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述
平顶山市属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按水资源分区,全市划分为王家坝以上北岸区和王蚌区间北岸区两个水资源三级区。全市行政区面积7909km2,其中王家坝以上北岸区面积为578km2,王蚌区间北岸区面积为7331km2。全市山区、平原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75%、25%。
2021年全市平均降水量1143.1mm,折合降水总量为90.41亿m3,较2020年增加25.66亿m3,增加幅度39.6%,较多年均值增加26.41亿m3,增加幅度41.3%。
2021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32.53亿m3,地下水资源量7.965亿m3,全市地表和地下水资源量为40.49亿m3,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重复计算量3.42亿m3,全市水资源总量为37.07亿m3。
2021年末全市5座大型水库和9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9.7607亿m3,比年初增加0.1403亿m3。其中,大型水库8.9397亿m3,减少0.1469亿m3;中型水库0.8210 亿m3,增加0.2872亿m3。
2021年末全市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与年初相比有所上升,平均上升3.05m,相应地下水储蓄量增加1.2626亿m3。
2021年全市各种水利工程总供水量12.49亿m3,比上年增加1.769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8.460亿m3(含南水北调水0.8134亿m3),占总供水量的67.7%;地下水源供水3.372亿m3,占总供水量的27.0%。其他水源供水量0.6593亿m3,占总供水量的5.3%。在地下水利用量中,开采地下水全部都是浅层地下水。
2021年全市总用水量12.49亿m3,其中农林牧渔畜用水3.761亿m3,占总用水量的30.1%;工业用水2.442亿m3,占19.6%;生活用水2.475亿m3,占19.8%;生态环境用水3.813亿m3,占30.5%。
2021年全市用水消耗总量5.952亿m3,占总用水量的47.7%。其中农林牧渔畜消耗量2.615亿m3,占消耗总量的43.9%,工业消耗量为1.193亿m3,占20.0%,生活消耗量0.8690亿m3,占14.6%,生态环境消耗量为1.275亿m3,占21.4%。
全市(常住)人均综合用水量为251m3;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为46.4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24.0m3(含火电);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129m3;城镇居民人均用水量146L/d,农村居民人均用水量76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