级安排运转类经费1.11亿元,较上年增加0.03亿元,全面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暖费等机构运转类所需资金;市级安排基本民生和就业13.39亿元,全面保障教育、文化、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村级公益性岗位等基本民生和就业所需资金;市级安排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市场主体等方面资金1.18亿元,积极增加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和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推动担保贷款增量扩面,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支持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园区建设,补充粮食风险基金,保障粮食安全。
2. 聚焦支持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市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村振兴资金13.55亿元。全力支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支持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支持推进全市“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重点扶持培育农业产业化生产加工基地和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3. 聚焦支持五个制高点,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市级安排文化旅游支出6.49亿元,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文化制高点,重点支持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支持麦积山大景区、伏羲庙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重大工程建设。市级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6.8亿元,大力支持高铁南站、高速公路、机场迁建等交通项目建设,加大公交运营补贴力度,积极扶持陇东南交通、商贸物流枢纽体系建设。市级安排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大力支持十大生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创新性骨干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安排教育支出6.3亿元,重点支持天水职教园区、天水实验小学分校、市幼儿园分园等建设,打造天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新基地。市级安排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3.64亿元,大力支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5G网络等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商贸物流、人文交流、生态环境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支持天水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建设数字天水。市级安排生态环保支出1.29亿元,继续支持天然林保护、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加快实施藉河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支持全域无垃圾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 聚焦支持城市更新,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安排6.06亿元,支持秦州至三阳川隧道、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国际陆港基础设施、藉河生态治理工程、停车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市政工程建设。支持加快罗峪小区、东方红、枣园村、金家庄等片区棚改项目建设,有力支持城市更新步伐。市级安排PPP项目资本金21.94亿元,支持静天高速、S03绕城高速、有轨电车二期、曲溪供水、乡村振兴南北两山片区基础设施、国际陆港城市政基础设施等PPP项目落地建设。
5. 聚焦支持出城入园,进一步扶持工业转型升级。市级安排工业企业出城入园等征迁资金48.51亿元,加快红山厂、海林厂、长仪厂、长通厂、天河酒厂、锻压厂、长开厂、电缆厂等企业搬迁。积极扶持培育十大生态产业,大力支持先进制造、数据信息、清洁生产产业专项行动,推进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海林公司、岷山公司搬迁改造和长城果汁、中疆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特别扶持好东旭集团天水新材料产业园、陇丰源智能终端制造、甘肃移动第二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
6. 聚焦支持化解债务,进一步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市级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资金4.31亿元,全面落实当年债券还本付息责任。市级安排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5.71亿元,主要包括市交通道路、商贸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城市供水供热、文旅基础实施、污水处理等企事业单位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务化解。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5亿元,与2020年相比同口径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32.4亿元,增长7.6%;非税收入21.95亿元,同口径增长1.9%)。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113.96亿元,调入资金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亿元,省级提前下达补助69.78亿元,上年结转1.32亿元,收入总量为246.0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7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4亿元,上解省级支出3.19亿元,支出总量为246.0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5亿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5%。加上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11.80亿元,县区上解收入0.88亿元,调入资金1.2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亿元,上年结转0.89亿元,省级提前下达补助20.19亿元,收入总量为57.7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4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26亿元,上解省级支出881万元,支出总量为57.7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亿元中,基本支出17.2亿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6.09亿元,公用经费安排1.11亿元),项目支出15.76亿元,预备费0.75亿元;省级提前下达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项目支出20.1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与上
年相比增幅较低。主要考虑: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下行压力加大,全市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亟需提升,新的支柱产业培育壮大等还需进一步加快步伐。“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加之2020年全市财政收入中一次性因素较多,这些均对2021年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影响,面临较大的增长压力。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动态跟踪和预研预判,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着力增强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健康运行。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2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和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64亿元,收入总量为160.8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95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23亿元,调出资金3.66亿元,支出总量为160.8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07亿元,增长41.78%(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5.86亿元,增长47.02%),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22亿元,收入总量为131.2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87亿元,增长60.2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1亿元,调出资金1.2亿元,补助县区10.12亿元,支出总量为131.2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7万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2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94万元,收入总量为186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8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55万元,支出总量为186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991万元,收入总量为159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5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35万元,支出总量为159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9亿元,下降37.79%。其中:保险费收入41.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9.1亿元,利息等其他社会保险收入0.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1.1亿元,下降38.9%。本年收支结余-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3亿元。
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03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0.97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22.79亿元,利息收入0.24亿元,转移性收入0.03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5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7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9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45亿元,失业保险0.93亿元,工伤保险0.3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54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从2020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
全部转列省级收入和支出。
(七)市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市级政府债券到期2.5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49亿元,专项债券2.1亿元),预算安排债券还本2.59亿元。市级政府债券付息足额安排支出1.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0.58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15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1年预算执行与财政管理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起步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时跟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重点支出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控
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迅速下达预算资金,严控预算调剂追加事项。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基层资金等监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沉淀资金,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规定,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提高财政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为保障基层政府正常履职和各项政策有效实施,市财政在大幅增加对县区财力支持的同时,加强对县区财政运行跟踪分析,强化统一调度和监管,指导督促县区做实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库款调度,完善建立“中央到省、省到市县、市到县区”监控机制。强化市对县区“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建立,确保“三保”预算足额安排,密切跟踪基层“三保”支出执行情况。全面落实县区保障直接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好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防止“三保”出现问题。
(三)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
认真履行好地方政府债券的法定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管理、守住底线、发挥作用。积极发挥专项债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完善管理机制,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向结构,适当提高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坚持地方政府债券依法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能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将债券资
金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等。严格落实地方
政府债券到期偿还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不出任何风险。
(四)加快财政管理改革步伐
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优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提高转移支付管理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支出标准应用机制。全面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水平。持续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着力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税源监管体系建设,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强化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管理,确保惠民惠企资金快速直达基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研究开展成本效益分析,为优化预算编制提供依据。探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新出台重大政策、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大力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六)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市人大有关要求,自觉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听取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改进预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做好2021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建议,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在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中取得新气象、新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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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词 解 释
大口径财政收入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按照财政体制上划上级财政的收入之和。按照目前财政体制,增值税65%部分、消费税100%,个人所得税60%、企业所得税6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等为上划中央、省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依法征收并留归地方自主使用的税收和行政性收费、罚没等收入,并将自身收入和上级固定补助按照一定次序统筹安排工资、运转、民生、建设发展等支出的年度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彩票公益金等),并将自身收入严格按照专项用途安排支出的年度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年度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专门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
转移支付 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和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下级财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专项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民生支出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是指财政用于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合计。
“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 是指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全市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自2016年开始持续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的专题业务提升活动,在原财政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确定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监督、财政信息化管理、财政项目库建设、财政投资评审、财政内部工作配合、财政干部行为规范”等11个方面内容基础上,增加“机关党建、综合行政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金融管理、扶贫资金监管、社保基金管理、出国经费和外贷资金管理、会计管理、投融资管理”等10个方面内容,整合形成2020年天水市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17个重点方面。
预算联网监督 是指利用政务内网光纤专线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财政的联网,建立各级人大预算收支联网监督系统,把财政数据同步到人大来,实现各级财政部门与人大的实时互联互通,将政府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中期财政规划 是指按照国务院加强财政管理的总体要求,由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支出总量和结构,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并匹配财力后形成的中长期收支计划,作为指导分年度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周期性管理的预算管理框架。
预算绩效管理 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是坚持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零基预算 是指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考虑过去预算安排基数因素,严格按照单位职能和性质、定额和标准,依据需要和可能,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的理念。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机制 是特殊时期党中央出台的特殊财政政策,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切块到省级,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本地实际提出细化到市县的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审核提出意见反馈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后直接下达到市县。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在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