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9日在张家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张家川县财政局局长 铁宝禄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大会书面报告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狠抓收入促增长,优化支出保重点,深化改革增活力,强化监督求实效,全面落实“六稳”、“六保”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收支目标。
(一)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全县2020年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24969万元,较上年完成19185万元增加5784万元,增长30.15%,当年完成34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41万元,同比增长6.72%;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25万元,当年完成15911万元,同比增长133.13%。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完成11530万元,占预算12409万元的93.92%,比上年完成12125万元减少595万元,下降4.91%。财政局完成23251万元,占预算12560万元的185.12%,比上年完成13691万元增加9650万元,增长69.83%。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县级财力预算21660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829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12107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66743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10500万元。全县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16604万元,比上年预算156222万元增加60382万元,增长38.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7427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66443万元),比上年预算152964万元增加54463万元,增长35.61%;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125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300万元),比上年预算1727万元增加5398万元,增长295.22%。上解支出2052万元。
当年财政支出完成350523万元,比上年376717万元减少26194万元,下降6.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177万元,同口径增长9.32%;政府性基金支出25346万元,比上年62816万元减少37470万元,下降59.65%。
(三)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2020年全县总财力预计359684万元,财政支出完成350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1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346万元),债务还本1522万元,上解支出2516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全县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28320万元,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751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1500万元,偿还一般债券本金322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200万元,2020年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45820万元,省级财政下达我县2020年债务限额为1462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之内。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预算预备费200万元,用于当年自然灾害水利设施受损抢修和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各100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所有数字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将当年决算批复,所有财政收支数字确定后,准确数据按法定程序作专题报告。
(六)围绕2020年预算执行所做的工作
2020年,按照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预算决议要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狠抓征缴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加强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密切跟踪城区现有房地产项目建设和销售,确保相关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加强综合治税协税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加快信息传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的税源监控,完善征管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千方百计增加税收收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全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优化支出调结构,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以“六保”工作为核心,以加强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为切入点,把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作为预算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有效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在确保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和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重点保证了精准扶贫、教育、社保、疫情防控、公共安全及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需要。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226万元,拨付改善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资金5850万元,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2092万元,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143万元,拨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4017万元,拨付城乡养老保险资金6087万元,拨付就业专项资金2261万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799万元,下达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3137万元,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854万元,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251万元。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全县项目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项目争取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紧紧围绕全省精准扶贫等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和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紧扣国家产业投资导向,与省市财政部门衔接沟通,及时为各项目单位搜集项目申报信息,确保常规性项目申报比上年有更大幅度的增长。2020年,省市下达我县专项资金143368万元,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9019万元,用于恭门粮库2万吨粮仓建设项目,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畅返不畅项目,迎宾大道建设项目和巷道硬化项目。直达资金下达39992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资金820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28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51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69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542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79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1677万元,教育方面经费2586万元,社保方面资金3083万元,公共卫生方面资金735万元。以上资金,有效弥补了县级财力缺口,有力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解决了特殊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大力提升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了全县人民复工复产复学,提升了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四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巩固完善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中央、省、市、县共投入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2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327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97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66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61万元。支出44189万元,支出率99.86%。安排东西协作帮扶资金6341万元,支出6330万元,支出率99.08%。整合14项财政涉农资金42097万元,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个方面53个项目。全面整改完成脱贫攻坚领域相关问题56个,所有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都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保障了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
五是全力应对疫情影响,坚决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争取国家支农专项再贷款额度15200万元,执行基准利率,采取“先贷后补”的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住宿餐饮等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帮助他们度过了难关;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聚焦从未享受过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4525户“四类人群”,已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2500万元,后期将坚持摸底一户、发放一户,坚决做到“应贷尽贷”。截止年底,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贷款余额达380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7%。县担保公司充分发挥增信职能,坚持产业引领发展的思路,聚焦“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担保发放特色产业工程贷款159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8户18120万元,新增20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正在积极办理。
六是严肃纪律重监督,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各环节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相分离、相制约的管理体制。二是常态化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2020年累计收回存量资金7695万元,安排7579万元,其中用于精准扶贫4627万元,占安排总量61.05%。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按照相关规定除项目继续实施重新安排的外,全部统筹用于精准扶贫和民生领域,让沉淀资金重新发挥了效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我县收支矛盾尖锐的局面,为精准扶贫等提供了有效财力保障。三是结合“一卡通”专项治理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组织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专项督促检查,特别是对扶贫专项资金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有效地防止了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
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任务,财政支出同比去年稳中有增,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财政收入方面。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但从部门完成情况看,税收收入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税收收入相比去年明显下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过大,结构不合理。
(二)财政支出方面。一是财政支出总量虽然逐年增加,但自给率低,对科技等重点国计民生领域的投入增长有限,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占比较低。二是预算单位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各项前期手续进展缓慢,项目选择和管理经验不足、意识淡薄、协调性不够,项目建设周期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极大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报账进度和财政支出的均衡进度,没有使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标,全县工资性支出逐年增加,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消化财政暂付款等刚性支出因素影响,财力需求逐年加大,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有限,财政缺口依然存在,全年收支平衡难度很大。
二、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筑牢“三保”底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税收收入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形成的政策性短收等改革因素,分税种测算安排;非税收入按项目和相关政策分项测算、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树立零基预算理念,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使各重点领域财政投入与县情实际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
根据上述思路和全县经济社会预期发展目标,2021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
2021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5082万元,比上年完成34781万元增加301万元,同比增长0.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18万元,比上年完成11541万元增加577万元,同口径增长5%;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80万元,比上年完成15911万元减少631万元,下降3.97 %。
分部门预算:
税务局任务12821万元,比上年完成11530万元增加1291万元,同口径增长11%;财政局任务22261万元,比上年完成23251万元下降990万元,同口径下降4.26%。
分项目预算:
税收收入12165万元,占大口径财政收入的35.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04万元。非税收入22917万元,占大口径财政收入的65.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14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
2021年县级财力预计24514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73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135926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81822万元。全县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45146万元,比上年预算216604万元增加28542万元,增长13.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9458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81822万元),比上年预算207427万元增加32031万元,增长15.44%;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602万元,比上年预算7125万元减少3523万元,下降49%;债务还本支出34万元;上解支出2052万元。
县级财力支出预算的编制情况是:
一是足额安排人员工资支出。全年人员经费预算96905万元。人员经费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的61.47%,主要安排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职工冬季取暖费、奖励工资、2018年综合目标考核奖等。
二是着力压减机构运转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共安排机构运转经费450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934万元,工作经费2572万元),比上年预算4670万元减少164万元,同比下降3.5%。
三是确保民生和社会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民生政策和省市社会保障配套要求,共安排民生和社会保障资金28908万元,比上年预算24259万元增加4649万元。主要是:村干部报酬提标后增加1902万元,安排高中公用经费523万元,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增加262万元,学生资助补助200万元,公积金配套增加320万元,残疾人补贴增加200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增加255万元。其他项目均按标准实际配套,增减变化不大。
四是切实保证县级专项经费。根据全县财力状况,共安排县级专项经费7177万元,比上年预算8786万元减少1609万元,减少的主要是上年一次性项目。
五是足额保障县级扶贫专项资金。根据省级对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要求,安排县级专项扶贫资金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
六是安排县级重点项目资金15374万元,比上年预算10075万元增加5299万元,主要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环保项目6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息1968万元,化解债务资金540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2000万元。其他重点项目建设因县级财力十分紧张无法安排。
七是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602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3272万元。
八是上解支出安排205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021年收入预算31791万元,当年支出预算27014万元,结余47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63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县国有企业为水暖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阿阳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经核实以上四户企业上报的2021年收支预计情况,均无净利润,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零。
三、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时跟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重点支出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集中财力办大事,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一是加强财源税源培植。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向,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减税降费措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促进释放发展活力;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制度安排、政策导向作用,带动产业发展转型,继续通过资金扶持、增信担保等方式,支持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创建特色农业品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二是强化收入依法征管。围绕征管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构建大税收监控格局,定期清理发布逃税欠税企业黑名单,依法限制进入黑名单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督促纳税人依法自觉纳税。三是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彻底打破纸质凭证“效率”和“区域”的限制,加快推动非税收缴分离,杜绝收过头费、越权减免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坚持“发展抓项目”理念不动摇,把向上争项目、争财力、争资金作为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项目建设为全县财政经济输入活力。一是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准确把握中央、省、市投资导向,不断充实和完善项目库,配合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筛选申报各类项目,并采取多渠道措施,加大全县确定的重点项目争取力度,切实提高项目对接及成功率,力争项目资金总量相比上年增长10%以上。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争取提高我县政府债券分配的额度,不断扩大支出规模,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和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
(三)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牢固树立“大财政”一盘棋意识,增强财政统筹能力,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障民生和发展所需。一是保障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大项目整合力度,优先安排政策性项目。继续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六保”工作责任。二是着力改善民生。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七有”民生要求,结合全县财力实际,认真落实教育、“三农”、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切实保障职工调资和村组干部待遇提标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三是支持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继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定,持续加大生态环保建设投入力度,为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家园提供财力保障。
(四)继续发挥财政职能,着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减税降费政策等多种方式,立足培育和壮大财源,支持企业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产业升级,提升改造农村电商服务点建设,繁荣和发展农村消费需求,持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紧盯疫情影响下实体经济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聚焦减税降费、财政补贴、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领域,全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督促加快支付进度,巩固完善企业复工复产进程,确保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提供长久支撑。
(五)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二是积极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中因短收、增支导致收支缺口时,按照预算法规定程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三是大力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并随预算一同批复,强化绩效目标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逐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程序,建立绩效目标设立、审核、批复机制,努力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推动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结果反馈的全过程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有力应对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严禁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超预算支出等形式变相举债。严格控制隐性债务规模,建立隐性债务消化长效机制。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的同时,适当开大“前门”,努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完善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统计监测机制,对债务进行风险预警,做好化解债务工作,逐步降低财政风险。
(七)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加强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进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抓好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工作;定期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规范内控机制建设。
(八)加强干部教育,构建勤政法制财政。推进财政系统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落实反腐倡廉措施。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健全财政部门内控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系统和单位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主动适应财政发展新需要,努力提高全县财务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财为公、理财为民的能力,确保财政财务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财政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将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名称统一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是地方可用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非税收入 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收入 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按险种分别编制。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
一般性转移支付 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下级财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目前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励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教育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等项目。
均衡性转移支付 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有关经济指标和政策,通过规范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的财力性补助。补助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要求自主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专项性转移支付 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包括专项补助和增发国债补助收入,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是指为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以实现县级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情况实施的奖补机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地方财政为责任主体,中央财政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三公”经费 具体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六稳” 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六保” 分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三保”支出 具体指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
民生支出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是指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粮油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支出合计。
上解支出 是指下级财政根据体制应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是指由于国家出台改革政策引起原来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负担,由此需要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一部分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债务限额 是指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规模上限。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由省级政府委托财政部发行债券筹措举借债务的方式。除此种方式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举借的债务分为一般性债券和专项性债券,均要求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或提供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进行合作,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特征,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传统的“政府包揽式”公共服务向PPP转变,不仅是简单的、技术层面的“方式更新”,更是涉及转变政府职能、创新预算管理、整合社会资源、消除隐性壁垒的“机制变革”。也可简称之为公私合作(PPP)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 是指为进一步深化国库制度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而推行的一项系统性改革。主要依托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平台和电子印章技术,来实现取消纸质凭证流转,人工不再跑单、签章、核对,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可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降低运行成本,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 是指为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从2018年起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运用“制度+科技”模式,建立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的管理机制。
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 是指为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推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省级和58个片区贫困县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17个插花型贫困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有关帮扶省份在使用“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时,应向中央财政缴纳的资金。财政部根据确定的调剂资金规模,向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先下70%调剂资金指标,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的调剂资金金额拨付深度贫困地区,待完成拆旧复垦安置并经自然资源部确认后,财政部向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下达剩余30%调剂资金指标,由省级财政部门拨付深度贫困地区。
抗疫特别国债 特别国债是指特定时期发行,用于特殊用途,并形成特定资产的国债,它无需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而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原则是“以收定支”,因此必须有受益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