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衡 水 市 地 震 局 关于印发《衡水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衡水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地震局
2021年11月8日
衡水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国家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2021-2025)》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在《河北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指导下,结合《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充分考虑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一)“十三五”规划落实成效
防震减灾工作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有效提升,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拓展,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宣传不断普及,整体工作成效明显。
1.防震减灾管理指挥体系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间,随着政府换届和人事变动以及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和充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修订衡水市地震应急预案,调整衡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机制,健全了相关应急救援组织,为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稳步协调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得到加强。加强目前4个地震台站的环境保护,确保测震仪器、前兆观测仪器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建设,协助省地震局在我市新建11个地震监测基准站和基本站,设立了22个地震预警终端,监测预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逐步提升。开展震情监测和地震趋势会商、宏观异常核实、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区域房屋抗震能力初判等工作,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初显成效。
4.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取得成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在电视台和电台开展防灾减灾系列专访,利用公园、广场等场所设立咨询台,发放知识手册开展防震减灾宣传,采取现场交流和云课堂平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通过衡水日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地震科普知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学习防震减灾知识的浓厚氛围,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地震预测预警基础薄弱。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仍在建设之中,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向社会提供的强地震报警服务有待拓展,地震监测台站手段少,技术力量薄弱。
2.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科学意识仍需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投入机制、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和新闻媒体利用开发仍需强化与完善。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对能力有待提高。市县防震减灾专业人员力量薄弱,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待拓展。
3.社会应急能力有待加强。地震应急基础信息和数据库建设、灾害风险评价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存在不足,应急指挥系统仍不能满足科学、有序、快速的地震应急新要求。部门、行业和社会之间应急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尚不能完全磨合,应急资源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与管理有待加强和提高,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地震灾害应对处置经验缺乏,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缺少,地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地震应急救援力量保障和远程机动能力未经实际检验。
4.地震科普与公众需求不相适应。地震宣传作品、方式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改进,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二、面临的形势与需求
(一)当前形势
我市虽未列入地震危险区,但是邻近邢台老震区,加之我市有地震断裂带的存在,历史上也曾发生过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我市地震特征是周期长、震源浅、破坏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构成威胁,因此不可忽视和掉以轻心。
(二)发展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镇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建设速度加快、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人口密度加大,如果不注重加强抗震设防管理,不重视防震减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一旦强震发生,势必给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易引起地震次生灾害工程带来重创,影响和阻碍我市的经济发展。因此,使地震灾害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震灾害恢复周期有效缩短,保证地震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是目前防震减灾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三、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提高“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能力,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的我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了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明确了责任主体,依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防震减灾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到防震减灾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提高防震减灾实效。
2.综合防御。将地震监测、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地震救灾与重建四个环节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震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提升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
3.协调发展。防震减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长期与近期目标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兼顾,城镇与乡村、局部与全局利益相统一。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促进防震减灾事业持续有效发展。
4.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坚持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理念,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规律,逐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格局,不断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四、总体规划目标
(一)城乡一体化抗震设防管理整体推进
开发利用防震减灾科普展教精品,提高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社会公众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险知识并能有效开展自救互救。城镇新建、改扩建工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建设工程加固改造,农村抗震民居比例大幅度提高,设防能力整体提升。有效处置地震谣传事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生地震时,要做到社会不乱、应对有力、安置有序,能够有效控制灾害规模和程度,现代化防震减灾治理更加高效。
(二)强化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和完善消防救援、部队应急、专业应急、社会应急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对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的救援能力。发生重大以上地震后,救援队伍在较短时间内基本覆盖重灾区,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和救治。
五、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配合省地震主管部门完成建立全市的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地震信息速报、烈度速报与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多种有效方式方法拓宽社会服务渠道,推送具备防灾减灾实效的地震预警信息。
(二)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
全面推进《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应用,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等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推进重大建设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继续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有效降低地震灾害风险。
(三)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提高“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能力,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统一指挥、响应迅速的应急指挥体系。注重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开展军地联合、市县联动、部门协作的地震应急演练。
2.构建满足震情发布与预警、应急救援指挥与决策的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立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及应急决策协同平台,为快速获取灾情、调查与评估研判创造条件。
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移动信息终端和个人保护等装备。科学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民安置需求。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综合财力,加大地震安全维稳工作投入力度,保障宏观异常核实、稳控平息地震谣传、应急准备等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
运用法律、行政、科技和宣传等多种手段,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突出发挥防震减灾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做贡献。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在抗震设防监管、科普宣传教育、地震应急准备等方面的作用,落实完善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
践行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树立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理念,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建立防震减灾知识传播平台,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应急避险技能,加强防震减灾文化宣传,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建设,发挥防震减灾示范带动作用。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支撑能力
立足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人才培养、吸纳、调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构建有利于人才队伍培养的发展环境与平台,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
(七)不断强化信息化服务支撑能力
升级改造现有地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应用。强化信息整合和资源共享,挖掘、保存历史及现今地震科学和工作重要文献、科研、科考、总结档案等信息资料,增强防震减灾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连互通。完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技术系统建设,提升防震减灾信息化的安全保障和管理能力,充实丰富地震信息内容,优化传播渠道和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六、重点项目建设
(一)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按照省、市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开展我市相关工作。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震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 防震减灾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现有地震信息网络技术架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成集地震科技数据汇集、存储、处理、发布于一体的防震减灾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地震科技信息更好的服务政府和社会公众。
1.建设防震减灾科技信息系统。实现地震信息资源数字化,综合汇集、全面展示地震监测、分析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专业信息和工作成果,为公众宣传、交流研讨和成果展示等提供软件和硬件支撑。
2.建设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系统。在防震减灾科技信息数字化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建筑物抗震设防要求、城市活断层探测成果、减隔震技术应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科普知识等信息。市内发生有感以上地震或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向社会发布地震速报、烈度速报、地震预警等防震减灾即时服务信息。
3.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系统。借助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网络,开展线上线下防震减灾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普及面,不断增强宣传针对性、灵活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三)落实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开展宣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4号)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依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为全面提升我市城乡抗震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四)科学规划布局,切实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应急避难场所。按照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操场或人防工程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进行加固改造、完善功能,建设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满足震灾救助与灾民安置需求。
(五)大力推进城镇和农村民居地震加固工程建设
根据《衡水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统筹运用各种资源,突出风险防控、分类精准施策,主动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城镇和农村民居的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合力推进
依法依规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主体,推动各县市区抓紧编制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方案。强化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职责,加强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和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军地协调、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和全民动员工作机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注重舆论引导,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作、上下贯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提供组织和人力保障。
(二)政府统筹,落实经费
把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纳入同级政府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为规划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三)政策引领,完善机制
完善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防震减灾监督和运行机制,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构建由政策保障、机构健全、行业自律、预案完善等组成的防震减灾制度体系,促进部门管理和内部运行规范化,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综合能力,为确保规划有效落实提供政策保障。
(四)强化责任,考评问效
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考评等相关制度,确保规划实施的上下衔接、任务衔接以及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