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陇南市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陇南市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27日在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陇南市财政局局长 吴立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以及暴洪灾害等严峻挑战,市县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减收增支因素增多、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以及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1.0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4.72%,同比下降2.71%,减收1.4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0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9.16%,同比下降1.72%,减收0.4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为353.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6.38亿元,占变动预算的98.19%,同比增长20.75%,增支57.8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量为347.7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66亿元,同比增长3.11%,增收0.3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抗疫特别国债等,收入总量为46.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2.45亿元,同比增长55.19%,增支15.0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支出总量为44.9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6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78亿元,同比下降10.34%,减收0.0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总量为1.3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5亿元,同比下降61.07%,减支0.09亿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支出总量为1.2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11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1.41亿元,增长48.1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5.85亿元,增长65.49%;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3.02亿元。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7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1.53%,同比下降1.37%,减收0.0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5.07%,同比增长2.4%,增收0.0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县区上解收入等,收入总量为39.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99亿元,同比增长90.31%,增支16.13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量为37.2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87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0亿元,同比下降1.77%,减收0.0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抗疫特别国债等,收入总量为6.7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69亿元,同比增长310.95%,增支4.3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量为6.6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1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量0.0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为0。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21亿元,增长191.4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19亿元,增长927.19%,主要是城乡医保市级统筹后,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47亿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4.55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上核定我市当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限额为177.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5.26亿元,专项债务91.78亿元。市级当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限额为24.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48亿元,专项债务11.73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市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为145.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1.9亿元,专项债务63.97亿元。市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为24.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36亿元,专项债务11.65亿元。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省上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3.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96亿元,外债转贷0.57亿元;专项债券22.43亿元,其中包括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5.23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17.2亿元。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5亿元,专项债券3.95亿元(均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0年,市县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和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全市共计偿还或者核销债务本金7.58亿元,其中:市级偿还或者核销债务本金1.05亿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4.29亿元,其中:市级支付利息0.72亿元
以上2020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0年,市县财政部门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着力抓好预算执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基层运转等重点任务落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积极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保障坚强有力。全市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41亿元,其中:市级投入0.53亿元,累计采购口罩1200万只,消毒液1.8万公斤,医用防护服1.4万套,测温设备1900台套,隔离衣5万套,购置全省首个新冠病毒监测PCR方舱移动实验室。积极争取抗疫特别国债9.08亿元,开工建设抗疫相关基础设施项目48个。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2020年1-11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03亿元,其中: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96亿元。建立疫情期间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切实提高防疫物资采购效率,真正将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第一线、最前沿、最基层。
(二)加大投入力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市县财政部门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全力以赴支持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2020年,全市统筹用于脱贫攻坚资金67.15亿元,比上年57.15亿元增加10亿元,增长17.5%,特别是市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1.1亿元,支持贫困县区强化“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弱项,面向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3.8万个,帮助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增加收入,为全力支持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同时,通过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督促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全面见底扎实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0年底,全市83.9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70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9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
(三)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在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超额完成调整收入预期目标的同时,继续把争取上级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支持政策导向,大力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是及时向上汇报我市“8.12”暴洪泥石流灾害损失情况,积极争取落实居民住房维修重建、易地搬迁、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灾后重建相关政策,争取灾后重建资金35.4亿元。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争取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48.8亿元,大力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较好地解决了我市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投入不足的问题。通过积极汇报争取,省上共下达我市各类补助资金307亿元,比上年增加68亿元,增长28.45%,补助资金规模和增量均位列全省第一,有效保障了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全市改革发展需要。
(四)优化支出结构,经济社会事业协调推进。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各项民生政策资金足额保障到位。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支出达到284.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44%。全市教育支出达到 50.89亿元,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返还政策和保居民就业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市医疗卫生健康支出34.22亿元,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强化基层医疗服务基础工作,全市医疗服务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住房保障支出7.4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013户;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812户;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10部。
(五)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努力保持财政健康平稳运行。及时制定《陇南市保基层运转工作方案》,加强对县级“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监测预警,切实保障国家标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统筹财力,将隐性债务化解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防范精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通过采取回收续贷、专项清收、风险补偿等有效措施,全市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逾期率和不良率实现“双清零”。着力强化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财政运行总体呈现健康平稳态势。
(六)狠抓关键环节,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了教育、科技、交通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市与县区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覆盖范围,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对纳入2019年度财政预算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市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修订了《陇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健全完善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制度,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七)完善监督机制,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覆盖所有政策性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使用监控,做到直达资金下达与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确保了资金精准直达、有效使用。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收到各类中央直达资金38.8亿元,已实现支出33.44亿元,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加强财政项目投资评审监督,全年审减不合理投资2.86亿元,综合审减率达到5.63%,切实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健全政府采购交易监管机制;强化会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检查,着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回顾过去的五年,面对多重任务叠加、多种挑战并存的严峻形势,市县财政部门坚持财随政走,政令财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为“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伴随全市经济总量稳步增长,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受减税降费和历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十二五”末略有下降,但收入质量大幅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由“十二五”末54.55%提高到59.71%,提高了5.16个百分点。上级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加,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上级补助由“十二五”末的164亿元增加到307亿元,年均增长13.36%。财政支出大幅增长,重点领域和各项民生支出足额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十二五”末的195.4亿元增加到336.38亿元,年均增长11.48%。
二是支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政策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95亿元,年均增长31.07%,其中市县级投入10.82亿元。扎实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市共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4.73亿元,有效解决了资金投入不足、多头管理、效益不高的问题,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脱贫攻坚的短板弱项上。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东西部扶贫协作等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达到226.6亿元,为全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民生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累计达到1,085.74亿元,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以上,着力办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实事。坚持教育优先,教育支出持续增长,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覆盖所有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稳步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基础养老金待遇逐年提高。支持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初见成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实施县级医院薄弱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基层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是支持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38.86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居民消费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五年累计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52.3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6亿元,统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等方面,有效发挥了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累计培育开通航线11条,实现了与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直飞,拉近了与发达地区的距离,加大对陇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打造项目集聚、资源集合、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大力支持“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论坛永久性会址落户陇南,全市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是财税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协调、有机衔接,从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逐年加大。全面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预算账本更加公开、透明。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医疗、教育、科技、交通5个领域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市县政府间支出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违规举债行为有效遏制,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的导向作用逐步显现。
近几年,我们在财政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十三五”时期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增收来源单一,抵御风险能力弱,收入增速持续放缓;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兑现“三保”政策增支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等保障任务繁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逐步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三、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统筹谋划好2021年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加之减税降费因素影响,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但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重点领域和民生兜底等刚性支出持续攀升,财政严重收不抵支,形势异常严峻。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落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落实“433”重点工作,努力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坚持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增强国家省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坚持零基预算原则。预算安排坚持以收定支,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财力状况、轻重缓急、优先等次、绩效情况等统筹安排预算,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安排预算,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三是保障重点支出原则。将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支持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的落实,优先保障“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保障“六稳”“六保”政策落实。四是全面绩效管理原则。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靠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硬化绩效目标前置性要求,部门新出台重大支出政策和新申请项目一律开展事前绩效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年度预算的必要条件。
(一)2021年全市代编财政预算情况
1.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预计53.51亿元,同口径增长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4.32亿元,同口径增长5%,加上中央、省级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达232.16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0.57亿元,加上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24.73亿元;安排当年预算支出15.2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9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55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7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11亿元,收入总计0.82亿元;安排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64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4.8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50.5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4.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0.9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市预算由市级预算和县区预算汇总形成,县区预算由县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报告中全市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市级财政代编。
(二)市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5.3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3亿元,增长3.92%。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亿元,与上年持平;省级补助收入25.5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5%;调入资金3.42亿元,比上年下降23.66%;上解收入0.81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87亿元,比上年增长52.37%。
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相应安排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3亿元,增长3.92%。分市本级支出,对县区转移支付和上解省级支出反映,其中:市本级支出32.44亿元,对县区转移支付2.38亿元,上解省级支出0.5亿元。
市本级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9.5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亿元,增长11.77%。(1)工资福利支出8.3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9亿元,增长13.44%,主要是机构上划、人才引进等共计增加财政供养人员731人,相应增加工资及社保缴费、科学发展业绩奖、取暖费;同时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1%提高到12%。(2)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7亿元,增长7.34%,虽然包干标准比上年压减了2%,但由于机构和人员增加,因而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有所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2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6亿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66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亿元,下降8.35%,主要是受财力限制,部分项目支出需求无法保障。
市级部门一般性支出0.26亿元,比上年下降7.6%;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预算0.13亿元,比上年下降21.17%;市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亿元。
分支出科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亿元,国防支出0.0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11亿元,教育支出2.5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4.5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3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48亿元,农林水支出0.9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38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8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6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3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4亿元,预备费0.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49亿元,其他支出0.52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6.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8亿元,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0.0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1亿元,专项债券项目收益0.16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7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3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0.73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0.0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0.4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4亿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0.09亿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0.09亿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亿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0.0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4.6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34亿元,动用上年滚存结转15.17亿元。相应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6.08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3.8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14亿元。
(三)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在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的基础上,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级财力安排重点支出项目资金9.66亿元,主要包括:
1.突出巩固脱贫成果,保持扶贫投入政策稳定。着力保持政策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财力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2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继续安排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3,310万元,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岗就业,巩固和提高脱贫质量。安排农村厕所革命配套资金90万元,支持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人居环境。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500万元,更好发挥驻村帮扶工作力量,带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2.突出保护生态环境,优先保障污染防治投入。加强生态保护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安排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4,073万元,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支持河湖管理范围及基线保护规划编制,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及公益性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及运行维护。将县区生态环保局划归市级垂直管理,必将调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3.突出改善保障民生,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财政收支压力再大,也要坚决保障好民生支出,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24,958万元,同比增长26.81%。其中: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550万元,重点保障市属学校学生资助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资金1,800万元,职业年金配套资金838万元,确保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足额落实;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2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配套27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40万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配套120万元,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安排“8.12”灾后住房重建补助资金10,752万元,城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改造配套资金100万元,住房补贴80万元,确保灾后居民住房重建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落实。
4.突出化解债务风险,全力保障还本付息需求。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安排债券还本付息、化解隐性债务、消化暂付款等35,381万元,其中:2021年到期专项债券还本23,0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4,933万元,比上年增加959万元;专项债券利息4,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772万元;化解隐性债务2,033万元;按政策应消化的暂付款项660万元。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消化暂付款列入预算,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债务风险。
5.突出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成州机场航线补贴资金9,000万元,安排景礼高速、和昌高速资本金10,489万元,着力破解交通制约瓶颈,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安排大数据建设专项资金1,200万元,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服务决策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安排电商发展专项500万元,农特产品与市场对接资金150万元,进一步促进农产品销售及与市场对接;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10万元,争取更多更好的项目在陇南落地实施;安排文化旅游专项资金681万元,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安排重点项目前期费800万元,支持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带动效应,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另外,市级预算对部队保障、公共安全、粮食风险基金等支出都相应做了安排。
四、2021年主要工作措施
2021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有关决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狠抓财政收支管理,为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抓“开源”,着力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财源,抓项目就是抓创收”的意识,精准制定财源建设规划和建立支持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努力形成促进财税持续稳定增收的财源体系。按照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谋划实施一批高新重大工业项目,积极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开发区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真正把园区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全市财政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通过落实税收减免、财政贴息、对金融、担保机构给予奖励、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举措,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抓“收入”,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征收税费,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则减,真正把企业负担降下来,支持实体经济、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夯实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积极组织税费征缴,加强对收入预算执行和各类税费征缴的跟踪监测,动态掌握县区组织收入进度,妥善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抢抓经济形势逐步向好的预期,确保各项税费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同时,准确把握国家和省上财政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汇报力度,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保持财政支出相对稳定,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三)抓“节流”,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外,严控预算追加事项,执行中不自行出台增支政策,确需新增支出的,通过现有预算资金统筹解决;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保障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按照“压一般、保重点”的原则,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省市为民办实事、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成州机场航线补贴、电子商务发展、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重点支出需求。同时,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关要求,着力保障化解隐性债务和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资金需求。
(四)抓“风控”,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围绕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着力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在省上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汇报争取政府债券融资,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不足的问题。按照既定的分年度化解方案,通过加大盘活存量力度、将化解隐性债务资金列入预算等方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着力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和变相举债。
(五)抓“改革”,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健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拓宽绩效评价的广度深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硬化责任约束,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六)抓“整改”,着力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以2020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靠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审计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一是靠实整改责任。责令各部门靠实整改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序进行,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按要求整改落实。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整改事项,按照审计报告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强化整改工作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审计报告反映的事项,从内控角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切实防范财政业务和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坚定信心,履职尽责,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