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6日在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力克服疫情冲击,筑牢“稳”的基础,守住“保”的底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区财政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全区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00978万元,占年初预算171189万元的117.4%,同比增长14.28%,增收25121万元。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560448万元,占调整预算559561万元的100.16%,同口径增长9.99%,增支5092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完成501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767万元,占批准预算65880万元的101.35%,同比增长7.4%,增收46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71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劵转贷收入79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269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6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68万元;上年结转149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完成501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8570万元,占调整预算487891万元的100.14%,同比增长3.55%,增支1675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11万元;上解支出5055万元;年终结转11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600万元,教育支出989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955万元,农林水支出125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32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0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65万元,金融支出3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3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7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调整预算后,因上级转移支付等因素净增加679万元,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调整预算487891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679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4885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完成1059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611万元,占人代会批准预算39000万元的168.23%,同比增长31.7%,增收157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000万元;上年结转1845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完成1059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1828万元,占调整预算71653万元的100.24%,同比增长12.56%;调出资金269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00万元。政府性基金分科目支出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180万元,其他支出89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0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330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调整预算后,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75万元,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在调整预算71653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7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达到7182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455万元,占批准预算42112万元的112.6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047万元,占批准预算45133万元的106.4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3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9740万元。
批准预算后,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增加及基础养老金提标,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914万元,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达到4804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完成5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万元,占年初预算20万元的115%,同比增长35.29%;上级补助收入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完成5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占年初预算17万元的294.18%,同比增长316.6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6万元;结转下年3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2020年财政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落实收入管控措施,坚决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应对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财政经济宏观形势研判,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使各项财政收入实现了依法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共完成税收收入120897万元、非税收入80058万元。抢抓政策机遇,特别是国家新增1万亿元财政赤字和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的重大机遇,争取转移支付资金4135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2000万元、中央直达资金92755万元(其中直达资金60902万元、参照直达资金31853万元),有效扩大了财力总量,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清理收回并安排财政存量资金4754万元,用活了财政沉淀资金,为扶贫、民生、疫情防控、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资金使用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落实攻坚战略措施,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紧盯“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5+1”专项提升行动,持续加大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力度。全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8892万元,落实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5773万元,争取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24000万元、西青区帮扶资金7046万元、中车集团帮扶资金355万元,续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63户313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048户40231万元,担保落实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82194万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6905万元,支持了全域无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三改一补”、水源地综合整治、燃煤锅炉改造、水土保持等工作,切实推动了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硬化政府预算约束,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累计偿还存量政府债务343万元、政府逾期债务126万元,化解隐性债务21309万元。截止2020年底,全区纳入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余额为21.04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9.7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08亿元。全区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落实“六稳”“六保”措施,坚决兜牢保障民生底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统筹财政资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2020年,全区共投入民生领域资金250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37%,兜牢了民生底线,城乡居民幸福指数持续提升。拨付教育经费98992万元,推动了全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拨付卫生健康资金33959万元,落实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政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了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千方百计筹措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6585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4678万元,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待遇等支出。拨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7517万元,支持了文艺精品创排、“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重点文物及非遗保护等工作,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拨付科技发展资金1282万元,重点支持了工业、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落实融合发展措施,坚决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持续改善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全年共落实农林水资金125000万元,有力支持了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改善了农业农村基础条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实施“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促进了农业增产提效、农民持续增收。坚定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全年共安排工业园区建设资金1700万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循环利用、技术创新、新旧动能转换等,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确保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全年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税收14507万元,社保费降费10829万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五、落实城市更新措施,坚决支持城市基础建设。财政坚持经营城市理念,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步伐,着力在实施城镇一体化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上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支持力度,共拨付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5158万元,有力支持了城市集中供热、市政污水工程、城区道路硬化建设、渭河城区段防洪及环境治理和城区园林绿化、美化等工程。增强了城市整体服务功能,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提升了城市品位。
六、落实全面改革措施,坚决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开展了“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着力提升了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社保基金管理、扶贫资金监管、预算绩效管理等18项财政重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并加强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和绩效管理的统筹协调。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增强了预算公开的透明度。着力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业务运转流程规范性、精细化。建成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努力打造阳光采购。为疫情防控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实行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管理。积极开展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严把配置关和处置关,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截止2020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原值达到21.86亿元。
七、落实绩效管理措施,坚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共申报区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92个,涉及资金83467万元,实现了区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等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2962万元。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年政府采购资金达到15031万元,通过集中采购节约资金45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91%。进一步扩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范围,努力做到全方位审核,提高资金投放精准度。全年共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64个,送审总金额29693万元,审减金额2379万元,审减率达8.01%。
八、落实财政监督措施,坚决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以及中央直达资金下达、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财政资金重点支出方向,对邮储银行麦积支行、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资产质量、所有者权益和债务风险等情况,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了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对发现的政府采购管理不够严格、会计账务处理不够规范、超预算支出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了整改,并督促建立健全了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有效防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0年全区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是区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勠力同心、顽强拼搏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双重影响,财政收入持续低位运行,但财政支出依然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加大,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财政进一步减收增支,“三保”压力加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财政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优化,财政预算约束还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不高,财政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力度不大。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尽管我区政府性债务在核定的限额之内,但隐性债务存量大、基数高,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隐性债务化解资金需求量大,化债任务十分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支结构、深化财税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等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十四五”规划第一年,全区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争先进位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原则,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促进全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收入预算坚持和体现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的原则,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减税降费等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用好国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等相关政策,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依法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和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原则,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而为、尽力而为、量力而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统筹安排使用本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点保障“六稳”“六保”、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及落实各项改革政策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0780万元,增长6%,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0021万元、上年结转1127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7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将达到360955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区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安排360955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2162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780万元;返还性收入9754万元;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2700万元(含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2398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259万元;上年结转11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7万元。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21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8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万元;上解支出67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304万元,教育支出7756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168万元,农林水支出498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81万元,预备费36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549万元。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92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000万元;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11万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392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5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67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643万元。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770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9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812万元。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23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1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127万元。年终结余1919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2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97万元;上年结转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12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7万元。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上述财政收支预算虽然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了安排,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但由于新增财力有限,刚性支出增多,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按照《预算法》关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一些项目在财政预算中难以足额安排,只能在财政预算执行中,通过增收节支和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支持,尽力加以解决。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变更,将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质量管控,不断增强收入质量和效益。强化税务等执收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着力堵塞征管漏洞,努力挖潜增收,规范财政执收行为,严禁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确保财政收入足额入库。二是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深入挖掘特殊性因素,有针对性地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力争上级各类补助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垫付、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流程,加快预算指标下达,加强专项资金动态监管,开展重大项目督导,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要求,建立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做到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切实管好用好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麦积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统筹各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立足四个经济片带,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积极培育“五小产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积极支持渭河及其支流综合治理、东柯河、颖川河沟道治理,持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壮大财源。支持区域工业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努力实现工业经济质的提高和量的突破。继续落实“10强50户”等各项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提质扩量,转型发展,积极培育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老企业技改和新产品研发,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继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园区道路、供水、供电、排污排洪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支持非公经济、中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政策措施。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发展十大生态产业,推广“区块链+”技术应用,支持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先进制造、新型建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共享发展成果。继续保障城乡低保、城乡医保、城乡养老保险、五保户供养、优抚经费、公益性岗位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努力推动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坚持教科文卫投入逐年加大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类政策要求,足额配套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整合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保障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生活,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入推进预算体制、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本等领域的改革,确保各项财政改革取得实效。建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长效机制,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必要的支出,认真执行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管理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推进全区会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六、切实强化管理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依规健全规范政府融资举债机制。严格政府举债行为,严禁隐性债务增量,持续化解债务存量,努力降低债务风险。坚守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加大财政约束力度,硬化预算约束,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变相举债行为。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全力消化暂付款规模。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持续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坚持“小金库”专项治理常抓不懈。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对直达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直达资金规范管理使用。按照预算公开规定,及时公开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财政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强化纪律意识,完善考核机制,健全主体责任体系,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财政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新要求和“四有干部”新标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素质,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出积极的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各项税收收入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除基金以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
基金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通过财政安排,纳入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住房基金、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中央银行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等。
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和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下级财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专项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中央直达资金:即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包括并不限于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增发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安排的预算资金,主要有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和其他惠企利民资金。
土地增减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不同支付类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方法,支付到商品或货物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指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然爬在账上的沉淀结余资金。
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直接借入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可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政府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预算绩效管理: 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财政项目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保证社会资本取得合理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