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天水市麦积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财政经济形势,不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着力整治财经秩序,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全区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30291万元,占预算189633万元的68.71%。地方财政支出完成524181万元,占预算659747万元的79.45%。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完成573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523万元,占预算75400万元的78.94%,加上增值税留抵退税完成68529万元,同口径下降15.97%,减收130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507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84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92万元;调入资金115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6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是:增值税3300万元,占预算10928万元的30.2%;企业所得税2717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67.93%;个人所得税1068万元,占预算1200万元的89%;土地增值税9910万元,占预算10000万元的99.1%;资源税270万元,占预算280万元的96.43%;城市维护建设税2530万元,占预算2520万元的100.4%;房产税4630万元,占预算5000万元的92.6%;印花税1446万元,占预算2200万元的65.73%;城镇土地使用税4914万元,占预算5000万元的98.28%;车船税2459万元,占预算2400万元的102.46%;契税8965万元,占预算19500万元的45.97%;耕地占用税3130万元,占预算2000万元的156.5%;环保税124万元,占预算112万元的110.71%;专项收入8622万元,占预算6138万元的140.4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收入2738万元,占预算1372万元的199.56%;行政性收费收入843万元,占预算950万元的88.74%;罚没收入1725万元,占预算1800万元的95.8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万元,捐赠收入129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完成573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5224万元,占预算533447万元的77.84%,同比增长0.61%,增支25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24万元;上解支出92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94万元;结转下年11822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65万元,占预算的80.09%;公共安全支出14543万元,占预算的82.41%;教育支出87916万元,占预算的82.63%;科学技术支出593万元,占预算的29.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27万元,占预算的6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87万元,占预算的88.4%;卫生健康支出28626万元,占预算的75.26%;节能环保支出9801万元,占预算的52.05%;城乡社区支出31545万元,占预算的80.38%;农林水支出97718万元,占预算的74.61%;交通运输支出6671万元,占预算的73.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52万元,占预算的82.5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7万元,占预算的67.7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0万元,占预算的90.05%;住房保障支出16144万元,占预算的59.6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17万元,占预算的53.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43万元,占预算的63.83%;债务付息支出3870万元,占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万元,占预算的100%。年终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完成1305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981万元,占预算41000万元的78%;上级补助收入41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9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73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完成1305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8910万元,占预算125561元的86.74%,同比增长30.57%,增支25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结转下年16651万元。
政府性基金分科目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88665万元,占预算的86.34%;其他支出15101万元,占预算的85.21%;债务付息支出5049万元,占预算的99.9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5万元,占预算的100%。年终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832万元,占预算73271万元的9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37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4058万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1073万元,占预算71661万元的9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33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771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完成74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3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完成74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8万元;结转下年692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财政预算调整情况。2022年,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当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预算343310万元调整为573662万元,增加2303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预算41105万元调整为130561万元,增加894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由49万元调整为747万元,增加698万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根据区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2021年末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1992万元。按照《预算法》《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经报请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执行中动用119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8527万元和盘活收回存量资金1156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目前,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0094万元。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1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债务限额为284973万元(一般债务110215万元、专项债务174758万元)。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债务限额92300万元(一般债务7600万元、专项债务84700万元)。截止目前,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29474万元(一般债务105965万元、专项债务223509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以内。
新增债券投向情况。新增一般债券76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3400万元,生态环保42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47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8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68600万元,社会事业11600万元,农林水1700万元。
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区财政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4360万元(一般债券14540万元、专项债券9820万元)列入了年初预算,现已偿还政府债券本息22432万元,占全年偿还任务的92%。
按照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和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调整预算的审查意见,结合当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对上述相关数据进行了预计分析,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2年落实区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区人大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强财政管理改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落实财政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助企纾困稳定市场主体、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坚持减税与退税并举,严格落实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各类市场主体减税降费 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42891万元、新增减税 万元),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的结转资金7373万元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用足用活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措施,为75家中小企业降低或减免担保费113万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25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718万元。认真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积极让利中小企业,将评审优惠幅度由6%—10%提高到10%—20%,为97家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金额14072万元,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达到45%以上。通过“国家832扶贫采购平台”采购农副产品422万元,采购金额位列全市第一。大力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累计清偿中小企业账款2518万元。
二、紧盯目标任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反复冲击、减税降费等因素对组织财政收入的叠加影响,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收入动态变化和监测分析,采取加大欠税清缴、深度挖掘增量税源等措施,强化税收收入征管,提高缴纳效率,加快清算进度,全年共完成税收收入80257万元,确保各项税收收入依法依规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继续深化非税收入征缴信息化建设,拓宽非税监管系统控管范围。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分析会议制度,精准发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50034万元,为完成财政预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始终将争取上级支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我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等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一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累计争取各类财政补助资金41191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75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039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837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397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40004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5529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275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9624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及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745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6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841万元。有效扩大了财力总量,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
四、完善投入机制,着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需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及时调整完善资金保障和投入机制,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规模总体稳定。延续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持续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2022年继续坚持“聚集资金办大事、整合项目增投入、连片开发上规模、辐射带动大发展”的原则,统筹整合全区财政涉农资金50178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衔接补助资金39048万元,落实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8044万元,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5968万元、中央定点(中车集团)帮扶资金400万元,发放已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2574万元,安排农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756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500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五、突出民生兜底,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打足打实“三保”支出预算,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出台的养老、就业、教育、医疗等重大民生政策,保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坚决托住基本民生需求底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牢兜实了民生底线。2022年,全区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11类民生支出达到362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25%。省市区列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足额落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分别提高了1221元/年、1922元/年。持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市和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了612元/年、474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均标准提高了30元/年。继续落实优抚对象调标政策,按10.42%的幅度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救助标准。落实各类疫情防控资金6417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各类生态环保资金11882万元,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教育经费87916万元,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投入科技经费593万元,有力支持了科技创新与研发。投入文化事业经费3627万元,全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坚守底线任务,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安全。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完善贯穿“借用管还”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9406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资金22432万元,消化财政暂付款5147万元。截止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2.95亿元、政府隐性债务余额25.9亿元。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办法,我区属于绿色低风险地区,政府性债务在核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政府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拉动了有效投资。当年省财政厅分配下达我区政府债券额度92300万元,实际形成支出69549万元,支出率75%。包装储备2023年政府债券项目47个,总投资91.52亿元,申报债券资金需求37.77亿元,较上年增加1.17亿元。
七、强化财政管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30602万元,节约资金12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加大项目评审力度。履行好捂紧“钱袋子”、当好“管家人”职责,积极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共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22个,评审总金额24084万元,审减1774万元,资金审减率达7.37 %。有效降低了财政支出成本,最大限度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方位、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全年共申报财政专项清单项目绩效目标2356个,涉及资金70.28亿元,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了财政项目库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对涉及粮食、教育、困难群众补助和专项债券的9个重点项目和12家预算单位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打通资金拨付、库款调度、资金使用等环节,构建全过程监控可追溯的监管网络,确保直达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2年,全区共收到直达资金172635万元,实际形成支出 万元,支出率 %。
八、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纵深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转移支付更加完善、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财政管理持续规范的财政体制逐步形成。推行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试点改革,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高质量有序推进。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升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围绕104项改革事项,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等制度文件,公司制改革、派驻董事监事、股权划转、清理无效资产等改革事项现已全面改革到位。国有企业党建水平显著提升。成立区委国有企业工委,将18个国有企业党组织全部转隶到区委国有企业工委,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施方案》《区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议事清单》等,将党建工作总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和完善党组织议事清单,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发挥了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九、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规范财经秩序。严格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对16家预算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抽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发现的资产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会计凭证不完整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行为。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治理“小金库”、涉农资金管理等八项重点任务,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集中整治的方式,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有序稳妥一体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共自查出违反财经秩序问题13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深入分析研究全区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体制障碍、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坚持在当下改和长久立上下功夫,制定相关制度文件22个。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及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明财政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财政工作,我们主动作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财政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财政运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受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反复影响市场预期、投资消费需求收缩、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区财政收入呈现增速放缓和增长乏力的态势,组织财政收入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在组织财政收入难度日趋加大的形势下,而兜牢“三保”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压力逐年加大,财政预算将长期处于紧平衡、难平衡的状态,财政“收不抵支”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资金调度异常困难。受库款收紧政策影响,全区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省、市汇款在优先保障“三保”资金、衔接资金、直达资金等重点支出后,其他项目类支出难以足额保障,影响了全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四是财政管理还需规范。个别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会监督检查的广度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加大。后续年度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财政运行压力逐年加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绩效目标约束力不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厚植财源、强化管理、优化支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等措施,逐步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统筹谋划好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对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紧扣“三新一高”总体要求和“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战略定位以及“工业主导型、文旅赋能型”发展定位,紧紧扭住“三个不平衡”的阶段性特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五区五中心”为目标,全面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四强”行动,做实做细“五量文章”,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力消化暂付款规模,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扎实开展预算绩效、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的改革。持续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和夯实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着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收入预算坚持和体现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的原则,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以及列入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战略机遇,在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依法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和体现“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原则,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而为、尽力而为、量力而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统筹安排使用本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优先保障“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及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支出。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大力压减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论坛活动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3000万元,增长7%,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后地方财政总收入将达到484192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区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安排48419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2282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000万元;返还性收入975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610万元(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32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2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8万元。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422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0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上解支出67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9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705万元,教育支出864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6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17万元,农林水支出1023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7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22万元,预备费4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24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606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651万元。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606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9930万元,其他支出262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0万元。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937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6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7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521万元。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725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8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690万元。年终结余3638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71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万元;上年结转69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71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8万元。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五、“三保”支出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可用财力为253536万元。安排用于“三保”支出预算209108万元(保基本民生22805万元、保工资182147万元、保运转4156万元),占可用财力的82.48%;消化暂付款、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17114万元;预备费4000万元。
(一)全力保工资。按照国家标准落实保工资预算1821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92159万元,过渡期绩效奖22750万元,个人取暖费3851万元,住房公积金配套11005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配套22011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5187万元,医疗保险配套596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675万元,抚恤金2800万元,其他14748万元。预算标准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个人取暖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按照国家标准足额预算;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按照上级核定标准预算;住房公积金按个人缴费12%、财政配套12%预算;养老保险按个人缴费8%、财政配套16%预算;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2%、财政配套6.5%预算。
(二)尽力保运转。按照国家标准,安排保运转预算4156万元。预算标准为:包干公务费按部门职责任务分六类确定,分别按28000元、11000元、10000元、4000元、3500元、3000元/人/年六档预算,以及55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标准包干;对单独办公的单位编制人数乘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和供热公司分类收费标准计算填列(每人12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34元)。
(三)努力保民生。按照国家和省级民生资金保障清单,据实安排保民生预算22805万元。其中:村级支出8751万元,教育支出1675万元,“三馆一站”免费开放32万元,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民政资金1588万元,衔接补助资金92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等652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39万元,退役安置补助162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预算虽然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了安排,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但由于新增财力有限,刚性支出增多,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按照《预算法》关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一些项目在财政预算中难以足额安排,只能在财政预算执行中,通过增收节支和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的支持,尽力加以解决。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变更,将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
2023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决议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各类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涉企优惠政策,确保企业稳产增产,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积极培植培优财源。紧盯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密切跟踪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加大欠税清缴、深度挖掘增量税源等措施,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坚持有保有压、能增能减、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和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不必要支出。加强库款调度分析,切实增强库款保障水平,优先保障民生领域等重点支出。
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国家出台的引导性、奖励性政策措施,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安排投向,抢抓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土地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发展基金等重大战略机遇,主动出击,积极向上衔接汇报,争取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我区一般性、均衡性和生态功能区等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扶持性、奖补性资金的争取力度。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落实好分年度化解资金,着力消化存量债务,坚决禁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杜绝虚假化债问题或债务还本付息违约行为的发生,确保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快形成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债务管理制度。积极争取上级对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支持力度,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强债券项目储备。切实加强债券资金监管,提高债券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债券资金一经到位,就能形成有效支出,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避免“钱等项目”的问题发生。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财政体制和预算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麦积提供坚实的财政体制机制保障。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推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监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能增能减的预算分配机制。实行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资金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巩固提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整合升级、转型发展。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公共财政支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财税体制改革举措顺利实施,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财政监督和会计监督体系。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落实好政府债务、国有资产定期专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切,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加大预决算、政府债务等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扛牢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素质,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新时代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戮力同心、苦干实干,奋力谱写全区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麦积、着力打造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主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各项税收收入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除基金以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通过财政安排,纳入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彩票公益金等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收入、从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零基预算:指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考虑过去预算安排基数因素,严格按照单位职能和性质、定额和标准,依据需要和可能,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的理念。
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设置预算备,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中央银行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等。
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和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下级财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专项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直达资金:即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和其他惠企利民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
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指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然趴在账上的沉淀结余资金。
民生支出:指财政用于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合计。
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直接借入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可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政府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预算绩效管理: 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结束的有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