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附 表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形势和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附 表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第三章 打造有力度的就业创业
第一节 内涵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施路径
第四章 打造有温度的社会保障
第一节 内涵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施路径
第五章 打造有高度的产业人才
第一节 内涵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施路径
第六章 打造有余度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内涵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施路径
第七章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内涵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施路径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推进依法行政
第二节 发挥人社工作防贫减贫作用
第三节 加大投入
第四节 加强项目管理
第五节 强化统计支持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第七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八节 强化规划实施
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根据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路径及其相应的配套措施,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时期。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就业政策有效落实,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增强,职业培训能力显著提高,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比重稳步增长,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扎实推进,“我选湖北·智汇襄阳”成效显著,就业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退捕渔民安置取得阶段性成效。“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2.9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9%以内;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25.69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6万笔21.27亿元,扶持成功创业的劳动者,累计带动就业4.2万人;新增创业4.68万人(返乡创业1.25万人),带动就业11.67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9.77万人,实习实训12.72万人,就业见习1.21万人;实有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规模100.76万人,农村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9.71万人,全市退捕渔民就业0.18万人。
——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全面覆盖,面向城乡所有参保对象的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提前一年完成人社部首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失地农民、退捕渔民保障得力,精准扶贫应保尽保。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初步建立,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480.41万人(养老保险372.09万人,失业保险44.17万人,工伤保险64.5万人),共为33.53万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对象代缴养老保险费3353万元。按现行统计口径计算,全市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完成小康监测目标任务。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社发率均为100%。全市统筹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421元,较“十二五”增长了29.16%;为41118名失业人员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4019.22万元,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保险费8352.08万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实现基金市级统收统支。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工作不断加强,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我市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97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4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90人,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446人;已建立1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6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出台《襄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意见》,落实行动专账资金1.593亿元。技工院校招生纳入全市中招平台,在校生人数已达到10353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20万人次。深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两届“汉江流域职业技能大赛”。实施“金蓝领”开发工程,“十三五”期间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建设3个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
——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职称改革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出台了《襄阳市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打通;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持续下放职称评审权;不断深化基层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畅通基层卫生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人事考试制度不断健全,考务操作体系更加科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十三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6%以上,劳动监察结案率达到98%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更加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
积极推动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以根治农民工欠薪为重点领域,以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方向,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工作基础,以信息化建设平台为运用手段,基本形成了新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管模式。建成“襄阳市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和“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在全市形成了政府领导、人社牵头、部门主办、银行合作以及信息化监管“五位一体”的根治欠薪核心制度框架,根治欠薪工作持续向稳向好。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机制更为完善,不断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制定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应急预案,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工作,持续开展“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和“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不断完善仲裁案件办理制度。探索开展要素式办案模式;仲裁案件办理实行AB角制度,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渠道。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通过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减少业务受理材料、开通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增设线下服务网点等措施,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累计已达545.52万人,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136.4%,社保卡普及率达到97.4%。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城镇职工、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等信息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建设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大数据分析平台,整合全市数据资源,实现待遇资格“静默”认证。成功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对接30项3.0社保服务事项;顺利开通了襄阳社保APP、支付宝、微信、鄂汇办APP、i襄阳APP等5个移动服务渠道,实现了87项社保经办服务事项掌上申办。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注:〔〕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形势和要求
“十四五”时期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我市扎实推进“五城共建”的关键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特别是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改革创新机遇、补短强弱机遇、项目带动机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区域性、行业性集中风险不容忽视;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仍需加强,征缴扩面空间缩小,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人社防贫减贫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紧紧围绕“四度”人社战略,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扶贫长效机制、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打造有力度的就业创业、有温度的社会保障、有高度的产业人才、有余度的劳动关系的“四度”人社,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襄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高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贡献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人社事业发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人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相吻合,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经济增长水平相匹配,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为襄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为目标,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我市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重大挑战,着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着力加强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襄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人民生活更有保障、更加精彩。
——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强劲动力。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以全面实现“四度”人社战略目标为统领,确保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襄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打造有力度的就业创业,努力稳住就业“基本盘”。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打造有温度的社会保障,完善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巩固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十四五”期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7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66万人。
打造有高度的产业人才,建设高素质有活力的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期末,建成一支能够支撑和引领我市现代化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新时代鲁班培育计划”,持续推进产业人才培育计划,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突破。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落实职业资格清单制度,深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技能人才评价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技工院校培养能力,积极推进襄阳技师学院申办高职进入高等学校序列,推进科技工程学校扩容建成高级技工学校,加强县级技工学校培养能力建设。到“十四五”期末,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7.5万人,其中:高级以上人数2.3万人。
打造有余度的劳动关系,健全“和谐同行”体制机制。以“便民利企、维权维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更加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执法监管更加高效,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更加可控,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更加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显著提升,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局面。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9%以上。
打造畅通快捷的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民。依据国家和省定目标,全面消除人社业务手工办,切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效能。系统整合共享和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保扶贫长效机制更趋完善,防贫减贫作用充分发挥。“十四五”期末,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560万人,其中:第三代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00万人。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单位为万人。
第三章 打造有力度的就业创业
第一节 内 涵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牢固树立“大就业观”,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主体作用,不断丰富就业优先理论内涵,深化就业优先战略,创新就业优先政策抓手,坚持稳定总量与改善结构两手并重、增强供给与扩大需求两端发力,通过产业吸纳、政策扶持、技能提升、外出转移、创业带动,在就业防减量、保存量、拓增量、提质量上形成合力,坚决完成保居民就业政治任务,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推动稳就业向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发展。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开展补贴性就业创业培训15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6万人次。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现路径
(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研判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实施重大政策项目工程等对就业的影响,同步制定劳动者的分流安置方案,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府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研判就业领域重大风险,形成协同应对一体化的强大合力。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督促考核各地、各部门落实促进就业责任,形成就业工作齐抓共管大格局。深化就业领域改革,破除妨碍劳动者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公平就业制度,清理不适宜劳动力社会性流动就业的规定和政策,促进合理、公正、畅通、有序流动。“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市就业领域改革事项达到5个以上。
具体路径:1.建立就业形势研判制度,定期参加本行政区域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报告就业形势,提出解决方案。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3.建立就业领域重大风险协同应对部门专题会议制度,定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评估、防控和处置企业减员裁员、政策落实、资金基金使用等领域重大风险,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4.制定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督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查考核县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情况,本行政区域和县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就业目标任务、中心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形成督查考核报告。
5.定期梳理本行政区域有关劳动力社会性流动文件规定,以高频事项为切口,先试点、总结经验做法,后推广、纵深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无申请兑现”等就业领域改革。
(二)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市内外劳务协作,不断提高组织化、有序化程度,纾解务工与用工结构性矛盾,“十四五”期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90万人以上。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决定性作用,开展“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宣传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十四五”期末,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就业援助”行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具体路径:1.深入推进“就业营销计划”,实行组织有序与市场配置、走出去与引进来、外销和内销相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吸引外来劳动力在襄就业。
2.组织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性地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促进供需对接;按规定落实资金奖补、稳岗返还等就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稳定就业岗位。
3.宣传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三)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向深入。持续推进创业基地规范化建设,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开业指导、融资贷款等一条龙服务的创业场地,“十四五”期末,力争各类创业基地达到10个。深入推进返乡创业行动,吸引更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在外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十四五”期末,全市返乡创业1.5万人。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创业者能力,“十四五”期末,全市创业培训3万人。宣传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十四五”期末,全市扶持创业2.5万人、带动就业7.5万人。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引领带动更多人投身创业创新活动,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举办创业创新大赛3场以上。
具体路径:1.实施“创在襄阳计划”,培育打造“创享小镇”,认定市级、推荐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基地。推荐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目。
2.组织动员公共培训机构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按行业化、专业化、职业化重组全市创业导师库,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的创业指导服务。
3.按规定落实创业奖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政策落实落地。组织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初审、复审、决赛,落实扶持资金。
(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探索建立零工市场供需服务平台,提供信息登记、信息发布、供需对接、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有序化、规范化,“十四五”期末,全市建成8个零工市场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医疗等新就业形态非全日制就业,宣传灵活就业扶持政策,不断优化重点群体灵活就业政策环境,保障其权益。
具体路径:1.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探索服务外包与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覆盖全市公益性、多样化零工市场服务体系。
2.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3.依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五)大规模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就业创业培训信息发布机制,方便劳动者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和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建立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与市场培训价格同步调整机制,研判本行政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职业需求状况,同步调整培训补贴标准,调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劳动者参加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满足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大规模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推行线上线下、订单、定向、定岗等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劳动者竞争就业创业能力,“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市开展补贴性就业创业培训15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6万人次。加快推进本行政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推进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立项和项目建设资金,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公共实训平台,形成功能互补、特色突出的新格局,“十四五”期末,全市公共实训基地达到4个。
具体路径:1.建立全市就业创业培训信息发布制度,收集全市符合开展补贴性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时间等信息,利用省市和本地网站、公告等方式发布。
2.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建立重点产业发展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布;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3.实行理论培训与实习操作、模拟实训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培训。
(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做强做大襄阳人力资源产业园,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园区入驻企业达到80家,实现营收50亿元,为市内外8000家以上企业提供服务,服务各类技术人才100万人次以上。着力培育襄阳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重点打造襄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品牌。
具体路径:1.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发布与监测体系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集发展、创新发展,发挥产业园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
2.完善产业发展链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加大高端猎头、薪酬福利、人才测评等空白业态的引进,建设功能互补、业态配套的一站式人力资源产业链。
3.规范园区运营管理,以“补完链再优链”为切入口,加大企业常态化考核力度,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保障园区发展健康有序。
4.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聚焦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和新就业形态,逐步推进“人力资源换产业”计划,把劳动力资源打造成有价人力资本,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区域人才供需匹配的市场机制,构建具有襄阳特色的人力资源协同八大产业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产业园促进就业、聚集人才、培育产业、推动创新的重要作用。
5.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每年推荐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评选,每年推荐2名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参加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评选,每年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发挥示范机构诚信带头引领作用,增强服务机构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四章 打造有温度的社会保障
第一节 内 涵
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围绕“全民参保”“应保尽保”目标,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以提升经办服务效率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路径,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社会保障需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保经办服务理念根植于心,落实于行。持续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体系重塑、流程再造、业务协同、系统整合,实现社保业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最多跑一次”。稳步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全面建成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均等化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切实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和舒适度。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施,积极对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加快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十四五”期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5万人,失业保险新增扩面13万人,工伤保险新增扩面13万人。待遇水平持续提升,落实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缩小城乡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均等化服务能力大幅增强,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城区15分钟服务圈”和“乡镇办事不进城”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职能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就近、便捷、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深化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线下线上贯通的“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经办服务模式。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现路径
(一)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具体路径:1.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调整缴费基数标准后的待遇计发过渡办法,实现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按照国家部署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精准落实国家调整完善最低缴费年限15年(180个月)的要求。
2.落实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流程,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和跨制度无障碍转移接续。
3.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等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发展。
4.发展企业年金,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企业年金。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职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5.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功能。健全失业保险稳就业工作机制,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促进企业稳定岗位和职工提升技能。制定失业保险稳就业实施办法。建立就业、养老、医疗等数据对比对接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数据联网制度,推进经办机构和部门间数据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准确掌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相关信息,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6.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政策,深入推进和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具体路径: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
2.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和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促进低收入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工作。
3.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保险政策,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4.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促进低收入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工作。
(三)提升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水平
具体路径:1.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2.完善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相联系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
3.完善有关职业康复诊疗规范和职业康复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以人人享有为目标,继续实施困难群体社保帮扶项目。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具体路径:1.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健全完善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2.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风险分析报告制度。
3.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加强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和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进大数据监督,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监管效能。实施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4.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5.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保险管理宏观决策系统。通过统计、分析、预测、预警等手段,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测,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五)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
具体路径:1.按照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完善县、乡镇两级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全覆盖,提升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2.依托全省集中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推进更多社保经办服务事项可“异地办”“就近办”“线上办”和“掌上办”,实现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线下线上贯通的“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经办服务模式。
3.打造“襄阳人社智慧服务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智能模拟、多媒体视听、快速计算采集等多种高科技手段综合运用。按照宣传、查询、共享、自助、体验的功能要求,实现人社服务惠企、便民、快捷、高效的工作目标。
4.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将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覆盖范围延续到基层乡镇(社区)。汇聚大数据中心、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社保经办服务链条的相关公共服务资源,推进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5.持续开展人社服务员计划,实现“无申享”办理。弘扬“店小二”服务精神,优化导办前端服务,推进容缺受理,提供绿色通道和重点服务对象“一对一”结对服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人社服务。
第五章 打造有高度的产业人才
第一节 内 涵
围绕打造“中国技能人才之乡”,坚持产业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通过高出一筹的产业人才政策、高端优质的产业人才项目、高效便捷的产业人才服务,聚焦机制上快激活、增量上快突破、末端上快落实,大力推进产业人才链、产业发展链的无缝对接和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人才驱动-产业发展-人才集聚”的良性闭环,为加快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发展提供强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积极构建适宜、多样、可持续的产业人才生态。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建设一支学术技术素质更精、创业创新能力更强、技能操作水平更高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围绕全市产业需求,建立健全培养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优化人才激励机制,打造高质量的产业人才培养模式和产业人才队伍。“十四五”期末,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7.5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2.3万人。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现路径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新时代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扩大高层次高素质专家规模;深化博士后事业发展,稳步扩大高层次青年人才群体;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大力营造人才评价良好环境。
具体路径:1.以构建多层级专家培养选拔体系为核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特级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市政府专项津贴等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
2.以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为抓手,大力加强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实施意见,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企业研究院建站。
3.以实施高级研修为龙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等项目为补充,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素质。
4.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动力,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实现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评价;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评审;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评委会建设,提高评审质量;加强已下放的各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建立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实施职称电子证书。
5.积极开展“湖北省艰苦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奉献岗位”选拔培养工程。以专家服务基层行动为平台,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专家深入基层,充实一线,为基层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二)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新时代鲁班培育计划”,加强技工教育“双品牌”项目建设,多措并举,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大力培养支柱产业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积极争取世赛、国赛集训基地项目,组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体系。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力度。开展技能强省示范县创建工作。
具体路径:1.支持技工院校创建特色品牌专业、建设精品课程,推动技工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培养模式。以企业新型学徒制为重点,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培养适合企业需要、满足产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2.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技能等级认定示范工程,建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示范企业5家、示范技工院校1家、示范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1家。
3.贯彻实施《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开展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活动,加大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
4.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加大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同技工(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培育产业发展急需的产业人才。
5.加强各类赛事统筹管理,对标世赛国赛省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健全竞赛工作机制,积极参加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举办汉江流域职业技能竞赛。
6.推进襄阳技师学院二期项目建设。学院占地面积达到1000亩,建筑面积达到36万平方米,符合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规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1万人,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1万人/年,建成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省级优质高职院校。
7.推动科技工程技工学校提质升级。扩建完善基础设施,规模达到在校生3000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1万人/年,建成重点服务于襄阳自贸区、高新产业园、航空工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
8.力争建设技能强省示范县2个。优化县域技能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县域技能人才信息化管理模式,摸索建立县域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基础数据库。
(三)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优化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具体路径:1.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不断改进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实行竞聘上岗。
3.建立适合不同行业及其岗位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聘用管理。
4.加强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开展多层次多类别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四)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继续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继续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完善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具体路径:1.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2.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人工成本信息,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提供信息引导。
3.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
4.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我市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水平决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5.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
(五)规范开展表彰奖励工作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强化表彰活动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具体路径:1.启动建设我市表彰数据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表彰业务的信息共享。
2.切实做好省级以上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重点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做好市级表彰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推动县级表彰项目实施工作。
(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紧盯考试安全和考试质量目标,进一步加强命题研究机构、骨干队伍及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命题能力建设。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基地建设,加强与考点学校合作,深入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人事考试队伍建设,提高考试机构管理能力。
具体路径:1.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公共科目培训示范班,重点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思想觉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综合素质。
2.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和基地建设。利用学校资源,积极推动各高校建设标准化考场,力争我市高校标准化考场建设达到1000个、能够承接2-3万人次考试规模的目标。
3.建设区域性示范人事考试基地,建成覆盖所有考点的人事考试监控指挥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
4.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利用多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环境。
第六章 打造有余度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内 涵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要创新思维、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辩证统一,积极发挥人社部门在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减震器”“调节器”作用,确保“压舱石”效应最大化,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强化统筹服务大局意识,与就业、社保、人才等工作有效融合、相互支撑、协同并进,切实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助力人社事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管、调处”四大核心要素,建立完善“依法治理、源头制衡、动态监管、调处保障、监测评价”五大机制,内部强化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工伤保险等业务相向而行、优势互补,外部密切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司法、法院、信访、监管部门和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劳资政三方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9%以上。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现路径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治理、防控风险、优化分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平衡好企业与劳动者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
具体路径:1.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三方协商机制组织架构,推动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建立三方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
2.创新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试点。完善试点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逐步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由资方一元化治理向劳资二元化治理转变,从源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加强企业用工行为指导服务。多维度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增强企业守法用工意识,提高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能力。加强薪酬调研分析,及时指导企业依法调整用工方式,妥善处理企业经济性裁员及关闭破产等情况下的劳动关系问题。以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大力推进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集体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全方位覆盖。
4.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打造2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面,解决劳动关系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每年培育10户以上企业,推动广大企业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营造劳动关系和谐氛围;每年重点服务200户以上新企业用工,提高新注册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5.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整合劳动关系领域信息数据资源,依托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系统监测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制度,对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动态监测,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预警、处置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参与三方会商,加强协调联动,通报相关情况,共同处置劳动关系风险,加强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治理,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逐步完善,调解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显著增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服务社会和防范重大风险能力明显提高。
具体路径: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积极推进企业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仲裁机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等活动,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
2.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普遍建立联席会议、重大争议案件会商、裁审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调裁审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及时化解争议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探索完善人社、工会、司法、信访、法院等多部门联动的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劳动争议调处制度,逐步形成“沟通顺畅、联动及时、配合默契”的劳动关系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4.建立调解争议仲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做好调解仲裁统计工作,主动分析研判形势。落实劳动人事争议重大集体争议应急工作预案,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稳妥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
5.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仲裁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和评查机制,完善办案程序公正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推动落实统一的案件制度及标准。为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开展调解员、仲裁员网上培训,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和湖北省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线上办案全覆盖,大力建设数字化仲裁庭和网上服务平台,调解仲裁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提高网上服务社会能力。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管效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动态监管、依法处置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两网化”覆盖率100%,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户、总包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和维权公示等根治欠薪各项制度覆盖率100%,逐步形成以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以信息化大数据运用为手段的新型执法监管模式。
具体路径:1.全面推进落实根治欠薪“双五制”。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继续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以促进实现在建项目法定“五项制度”全覆盖为主要目标,创新配套新“五项制度”,即以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属地管理职能为抓手建立联席会议制,以项目开工竣工实时备案为抓手建立报备制,以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执法前移为抓手建立调解制,以项目主要环节实行信用承诺为抓手建立信用制,以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和黑名单管理为抓手建立追责制,“双五制”并行,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实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2.构建更加权威高效的维权体系。深化“一点投诉,全市联动”工作机制,统筹线下来信来访、微信公众号、PC端、12345热线、阳光信访、网络舆情、上级转办交办等多渠道举报投诉案源,确保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实行案件处置协调先行、轻微首错教育免罚、恶意违法重点打击,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办案信息及时准确公示、案件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处理处罚和移送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执法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3.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升级。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及早发现苗头性和区域性风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市本级“一单两库”,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干扰。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便利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4.全面提升智慧监察建设水平。按照维权提“速”、办案添“智”、监管增“效”总体目标,完善升级“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和“襄阳市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系统”,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离”线上维权服务,实现企业远程协助执法,最大程度减少进企现场检查,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5.创新劳动监察争议仲裁协作机制。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资源,实现人社行政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和工会组织调解有机融合,引导劳动者通过最合适的途径依法理性维权,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工会组织向劳动监察机构提供违法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防范风险集中爆发。
6.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基层化解机制。重点依托街道(社区)开展举报投诉维权先行调解和企业欠薪隐患日常排查,进一步便利畅通劳动者和企业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优化行政执法资源调配,提高劳动违法行为处置效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四)深化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健全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制度设计,持续推进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运用,加快实现守法诚信档案、守法诚信评价两个全覆盖,加快推动由建信向用信转变,逐步形成以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劳动关系动态监管模式。
具体路径:1.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对人社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施责任清单管理,推进市人社一体化平台与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人社业务数据与社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融合,做到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和共享“全覆盖、无死角、零延时”。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完善“双公示”台账,进一步推动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及时上网公示。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随时公布。
2.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依法依规认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完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动态管理。探索根据诚信评价结果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信用报告,深入推动其他部门落实对人社部门推送“红黑名单”的联合奖惩,积极推动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在市场交易、信贷融资、表彰奖励等领域互认。
3.提升信用监管应用维度。全面推行信用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便民利企,制定人社部门信用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承诺书等格式文本,积极引导行政对象开展承诺注册,推动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积极发挥人社部门在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建信用信的导向作用。
4.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障。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扎实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引导有关失信主体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流程、指南自行申请修复行政处罚信息。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专题培训,采取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等方式修复失信行为和更新诚信等级。
第七章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内 涵
以人社信息化为抓手探索更加科学的人社业务经办模式,坚持以先进理念和企业群众期盼引领业务经办、以业务经办引领信息化需求、以信息化需求引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路径。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
第二节 主要目标
争取国家和省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对标人社部关于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要求,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探索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适应人员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按照“坚持需求导向、锚定重点短板、注重改革创新、突出成果实效”的工作原则,逐步整合数据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十四五”期末,社保卡持卡人数不低于560万人,第三代社保卡持卡人数不低于100万人,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不低于60%。
第三节 具体项目和实现路径
(一)加强人社行风建设,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深化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成果,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更加科学的人社业务经办模式,坚持以先进理念和企业群众期盼引领业务经办、以业务经办引领信息化需求、以信息化需求引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路径,推动人社业务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深化人社业务下沉社区改革,在下放的同时,简化事项经办流程,确保社区工作人员“接得住”“办得了”,实现特殊群体办理人社业务“不出门”。不断提高12345热线和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量,依法依规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城乡区域公平共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和评价制度,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线上“一网通办”。落实全国人社服务“一网通办”事项清单,依托全国性线上服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供“一网通办”服务,推进更多有网办需求的清单外事项网上可办,依托部级、省级、市级平台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推动“全数据共享”;持续推进线下“一窗通办”改革。以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三权重构”改革为基础,不断提升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完善业务流程运转、前后台人员比例,不断探索更加利企便民的经办服务模式。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5%。
(二)不断提高社保卡综合服务。自2021年起,遵循“稳妥有序、自然过渡”的原则新发、补领、换领社保卡时,全部发放第三代社保卡。开展“一卡通”创新应用,依托社保卡的身份确认、缴费支付、就医结算等主要功能,在人社领域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补贴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形成“一卡通”服务管理新模式,实现“全业务用卡”。逐步推进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用卡。
(三)建设人事人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规范化的业务流程、标准化的经办方式、便捷化的服务手段,全面提升我市人事人才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以数据共享为基础,推动人事、职称、工资3个领域内的业务协同,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全市的人事人才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
(四)建设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通过系统对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对就业创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对我市劳动力在外地的转移分布情况进行展示,从而获得全市最新、最全的劳动力转移数据,为制定劳动力资源管理政策提供支撑。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失业动态监测企业120个以上。
(五)推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到乡镇(街道)。
(六)建设人社服务新媒体平台。完善“人社服务员”微信公众号功能,宣传设计新媒体应用,形象化展示业务经办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地方配套政策。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实施“八五”人社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面发挥法治对人社事业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贯穿于人社工作始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改革、化解矛盾。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确保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零败诉”,规范性文件合格率100%,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率100%。
第二节 发挥人社工作防贫减贫作用
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人社扶贫政策措施连续性稳定性。着手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合发展,推动减贫工作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实用技术等专项培训项目,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农村就业创业者。积极推广职业技能在线培训平台,鼓励企业和劳动者开展线上培训。继续组织技工院校参与技能扶贫工作。继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建立完善预防、补充、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健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继续推进人才项目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组织专家服务基层、博士后科技服务团等活动,为基层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三节 加大投入
建立与财政部门稳定协调的沟通机制,确保财力增长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支持重大改革、重点项目的实施。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社保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供给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统一管理、分工实施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与省人社厅,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统筹内部各类项目建设,有序开展项目需求、项目论证、项目编制、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评估与验收等系列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依托省、市项目储备推进项目落实。
第五节 强化统计支持
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坚持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实施专项统计调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与统计工作考核。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统计分析,完善统计分析应用和决策咨询机制。进一步加强统计大数据应用,规范统计信息化管理。加强统计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抓好成果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打造融报刊、网络、政务APP于一体的全媒体矩阵,进一步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整合基层宣传力量,建立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基层信息员队伍,畅通基层宣传渠道,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深化人社诚信宣传教育。在政务服务各个环节广泛开展行政相对人守法诚信宣传。弘扬诚信文化,积极落实人社信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
第七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立足“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具有人社特色的亮点工程,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彰显人社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巩固发展“四度”人社战略成果。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为目标,强化学习教育培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勇于担当、本领过硬、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学习运用建党100年、建国70年精神财富,鼓舞激励党员干部凝心聚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狠抓党员干部作风整治,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八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科学制定与规划目标相衔接的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专项考核督办,推进规划主要指标的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