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旗的关键时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十三五”规划,对于我旗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抢抓发展新机遇,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第一篇 回顾“十二五” 奠定坚实发展基础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旗上下共同努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四化互动、四基并举”为引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揽,紧紧围绕“六个第一”核心任务,全力上项目、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
2015年全旗经济总量达到52.7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9.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2.32亿元,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7亿元,年均增长14.5%;五年累计实施重点项目184项,完成投资90.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7:77:16演进为6:76:18,一产、二产增加值比重均降低1个百分点,三产增加值比重提高了2个百分点,畜牧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继续加强,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人民生活
2015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0645元、11223元,十二五年均增长11.5%和14.9%,城乡居民收入比例由2010年的3.34:1缩小到2.73:1,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扶贫攻坚、创业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深入实施,五年累计脱贫1606户4563人、新增就业4455人,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000余套、牧区危房改造2300套。
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面启动牧区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实施了教育和医疗卫生质量提升工程,新建和改建了娜荷芽小学、民族幼儿园、蒙中、妇幼保健院、蒙医医院等社会事业工程。推动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同步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就业创业持续增加,扶贫济困取得新成效,贫困人口继续减少。社会管理不断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旗县城”、“全区双拥模范旗”、“自治区卫生城镇”、“全区教育工作先进地区”等称号。
城乡面貌显著改观。
始终坚持“精、美、巧、特”和“民生城建”的建设理念,高标准修编完成新宝拉格镇、巴音塔拉镇、文贡乌拉苏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镇区内涵式改造,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桥梁、供水供热、园林绿化、路网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城镇公共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新宝拉格镇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具备通水条件,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热电联产、中水处理厂预计2016年年底建成投运。201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6%。建成了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支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公路总里程达到1200多公里,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公路交通网络。电网建设和改造步伐加快,电力覆盖面继续扩大,嘎查通电率达到100%。新牧区建设加快推进,编制完成60个嘎查建设规划,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深入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向牧区延伸,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
不断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严格落实草场禁牧及草畜平衡制度,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扎实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全旗草原植被平均盖度、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23%和20.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4%。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化学需氧量排放五年累计减少8.3%,二氧化硫排放量五年累计减少9.6%,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
行政审批事项、医疗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完成了卫生计生、食品药品工商质监、草监环保、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机构改革任务,发展动力显著增强。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与京津冀、东三省、长三角、珠三角以及毗邻地区、兄弟旗县合作进一步加强,发展活力不断提升。
第二章 “十三五”发展形势
综合判断,我旗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交织叠加的严峻挑战。
从机遇看 经济转型步入新常态发展机遇。
国内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主导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加快转换,经济发展加快向更高阶段演化,区域战略加快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国家治理加快向现代化的目标推进,构建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势在必行。我旗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转发展方式的重大契机。同时,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大力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以及我区加快打造“六道亮丽风景线”,为我旗加快发展、乘势而上创造了良好条件。国家继续坚持开发式脱贫方针,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旗作为自治区连片特困脱贫工作重点地区,迎来了充分利用好国家支持后发地区发展政策平台,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瓶颈问题的重大契机。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鼓励引导产业项目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和县城布局,培育发展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特别是自治区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继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协调推进,为我旗提升城镇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
从挑战看 经济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面临严峻挑战。
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我旗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深化突破阶段,经济增速明显趋缓,2015年全旗GDP增速仅为8%,比2010年增速回落了9.8个百分点。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动力减弱,投资增速趋缓,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依然较弱,外向型经济尚未取得“零突破”,未来几年,全旗面临着稳增长严峻挑战。县域经济发展仍然面临驱动力不强和可用财力不足困境,农牧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工业短板明显、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后劲不足,三次产业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受市场需求持续疲软、部分行业产能过剩、资源环境趋紧等因素影响,全旗工业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原油生产、石材、金属冶炼和畜产品加工等重点工业品产量下滑严重,工业产品价格低位徘徊、积压严重,新能源等新兴工业还未形成规模效益。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全旗工业面临扩规模与调结构双难题。。由于我旗工业属于资源型,以采矿、选矿以及延伸加工业为主,对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压力日益凸显。同时,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不足和人力资源短缺等瓶颈较为突出。
总之,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发展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变化的新特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新常态的发展大势,抢抓发展机遇,有效应对挑战、改进不足,全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第二篇 展望“十三五”描绘全面小康蓝图
第三章 “十三五”发展总体思路
第一节
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方针政策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六个第一”核心任务,坚持“四基并举、四化同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培育“七大特色产业”,全力打造“六个基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持续改善,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旗、全面从严治党。
——六个第一:壮大经济总量“第一要务”、保障改善民生“第一目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第一前提”、提升文明程度“第一保障”、从严管党治党“第一政绩”。
——四基并举: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层工作、基本公共服务。
——四化同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畜牧业现代化。
——七大特色产业:石油天然气产业、石材产业、畜产品加工产业、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煤炭产业、金属冶炼加工产业、文化旅游产业。
——六个基地:中国北方石材建材基地、自治区百万千瓦风电光伏新能源基地、自治区中部察哈尔草原文化观光旅游基地和锡盟地区重要的石油煤化工基地、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金属冶炼精深加工基地。
第二节 发展理念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树立创新发展理念。
——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科技、要素、产业、产品、组织、管理、品牌、业态、商业模式全面创新,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同时,立足规模偏小、实力较弱、发展滞后的旗情,坚定不移地把做大做强全旗的经济规模、提升县域综合实力作为中长期战略重点,着力扩规模、强实力,加快全旗产业结构、投资结构、空间结构、城乡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增强发展的后劲,确保经济稳定增长,推动速度与质量同步提升。
树立协调发展理念。
——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共同推进的新型城镇化总体思路,深化城乡一体化机制改革创新,加强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布局。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基础对接,稳步推进城镇与牧区同步规划、有机融合、协同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要素的一体化,形成融合发展、协调共进的新格局。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突出生态文明理念,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发展要求,规范各类开发行为,大力发展生态型低碳经济,推动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土地集约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实现绿色富旗、绿色惠民,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兼顾,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树立开放发展理念。
——实施更加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拓展开放型经济新空间。加强与京津冀等地区对接,密切与各地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联系,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认真落实扶持外经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开拓石材等工业产品国外市场。把工业园区作为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平台,打造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增长极。
树立共享发展理念。
——牢固以人为本、发展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尊重民意、满足民需、保障民利,更加注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推动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频共振,切实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增强人民幸福指数。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科学发展。
坚定不移以科学发展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大需求、供给、城乡等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改革发展。
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理顺市场、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依法治旗。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法制经济和法治社会,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建设法治镶黄旗。
坚持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和区域经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全面参与与蒙古国合作交流,加强与盟内外区域的融合联动发展,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旗综合竞争力。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旗委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方式,积极妥善应对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更加注重提升发展质量、更加注重培育新的增长点和长远竞争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升级、城乡品质提升、文化旅游繁荣、社会民生改善,努力建设繁荣、美丽、幸福、和谐的镶黄旗。今后五年经济社会主要目标是:
经济总量进一步壮大。
“十三五”时期全旗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平均增速不低于8%,确保到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7.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5万元,城镇化率达到7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2%、到2020年达到3.2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不低于15%,五年争取累计完成1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4%、到2020年达到8.5亿元。
发展方式明显转变。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稳步提高,畜牧业产业化取得明显突破,经济结构日趋合理,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工业内部结构更加优化,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石油就地转化率达到80%;服务业比重稳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群众生活更加富足幸福。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改善。牧区绝对贫困人口在全部脱贫的基础上,逐渐实现小康生活。到2020年,全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920元,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11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2.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4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社会建设和保障体系实现新突破。
着重解决好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经济更加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等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把镶黄旗打造成内蒙古中部生态宜居新城。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规模结构更趋合理,布局更加科学,承接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全旗森林覆盖率达到22.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6.2%,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饮用水质达标率达到95%,牧区垃圾集中处理率提高到60%,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58吨标煤/万元。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十三五”年均增长(%) | 指标属性 |
| 1 | 总人口 | 万人 | 3.1 | 3.3 | 1.3 | 约束性 |
| 2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52.7 | 77.5 | 8 | 预期性 |
| 3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亿元 | 2.32 | 3.28 | 7.2 | 预期性 |
| 4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20 | 40 | 15 | 预期性 |
| 5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5.7 | 8.5 | 8.4 | 预期性 |
| 6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67.6 | 72 | 累计提高4.4个百分点 | 预期性 |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预期性 | ||||
| 7 | 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可收入 | 元 | 11223 | 18110 | 10 | 预期性 |
| 8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30645 | 44920 | 7.9 | 预期性 |
| 9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9 | 12 | 累计提高3年 | 预期性 |
| 10 |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70 | 72 | 累计提高2岁 | 预期性 |
| 11 | 森林覆盖率 | % | 20.7 | 22.5 | 累计提高1.8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 12 |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降低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 13 | 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 14 | 二氧化硫排放减少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 15 | 氨氮排放减少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 16 | 氮氧化物排放减少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资源消耗 | 吨/万元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 19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公顷 | —— | 达到全盟要求 | —— | 约束性 |
第三篇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壮大综合经济实力
第四章 稳步发展现代畜牧业
以牧业增效和牧民增收为中心,围绕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和畜牧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力度,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提高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纵向延伸产业链条,努力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畜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7%。
第一节 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良种体系建设
全面加快“察哈尔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察哈尔羊选育扩繁和黄牛改良工作,编制实施《察哈尔羊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15-2019)》,建设以察哈尔种羊场为龙头、辐射合作社和种畜繁育专业户的察哈尔种羊基地。积极争取将察哈尔羊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一步提高察哈尔羊品种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实施优质优价战略,推动绿色畜产品进入高端市场。
第二节 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积极扶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畜产品深加工企业,支持开发高终端产品,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质量,不断扩大畜产品市场份额。加快配套高产饲草料基地、灌溉水源井和棚圈建设,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牧户利益联结机制,构建畜产品现代营销体系,让牧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到2020年,全旗牲畜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20%,日历年度牲畜头数控制在25万头只左右、繁成率保证在147%左右、年出栏31万头只牛羊以上。力争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逐步形成全盟重要的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第三节 完善畜牧业综合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旗、苏木、嘎查三级科技服务网络,建设60个农牧业专业服务网点,完善畜产品信息发布制度,深度开展家畜改良、种畜繁育、草原建设与保护、兽药供应及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加强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设活畜及畜产品专业流通园区,改造提升牧区传统集贸市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认证制度,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大数据库。加快推进智能畜牧业发展。加强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牧业灾情和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控制和扑灭能力。积极发展牧业保险,构建覆盖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保险体系。
第五章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统筹我旗资源、市场和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石油天然气、石材、新能源、畜产品加工、冶金冶炼、煤炭和装备制造业,鼓励发展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新兴产业,着力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利用、特色明显、效益突出的生态工业发展体系。到2020年,全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6亿元,年均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40家;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左右,其中石材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6亿元,石油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亿元,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5亿元,煤炭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6亿元,多金属采选冶炼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亿元,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亿元。
第一节 壮大石材建材业
石材建材工业。依托优质花岗岩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石材企业,规范和壮大本地石材企业,培育发展石材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和创新加工技术工艺,推进石材建材产业由高投入、低产出、低附加值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向深加工、高附加值的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推动石材建材产业提档升级。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以边角料、泥浆等废物为主原料的下游产业,实现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开采荒料产能达到160万立方米,加工板材4800万平方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扩大产业外向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出口创汇能力,打造自治区乃至我国北方重要的集开采、加工、展览、设计、销售、铺装、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石材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镶黄旗石材检测中心检测项目,达到国检标准。
第二节 增强石油天然气产业
认真落实“三条红线”准入条件,加强与国内有资质有实力石油勘探开采企业合作,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力度。加快文贡乌拉石油续接区块落实工作,实施整体勘探开发。加快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发展溶剂油、合成材料、塑胶、日用化工等下游产业,努力打造全盟石油化工重要生产加工基地,原油就地转化率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发展新能源产业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现有规模为支撑,利用特高压外送有利时机,继续争取和引进清洁能源项目,依托已签约的8家风电、太阳能发电企业,合理规划和布局风电场,推进风电场项目建设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产业。
第四节 做大畜产品加业
依托畜牧业资源优势,加快构筑活畜—畜产品初级加工—精深加工及生物制品开发产业链,促进企业技改步伐,积极发展冰鲜肉、分割肉、熟制品、方便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加快发展乳、绒毛等畜产品和肠衣等副产品,加强对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监控与管理。依托重点企业和自治区名优品牌,发展优质产品。
第五节 扶持矿产采选及冶炼工业
加快完善工业园区功能,重点推进铜、锌、钨、金、银、锡、铌、钽等有色金属矿探、采、选、冶、加工一体化发展,提高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优势资源在园区集中转化,形成优势特色产业链。
第
积极拓展煤炭产业链延伸,稳定年产原煤60万吨,积极推进无烟煤活性炭加工、石墨加工、煤矸石综合利用等项目。
第六章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任务,实施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并举、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到2020年全旗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4.4亿元,年均增长8.7%。
第一节 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以构建石油、石材两条物流链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交通运输、货运代理、邮政等物流资源,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进一步加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仓储、配送、分拣、包装等服务功能,建成综合管理服务区和集中交易区。加强对内对外交通运输通道、货运站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运输承载能力和流转效率。
创新发展金融保险业。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强化金融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撑作用。深化以信用社为重点的牧区金融改革,引导金融部门支持农牧业产业化,不断加大对牧区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市政建设、社会事业等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居民消费信贷,加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开拓满足消费者储蓄、投资等多种需要的保险险种,发展保险评估业务,创新保险营销方式,开发工程保险、理赔代理、再保险等新业务。加快引进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增强地区金融保险竞争力。
加快发展中介咨询服务业。
积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支持设立各类行业协会,规范协会的运作,完善协会管理、联络、信息、融资、维权等职责,提高协会组织能力;结合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从事产权转让、资产评估、造价审计、会计事务、政策咨询、法律服务、要素流通和就业安置的中介组织。到2020年,初步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功能完备、公正执业、管理规范、高度自律的中介服务体系。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突出发展旅游业。
依托“中国阿斯尔音乐之乡”、“中国火不思传承基地”、“中国蒙古文丹珠尔经收藏圣地”等文化资源,大力实施“内蒙古中部草原旅游胜地”战略。重点推进哈音哈尔瓦庙、鸿格尔山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推进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拓“北京—镶黄旗—西苏—二连”、“呼和浩特—镶黄旗—蓝旗”等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发展“家庭旅馆”、“牧人之家”等各具特色的旅游业态,积极打造察哈尔民俗文化节等地域文化节庆品牌,大力发展民俗游、观光游、自驾游等特色旅游,着力构建大旅游发展格局,打造集草原风光、民俗风情、文化体验、文化舞台剧、休闲度假、朝圣祭祀为一体的内蒙古中部主要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建成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1-2家,“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接待游客及文化旅游产业总收入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抓住消费结构升级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以居民住宅为重点,调整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分层次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建设廉租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力度,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完善二级市场,培育、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扩大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新宝拉格镇整体规划设计,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房地产开发,注重提高建筑质量。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装修服务等房地产服务业。
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
加快石材交易、农畜产品交易等专业市场建设,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支持大型超市建设,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专卖店等新型流通组织形式,大力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快发展会展业,以石材会展中心为依托,每年定期举办石材展洽会,推动会展向经贸洽谈、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文化交流等环节延伸,提升会展产业化水平。
培育发展社区服务业。
重点发展家庭保洁、保姆、保健、养老、托幼、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多种类型的社区服务项目,推进综合性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建设,加快社区文化、体育、卫生、法律体系建设。
第四篇 坚持创新发展 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第七章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大力实施人才强旗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第一节 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为基础,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的科技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等全面创新。依托区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促进旗校合作、校企合作,引导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级和盟级科技项目,力争在石材建材、畜产品加工、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开发等优势特色产业取得新突破。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支持牧民和技术工人的产品研发及技术改造,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实施人才强旗战略
继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发展保障机制,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开辟引才引智绿色通道,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先进制造业高级技能人才以及现代畜牧业技能人才。完善党政人才绩效考核制度,创新人才选拔方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培养,提升社会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八章 全面深化改革
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快形成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推进水、供热、天然气、煤炭、电力、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减少政府定价范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牧区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机构改革,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健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创新牧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第二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指导性目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质性推进简政放权,大幅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减少生产经营活动、资质认定和许可审批。改革行政审批实施办法,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深化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快转变文化行政管理职能,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加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加快推动文化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强化创业优惠政策扶持,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就业援助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制,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逐步调高社会保障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建立碳汇统计、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探索开展跨地区排污权、水权交易。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九章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第一节 “互联网+”现代畜牧业
围绕畜产品基地建设需求,深入实施牧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加快推进宽带进牧区、信息入牧户,促进信息化与畜牧业现代化同步融合发展。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推动饲料精准投放、疾病自动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等智能设备的应用普及和互联互通。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实现农畜产品“从牧场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支持电子商务进牧区,建立健全适应牧区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扩大牧区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第二节 “互联网+”工业
围绕石材建材、畜产品加工、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开发等优势特色产业,引导企业生产过程和业务流程的信息化改造,推进研发设计电子化、产品构成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经营管理科学化。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工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开发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专业化、产业发展智能化,打造智慧园区。探索建立工业运行在线监测平台,推动工业运行决策科学化。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服务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节 “互联网+”服务业
支持新型牧业经营主体和畜产品对接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鼓励石材建材、畜产品加工、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开发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智慧旅游,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流配送网络向牧区、社区、学校等基层延伸。促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推进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加快构建面向公众的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智慧社区、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交通、智慧法治等建设,大力推进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民生服务,积极发展区域化线上线下结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多维地理信息系统、智慧地图等技术,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优化资源环境监测站点布局,扩大动态监控范围,逐步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
第五篇 坚持协调发展 增强发展整体性
第十章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牧区建设有机结合,发挥县城和建制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一节 推进新型城镇化
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规划,着力构建以新宝拉格镇为核心,巴音塔拉镇、文贡乌拉苏木和宝格达音高勒苏木为支撑的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
围绕“民生城建”的理念,继续坚持“精、美、巧、特”的建设思路,加快城镇内涵式改造开发步伐,积极打造“草原生态精品城市”。新宝拉格镇突出全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用,持续开展清洁与绿化行动,大力提升教育医疗、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交通、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餐饮、娱乐、购物等服务业的提档升级,深化棚户区和平房区改造,集中整治烂尾楼和房地产库存问题,打通市政断头路,扩大集中供热、供水范围,不断提升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巴音塔拉镇、文贡乌拉苏木和宝格达音高勒苏木所在地按照副中心功能,加快主要街区两侧改造,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街巷硬化、亮化、净化、绿化等基础工程。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合理规划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7.4平方米,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5%,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88%,供热普及率达到85%。
推进以人为本的牧民市民化。
适应推进城镇化进程和生态建设的需要,坚持统筹整合、适度发展的原则,有序引导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加快牧区产权制度改革,保护进城落户牧业转移人口的草场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施农牧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切实保障牧业转移人口合法就业权益。加强和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基本实现持居住证人口与户籍管理人口同享基本公共服务。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统筹发展石材建材、畜产品加工、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开发等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创意、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就业潜力大的服务业,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城镇公共服务向园区延伸,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人口集聚相协调。
第二节 加快美丽牧区建设
围绕建设生态良好、生活宽裕、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新牧区目标要求,科学制定苏木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苏木镇建设、嘎查分布、草牧场保护、产业集聚等空间布局。按照以中心城镇带苏木、苏木带嘎查的统筹发展思路,加快推进以城带乡、以工促牧,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牧区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牧区覆盖、城镇文明向牧区辐射。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牧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牧区垃圾、污水集中处理,改善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牧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扩大公共财政覆盖牧区范围,加强牧区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牧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牧区社会保障水平。
第十一章 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宣传教育,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旗各族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加强草原文化“崇尚自然、恪守信义、践行开放”核心理念的宣传推广。加强全社会思想政治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努力营造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力争“十三五”期间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权。
第二节 繁荣文化事业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增加公共文化投入,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文化惠民项目,推进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地面数字电视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草原书屋、全民阅读等重大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广泛开展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等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企业、学校等对外开放各类文化设施,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加大哈音哈尔瓦庙、金界壕遗址、乌兰沟墓群、那仁乌拉城址文物保护力度,推进国家和自治区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古遗址、古墓葬的申报工作,加强查玛舞、察哈尔蒙古服饰、察哈尔婚礼、祭敖包习俗、蒙古族传统生产生活用具制作工艺等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保护,积极打造“中国阿斯尔音乐之乡”、“中国火不思传承基地”、“中国蒙古文丹珠尔圣地”等民族文化品牌。
第十二章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推进力度,加快交通、电力、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公路方面。
加快出旗通道建设,推动省道313线明安图至新宝拉格段、二广高速联络线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和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县道X513、X516线镶黄旗段开工建设。加快牧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嘎查村巷道硬化,逐步推进专用道公路(联络线)和旅游景点公路建设,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到2020年公路总里程达到2000公里。
铁路方面。
建设镶黄旗至化德铁路、朱日和至镶黄旗铁路,完成集装箱货场建设,初步形成花岗岩等矿产资源、农牧副产品和对外贸易的铁路运输服务网络。到2020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90公里。
机场方面。
加快通用机场项目建设,力争规划期内早日建成使用。
城镇公共交通方面。
积极推进客运枢纽站场、公交出租汽车加气站和公交首末站点建设,建立公交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的更新换代,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努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
第二节 提升电网服务能力
围绕提高供电可靠性、稳定性和改善电压质量,优化电网布局,加快形成以220kV为主网、以110kV为辐射、以35 kV为配网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服务能力。建设锡西至镶黄旗220KV、镶黄旗110KV变电站至宝格都35KV 、文贡乌拉110KV变电站至呼格吉勒图35KV、恩格其35KV输变电工程和镶黄旗北郊110KV、乌兰淖尔110KV变电站,推进那仁乌拉110KV、文贡乌拉110KV站和汉尼乌拉35KV、昆都仑35KV、新宝拉格35KV、哈登苏木35KV输电站双回改造。“十三五”期间,实现新建改造农网10KV线路396公里,新建改造城网10KV架空线路20.7公里、电缆16.55公里,改造新能源风光互补供电100台套。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水资源保护开发和提高防汛抗旱能力,逐步建立科学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和安全用水保障体系。实施节水增效工程,改造饲草料灌溉面积0.8万亩。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实现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30平方公里。实施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新打水源井40眼、自来水40处、改造集中式供水工程6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新建单井工程320处、改造供水工程135处。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新建文贡乌拉苏木所在地防洪工程7.8公里、原宝格达音高勒苏木所在地防洪工程11.3公里、敖包高勒防洪工程8.6公里。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二期),新打供水基本井75眼、铺设管道30公里。实施山洪灾害治理工程,实现非工程措施建设增加雨量监测站10处、工程措施治理山洪沟5条10公里。实施呼格吉勒图流域区易涝区治理工程,治理13条小流域易涝区面积71.8平方公里。实施第三水源地二期工程,实现新建加压泵站4处、新增管道80公里、新打水源井10眼。
第四节 改善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搭建基础地理信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保障、交通管理、社区管理、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等信息综合运用平台,加强城镇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运行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城镇数字化管理,建立牧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牧区信息化进程。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宽带接入网建设,实施“宽带镶黄旗”工程,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第六篇 坚持绿色发展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十三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总体要求,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前提”,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让青山绿水蓝天常在。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牧业向生产条件较好地区集中,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进形成主体功能清晰明确、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布局。
第二节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评价和考核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草场流转、集体林权、水资源管理、矿业开发管理、牧区人口管理和资金保障八项机制,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大力推进退牧还草、退耕还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巩固和扩大草原建设成果,大幅提升生态涵养保障能力。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促进巴音塔拉油区和非煤矿山的生态修复,开展公路、工矿园区等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全面加强草原森林防火工作,健全草原监理体系,完善草原生态监测预警,提高草原防灾减灾能力。
第三节 推进北部沙地综合治理
以文贡乌拉苏木浑善达克246万亩沙地为重点,大力推进封沙育林工程,采取灌木造林和灌木平茬结合的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巩固完善既有治理成果,建设形成浑善达克沙地南缘带生态防护体系。“十三五”期间,力争建设7.8万亩,其中封沙育林4.8万亩、灌木平茬3万亩。
第四节 实施南部浅山丘陵治理
以南部新宝拉格镇、巴音塔拉镇、宝格丁高勒苏木498万亩浅山丘陵区为重点,通过社会造林、灌木平茬、天保工程、退化防护林改造、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显著提高林草植被覆盖面,改善草牧场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力争建设23.7万亩,其中社会造林5万亩、灌木平茬2万亩、天保工程3万亩、退化防护林改造0.5万亩、封沙育林11.2万亩、人工造林2万亩。
第十四章 加强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加强产业政策、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约束机制,统筹推进以大气、水和土壤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
加强水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牧区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监管,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等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进牧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废气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计划,开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煤炭、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行业减排,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大力推进城镇集中供热建设,推进有色金属冶炼、煤化工等行业新建项目配套安装脱硫脱销设施,有效加强氮氧化物、氨氮污染物监测、防控措施。到2020年实现重点行业污染物强度明显下降,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态势。
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工业生产过程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泥,继续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0%。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加大噪声源监管力度,强化建筑施工、交通道路、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到2020年,主要城镇环境噪声及主要城镇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规定指标内。
第二节 加强资源节约利用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畜牧业、工业、城镇生活和生态用水,将节约利用水资源的举措落实到各个领域和环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加强金属、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利用;加大节能投入,实施重点节能项目。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清洁生产,提高煤矸石、粉煤灰及各种矿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加强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整体推进牧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强化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管理和处置,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加强矿产资源整治和管理,提高各类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强化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管理,禁止非法开采,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第十五章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第一节 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引导煤炭、畜产品加工、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采用新工艺、新装备,鼓励开发利用低品位矿、伴生矿、尾矿及废渣等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打造石材—板材—异形加工—废料废渣利用、煤炭开发—能源电力—现代煤化工—矸石利用、畜产品初级加工—产品精深加工及生物制品研发利用、石油开采—石油炼化—石油及其伴生气、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副产品利用的产业循环经济链。推进循环型农牧业发展,大力推广节水灌溉、集约化生态养殖等循环利用技术,推动规模养殖和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发展,提升生态畜牧业发展水平。推进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推进循环型城镇与社区发展,加强城镇、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可持续消费体系建设。
第二节 倡导绿色消费模式
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引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能源,支持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建设。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第七篇 坚持开放发展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十六章扩大对外开放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通过办好中蒙俄小商品展销会,拓展与俄蒙的贸易、物流、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扩大石材、民族服饰等产品出口销售,逐步把我旗打造成“一带一路”向北开放的重要节点。
第十七章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
密切关注京津冀、东三省、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采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等形式,引进石油天然气、风电、石材加工、畜产品加工等一批技术水平高、资源转化能力强的延伸配套加工项目、补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推动资源开发型产业向精深加工转变。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引进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探索PPP模式,鼓励和引导旗内外投资者采取招标、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交通、电力、垃圾污水处理和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毗邻地区、兄弟旗县在产业、市场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共建共享,拓展合作领域和空间。
第八篇 坚持共享发展 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第十八章 大力改善人民生活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就业创业工程,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本土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微企业,开拓就业渠道。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公益性岗位主要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解决高校毕业生、牧区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支持外出牧民就业返乡创业,依托县域经济和特色经济,扶持牧民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休闲牧业、牧区旅游、牧区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500人,登记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第二节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拓宽牧民增收渠道。
深入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增加牧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鼓励牧民优化饲养结构,大力扶持畜牧业生产,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增加牧民经营性收入。加大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促进牧区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完善牧民就业培训机制,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提高工资性收入。完善禁牧、休牧、轮牧补偿政策,提高牧民购置牧机具补贴标准,增加牧民转移性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提高工资性收入。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发挥创业增富效应,提高经营性收入。推进金融创新,拓宽理财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提高救助水平和覆盖面,增加转移性收入。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级统筹政策,以扩面为重点,确保养老待遇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推进养老待遇调整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盟级统筹,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工伤事故现场勘验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善生育保险盟级统筹,确保待遇支付水平。合理确定失业保险金水平,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三无”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收入,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点发展老人、儿童、残疾人、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
第四节 加强教育现代化
发展学前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继续加大教育财政投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更加注重培养学生品性,切实减轻课业负担。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探索适应不同潜质学生、满足不同学生成长发展需求的多样化培养模式,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合作,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对接。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方针,进一步落实民族教育各项优惠政策,巩固完善“两主一公”办学模式,全面加强蒙汉“双语”教育。
第五节 推进健康镶黄旗建设
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改善苏木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大力开展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使用技能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消除和降低地方病和传染病,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全面落实扶持蒙医药发展政策,加强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蒙医传统特色医疗。到2020年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新宝拉格镇达到国家级卫生城镇标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群众性体育健身设施和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大力发展中国式摔跤、蒙古族搏克、察哈尔民间游戏竞技等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开展校园足球、机关足球和社区足球活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第六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加强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完善苏木镇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
第十九章 实施精准脱贫
按照“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争取到2016年全旗完成410户1095人的脱贫任务,实现“人脱贫、旗摘帽”目标;利用2017-2018年两年时间,巩固脱贫成果;再利用2019-2020年两年时间,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到2020年末,贫困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和全旗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一节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把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牧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坚持因人因地施策,确保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提高扶贫实效。通过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兜底一批“五个一批”工程,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第二节 多渠道增加扶贫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群众筹、社会帮”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扶贫资金,逐步建立起稳定增长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配套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涉牧资金;有效利用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资金,广泛筹集社会资金,集中投向重点贫困地区,多渠道保障扶贫投入。
第三节 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
完善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联系帮扶嘎查制度,强化脱贫责任考核。继续完善干部驻村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嘎查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行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承担扶贫任务。完善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搭建对接平台,组织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扶贫济困。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 “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第九篇 推进和谐建设 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旗
严格依法行政,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努力做到“减量、提质、增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审判、检务、警务公开,加大后勤保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心中有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旗人民的共同追求与自觉行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力、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提升隐患治理能力。
第二十一章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深入实施平安创建工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到2020年,主要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第二十二章 做好民族工作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保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发展潜力。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二十三章 维护边疆安宁
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巩固思想阵地、文化阵地、网络阵地,做实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重点管控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指挥和应急保障体系,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和网络。加强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完善法律援助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以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完善牧区草原110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旗“二级平台”、苏木镇“三级平台”监测预警信息化网络系统。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妥善解决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和病虫害以及牧区旱灾、雪灾、沙尘暴防治,提升生态气象综合监测能力和保障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加强和规范食品药品全过程安全监管,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第十篇 坚持党的领导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十四章 坚持党的领导
第一节 贯彻党的决策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必须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主动作为,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推动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二节 树立优良作风
按照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和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持久反对“四风”,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十五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紧密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和推进镶黄旗全面发展的阶段要求,建立有效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跟踪监督的实施机制,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实施和落实。
第一节 推进实施重大项目
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抓手。规划提出的农牧林水、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水利、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建设责任,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前期工作,完善推进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开竣工进程,进一步增强发展支撑能力。
第二节 完善政策统筹衔接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完善财政、投资、土地、环境、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民生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领域。建立规划实施与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的联动机制,建设用地和节能减排指标向重点镇和产业园区倾斜。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将完成规划任务情况作为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的重要参考内容。
第三节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旗政府将逐项分解规划任务,确定实施主体及责任,建立分类实施机制。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旗直相关部门必须跟踪分析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主管部门反馈。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旗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评估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按有关程序提交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三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圆梦的规划,目标宏伟、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旗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